第115章 清仿清
“那我们没买贵!”
高天风闻言松了口气:“我们买下来是花了九万,就算是文物溢价,翻个三倍也差不多。”
“那倒也是。”
李启文笑着点了点头。
但吴梦梵却看出了他的意思,笑着提醒高天风:“你还没听出来吗?我买的这些青云路墨,不是真的青云路墨。”
“啊?”
高天风愣了:“真的假的?”
李启文不置可否,而是拿起墨锭示意:“青云路墨虽然不是御墨和贡墨,但也属于中上水准的高端墨了。
这些墨锭质地坚如玉石,表面光洁,细纹如发,光泽隐现,气魄浑厚,的确是好墨。
上面的填金,金质优良,金色沉着,而且隐约有点赤色,说明是有一定历史的古墨了。
而且墨锭下面还有乾隆年制的年款,如果按照当时的制作特征,这的确应该是汪氏墨店出品的青云路墨。
但它外层的漆衣并没有明显的开裂,这就有点问题了。
上了年头的古墨漆衣,都会有开裂的迹象,就象是古琴一样,有些还会裂出蛇皮断纹。
这些墨锭的漆衣乍一看没有明显开裂,但仔细看下面,还是有细微裂痕的,说明它的年份并不算太久远,应该不会超过150年。
晚清时期,徽州有不少墨商为了赚钱,会制作仿古墨来卖高价。
有些墨工甚至会仿制古墨品,当做古墨来卖。
那些墨工用的制作技法,和古墨技法没什么区别。
有些还会用退了胶的古墨、陈墨、碎墨当原料,捣碎以后再重新加料制作而成。
这种墨叫再和墨,虽然算是假冒伪劣产品,但墨色陈醇古雅,并不比古墨逊色。
再加之价钱能便宜不少,所以还挺受市场欢迎的。
比如光绪年间的休城胡开文店,就会卖各种仿古墨,也能买到一些品质很不错的再和墨。
有些人就和店里的墨工联合,仿制古墨品,拿去市场上当古墨卖,也赚得不少。
一般不是玩古墨的行家,是看不出其中细微差别的,再加之质量也大差不差,所以很少有人发现。”
说到这里,李启文顿了下,才笑着解释:“你们买到的这盒墨,应该就是光绪年间仿制的。
这盒子是汪近圣家的盒子,但墨是再和墨,价值肯定不如乾隆年间真正的青云路墨,不过也算是非常精品的收藏级墨锭了。
九万块的确不亏,按市场价,卖六位数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我才说,你们买的也不算有问题。”
“原来是这样。”
高天风恍然大悟:“就相当于清代仿的元青花,对不对?”
“是清仿清,清仿元那就太夸张了。”
李启文被他的形容逗乐了。
“一个意思。”
高天风不以为然的摆了摆手:“没上当就行。”
“确实不算上当,卖你们那人,估计也不知道这是清仿清的仿古墨。”
李启文笑着看向吴梦梵,再次道谢:“所以还是得多谢弟妹的礼物,这墨确实是好东西。”
“惭愧惭愧。”
吴梦梵一脸歉意:“还是我太没文化了,差点闹了笑话。”
“没事的,他不在乎这些。”
高天风也很了解李启文的脾气,知道他并不在乎东西的贵贱。
“也是。”
吴梦梵由衷感慨:“文哥对墨这么了解,估计自己想做都做得出来,我也算是班门弄斧了。”
李启文笑了笑,却被她的这句话提醒了。
他倒是真知道怎么做墨。
刚刚他所说的那位做品古墨的墨工,就是梦境中的一位老祖宗。
如果能带乡亲们学会做墨,也能多发展一门产业。
不过他时间本来就不够用,再搞门制墨的产业,恐怕就更忙不过来了。
于是,他只是动了动念头,就抛诸脑后了。
吴梦梵看着他,脸上微笑,心中却暗自感慨。
在真正的文化人面前,即便再有钱的人,也难免会犯忧。
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得闹出点没文化的笑话来。
她虽然已经尽心准备礼物了,但还是差点出了洋相。
还好前面有毛笔垫着,不至于太丢份。
“这么好的笔墨,我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回头得买个保险柜回来了。”
李启文开着玩笑,把毛笔和墨锭拿去了书桌后方的架子上。
“放保险柜里不是浪费了?”
吴梦梵开了句玩笑,随即问:“好笔也得在会写字的人手里,才不算埋没。
说起来,我还没见过你现场写字呢!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
李启文闻言,略一沉吟,就点头笑道:“也是,你送我这么好的笔墨,我怎么说也得还幅字给你,才算是礼尚往来嘛!”
说罢,他就拿过了一张宣纸,铺在了书桌上。
从墨盒中取出了一块墨锭来,他往砚台里倒了些水,就用墨锭磨起了墨。
看到他随意的动作,吴梦梵微微说异。
十几万的笔和墨,在她看来,可能算不上很珍贵,但也算是比较上档次的礼物了。
但李启文居然直接就拿来用了?
原来刚才说锁保险箱的话,都是随口一说吗?
不过说起来,再贵的笔墨,终究也只是笔墨。
如果不用来写字,它们就是废物。
可她却没想到,李启文居然用得这么轻松,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这就象是用十几万的奢侈品包包来买菜一样,是一种习惯了财力和贵气的心态。
上层富贵圈里,这种心态比较常见。
但李启文居然也能有这种心态,这就有些奇妙了。
她听高天风说过李启文的情况,知道李启文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钱。
可没有多少钱,却依然不把钱当一回事,这种就不是富贵心态了,而是真正的强者心态。
怪不得高天风能和他玩到一起。
吴梦梵原本是把李启文当高天风的朋友来维护的,但看到了李启文的这番举动,她的心态也不知不觉的改变了,看李启文的视线也变得有些仰视。
她虽然自认为比高天风成熟得多,但她也和高天风有着同样的苦恼。
那就是她始终处于父母的成功阴影之下。
这也是她和高天风这样同阶层的富二代普遍的痛苦。
父母辈的成功,就象是一座大山,压在他们头顶。
固然这种成功帮他们遮了风,挡了雨,让他们吃喝不愁,但也让他们感到绝望。
因为他们需要做到无比的优秀,才有一丝可能超越父母辈的成就。
可这种几率太缈茫了。
像高天风那样没心没肺,坦然接受自己纨子弟的身份倒也还好。
可她却心有不甘,想要尝试一番。
这就让她的痛苦来得比高天风更多,还有更强烈的不甘。
只有努力过才知道,想要达到父母那样的成就,需要多少的努力。
尤其是时代红利已经过去的当下,需要的努力就更多了。
所以,她从心底佩服有能力的人。
比如她的父母,也比如眼前的李启文。
她的硕士学历,减肥成功的经历,已经是她为数不多能拿出来眩耀的成功事迹了。
可相较于李启文的种种技艺,她的那点成就却压根不值一提。
在她心绪翻腾之际,李启文已经从笔盒中取出了一根狼毫中楷,挥毫泼墨,在纸上写下了两行大字。
由来币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
看到这两行字,吴梦梵心头一震,一时间竟有些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