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伍德球场靠近郊区,是一座露天球场。
球场四面都是铁丝网护栏,避免皮球飞到外面街道上。
平时晚上七点,这里会变成灯光球场,很多街球爱好者在这里炫技。
由于今天下了雨,电灯没打开,球场异常冷清。
周围街道也很冷清,雨夜中偶尔有车灯亮起,如流星般一闪而过。
临近八点,球场边出现了人影。
那人身材修长,撑着一把伞,看不清容貌。
雨伞遮盖下,黑头发黄皮肤的青年,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那种笑容,给人的感觉,有点神经质。
冒着雨跑来露天球场,怎么看都不象正常人。
他叫陶源,从十二岁开始,就没有几个人觉得他正常。
当他在雨夜里邪魅一笑,顿时给人一种“雨夜屠夫”的即视感。
他发笑是有原因的,附近并没有埋伏着几条大汉,通过超绝听力,他感应到球场边有个家伙时不时路过,象在等什么人。
陶源看破不说破,坐在了球场边的长椅上,撑着伞聆听雨声。
该说不说,这场雨给他造成了麻烦,原本牛批听力可以听到一千米,在稀里哗啦的雨点声干扰之下,目前极限监听距离,缩短到了二百米。
这还是因为雨不够大,也没有电闪雷鸣,如果换成雷暴雨,监听范围还会下降。
陶源乐在其中,他有个习惯,但凡是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刮风下雨也得试试。此刻他把雨夜当成一种历练,测试自己在雨水干扰下的抗压能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他这种开发自身超凡能力的兴趣,无形中提升了自己。
风浪越大鱼越贵,八点整,雨夜中出现了一个人。
没打伞,穿着兜帽衫,是个中等个头的黑人青年。
一般人在雨夜里的视野非常模糊,陶源很不一般,他有狼人的夜视能力。
隔着几十米,他看清了兜帽罩着的那张黑脸。
果然是老熟人,来者名叫史密斯,以前在派对上跟陶源混了个脸熟。
史密斯是出了名的派对混子,老美这边派对不用随份子,进去了就能白吃白喝。
遇到那种猪油蒙了心的姑娘,还能白嫖。
陶源曾经听篮球队一个黑人队友讲过,史密斯日夜颠倒,白天睡觉,晚上去蹭各种派对。手脚还不干净,逮到机会就对那些喝飘了的人下手,顺走一些现金首饰。
史密斯走到球场边,直接一伸手:“给我钱。”
“短时间凑不到那么多钱,你容我缓几天。”陶源磨炼演技,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其他人都死了,你为什么活了下来?”史密斯眼中闪过异色,似乎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他来说比一万美金更重要。
“你猜。”陶源是这样回答的。
“fuck!”
史密斯勃然大怒,狠狠一拳砸向陶源面门。
这一拳不简单,附带着普通人没有的力量。
陶源早有准备,顺势一扯,当场把史密斯那条手臂扯得脱臼了。
他自己都有点意外,吸收了伽玛狼血精之后,力量变得这么强?
史密斯更加意外,他在黑夜里放倒过两迈克尔的壮汉,以为自己稳操胜券,没想到一招都接不住。
情急之下,他现了原形。
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一张嘴露出了七八十颗细密的尖牙。
正常人顶多32颗牙齿,眼前的史密斯,明显不是人。
这只第九串行的吸血鬼,带着一种被抛弃的哀伤:“你你有着血族的速度?果然,尼古拉斯骗了我,他最终选择了你!”
说话间扑了过来,疯狂咬向了陶源脖子。
陶源放下雨伞,飞起一脚踢在史密斯肚子上。
紧接着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打击,磨炼着他从血精中感悟的战斗心得。
这次练手,他确定了一件事,史密斯是他遇到过的最弱超凡者。
“噢不,拿开,把这脏东西拿开!”
当陶源把白银十字架掏出来的时候,鼻青脸肿的史密斯抽搐起来,发出了哀嚎声。
“再不闭嘴,我把十字架插进你嘴里。”
陶源冷喝一声,右脚踩在吸血鬼胸口。
史密斯当场闭嘴了,倒在风雨中瑟瑟发抖。
陶源蹲了下去,一巴掌按在史密斯心窝。
熟悉的配方,同样的味道,和对付伽玛狼人一样,使出了提炼血精。
十字架威慑之下的低阶吸血鬼史密斯,被打了个猝不及防,当场严重贫血,头晕目眩,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尽管史密斯为尼古拉斯效力两年,也没看懂陶源用了什么招数。
他和麦尔斯一样,以为这是一种神州功夫。
中招的史密斯都没看见,一滴血精从陶源手心钻了进去。
陶源更喜欢这种方式,不需要用嘴去饮血。
提炼出来的这颗血精,能量比抢劫他的黑大壮要充沛一些,却远远比不上尼古拉斯的血精,更比不上月圆之夜的伽玛狼人血精。
六芒星内部的猩红圆圈,复盖到了73左右。
摸着石头过河的陶源,此刻摸索出了心得,这次增加了3的经验值。
他重新坐回长椅上,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十字架。
虚弱的史密斯,失去了逃跑能力,早已吓破了胆,连骂两句的勇气都没有了。
眼前这个东方青年带给他的压迫感,比尼古拉斯还要可怕。
最起码尼古拉斯男爵不会拿着白银十字架,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晃得他肝胆俱寒。
“听着,我问一句,你答一句。”
“如果被我发现一句假话,我会用银器帮你纹身。”
“你可以试一试,你那点自愈能力,能不能消掉纹身。”
陶源也很擅长问答式的聊天,问答开始了:“你是尼古拉斯的血仆?”
“是的。”史密斯无处可逃,死亡威胁下进行了坦白交代。
“成为血仆多久了?”陶源问道。
“两年,这两年我不敢见光,白天躲在地下室,晚上才敢出来活动,过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没人知道我心里有多痛苦。”史密斯哆嗦着诉苦,这种混子很清楚来硬的不行,开始装可怜了。
“你帮尼古拉斯杀过多少人?”陶源又问。
“没有,一个也没有,他叫我多去派对,认识那些叛逆疯狂,仰慕吸血鬼的年轻男女,说是要发展一个庞大族群,以后我就是他族群中的首席元老。”史密斯说道。
“死了十二个人,你哪来的勇气说一个也没有?”陶源语气冰冷,晃了晃十字架。
“噢不,你听我解释!”
史密斯大惊失色,哆嗦着说道:“尼古拉斯要我找六个男的,六个女的,年龄在十八岁以上,还不能超过二十一岁。”
“他说把这十二个人聚在一起,完成一个古老的仪式,我们的族群必将崛起。”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合适的六男六女,尼古拉斯又说,还需要第十三个人,这个人最好是超凡者,无论男女都行,用来作为仪式的祭品。”
说到这里,史密斯一脸悲情:“可我不认识超凡者啊,平时都不敢路过教堂,遇到神父我也绕道走。我还听说孟菲斯有吸血鬼猎人出没,根本不敢和那些人打交道。”
“后来我听说,你在派对上打晕了橄榄球队员,那家伙曾经一个打三个,居然被你放倒了。很多人都说你会神州功夫,但我觉得你可能是个超凡者,就叫阿曼达把你带过去。”
“阿曼达是暮光之城的脑残粉,她做梦都想成为吸血鬼,成功把你约了出去。”
陶源默默听着,捕捉到一个漏洞:“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不在现场?”
史密斯哭丧着脸道:“我本来很想看看那个仪式,但是尼古拉斯下了命令,叫我找个地方躲起来,等仪式成功后,他会给我赏赐。”
“我不敢反抗他,也没胆子靠近那个仓库,躲得远远的。”
“第二天看新闻才知道,那十二个人都死了。”
“奇怪的是,现场没有你的尸体。”
“我有尼古拉斯的电话,打了上百次,他都没有接听。”
“想来想去,一定是尼古拉斯骗了我,那十二个人,才是他要的祭品。”
“他一直嫌弃我血统不纯,还对我种族歧视,看不起我的肤色。他要找的第十三个人,那种有超凡血统的,才是他满意的血仆。”
“我以为那个血仆就是你,才约你出来,想试试你凭什么比我优秀。”
嫉妒,使人疯狂。
陶源感受到了那种嫉妒,却跟不上对方的思路:“你明知道我是尼古拉斯选中的血仆,还敢约我单挑,就不怕尼古拉斯杀了你?”
史密斯脱口而出:“尼古拉斯欺骗了我,抛弃了我,我恨他!还有,以前我刚刚成为血仆的时候,实力很弱,我以为你也很弱。我想打败你,让尼古拉斯看看,谁才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陶源恍然大悟,这次打了史密斯一个信息差。
直到现在,史密斯都不知道尼古拉斯死透了。
说起来还跟陶源脱不开干系,他把那只老蝙蝠的尸体,装进一个塑料袋,扔进了密西西比河。
那可是世界四大河流之一,老蝙蝠的尸体漂流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同样恍然大悟的,还有另外一个存在。
“原来是这样。”
黑暗中,一个声音穿透风雨,清淅地传进了陶源和史密斯耳朵里。
非常古典的英伦发音,和美式口音区别很大,象个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