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大概行至一半。咸鱼看书王 耕欣最全
赵宇下来了。
他要去干正事了。
去给诏书做裱。
虽然这诏书是他写的。
城南,这里又全京城最好的手艺人。
赵宇没去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玩店,
走进了一家名为“松风阁”的老字号。
听名字就不一样。
这地方平日里只接待达官显贵,
店掌柜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
眼毒得很。
赵宇虽然穿的不够显贵。
但腰间的关内侯和丞相府腰牌,是没跑了。
立马迎了上来。
“这位大人,有些面生啊。是要寻几方好砚,还是有墨宝要装裱?”
赵宇也不废话,
随便找个地方坐下,翘起二郎腿,
从怀里掏出了那张还带着温度的白绢。
放在了桌子上。
“裱东西。要急活,还要细活。”
掌柜的手刚想凑上去摸。
赵宇用手背挡了一下:“慢著,洗手了吗你?”
“洗了洗了,大人放心。”
掌柜的赔著笑,
展开了那白绢的一角。
只一眼,掌柜的脸色就变了。
这是宫里的贡品。
字迹潦草,透著股疯劲儿。
“大人,这”
“这用的是朱砂?”
“是血。”
我说是血就是血。
只不过用龙血写的那个,不知道被赵宇弄哪里了。
“还是龙血。”
掌柜的手一哆嗦,东西差点掉地上。
在这个年头,沾上“龙”字的东西,
要么是通天的富贵,要么就满门抄斩吧。
“大、大人您别开玩笑。”
掌柜的声音都在发飘。
“这到底是什么物件?小的胆子小,您给透个底,我也好知道该配什么规制的木料。”
“这是咱们曹丞相的——战利品。”
曹丞相的战利品?
还是用血写的,
掌柜的虽然发现这是朱砂,但是惹不得呀。
能干这行的都是人精。
“懂了!”
“既然是丞相的心头好,那寻常的金丝楠木都配不上它!”
他转身冲著后堂大吼一声:
“来人!去库房把那压箱底的‘雷击沉香木’抬出来!”
“再去金铺把最好的金箔拿两斤来!
还有,把那块西域进贡的透明琉璃瓦给我也拿来!”
伙计们被吓了一跳:
“掌柜的,那琉璃瓦可是镇店之宝,价值连城啊”
“少废话!”
掌柜的擦了擦额头的汗。
这可是抱大腿的机会。
“大人,既然是丞相的战利品,那必须得用琉璃罩起来,还得镶金边,”
“就是要那种摆在大堂上,离著三十丈远都能被金光晃瞎眼的排场!您看成吗?”
赵宇满意地点点头,
“上道。记住了,这(朱砂)血迹有点干了,不太显眼,你在旁边稍描补一下,
要那种鲜艳欲滴的感觉,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当时写这字的人有多‘情真意切’。”
“明白!小的明白!这就叫画龙点睛!”
掌柜的哪里还敢多问一句,
捧著那块“血诏”,一溜烟钻进了后堂。
时间不长,
也就是嗑完半盘瓜子的功夫,
掌柜的便领着两个伙计,抬着成品出来了。
好家伙,这哪是裱字,简直是修了一座微型宫殿。
血迹红得妖艳,赵宇那一个个潦草的字体,
竟硬生生被衬托出了一种悲壮。
“大人,您掌眼。”
掌柜的弓著腰,一脸邀功。
赵宇围着转了两圈,满意地点了点头。
俗,真俗,
带着暴发户的嚣张。
但越是这样,挂在丞相府大堂才越有杀伤力。
“手艺不错。”
“下午去丞相府领赏!”
赵宇随手抓了一把瓜子塞进兜里,
单手拎着画框,走出了松风阁。
车大概行至一半。
赵宇下来了。
他要去干正事了。
去给诏书做裱。
虽然这诏书是他写的。
城南,这里又全京城最好的手艺人。
赵宇没去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玩店,
走进了一家名为“松风阁”的老字号。
听名字就不一样。
这地方平日里只接待达官显贵,
店掌柜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
眼毒得很。
赵宇虽然穿的不够显贵。
但腰间的关内侯和丞相府腰牌,是没跑了。
立马迎了上来。
“这位大人,有些面生啊。是要寻几方好砚,还是有墨宝要装裱?”
赵宇也不废话,
随便找个地方坐下,翘起二郎腿,
从怀里掏出了那张还带着温度的白绢。
放在了桌子上。
“裱东西。要急活,还要细活。”
掌柜的手刚想凑上去摸。
赵宇用手背挡了一下:“慢著,洗手了吗你?”
“洗了洗了,大人放心。”
掌柜的赔著笑,
展开了那白绢的一角。
只一眼,掌柜的脸色就变了。
这是宫里的贡品。
字迹潦草,透著股疯劲儿。
“大人,这”
“这用的是朱砂?”
“是血。”
我说是血就是血。
只不过用龙血写的那个,不知道被赵宇弄哪里了。
“还是龙血。”
掌柜的手一哆嗦,东西差点掉地上。
在这个年头,沾上“龙”字的东西,
要么是通天的富贵,要么就满门抄斩吧。
“大、大人您别开玩笑。”
掌柜的声音都在发飘。
“这到底是什么物件?小的胆子小,您给透个底,我也好知道该配什么规制的木料。”
“这是咱们曹丞相的——战利品。”
曹丞相的战利品?
还是用血写的,
掌柜的虽然发现这是朱砂,但是惹不得呀。
能干这行的都是人精。
“懂了!”
“既然是丞相的心头好,那寻常的金丝楠木都配不上它!”
他转身冲著后堂大吼一声:
“来人!去库房把那压箱底的‘雷击沉香木’抬出来!”
“再去金铺把最好的金箔拿两斤来!
还有,把那块西域进贡的透明琉璃瓦给我也拿来!”
伙计们被吓了一跳:
“掌柜的,那琉璃瓦可是镇店之宝,价值连城啊”
“少废话!”
掌柜的擦了擦额头的汗。
这可是抱大腿的机会。
“大人,既然是丞相的战利品,那必须得用琉璃罩起来,还得镶金边,”
“就是要那种摆在大堂上,离著三十丈远都能被金光晃瞎眼的排场!您看成吗?”
赵宇满意地点点头,
“上道。记住了,这(朱砂)血迹有点干了,不太显眼,你在旁边稍描补一下,
要那种鲜艳欲滴的感觉,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当时写这字的人有多‘情真意切’。”
“明白!小的明白!这就叫画龙点睛!”
掌柜的哪里还敢多问一句,
捧著那块“血诏”,一溜烟钻进了后堂。
时间不长,
也就是嗑完半盘瓜子的功夫,
掌柜的便领着两个伙计,抬着成品出来了。
好家伙,这哪是裱字,简直是修了一座微型宫殿。
血迹红得妖艳,赵宇那一个个潦草的字体,
竟硬生生被衬托出了一种悲壮。
“大人,您掌眼。”
掌柜的弓著腰,一脸邀功。
赵宇围着转了两圈,满意地点了点头。
俗,真俗,
带着暴发户的嚣张。
但越是这样,挂在丞相府大堂才越有杀伤力。
“手艺不错。”
“下午去丞相府领赏!”
赵宇随手抓了一把瓜子塞进兜里,
单手拎着画框,走出了松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