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素不相识,可是那人却很认真地指着对岸:
“我在这看了一个时辰了,那短打褐衣的男子换了三次装,穿细棉直裰时他脸上还有胡子,撞到了一位富家小姐,丫鬟小厮怒目圆瞪,他连连告罪,十分知礼。
穿素面长衫时,正巧一位卖碳老翁路过,推车里落了些碳灰,他被洒了个正着,揪着老翁的衣领破口大骂,刚刚他又扶了一把快摔倒的孩子,还送了孩子一块糖。
一个人在街上来来回回走动且频繁换装,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就是为了行偷窃之事,可是富家小姐的荷包还在,卖炭老翁看着就贫苦,小孩身上也完好无损,你说这是为什么?”
邬元抬眼看向对岸,确实有一名中等身材的褐衣男子,散漫地在人群中走动,和其他出来淋雪游玩的行人别无二致,可是那双眼睛却偶尔的左右打量,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思量片刻,他回道:
“小姐的荷包还好好的是因为有丫鬟小厮护卫,他不敢惹,落了碳灰正是说明碳卖完,身上有卖碳钱。
他揪老翁是为了摸银子,得手了才有钱买糖,心情好了,也愿意发发善心,又或是孩子身上没钱但有贵重配饰,他原想动手,打量孩子衣着不俗,想是大户人家,周围或有仆从,便放弃了。”
“穿长衫多是书生,老翁怕惹祸,不敢同他计较,被是被放过了心里还松了气,等回了家发现银子没了定要痛哭不已。”
畏强欺弱、怯大压小,无耻小贼一个。
谢清辉转过头来看他,笑起来:“你说得不错。人群看热闹,我原也不确定他是否偷了老翁的钱,直到他拿出糖给孩子,糖纸上留了碳灰。”
那小贼做书生打扮十分爱洁,揪了老翁的领子还做出十分嫌弃的样子,并没有沾染碳灰的机会。
邬元微微侧目,谢清辉此人长眉妙目、仪容清雅,是真真正正百年望族培养出来的世家公子,但是这样接地气的姿势和这样少年意气的模样叫人完全看不出来。
谢清辉也习惯了被人打量,大大方方的任他看,嘴里还讲着自己观察出来的细节,讲到那孩子时感慨:“他虽是个偷,可也有几分善心,那孩子若一头栽倒少不得磕碰,家里爹娘不知如何心疼。”
“做了善事,可不代表他有善心,我若是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心里快活,也愿意伸伸手,若是真有善心,怎么会连个卖炭老翁的银钱都偷?”
谢清辉看了他一眼,这少年郎,长得一副观音座下仙童的灵秀模样,心思却透彻得有些不合年纪。
“你说得没错。”
“所以这位小公子,要不要同我一起抓了这小贼,做桩善事呢?”
邬元眨了眨眼,俊秀的五官倒露出一点少年天真:“我倒是想,可怕是要给你拖后腿。”
谢清辉知识渊博,涉猎颇广,看他刻意抖了抖的左腿,有些不受力,大概腿脚有毛病,不是跛了便是瘸了:
“初雪相逢,也是有缘,在下姓谢,待我抓到那偷,请你吃饭!”
他虽和邬元说话,眼神却时时注意着对岸,眼见那人要离开,匆匆朝桥上跑去。
邬元甚至来不及回报姓名,他拔腿就跑,矫健得像只雄赳赳的大公鸡,气势很足,又有几分诙谐。
至于抓不抓得到,邬元倒是不担心,礼、乐、射、御、书、数,是君子必须掌握的才能,谢清辉这样的出身,只会比旁人更胜一筹,而且一个人一蹲蹲一个时辰,这是普通人能有的体力?
不过他还是站起身,接了湫桂一起去了对岸,步子慢悠悠的。
谢清辉动作极快,也不吆喝,几个穿梭,越过行人,挨到那人身边,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那人下意识回头,一个拳头砸到他脑门上:“抓贼啦!”
街道上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了。
“贼!!!”
“哪呢?哪呢?”
“我的糖葫芦怎么只剩一个了!娘,贼偷了我的糖葫芦呜呜呜!”
“…………”
人群瞬间涌到一起,将谢清辉二人团团围住。
邬元都不由呆了一下,继而粲然一笑,好有意思的人。
这一声嚎不仅吸引了街面上的人,左右铺面里的人也纷纷探出头来。
看热闹的人就聚在东市小有名气的丰德楼前,丰昌意正和一群好友在楼上吃酒,被这动静一震,杯里的酒水撒出去不少,众人起身凑到窗前,探身俯视,不忍地展开纸扇掩面。
“谢清辉这神人,尽闹出些丢人的动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抓了。”
“可不是,我听说谢家头疼死了,他拖了老些年不肯科考,少年名气都散了。”
“他还不成家,老大的人了,几年前还是京城佳婿排行榜榜首,现在那些小姐们听了都避之不及。”
“我当时是个半大小子,现在我孩子都三个了,他还到处晃悠呢。”
“我倒是觉得他这人挺好玩的,而且成家有什么好的,要我我也不乐意。”
“听说谢家下了最后通牒,明年春闱他必须下场,不知道能拿个什么名次。”
翰林院修撰之子祝远楼摇摇扇面,看着谢清辉利落地将小贼扣在地上,娴熟地搜罗出钱袋,将人交给巡街的衙役,摇摇头。
再看,谢清辉径直朝一素衣少年走去,眼里的光瞬间止不住了,桃花眼、美人尖,玉骨天成、浓淡合宜,凭他多年的经验,这必定是个极品的美人胚子,他转头用扇子敲丰昌意的肩膀,提醒他去看那少年郎。
丰昌意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桥头,那不是他小表弟吗?
邬元若有所觉地抬头,却不是望向丰昌意所在的二楼,而是更高一层的三楼,只是他抬头看时,三楼的窗口却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