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寨。
这里的时间仿佛是凝固的。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翻天复地,恒生指数涨到了多少,中环的大楼盖到了几层,这里的巷道依旧潮湿阴暗,电线依旧像蛛网一样缠绕,空气里依旧弥漫着那种混合了烧腊、线香和下水道霉味的独特气息。
这是一种让人窒息的颓废,也是一种令人心安的庇护。
昏黄的灯光在理发店的老式瓷砖上投下一层油腻的光泽。头顶那台不知道转了多少年的吊扇,正发出“咯吱、咯吱”的疲惫呻吟,仿佛随时都会寿终正寝。
龙卷风穿着那件标志性的灰色唐装,半躺在铸铁理发椅上,手里夹着半支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有些放空,似乎在通过这缭绕的烟气,看着那些回不去的江湖岁月。
丁铃——”
门口的风铃被推开,一道修长的身影带着外面世界的阳光和喧嚣走了进来。
龙卷风没回头,只是习惯性地弹了弹烟灰:“今日不做生意,挂牌收工了。”
“不做生意,那看病做不做?”
熟悉的声音响起。下一秒,一只修长有力的手伸了过来,不由分说地从龙卷风指间抽走了那支还没抽完的烟。
龙卷风一愣,转过头,正对上陆晨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
陆晨毫不客气地将烟头在桌上的玻璃烟灰缸里狠狠按灭,动作行云流水,带着一股子晚辈对长辈特有的“管教”意味。
陆晨拉过一张圆凳,大马金刀地坐在龙卷风旁边,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眼神却异常认真,“那里面的瘤子都多大了?你是不是觉得它不长个儿你心里不舒服?再抽下去,小心哪天它在你胸腔里给你放个大烟花。”
龙卷风愣了一下,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指,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后生仔,管得真宽。”
他咳嗽了两声,声音有些浑浊,“戒不掉了,几十年的老习惯,那是刻在骨头里的。再说了……”
龙卷风靠在椅背上,眼神变得有些悠远,象是在看穿这层层叠叠的水泥森林,看向某种既定的宿命。
“反正我也没几年好活了,与其痛苦地多苟延残喘几天,不如怎么舒服怎么来。人这一辈子,在这个笼子里困得太久,临了若是连口烟都不能抽,那才叫憋屈。”
陆晨沉默了。
作为穿越者,他当然知道龙卷风的结局。那个在电影里为了保护陈洛军,拼尽最后一口气,在此地战死的男人。肺癌是他的倒计时,但真正带走他的,是江湖的恩怨。
“舒服归舒服,但命只有一条。”陆晨从兜里掏出一盒润喉糖,扔给龙卷风,“以后想抽烟的时候,吃这个。我还指望你在城寨里多罩我几年呢。”
龙卷风接过糖盒,剥了一颗扔进嘴里,清凉的味道稍微压住了喉咙里的痒意。
“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
龙卷风看着陆晨,眼神中带着一丝欣赏,“听说你在中环搞得风生水起?现在外面都在传,有个南洋来的神秘阔少,手段通天。怎么,今天有空回来看我这个糟老头子?”
“外面是生意,这里是家。”
陆晨笑了笑,这话听在龙卷风耳朵里却很受用。
“而且,我来也是想问问,大老板那边最近怎么样?”陆晨收起笑容,正色道。
提到大老板,龙卷风原本温和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托你的福。”
龙卷风冷笑一声,手指轻轻敲击着扶手,“上次你提醒我之后,我找西环那边的几个老鬼,也没说什么具体的,就是夸了夸王九,说他最近威风八面,收小弟收得比大老板还勤快,道上都快只知九哥不知大老板了。”
“大老板生性多疑,”陆晨接过话茬,“尤其是对于身边养的疯狗,他既要用,又要防。”
“没错。”龙卷风点了点头,“大老板那种人,最恨别人动他的权。听说前两天王九被大老板叫去‘喝茶’了,出来的时候脸上带着伤呢!呵……最近大老板忙着清理门户,打压王九,估计短时间内是没功夫盯着我们城寨了。”
“那挺好,而且大老板打压王九,王九也不会甘心的,他的胃口被大老板一点一点喂大,现在甘心交出手上的权利会去吃糠咽菜吗?一旦让他找到机会,他会毫不尤豫地反咬一口,干掉大老板上位,所以他俩有的斗呢。”
说到这里,龙卷风长舒了一口气,“这确实给了我们喘息的机会。这段时间,城寨清净了不少。”
“但这只是权宜之计。”陆晨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盯着龙卷风,“龙哥你想过没有?这不过是把炸弹的引信拉长了,并没有拆除,到最后无论是谁压过了谁,城寨都会是被盯上的一块肥肉。”
龙卷风沉默了。他知道陆晨说得对,只是他一直不愿意去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他老了,只想守着这这一亩三分地过安稳日子。
“更重要的是……”陆晨身体前倾,抛出了那个让龙卷风心脏骤停的理由:“大老板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唯一一个可能猜到陈洛军身世的人。虽然他现在还没把陈洛军和陈占联系起来,但是谁也不敢赌……”
陆晨顿了顿,眼神变得更加犀利:“如果陈占儿子没死的消息,通过大老板传到了秋哥和虎哥耳朵里,龙哥,你怎么办?他们虽然是你的生死兄弟,但他们更恨陈占!当年陈占杀了秋哥全家,废了虎哥一只眼,那是血海深仇!如果让他们知道你偷偷庇护仇人的儿子……”
“到时候兄弟反目,刀兵相向,你夹在中间,又该怎么做?”
理发店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头顶那台吊扇还在不知疲倦地转动着。
良久,龙卷风眼中的温和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当年那两把铁钩横扫江湖时的狠戾。
“你说得对。”龙卷风的声音低沉沙哑,象是磨砂纸擦过地面,“我和大老板积怨已久。无论是为了洛军,还是为了城寨的街坊,这个祸患,我迟早要斩草除根。只是……”
他看了一眼自己微微颤斗的手,“我现在这副身体,想杀他,得好好计划一下。不能硬拼,得智取。”
“这个不急,我有计划。”陆晨安抚道,“等时机到了,我会帮你的,我脑子你还不清楚吗。保证让他死得不明不白,还连累不到城寨。”
听到陆晨这么说,龙卷风眼中的杀气渐渐收敛。他对陆晨的智谋一直很放心,这个年轻人走一步看三步,是个天生的操盘手。
“既然大老板的事先放一边,那你今天来,肯定还有别的事。”龙卷风是个通透人,直接问道。
陆晨点了点头,身体微微前倾。
“龙哥,我想跟你借两个人。”
“谁?”
“信一,还有陈洛军。”
龙卷风闻言,眉头瞬间皱成了“川”字。他手里的动作停住了,那颗润喉糖在嘴里转了一圈,发出一声轻响。
“借他们做什么?”龙卷风的语气变得警剔起来,象是一个护犊子的老兽,“晨仔,我知道你在外面做大事。但他们两个……信一虽然机灵,但毕竟一直待在城寨里,没见过外面的大风大浪。洛军更是单纯,除了打架什么都不会。你要是让他们去帮你搞那些金融诈……咳咳,商业运作,他们干不来的。”
“不是商业运作。”
陆晨摇了摇头,眼神变得幽深,“是一点……体力活。需要身手好、信得过、而且敢拼命的人。”
“不行!”
龙卷风断然拒绝,声音提高了几分,“你要带他们去拼命?晨仔,我把身份证给你,我把你当朋友,是因为我觉得你是个聪明人,能带洛军和信一他们走正道。你现在要带他们去玩命?那和让他们去混社团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跟着我,他们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陆晨没有退缩,反而迎着龙卷风愤怒的目光,语气平静而坚定:
“龙哥,你保护了他们很久。但你能保护他们一辈子吗?你的身体还能撑几年?一年?两年?”
这句话象是一把尖刀,精准地刺入了龙卷风最痛的软肋。
龙卷风的呼吸变得急促,想要反驳,却又无从说起。
“还有这城寨。”陆晨指了指脚下的地板,“你比我更清楚,政府早就想拆了这里。只不过现在时机未到。等到九七临近,这里注定要变成一片废墟。到时候,信一怎么办?洛军怎么办?让他们去外面送外卖?还是去码头扛大包?”
“他们是龙,不是虫。一直关在这个笼子里,他们永远学不会怎么在暴风雨里飞。”
陆晨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外面那狭窄的一线天。
“渔民有句老话,风浪越大,鱼越贵。”
“这次的事,确实有风险。但我陆晨用性命担保,绝不会让他们去送死。这是一次机会。只要干成了这一票,他们后半辈子即便不靠城寨,也能衣食无忧,甚至能成为人上人。”
“龙哥,雏鹰总要离巢的。你是想让他们在你的羽翼下慢慢腐烂,还是想让他们去搏一个未来?”
理发店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只有挂钟依旧在“滴答”作响。
龙卷风闭上了眼睛,胸口起伏不定。过了许久,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里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不舍,以及一丝决绝。
他知道,陆晨是对的。
自己护不了他们一世。信一有天赋,洛军有身手,他们缺的,是一个机会,一个真正见识江湖残酷与精彩的机会。而陆晨,或许就是那个能带他们飞出城寨的人。
“你……真的能保证他们的安全?”龙卷风睁开眼,目光死死盯着陆晨。
“只要听我指挥,我有九成把握毫发无伤。”陆晨郑重承诺,“而且,如果出事,我一定挡在他们前面。”
龙卷风盯着陆晨看了足足半分钟,最终他摆了摆手,“去吧。你自己去跟他们说。如果他们不愿意,你不能勉强。”
“多谢龙哥。”陆晨嘴角勾起一抹笑容。他知道,这一关过了。
……
城寨后巷,一家露天的大排档。
陈洛军正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背心,手里端着一大碗云吞面,大口大口地吃着。他那张原本总是紧绷、充满戒备的脸,此刻柔和了许多。在城寨的这段日子,虽然苦,但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这里的人虽然粗鲁,但没人把他当异类。
信一坐在他对面,手里把玩着一把蝴蝶刀,刀锋在指间翻飞如银蝶。他面前放着一瓶维他奶,眼神有些百无聊赖。
“喂,洛军,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信一笑着调侃道,“叉烧饭还没上呢。”
“饿嘛。”陈洛军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笼罩了桌子。
两人同时抬头,看到了站在面前的陆晨。
“晨哥!”
陈洛军立刻放下筷子,站了起来,动作有些局促但充满尊敬。他虽然不知道陆晨具体做了什么,但他知道,自己能进城寨,能被龙卷风收留,陆晨在中间起了大作用。而且上次陆晨还特意来看过他,给他带了新衣服。
“坐,别客气。”陆晨笑着按住陈洛军的肩膀,顺手拉过一张塑料凳坐下。
“陆大老板,今天怎么有空来这儿吃路边摊啊?”信一收起蝴蝶刀,挑了挑眉,“中环的鲍鱼不好吃?”
“鲍鱼虽好,不如城寨的云吞面有人情味。”陆晨笑了笑,对老板喊了一声,“老板,加一碗细蓉!”
等面的时候,陆晨看了看两人,收起了玩笑的神色。
“洛军,信一,我有件事想找你们帮忙。”
陈洛军二话没说,直接擦了擦嘴:“晨哥你说!只要我能干的,上刀山下火海都行!我的命是你和龙卷风救的,这份恩情我一直想报。”
这个单纯的年轻人,眼神里全是赤诚。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在乎什么大道理,他只知道谁对他好,他就对谁掏心掏肺。
陆晨心里一暖,拍了拍陈洛军的骼膊:“没那么严重,不用你死。就是有点危险。”
然后他看向信一。
信一吸了一口维他奶,眼神闪铄了一下:“我就知道你回来准没好事。说吧,什么买卖?如果是去打架抢地盘,我可得经过大佬同意。”
“大佬已经同意了。”陆晨淡淡地说道。
信一愣了一下,随即眼中的玩世不恭收敛了几分。既然龙卷风都同意了,说明这事儿不小。
“我想干一票大的。”陆晨压低声音,身体前倾,用只有三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事成之后,你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这个数。”
陆晨伸出了五根手指。
“五十万?”信一猜测道。
“五百万。”
“噗——!”
信一刚喝进嘴里的维他奶直接喷了出来,陈洛军也瞪大了眼睛,手里还没吃完的云吞掉回了碗里。
“多少?!”信一瞪着陆晨,“五百万?每个人?你是要去抢汇丰银行啊?”
“差不多。”陆晨神秘一笑,“不过不是抢银行,而是去搭一个顺风车。安全且可靠,最重要的是保证查不到我们头上,所以不用担心警察找麻烦。”
“敢不敢干?”
信一沉默了。
五百万。
他在城寨里帮龙卷风收数、看场子,一年也攒不下几万块。五百万,足够给城寨换一批新的发电机,修缮那些漏水的屋顶,甚至能给老大找最好的医生……
“干了!”信一咬了咬牙,眼中闪过一丝狠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大佬点头,我就跟你疯一把!”
“我也去。”陈洛军紧接着表态,“我不要钱。晨哥你需要我,我就去。”
“好兄弟,不过这钱你就拿着吧,放心这都是小事。”
陆晨伸出手,三只手在充满了油烟味的大排档桌子上紧紧握在了一起。
……
半小时后。
理发店。
龙卷风看着去而复返的三人,看着信一和陈洛军脸上那种既紧张又兴奋的神情,他就知道,事情定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报纸。
“既然决定了,那就别丢城寨的脸。”
龙卷风站起身,走到柜台后面,打开了一个隐蔽的暗格,从里面拿出一个沉甸甸的黑色帆布包,扔在桌上。
“这是几件避弹衣,虽然是旧款,但关键时刻能保命。拿去。”
陆晨点了点头,示意信一收下。
“还有什么需要的吗?”龙卷风看着陆晨,眼神复杂,“尽管说,能帮的我都会帮。”
陆晨看着龙卷风,又看了看身后的两个年轻人。
他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火力。那帮悍匪手里可是有ak47和炸药的。光靠开山刀,那就是去送死。
陆晨微微一笑,眼神中闪铄着一种近乎疯狂的冷静。,模仿着基努·里维斯在《黑客帝国》里的经典神态,缓缓吐出一句话:
“我要枪。很多枪。”(guns lots of gu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