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黑羊(1 / 1)

哨站中的马匹有二十多匹战马,这些本来是分配给骑兵的战马,但骑兵早就战死了。

这些战马一人一匹都绰绰有馀,但众人马术不是很好,无法做到奔跑的途中换马。而且马儿对他们不熟悉,另外带一匹马的话,没骑的那匹可能会乱跑,甚至跑丢。

分配到侦察兵的任务后,众人即刻出发。

骑兵的痕迹很好找,被马蹄奔跑时刨开的土壤,掉落在地上的马粪。

不出伊凡所料,许多痕迹在距离哨站十公里后就分开了,朝不同的方向去了。

菲尔是哈尔辛兰的一名牧民,他的出身甚至比拉格纳都好,毕竟拉格纳最开始只是一个农民。

而牧民比农民强的就是基础装备好,菲尔的父亲给他留了一把弓能猎杀野兽,一匹马可以骑。而拉格纳最开始出海的时候只有一把砍柴斧,还生锈了。

对于马匹,菲尔并不陌生,但他每年在哈尔辛兰待的时间只有两季,而且这期间他骑马的时间就更少了,他已经不象小时候一样对马匹了如指掌。

一直追踪到深夜,菲尔远远的看到了一处巨大的营地。

用屁股想,都知道这处地方不是目标地点,但作为少数进入利奥指挥所进行旁听的普通士兵,菲尔知道伊凡还要放火。

于是菲尔就想着往旁边走一走,看一看具体位置。

下一刻,身后传来马匹奔跑的声音。

菲尔回头一看,在月光的照耀下,两名穿着鳞甲的可萨骑兵飞奔而来。

“被发现了!”菲尔心中暗道,迅速催动马匹。

但是,菲尔已经骑了一天的马了,马儿本就疲惫,再加之突厥马耐力强,菲尔很快就被追上。

一名可萨骑兵追上菲尔,与菲尔并肩同行,菲尔抽出腰间长剑准备攻击。

然而,在菲尔抽出长剑的一刻,这名可萨骑兵双手撑住马头,跳到马背上,随后一跃,直接将菲尔从马上撞了下去,自己骑在了菲尔的马上。

从马背上摔在地上,菲尔滚了好几圈,长剑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菲尔依旧没有放弃,从腰下抽出将自己硌得生疼的战斧,从地上爬起来。

但另一名可萨骑兵迅速下马,在菲尔爬到一半的时候冲过来将他再次撞到。

骑着菲尔战马的可萨骑兵策马来到二人附近,随后直接从马上跳了下来,与同伴一同制住菲尔,将他按在草地上。

当菲尔被按在草地上的时候,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一定是没有把马粪的痕迹清理干净。

其中一名可萨骑兵用生硬的希腊语问:“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这个诺斯撒旦,告诉我,拜占庭人有什么计划?”

一次夜袭,击垮了大部分特奥多罗军区的有生力量后,居然敢派人出来侦查。

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菲尔啐了一口唾沫,跟着奥列格跑了七年的船,菲尔早已知道知道审视适度,现在逞英雄只会死的更快,他可以在审讯的时候装作惊慌的样子给假情报。

奥丁喜欢勇士不假,但诸神们更喜欢那种死中求活的人

“不说话?”可萨骑兵咧嘴笑了出来,露出一口烂牙,“带回去,酋长正愁没地方撒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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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米亚酋长的大营设置在一条季节性溪流的北岸,说是大营,其实不过是两百多顶帐篷簇拥的大型毛毡帐篷。

营地中弥漫着烤肉、烤奶豆腐的香气,女人们正在处理昨天抢过来的布匹和粮食,孩子们已经睡下,显得营地中有些安静。

中央最大的帐篷中,气氛稍显不同。

“大汗的信使昨天又来信了,东线又败了,佩切涅格人突破了第聂伯河下游的防线,烧了三个大部落的临时定居点。大汗让我们加速冬季攻势,就算不能占领特奥多罗,至少把他们的军团长打回特奥多罗城。”丘克盘腿坐在毛毯上,烦躁的用手指的捻着一串琥珀念珠。

丘克是一名五十多岁的男人,脸上又年轻时落下的刀疤,从天灵盖蔓延到嘴角,让他的表情总是带着些狰狞。

塔什是一个光头壮汉,每一次头发茬长出来的时候都会被他剃掉。

“但他们损失不小,我的人汇报,至少死了两百多佣兵。”丘克的念珠随着他说的话造成哗啦啦的声响,“拜占庭的士兵跑了一大半,如果我们集中一条心,朝着自己心中兴盛的路来走”

塔什打断他:“拿下哨站,我们要守吗?冬天来了,草场越来越差,我们得南迁了。大汗在东线吃败仗,凭什么要我们在西线和诺斯撒旦玩命?”

帐篷中沉寂下来,西线极少无战事。

可萨汗国这个松散的联盟全靠战力品和威慑,一旦大汗的威严受损,象他们俩这种边境酋长第一个叛变,高举“汗位是上帝许给我的”大旗。

大多数诺斯人来到东欧贸易,都是从北欧到诺夫哥罗德的拉多加湖,一路南下前往拜占庭帝国的君士坦丁堡或者阿拔斯王朝的巴格达。

诺斯人的骁勇善战就算是阿拔斯王朝也喜欢雇佣他们,可萨人没少和诺斯人打交道,一提到诺斯人两个酋长脑袋都疼。

斯拉夫人和希腊人都菜的要死,和他们一样都是毛子的诺斯人不仅难打,脾气还贼臭。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喧哗声。

“酋长,抓到一个探子,是诺斯撒旦。”一名护卫掀开帐门,对二人说到。

丘克和塔什对视一眼,随后示意护卫带进来。

菲尔被带进帐篷,腿弯挨了一下一脚,不自觉的就跪在毛毯上。

他抬起头,借着帐篷中燃烧的牛粪,他看到了两个衣着华贵的草原人。

“名字。”丘克用突厥语问道。

菲尔没听懂,但他猜出了意思,用撇脚的希腊语说:“菲尔·萨特,奥列格·留里克的拜把兄弟。”

“奥列格”丘克咀嚼着这个名字,身体前倾,“他是不是有个亲兄弟?很年轻的一个兄弟?”

菲尔愣住了,这个酋长怎么知道伊凡?

塔什注意到菲尔的反应,捻起奶豆腐条放进奶茶碗中:“怎么?真有这个人?”

“有的兄弟,有的。”菲尔咽了一口唾沫,看着塔什手中的奶茶,“伊凡·留里克,我们叫他‘恐怖’伊凡。”

丘克的眼神变了,他站起身,在帐篷中渡步,手中的琥珀念珠已经不在捻动,而是被捏的噼啪作响。

“丘克?你认识这个伊伊什么?”塔什问道,同时又往奶茶碗中洒野葱花和冒着热气的手柄肉条。

“不认识,但是我听说过。”丘克停下脚步,看向菲尔,“上个月,北边传来消息。巴彦,那个自称苍狼,用河流的名字为姓的蠢货。他的国家就是被一个维京小子打的七零八落,这个维京小子就叫‘黑羊’伊万。”

“是‘恐怖’伊凡。”菲尔干巴巴的补充着,目不转睛的看着塔什手中的奶茶碗。

伊凡、伊万、伊瓦尔、伊娃都是一个意思,是一个非常大众的名字,就是读音不一样。在诺斯语当中,意思是战士、弓箭手,在斯拉夫语中,意思是神的恩赐。

如果这个诺斯人或斯拉夫人信仰基督教或伊斯兰教,意思就是神的宠爱,因为这是‘施洗者’‘先知’约翰的名字。

菲尔在中午的时候喝了一口酒,到现在滴水未进,被俘的时候酒囊还被可萨骑兵抢走了,现在口干舌燥。

“是伊凡!”菲尔声音沙哑。

塔什的吓了一跳,把茶碗打翻,大部分的茶水洒在自己身上,但塔什完全没有注意:“烧草场!现在的草一旦烧起来,放火的撒旦也跑不了被熏死。”

奶茶大部分都撒了,但茶碗落在离菲尔不远的毛毯上,里面还有一小半茶水。

于是菲尔就趴地上喝了起来,量不多,只能润润喉咙。

“一股子膻味。”菲尔一边嚼着里面的奶豆腐,一边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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