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粉丝的真实投稿,故事的主人公是他的挚友李伟。事情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可直到现在,每当李伟提起这段经历,指节都会攥得发白,声音发颤,眼底翻涌的恐惧像是永远散不去的浓雾 —— 那些狰狞的画面,仿佛还贴在他眼前。
那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加班夜,城市被浓稠的夜色裹得严严实实,连路灯都像是被冻住了,只敢透出微弱的光。李伟拖着灌了铅的腿往家走,西装外套上还沾着写字楼空调的冷气,口袋里的钥匙串随着脚步轻轻晃荡,成了这条空荡街道上唯一的声响。
掏出钥匙插进锁孔时,他忽然打了个冷颤 —— 不是夜风的凉,是从门缝里渗出来的、带着铁锈味的寒意,像无数根细针,顺着毛孔往骨头里钻。推开门的瞬间,屋内的寂静几乎要将人吞噬,往常回家时总会亮着的玄关小灯没开,冰箱的嗡鸣声、窗外的车流声,甚至自己的呼吸声,都像被凭空抽走了。他摸索着按向电灯开关,指尖刚碰到冰凉的塑料壳,“啪” 的一声,整栋楼的灯突然全灭了。
不是跳闸的暗,是那种能把人彻底裹住的黑,连自己的手放在眼前都看不见。李伟的后颈瞬间冒了一层冷汗,衬衫后背很快就湿了一片,贴在皮肤上黏腻发凉。他想喊,喉咙却像被堵住,只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 “咯咯” 声。就在这时,两团幽绿的光从客厅深处飘了过来,慢悠悠地靠近,光晕里渐渐显露出两个人影 —— 一黑一白,黑的那身衣袍像是吸尽了所有光线,白的那身却泛着死灰般的冷光,两人手里都攥着铁链,链环碰撞的 “哗啦” 声,在死寂的屋里格外刺耳。
“勾 勾错人了?” 李伟的膝盖突然一软,若不是扶住了鞋柜,差点直接跪下去。黑无常的脸藏在阴影里,声音像从枯井里传出来,带着几分歉意却又不容置疑:“兄弟,对不住,阴差出了错。这样,带你在下面逛一圈,天亮前准把你送回去。”
李伟的胸腔里满是愤怒和绝望,可看着那泛着寒光的铁链,他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咬着牙,从喉咙里挤出一个 “好” 字。
一脚踏进黄泉路,李伟的魂差点飞出去。脚下是冰冷的石板路,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冰面上,而路两旁的彼岸花,开得比血还红,花瓣边缘卷着诡异的弧度,风一吹,就像无数只小手在摇晃,花蕊里还渗着细密的水珠,凑近看,竟像是凝结的血泪。“这花叫曼珠沙华,” 黑无常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花开不见叶,叶生不见花,就像这辈子和下辈子,永远碰不着面。” 李伟的头皮一阵发麻,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生怕惊动了那些摇曳的花。
没走多久,就到了望乡台。那台子是暗褐色的石头砌的,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纹路,像无数张扭曲的脸。李伟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去,一眼就看见台下熟悉的窗户 —— 那是他家的客厅,妻子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他的照片,肩膀一抽一抽地哭,眼睛肿得像核桃,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却没人动一口。他想喊 “我在这”,可声音到了嘴边,却变成了无声的哽咽。“还能回去吗?” 他抓住黑无常的衣袖,指尖冰凉,“我还能抱抱她吗?” 黑无常拍了拍他的手背,那触感像摸在冰块上:“放心,说送你回去,就一定送。”
下了望乡台,迎面就传来一阵恶犬的嘶吼。恶狗岭上的狗,比他见过的任何狗都大,毛发纠结在一起,沾着黑乎乎的东西,眼睛是浑浊的黄色,嘴里淌着腥臭的涎水,一看见他们,就张着满是尖牙的嘴扑过来。李伟的腿瞬间软了,往后退了两步,差点摔下石阶。黑无常却不慌不忙,从怀里掏出一块发黑的骨头,用力扔了出去。恶狗们立刻蜂拥而上,争抢时发出的低吼,震得李伟的耳膜嗡嗡响,他盯着那些狗的牙齿,上面还挂着碎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过了恶狗岭,便是金鸡山。山上的大公鸡比牛犊还大,羽毛是暗沉的红色,鸡冠像是充血般肿胀。它伸长脖子,“喔 ——” 的一声啼叫,声音尖锐得像一把刀,直直扎进李伟的耳朵里。他赶紧捂住耳朵,可那声音还是顺着指缝往里钻,脑袋像被人用锤子敲,一阵阵发懵。“这鸡是催魂的,” 黑无常边走边说,“太阳出来前,要是有鬼魂还在阳间晃,它一啄,魂就散了。” 李伟缩了缩脖子,不敢再看那只鸡。
接着是野鬼村。刚靠近,就听见一阵阵鬼哭狼嚎,那声音不是哭,是像被掐住喉咙的嘶吼,又夹杂着细碎的呜咽,顺着风钻进耳朵里,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村子里的鬼魂大多没有完整的身子,有的缺了胳膊,有的少了腿,还有的脸是模糊的,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眼窝。他们围着李伟,伸出冰冷的手,像是要抓他的衣服。李伟紧紧跟在黑无常身后,手攥着黑无常的衣袍,大气都不敢出,眼睛死死盯着地面,生怕和那些鬼魂对上视线。
离开野鬼村,就到了迷魂殿。殿里摆着一张石桌,一个小鬼端着一碗浑浊的水走过来,水上面飘着一层油花,泛着诡异的绿光。李伟刚要伸手去接,黑无常突然抓住他的手腕,声音里带着急:“别喝!喝了这水,你这辈子的事,你老婆,你爸妈,就全忘了!” 李伟的手一抖,碗差点掉在地上,他看着那碗水,后背又冒了一层冷汗 —— 要是真喝了,他还算什么?
再往前走,就是丰都城。城门口的牌匾是黑色的,上面刻着 “丰都” 两个字,字缝里像是渗着血。鬼差们穿着灰色的制服,手里拿着毛笔,在名册上飞快地写着什么,笔尖划过纸页的 “沙沙” 声,听得人心里发毛。城里的店铺都挂着黑色的幌子,有的卖纸人,那些纸人的脸是用红墨水画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路过的人;有的卖纸马,马的眼睛是用黑珠子做的,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光。李伟路过一家纸人店时,突然看见一个纸人动了动手指,他吓得赶紧扭过头,心脏在胸腔里狂跳。
黑无常带着他走进一家茶馆,茶馆里的桌子是石头做的,冰凉冰凉的。小二端来两杯茶,茶水是黑色的,还冒着丝丝寒气,凑近闻,有股腐烂树叶的味道。李伟犹豫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 —— 苦涩的味道瞬间在嘴里散开,像吞了一口胆汁,可咽下去后,喉咙里又泛起一丝诡异的甜,那甜味顺着喉咙往下走,竟带着点凉,像是有虫子在爬。
喝完茶,他们就到了十八层地狱。还没靠近,就听见一阵阵凄厉的惨叫,那声音不是人的声音,是像被撕裂的布料,充满了痛苦和绝望,顺着风飘过来,绕在李伟的耳边,像是有无数只手在拉扯他的神经。他壮着胆子往里面看,第一层是刀山,一个鬼魂被绑在架子上,刀子从天上掉下来,扎在他的身上,鲜血顺着刀缝往下流,滴在地上,发出 “嘀嗒” 的声音;第三层是油锅,一个鬼魂被扔进滚烫的油锅里,油花 “噼里啪啦” 地溅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焦的臭味,那鬼魂在油锅里挣扎,发出的惨叫声让李伟的胃里一阵翻腾。“这些人,生前要么杀了人,要么骗了钱,” 黑无常的声音冷冷的,没有一丝温度,“到了这里,就得受着。” 李伟看着那些酷刑,双腿发软,差点瘫倒在地,他赶紧闭上眼睛,可那些惨叫声,却像刻在了脑子里。
从地狱出来,李伟的脚步格外沉重,每走一步,都觉得像是背着一块大石头。接着,他们到了供养阁。阁里堆满了阳间烧来的东西,金银财宝堆得像小山,纸糊的房子、车子摆得整整齐齐。一个鬼魂正拿着一件纸做的西装,往身上比划,嘴里嘟囔着:“还是我儿子孝顺,知道我生前喜欢穿西装。” 他的声音里满是满足,可那张模糊的脸,却让李伟觉得格外诡异。
最后一站,是奈何桥。桥是用白色的石头砌的,上面刻着密密麻麻的名字,有的名字已经模糊了,有的还清晰可见。孟婆坐在桥边,穿着灰色的衣服,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里端着一碗汤,汤是乳白色的,冒着热气。每个过桥的鬼魂,都得喝一碗汤,喝完后,就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像是忘了所有事。李伟看着那碗汤,心里五味杂陈 —— 要是喝了,他就会忘了妻子的脸,忘了家里的饭菜香,忘了这辈子所有的喜怒哀乐。
“走吧,该送你回去了。” 黑无常拍了拍他的肩膀。李伟如释重负,跟着黑无常转身,刚走了两步,就觉得眼前一阵发黑,接着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时,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脸上,暖融融的。妻子坐在床边,眼睛通红,看见他醒了,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抓住他的手,声音哽咽:“你终于醒了,你都昏迷七天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晚上,他到家后突发心梗,被邻居发现送进了医院,抢救了整整一夜才脱离危险。可他清楚地记得,那七天里,他在阴间走过的每一条路,见过的每一个场景,听过的每一声惨叫。
直到现在,李伟再也不敢加班到深夜,每次回家,都会先把屋里所有的灯打开;他也再也不敢碰彼岸花,甚至连听到鸡叫,都会下意识地打个冷颤。他常常对身边的人说:“只有走过一趟鬼门关,才知道活着有多好,才知道平凡的日子,有多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