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还在起哄的王金宝,此刻张大了嘴巴。
他完全听不懂李雪梅在说什么,但就是感觉很厉害。
张老师的眼睛亮了,他没想到这个山沟沟里的小女孩能有这种逻辑。
“这24条腿去哪了?”李雪梅自问自答,象个小老师。
“因为我们把兔子当成鸡了。”
“一只兔子比一只鸡多2条腿。也就是说,每藏起来一只兔子,就少了2条腿。”
“所以,这24条腿,就是兔子藏起来的腿。”
“24除以 2,等于 12。”
“所以,兔子有12只。”
“那鸡就有 35减去 12,等于 23只。”
她写完最后一个数字,转身,把粉笔头轻轻放在讲桌上。
“老师,验算一下。”
“12只兔子乘以4,是48条腿。”
“23只鸡乘以2,是46条腿。”
“48加46,等于94。”
“对了。”
教室里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过了足足五秒钟。
“啪!啪!啪!”
张老师带头鼓起了掌。
他的掌声发自内心,充满惊喜。
“好!太好了!”张老师激动地走下讲台,“完全正确!而且思路清淅!这叫逻辑思维!”
紧接着,稀稀拉拉的掌声响了起来。
最后,掌声越来越齐,越来越多。
那些曾经嘲笑她、孤立她的同学,此刻眼里充满了敬佩。
在这个贫瘠的乡村,知识有着一种天然的、神圣的威慑力。
能解出这种“怪题”的人,就是牛人,就是比他们强。
李雪梅走下讲台。
经过王金宝身边时,她停了一下。但她没有看他,也没有说什么嘲讽的话。
她只是平静地走回了自己的座位,坐回了那个“白圈”里。
那一刻,那个白圈不再是囚禁她的牢笼,而成了她给自己画下的王座。她觉得那个不可一世的王金宝,真的象个没开化的土豆。
她跟王金宝不一样。
下课后,张老师把那5支作为奖品的铅笔郑重地交到了李雪梅手里。
那是她人生的第一枚勋章,也是她用脑子赢得的第一场胜利。
她把铅笔放进了那个打有补丁的玉米皮笔袋里。
笔袋虽然旧了,但有了这几支靠脑子赢来的笔,它比任何崭新的铁皮文具盒都要珍贵。
因为里面装的,是尊严。
“鸡兔同笼”那一仗,李雪梅赢得漂亮,张老师回去跟同办公室的老师们讲,学生回去跟家长们讲。
后面的期中考试,李雪梅更是毫无意外地拿了第一。
不仅仅是总分第一,而且是每门课,都是全年级第一。
消息像长了翅膀的风,没过两天就吹遍了整个村。
大家都知道,李家那个平日里闷不吭声、总是背着巨大背篓打猪草的“赔钱货”,是个神童。连城里来的老师都夸她是块考大学的料。
以前大家看李雪梅,眼神里多是看笑话、看可怜虫,或者是听李老汉骂两句“扫把星”。
现在,却又多了几分喜欢和羡慕。
国家还在扫盲,尤其在这个贫瘠山村中,不认识字的人一抓一大把。
在这里,在这个年代,知识,有着一种近乎迷信的崇高地位。
第一个登门的,是孙老倔。
那是初冬的一个晌午,日头虽然挂在天上,却没什么暖意。
李老汉正蹲在院子里的磨盘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眉头紧锁,似乎在算计着怎么省下一斤煤。
突然,院门被敲响了。
李老汉打开门,门外是气喘吁吁的孙老倔。
这个平日里脾气比驴还倔、见了村支书都敢顶两句的老头,此刻却满脸通红,额头上全是汗,手里死死攥着一张薄薄的纸片。
那是一封电报。
在80年代的农村,电报是顶天的大事。
那时候通信不便,写信要十天半个月,只有出了急事,或者有天大的喜讯,才会发电报。电报按字收费,每一个字都金贵得很。
“雪梅!雪梅丫头!”孙老倔一进门就喊,声音都在抖。
李老汉被吓了一跳。
“叫魂呢!老孙哥,你这是咋了?”
“李老汉你别管!”孙老倔一把推开迎上来的李老汉,眼睛在院子里乱瞄,“快把雪梅丫头叫出来!我有急事!”
李雪梅正在偏房里帮妈妈缠线团,听见喊声走了出来。
“孙爷爷,咋了?”
“快!快帮爷爷看看!”孙老倔几步跨到李雪梅面前,那双布满老茧、还在微微颤斗的手,把那张在那年月像征着最高信息的纸片,塞进了李雪梅的小手里。
“这是我家老大从部队发回来的。刚送到,那人念了一遍我没听清,他也忙着走了。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快给我念念,写的啥?”
孙老倔的大儿子去当兵五年了,一直没回来过。
这封电报,承载着一个父亲全部的挂念。
李老汉也凑了过来,竖起耳朵听。他也想知道,老孙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要是倒楣事,他心里还能平衡点。
李雪梅接过电报。
纸很薄,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是用那种老式的印表机打出来的,黑色的字迹。
她清了清嗓子,用学校里朗读课文的语调,大声念道:
“平安,勿念,已提干。”
念完,她抬起头,看着一脸茫然的孙老倔。
“孙爷爷,是好事!”李雪梅笑着解释,“大伯说他平安,让您别挂念。还有最后两个字,是‘提干’!”
“提干?”孙老倔愣了一下,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这两个字的分量。
“就是提拔干部了!”李雪梅加重了语气,“大伯以后就是军官了,能穿四个兜的军装了!”
“啥?提干了?当官了?”
孙老倔像被雷劈中了一样,僵在原地足足三秒钟。
紧接着,又咧嘴笑了起来。
“我的天爷啊!我家祖坟冒青烟了啊!”
孙老倔激动得手舞足蹈,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他一把拿回电报,虽然不识字,但还是反复看着。
“丫头!好丫头!你看得准不准?没错吧?”
“没错,这字我认识,老师教过。”李雪梅笃定地说。
“好!好!”孙老倔乐疯了。
他在怀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把炒熟的葵花籽,一股脑塞进李雪梅的口袋里。
“雪梅,聪明娃!真是个小秀才!”
他又转头看向一脸嫉妒的李老汉,挺直了腰杆:“李老汉,看见没?我家老大出息了!还有,以后谁再敢说雪梅是小邪气,老子第一个撕烂他的嘴!这明明是小秀才!”
有了孙老倔传播,李雪梅的名声彻底打响了。
村里找李雪梅的人多了起来。
隔壁的赵寡妇拿着远房亲戚寄来的信,眼巴巴地来找她念,听完信里的问候,抹着眼泪给李雪梅塞两个煮鸡蛋。
其他想学认字的人,偶尔也会背着手溜达到李家门口,假装随意地问一句:“雪梅啊,那个‘勤劳致富’的‘致’,是反文旁还是折文旁啊?”
这些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找其他人或者学校老师,很容易被真当做个人情,往后都是要还回去的,但找李雪梅就不一样了。
孩子嘛,给点儿零嘴就行了。
李雪梅成了村里的“文化人”。
这种尊重,是李老汉活了一辈子都没得到过的。
他在村里,靠的是横,是赖。
而李雪梅,靠的是本事,是能解决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
李老汉的心情很复杂。
一方面,他觉得孙女出息了,走出去被人夸“老李家出了个秀才”,他脸上也有光。
另一方面,他又深深地嫉妒,甚至恐慌。
一个被他视为“赔钱货”的丫头片子,凭什么比他还受人尊敬?而且,这丫头越有本事,他就越觉得自己掌控不住她了。
以前他瞪个眼,这丫头就发抖。现在这丫头看着他的眼神,越来越冷,越来越象是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戏角。
然而,不管李老汉如何想,时间仍旧慢慢地走着。
1986年的夏天,知了叫得人心烦意乱。
期末考试结束了。
李雪梅毫无悬念地拿了全年级第一。
里面还有好几个满分。
学校要开表彰大会,要给好学生发奖状,戴大红花,还要发奖品。
校长特意通知,让家长都去,这是光荣的事。
那天早上,马春兰起得特别早。
她烧了一锅热水,给李雪梅洗了头,又把那件打着补丁的褂子洗得干干净净。
她用那把缺了齿的木梳,给女儿梳了两条整整齐齐的麻花辫,还在辫梢上绑了两根红头绳。
“妈去不了。”马春兰有些遗撼地摸摸女儿的脸,她的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地里活太多,队里要抢收麦子,请不下假。而且……妈这身衣服,去了给你丢人。”
“妈,你不丢人。”李雪梅拉着妈妈的手,“是你供我读书的。”
“去吧,挺起胸膛去领奖。”马春兰把李雪梅推向门口,“让全校都知道,李雪梅是最棒的。”
李雪梅背着书包走了。她其实希望有人去。
别的同学都有爹妈陪着,哪怕是爷爷奶奶也会去凑个热闹。
王金宝虽然考了倒数第一,但他妈胖婶还是穿得花枝招展地去了,说是去给学校送两斤猪肉,感谢老师没把王金宝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