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赶大集(1 / 1)

“叔儿,这力道还可以不?要是轻了我再加点劲。”郑冬菊压低声音询问,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

赵铮舒服地哼哼两声:“还可以,就这个劲。”他的手顺着郑冬菊的腿慢慢往上挪了挪,指尖触到粗糙的衣料,也没停下。

郑冬菊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赵铮的心思,可她不敢反抗。

一来忌惮赵铮的脾气,二来还指望这碗锅巴饭填肚子,三来她笃定赵铮身体不行,翻不出什么浪花,不过是让这老光棍讨点便宜罢了,便任由他动作,只是脸颊越来越烫。

为了转移注意力,郑冬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村里的琐事,说着说着就提到了吴乐茵:“说起来,乐茵嫂子今天可惨了,被她男人打得老惨了。”

赵铮眉头一皱,追问:“你说乐茵怎么了?被她男人打了?”

“可不是嘛。”郑冬菊撇了撇嘴,语气里带着几分鄙夷,“她家男人就是个好吃懒做的货,家里全靠乐茵嫂子一个人撑着,结果今天就因为两个柿子,把人往死里打。”

“两个柿子?”赵铮愣住了,随即无语——没想到竟有人会因为两个柿子,对自己媳妇下这么重的手。

杨召弟和张晓蝶也停下了手里的活,眉头紧锁,面露不忍。她们都知道吴乐茵的难处,更觉得这顿打挨得太冤。

郑冬菊的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矮几旁的篮子,看到里面的柿子,咽了咽口水,试探着追问:“赵叔,我听村里人说,乐茵嫂子的柿子,是您给她的?”

“嗯。”赵铮没否认,淡淡解释,“昨天去毛荒岭挖野菜,运气好,发现山崖上长着一棵小柿子树,摘了三斤回来。剩下的不是掉在地上烂了,就是被鸟啄了,没多少好的。

“赵叔您运气可真好!”郑冬菊连忙捧场,眼里的羡慕都快溢出来了。

赵铮看她这副模样,主动开口:“一会儿你走的时候,挑几个柿子带回去,给孩子尝尝鲜。”

“真的?谢谢赵叔!”郑冬菊狂喜,连忙道谢,没想到除了锅巴饭,还能拿到柿子,就算是烂的,她也满心欢喜。

这次郑冬菊格外卖力,按的时间比前两次都久,直到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才虚脱似的停下。

她二话不说,抓起矮几上那碗黑乎乎的锅巴饭,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温热的食物下肚,瞬间恢复了些力气。

吃完后,她当着赵铮的面,从篮子里挑了两个最不起眼的烂柿子,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

“不多挑几个?”赵铮问。

“不了不了,两个就够了!”郑冬菊连忙摆手,她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可不敢贪心,免得惹赵铮不高兴,断了后续的好处。

赵铮见状,从篮子里又捡了两个烂柿子递给她:“这两个你自己吃,剩下的给孩子。”

“谢谢赵叔!您真是大好人!”郑冬菊喜出望外,连连道谢,当场就剥开一个柿子吃了起来。甜丝丝的果肉在嘴里化开,她忍不住直呼:“真甜!太好吃了!”

享受完按摩,赵铮渐渐生出困意,对郑冬菊说:“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说着,他转过身,弓着身子闭上了眼睛。

其实他是故意赶人——再留郑冬菊待下去,万一露了馅就麻烦了。

前身身体孱弱,可他现在不仅好了,状态还远超常人,虽不知道具体缘由,但日子总归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郑冬菊揣着柿子,满心欢喜地往外走,刚到门口,就听到赵铮对张晓蝶说:“晓蝶,赶明儿跟我去大集,我买块布,给你俩各置办一身行头!”

她心里羡慕得不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嫁入李家时穿的,已经穿了十来年,补丁摞着补丁,早就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她暗自下定决心:明天一定要更卖力地按,万一赵老抠一高兴,也送她一块布呢?

第二天一早,赵铮就带着杨召弟、张晓蝶往大集赶。

杨召弟特意挎了一篮烂柿子,走在路上故意放慢脚步,招摇过市。

这是赵铮跟她商量好的,做给村里人看的。要是有人问起,就说要把柿子拿到大集上卖钱。

公媳三人刚出村,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村民们纷纷猜测柿子的来路,最后都不约而同地联想到了吴乐茵。

王家老太婆听说杨召弟提着柿子去大集,嫉妒得直跳脚,破口大骂:“老娘就知道!这柿子肯定是从毛荒岭弄来的!这个败家娘们,这么好的好事,居然让赵家给抢了!”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王家老头不耐烦地说。

“怎么没用?”王家老太婆不依不饶,转身就去找王宏远添油加醋地告状。

王宏远听着听着,眼睛都红了,怒火中烧。

此时吴乐茵天不亮就出门找吃的了,王宏远咬着牙放话:“等她回来,就让她去赵家要好处!不给?不给我就把赵家门都拆了!”

路上,张晓蝶还在念叨着家里的柿子罐头,语气里满是担忧。

刚“乍富”的她,最担心的就是家里的好东西被人惦记。

赵铮完全理解她的心态,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抚道:“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来咱们家捣乱。”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三人终于抵达了富贵乡大集。

富贵乡不算大,但集市上人头攒动,街道两边摆满了摊位。

只是往来的人都面色蜡黄,没什么力气,摊主们的吆喝声也有气无力,透着一股末世的萧条。

赵铮刚走进集市,就看到了令人揪心的一幕:街角处,有人跪在地上,身前摆着写有“卖儿卖女”的木牌,两个孩子吓得缩在父母身边,瑟瑟发抖;

不远处还有个年轻人,抱着父母的尸体痛哭,旁边放着“卖地葬亲”的牌子。

他暗自思忖:要是前身真的死了,杨召弟和张晓蝶无依无靠,恐怕也得卖田卖地,才能凑钱安葬他。

“嫂子,你看那家人”张晓蝶指着不远处的一对中年夫妻,声音发颤,眼里满是不忍,“真可怜,爹娘都饿死了,还要把一双儿女都卖了”

杨召弟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下来,无奈地说:“世道如此,可怜的人太多了,我们也帮不过来。”

赵铮也摇了摇头,心里盘算着:等荒年过去,或许可以买个下人帮忙打理家务,但现在买人纯属没事找事——不仅要管饭,还容易惹来是非,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折腾。

三人找了个相对空旷的位置摆摊,赵铮清了清嗓子,吆喝起来:“柿子,刚摘的新鲜柿子!甜丝丝的,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咯!”

吆喝声引来了不少人驻足围观,大家看着红彤彤的柿子,眼里都透着渴望,可没人愿意掏钱买。

这年头,柿子再甜,也不如粮食能饱腹。

偶尔有人上前询价,也都是想拿些杂物以物易物,没人愿意出粮食。

赵铮吆喝得嗓子都哑了,也没卖出几个柿子,便对两女说:“你们俩在这里守着摊位,我去其他地方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有人买柿子就卖,稍微亏一点也没关系,最好能以物易物换点实用的东西。”

“好,公爹您放心去吧!”杨召弟和张晓蝶连忙点头。

交代完毕,赵铮便在集市上闲逛起来。

他趁机从系统仓库里把两件夹袄放进竹篓,又找了个布摊,花几十文钱买了一块厚实的棉布。

绫罗绸缎虽然好看,但性价比太低,这年头保暖实用才最重要。

逛了一圈下来,赵铮发现集市上几乎没有粮食售卖,偶尔有偷偷交易的,也都是压低声音,生怕被人发现。

他心里清楚,这年头粮食比黄金还金贵,没人敢光明正大地摆出来卖。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摊位上摆放着不少皮毛,眼睛顿时亮了。

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蹲下身子,问道:“老弟,你这都是些什么皮子啊?”

摊主是个三十岁出头的汉子,身材魁梧,面色红润,一看就吃得不错。

他抬了抬眼,慢悠悠地回应:“有黄鼠狼皮子、兔子皮,还有一张麂皮!都是正经山里猎来的,货真价实!”

“这么多皮子,老弟的狩猎手艺真是不错!”赵铮随口夸赞了一句,耳边立刻传来了系统的提示音。

【叮,检测到九级野生黄鼠狼皮,价值一百六十文!】

【叮,检测到野生一级兔皮,价值三十文!】

【叮,检测到野生二级麂皮,价值一千五百文!】

赵铮心里暗暗吸了口凉气——没想到这张麂皮这么值钱,一张皮就抵得上他好几天的辛苦钱!他瞬间打定主意:这张麂皮,必须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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