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麻兰镇,乐逍遥把狼的尸体从储物袋中取了出来。
在这偏僻的地方,修炼资源匮乏,储物袋更是稀罕,不能轻易的暴露在大家面前。
乐逍遥的靴底碾过青石板路,半人高的灰狼尸体在身后拖出一道浅痕,皮毛上凝结的血痂蹭过地面,偶尔沾起几片枯草。
肩头斜挎的三只野兔足有小臂长短,后腿被草绳紧紧捆住,残存的体温透过粗布衣裳传来,混着山林里的松木气息,与麻兰镇的烟火气撞了个满怀。
镇口的老槐树歪着枝桠,树底下围坐着几个抽旱烟的老汉,见他拖着灰狼走来,浑浊的眼睛里顿时亮起光,烟杆在鞋底磕得“砰砰”响,“这小子好力气!
这么大的狼,怕是在黑风口那边打的吧?”乐逍遥没应声,只是加快了脚步,领口的布巾被风吹得晃了晃,露出脖颈处一道浅淡的伤痕——那是上个月被狼抓伤的,如今刚结痂,还泛着红。
麻兰镇的热闹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临街的摊位上,卖糖人的老汉正用小铜勺在石板上勾勒出兔子的模样,琥珀色的糖丝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隔壁的肉铺前,掌柜的光着膀子,手里的砍刀“咚”地剁在案板上,半扇猪肉震得油花四溅。
更远处,采药人背着满是泥点的竹篓,正跟商行的伙计讨价还价,篓子里的黄芩、当归冒出翠绿的叶子,混着兽皮的腥气,在空气里酿成独属于集镇的味道。
乐逍遥避开挑着担子叫卖的小贩,那担子两头的竹筐里装满了新鲜的野果,红的山莓、紫的葡萄,被布巾盖着,却挡不住酸甜的香气。
他的粗布衣裳沾着不少泥土,裤脚还勾破了个小口,露出的脚踝上沾着草屑,一看就是刚从深山里出来。
路过一家裁缝铺时,门口挂着的花布幌子被风吹得扫过他的肩头,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怀里的储物袋被压得更紧了些——那袋子是师父临走前给他的,深褐色的布料上绣着繁复的暗纹,平日里看着不起眼,却能装下比自身大十倍的东西。
“聚珍斋”的匾额挂在两扇黑漆木门上方,匾额边缘的金漆有些剥落,却依旧透着气派。乐逍遥推开门,门轴发出“吱呀——”的长响,像是老伙计的招呼。
柜台后的女老板正低头拨着算盘,听到声响抬起头,发髻上的银簪随着动作晃了晃,映得她眼角的细纹都亮了几分。
她穿一件月白绸衫,袖口绣着浅青色的兰草,手指纤细,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一看就不是干粗活的人。
“哟,小郎君好本事!”女老板放下算盘,起身绕着灰狼踱步,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笃笃”声。
她伸出手指,轻轻拂过灰狼的皮毛,那指尖带着微凉的触感,划过油亮的黑色狼毛,“这狼少说也有百来斤,皮毛没一点损伤,刀口还这么干净,是个行家。”
说着,她蹲下身,指尖停在狼喉处的切口上——那道伤口不过两指宽,边缘齐整,恰好切断了颈动脉,连一点多余的血渍都没有。
乐逍遥站在原地没动,目光却在店铺里扫了一圈。
墙上挂着不少兽头标本,有斑斓的山豹、威武的野猪,还有一只雪白的狐妖头,眼珠是用琉璃做的,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柜台后的架子上,码放着整齐的药材,当归、党参用牛皮纸包着,贴着火红的标签。
最上层的角落里,几株泛着淡金色荧光的千年灵芝静静躺着,那灵气顺着灵芝的纹路慢慢散开,在空气中形成一层薄薄的雾霭,只有修炼过的人才能察觉。
他悄悄握紧了怀里的储物袋,指腹蹭过布料上的暗纹,心里难免有些忐忑——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下山交易,师父说过,山下的人比山里的野兽更难对付。
“二十两银子。”女老板直起身子,双手抱在胸前,目光锐利地盯着乐逍遥,像是要把他看穿,“这价格,童叟无欺。你要是去别家问,最多给你十八两。”
乐逍遥心里算了算,他听说有人拿一只三斤重的山鸡换了一两银子。
这头灰狼少说有一百二十斤,加上三只肥硕的野兔,二十两确实公道。
他点了点头,上前一步,将肩头的野兔放在柜台上,又把灰狼往女老板那边推了推,“成交。”
女老板转身回到柜台后,打开抽屉,取出一个红木盒子。
盒子里铺着暗红色的绒布,放着两锭沉甸甸的银子,每锭十两,泛着银白色的光泽,还带着淡淡的铜腥味。她
拿起银子,递向乐逍遥,指尖不经意间擦过他的手掌。
那触感很轻,却带着一丝异样的凉意,乐逍遥像是被烫到一般,猛地缩回了手。
就在这时,他怀里的储物袋突然泛起一道微弱的青色光芒,那光芒很淡,却在昏暗的店铺里格外显眼。
柜台后的青年伙计突然眼睛一亮,手里的算盘“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算珠滚了一地。
他指着乐逍遥,声音都有些发颤:“掌柜的!
这小子这袋子是是法器!”
“闭嘴!”女老板厉声喝止,目光如电般扫过伙计,那眼神里的冷意让伙计瞬间闭了嘴,头也不敢抬。
她快步上前,捡起地上的算盘,又转身走到乐逍遥身边,压低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小郎君,这世道不太平,身怀重宝可得当心。
尤其是在麻兰镇,夜里别随便走偏僻的巷子,也别跟不认识的人搭话。”
乐逍遥心头一紧,刚想说些什么,女老板却已经转身回到柜台后,对着伙计呵斥,“还愣着干什么?
赶紧把猎物处理了,再给贵客打包银子!”伙计不敢耽搁,慌忙拿起灰狼的尸体,往后院走去,路过乐逍遥身边时,还偷偷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好奇。
乐逍遥接过女老板递来的银子,放进储物袋里,又谢过她的提醒,转身走出了“聚珍斋”。
刚出门,他就察觉到身后有两道视线跟着自己,他没回头,只是加快了脚步,按照女老板的推荐,往镇东的“福源商号”走去。
“福源商号”比“聚珍斋”大不少,门口挂着两盏大红灯笼,上面写着“福”字,在暮色中格外显眼。
店里的掌柜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留着山羊胡,戴着一副老花镜,正坐在柜台后看账本。
见乐逍遥进来,他放下账本,笑着起身,“小郎君想买点什么?
我们这儿有棉衣、肉脯、药材,还有各种野外生存的工具,应有尽有。”
乐逍遥报出自己需要的东西,“一件厚实的棉衣,要最暖和的。
二十斤风干的肉脯,要牛肉和鹿肉的。
还有十瓶金疮药,最好是药效快的。
再要两块防水的油布,二十个火折子。”
掌柜的一听,眼睛都亮了,连忙吩咐伙计去备货,“小郎君放心,我们这儿的棉衣是用狐妖的皮毛做的,比普通棉衣暖和三倍。
肉脯是用秘制的酱料腌过的,放半年都不会坏。
金疮药是用百年的人参和灵芝熬的,涂上去三天就能结痂。”
掌柜的说着,他又打量了乐逍遥一番,见他出手阔绰,便从柜台后的架子上取下一把匕首,递了过去,“这把匕首是用玄铁做的,锋利得很,能割开妖兽的皮毛。
小郎君第一次来,就当是赠品了。”
乐逍遥接过匕首,握在手里试了试,那刀柄是用牛角做的,手感很好,刀刃泛着冷光,确实是把好刀。
他谢过掌柜的,付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将所有东西都收进储物袋里——那储物袋像是个无底洞,不管多少东西放进去,都只占一点空间,重量也不会增加。
等他走出“福源商号”时,夜色已经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