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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汉(1 / 1)

第28章 宋江:溜骨髓,算不得好汉

梨带雨,我见犹怜!

曹杰的身影一出现,阎婆惜便立刻止住了哭声,可那眼泪珠子就像断了绳子的珍珠项链,一颗颗在脸颊上坠落。

如此无声地哭泣,演技著实高超。

小金莲本在旁劝著,见曹杰曹大官人回来,不由偷偷地狠狠瞪了他一眼。

然后迈著小碎步上前,握著曹杰的胳膊,夹在两峰之间,夹著嗓子娇滴滴道:

“郎君,这阎姐姐真可怜呢!老爹没了,和老母流落异乡,又身无分文,要是没人帮她,可怎么活哟!郎君,你菩萨心肠,高低要帮帮姐姐啊!”

感受著手臂间阵阵舒適的摩擦,曹杰微微一竖。

小金莲的演技也是不俗,心中吃醋,就像掉进了醋罈子里,但脸上却不展露出一分一毫的醋意、嫉妒的表情,嘴里更是为阎婆惜说著好话。

曹杰大马金刀端坐在太师椅上,也不搭理小金莲,朝著武大道:“大郎,我带回了些糟醃,麻烦你再做些吃食,我吃了宴席,七哥还饿著呢!”

武大连拍了一下脑门,忙道:“刚刚和这女子掰扯去了,忘了这一遭。七哥,我这便去做饭,你用糟醃下酒先垫垫肚子。”

阮小七最见不得女人哭闹,提著糟醃道:“二郎,我去前院喝酒,这女子若是送走,伱唤我一声便是。”

“今晚便不麻烦了,你安心喝酒,明日我再来陪七哥。”

很快,正屋大堂內便只剩下曹杰、小金莲、阎婆惜三人。

“请郎君收留,小女子真的活不下去了啊!愿做牛做马”

阎婆惜用手袖抹了一把眼泪,双膝跪在地上,两瓣浑圆抬起,衬得她腰臀露出了完美的曲线。

不得不说,这女子不著粉黛,素顏朝天,有此容貌,真的比前世的明星都要亮眼。

只是终究还是差了点意思。

不是容貌不够美,身材不够好,才艺不够亮,而是气质真的不足。

风尘里的女子要有让人自渐形秽的气质,要有让人无法靠近的气质,那么就能去爭魁了。

大怂朝孕神的读书人,日常娱乐最喜欢的便是上青楼社交。

只卖艺不卖身的魁,便是抢手货。

明朝的冯梦龙有一段论男人的话十分精彩,他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

这句话把男人的心理看得很透彻。

不过,曹杰还是喜欢偷得著的,永远不做舔狗,哄抬逼价。

所以,他是个俗人!

老祖宗曹孟德就是俗人,好人妻。

他到宛城,问左右:“此城中有妓女否?”

操之兄子曹安民,知操意,乃密对曰:“昨晚小侄窥见馆舍之侧,有一妇人,生得十分美丽,问之,即绣叔张济之妻也。”

操闻言,便令安民领五十甲兵往取之。

於是一炮害三贤,名传千古。

作为曹氏子孙,好人妻,做曹贼,这叫做类祖。

“咳咳”

曹杰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目光幽深望著匍匐在地上的阎婆惜,问道:“可还是完璧之身?”

阎婆惜羞怯地低下脑袋,微微点头,低声道:“之前有爹爹护著,后来遇到了宋押司,帮我打发了许多泼皮的骚扰,不曾破身。

“如此甚好!甚好!”

曹杰站起身,將跪在地上的美人搀扶了起来,拉著柔荑,说道:“但入了我门里,就要守好三从四德。”

“妾必一心服侍老爷。”

“嗯!”

没能力的男人才怕被戴绿帽子。

宋江不好女色,因此不常与阎婆惜同床,这才被张文远绿了;卢俊义沉迷於武艺,贾氏才与管家李固私通;杨雄更可怜了,潘巧云死前说“我跟了你三年,还不如和我师兄三天快活”

你不透她,又要娶她干什么?

曹杰就从不担心这种事,毕竟有【曹贼】的经验日日要肝。

这是好色吗?这是沉迷女色吗?

这是修行!这是效仿黄帝,意图白日飞升。

大道也! 见曹杰这副嘴脸,小金莲站在一边直撇嘴,闷闷道:“郎君这是嫌弃奴服侍得不好吗?”

曹杰又將金莲搂在怀里,安慰道:“我怕你器大伤身啊!金莲,我这也是为你好,找个姐妹分担压力。”

似乎想起了多次欲生欲死的记忆,小金莲不由打了个寒战,连忙施了个万福:“郎君说的是,奴和阎姐姐必相亲相爱”

“该是我叫姐姐,金莲姐姐!”阎婆惜起身,二女站在一起,好一对亲亲姐妹。

夜,迷离;月,皎洁;人,嫵媚。

后宅,梨木架子床剧烈在摇晃,悬著的天青织帐上人影幢幢。

有诗云:落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正所谓:高耸入云的山峰有它的刺激,平坦舒缓的山丘有它的愜意。林间小道可以探秘,广袤草原可以驰骋每一种风景都有独特的魅力。

【完成一次高质量双修】

【“曹贼”

烛火映照在天青织帐上的光影再度发现变化,形成三行字体:

【命魂之相:曹贼(人妻萝莉、欲女闺秀,甚好甚好)】

【天赋:双修lv2(黄帝御女三千,白日飞升)】

『老牛般开垦这么多次,可算是升级了。』

『累断了我的老腰!』

霎时间,好一番折腾疲惫的身体內,一股沁人心扉的暖流从双肾部位涌起,顺著奇经八脉散入全身。

那种舒適的感觉,就像是做了一次马杀鸡,骨子里的舒服。

在热流的浇灌下,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散发著热。

“嘶!”

这种从未出现的奇异感觉,飘飘然好似升仙一般,让人慾罢不能,沉迷其中,难以抑制的生硬。

【曹贼】升级结束,曹杰长舒一口气,只觉得刚刚消耗的精气再度饱满起来,忍不住就要喷薄欲出一般。

整个人神采奕奕,双眸炯炯有神,朗若星辰。

而在阳刚之气下,呼吸都为之灼热。

望著枕边美人,曹杰没有过度摧残,等睡了两个时辰,东方即將天亮之际,他便起身穿上短打衣服往前院而去。

“七哥,起来练武了。”

曹杰朝著左厢房高声叫了一句,没片刻,就见阮小七睡眼迷濛一脸不愿地走了出来。

“二郎,咋这么早?”

“一天之计在於晨,鸡鸣三遍,正是大好男儿练武之时。七哥,不可懈怠啊!”

“”阮小七揉了一把脸,露出一副苦笑,暗道:昨晚折腾半夜,现在就起床习武,精力还如此旺盛,你他娘的真是天赋异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练武的人,一辈子都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女色那是万万不能近的。

破了身,抵挡不住诱惑,前半生的苦修一年半载便能化为乌有。

梁山那么多的好汉,不近女色便是这个原因。

至於酒,酒是粮食精,炼脏小成统统都是营养。

前院特意收拾出的练武场上,曹杰和阮小七打得有声有色。

剧烈交手三五个回合,二人一分,阮小七感慨道:“二郎,你这打法越来越精湛了,境界也稳定在了小成。但想要再进一步,炼精大成,却是不易。

二郎,听哥哥一句劝。那女人还是少碰为好,將精气都用在修炼上,以你的天赋,追上咱也只是三五年的工夫”

曹杰尷尬一笑:“七哥,我知道分寸,不会耽误修炼的。”

听到曹杰將阎婆惜收了,宋江那颗心落下了肚子。

一个潘金莲还不够,再来一个阎婆惜,看你骨髓几时枯。

穿好押司吏服,正好头巾,在铜镜上打量了一番黢黑却精神饱满的面容,宋公明心中暗笑道:

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这曹二郎,也不过如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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