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暗恋梦中(1 / 1)

时玉书的出现为网友们奉献了很多糖点,因此这次活动在社交媒体上的讨论度很高。

甲方很满意,宣传效果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就这样在网友们的磕糖中,林明阳的第一场单人商业活动圆满结束了。

林明阳来不及复盘这次工作了,因为明天就是他和时玉书第一次双人工作。

“小书,明天要加油哦!如果有什么事情给我递个眼神,我罩着你。”林明阳打开时玉书的消息页面,在发送栏里删删减减,最后还是发出了这句叮嘱的话。

可刚发送完,他就后悔了。想要删除,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消息显示“已读”。

今天小书怎么看得这么快?刚好在玩手机吗?

完了,小书不会觉得他很啰嗦吧?会不会觉得他很烦人?

他也是从18岁过来的,最理解这个年龄的孩子有多叛逆了。

他不禁回忆起他青春期的时候,嚯,简直就是个叛逆大王,父母说啥都要呛几句。不,不只是青春期,是从小到大,他从来就不是个乖孩子。

小时候抓青蛙放到同学的书包里,然后向老师告状,说那位同学带宠物上学。等老师打开书包检查,被突然蹦出来的青蛙吓得摔了一个屁蹲。

青蛙跳跃能力极强,整节课全班都在抓青蛙中度过了,结局就是他被老师整整罚站了一周。

还有一次,他看上了隔壁长毛狗的柔顺毛发,于是将它逮住,不顾它的意愿强行给它扎小辫,终于在扎第五个小辫时,长毛狗忍无可忍,嗷呜一口咬伤了他的手臂。

再大些,学校不让纹身,他为了凸显个性,用黑色马克笔在手臂内侧画了个看不出是什么的鬼画符图案(他原本想画个外星人,但画工太差了,画完了自己都说不出口是个外星人)。

他骗同学说他其实不是他父母亲生的,而是个外星人,这个标记是他们星球的特殊印记,他是流落在地球的外星球王子,等他成年了,母星的人会来接他回家。

没想到他的同学竟然真信了,天天缠着他让他讲外星球的事儿。

再长大些,学校升旗仪式上校长在讲话时,他高举着自己制作的“反对刻板校规”的标语站在最前排,全校师生的目光瞬间聚焦在他身上,最后他被教导主任带走时,还有同学给他竖大拇指点赞。

简直是劣迹斑斑,数都数不过来。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不过他唯一庆幸的就是,虽然那时候又叛逆又自我,却从未欺凌弱小,反而热衷于帮那些被校园霸凌的同学出头,伸张正义。

想到这里,林明阳打了个冷颤,死脑子快点回归吧,他一点也不想再回忆自己光辉的青春期了。

呼——他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好小书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那种孩子。

要是小书和他小时候一样,他都不敢想象要追求这样的人得多受罪,不过要是小书真的是那样的人,那他应该也不会被他吸引了吧?

没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但他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小书回消息了,“好啊,有明阳哥在我很放心。”

看到这句话,林明阳心中划过一股暖流。

他的小书就是这样的人,总是全身心地信任着他,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他都同意也都支持。

越是这样,他就越忍不住越界,越想照顾他多一些,更多一些,越想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他想,如果他是一位骑士,那小书并不是需要他守护的王子,而是他手中的利剑,是他所有勇气和力量的源泉,亦是他的生命……

为了明天的工作能保持充沛的精力,今晚林明阳很早就睡了。

可他并没有如往常一样一夜无梦,而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林明阳和朋友们一起去旅行,一行四人,一起去了一个之前从未听闻过的,隐蔽又神秘的地方。

他在旅行途中遇见了时玉书,那是一个外表精致得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男生。

他很喜欢时玉书的那双眼睛,湿漉漉的漆黑的瞳孔,犹如被薄雾笼罩的朝露,干净、高贵又神秘。每当被这双眼睛注视着,他都觉得自己的灵魂已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也很喜欢和时玉书聊天,和他聊天感觉如沐春风,因为他喜欢笑,他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很耀眼,耀眼得仿佛照亮了整个世界,让他只能看到他一个人,让他的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们和时玉书一起结伴而行,一路上说说笑笑,聊得很开心。

可有一天,时玉书去了一个鸡圈,那里的鸡站得既整齐又诡异,仿若一个祭坛,又好似某种古老的法阵。

他去鸡圈找他。可他一往里走,鸡就成群结队的朝他赶来,像是要啄他。

尝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时玉书看着他笑了。时玉书说没事,他只是进来看看,一会就出去了。

又过了两天,旅行即将结束,他去找时玉书,想鼓起勇气告诉他,他喜欢他。

可是,一看到他耀眼的笑容,他瞬间又没了勇气。

他那么温柔耀眼的人,应该不会喜欢他这么普通的糙汉子吧,就算喜欢,也会喜欢他朋友那样的美女吧?或许说了之后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最终,他还是没能说出口,只是要了联系方式。

旅行结束后,大家都各自回家了。

在回家的途中,他看着和时玉书的对话框,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和他打招呼。

想到以后可能都见不到时玉书了,他难受极了。于是,他中途下了火车,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这里的发展相对落后,没有高楼大厦,只有自然纯朴的人和大山。

山脚下的篮球场,一群少年挥汗如雨,奔跑跳跃着享受篮球的乐趣。

他还记得时玉书说自己也喜欢打篮球。

发了一会儿呆,他离开了球场,顺着陡峭的阶梯往山上走去。

今天他发烧了,本来不应该去爬山的,但大抵是疯了吧,想借这种让身体痛苦的方式,忘掉心里的痛苦。

大山没有被人为过度开发,保留了原本树木繁荣,郁郁葱葱的样子。

这里可能刚下过一场雨,石头湿漉漉的,树叶还滴着水,空气清新得让人恨不得把肺里的空气都掏出来置换一遍。

半山腰上有一条小溪,蜿蜒曲折。他看着清澈、流动不息的小溪,感受到一丝生命的美好与意义。

他的头很烫,身体很疲惫,快到山顶时,就完全撑不住了,只是靠着一股蛮劲爬上了岩石。此刻,他眼前阵阵发黑,抓着岩石的手都在颤抖,几乎下一秒就要从石壁上滑落下去。

这时,石壁上方忽然伸出来一只光洁的手臂,“你还好吗?”

他努力抬头望去,阳光自对方的身后铺洒开来,温暖又神圣,入目所及竟是那张令他魂牵梦绕的脸,“时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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