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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谁是陪酒的(1 / 1)

接下来的几天,王晓亮真的开始在学校周围转悠,查找合适的出租房。

要保留卖饮料的旧业,他就不能离学校太远。

可学校附近的房租,真的不便宜。

毕业季,大量的学生选择留在城市,学校周边的房源变得异常抢手。

那些看起来还算干净整洁的单间,动辄就要两千往上。

王晓亮把目标锁定在了校方的家属区。

这里都是几十年的老楼,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墙皮剥落,空气中总有一股陈旧的味道。

典型的老破小。

但因为离学校近,租客大多是学生,价格依然坚挺。

他跟着一个中介,看了好几间。

不是太小,就是太潮。

最后,他看中了五楼的一间朝南的屋子。

房间不大,大概只有十几个平方,放下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就没什么空间了。

但好在,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和一个小小的阳台。

阳光可以照进来。

“怎么样?这间算是这里最好的了,前面那个租客刚走。”中介是个精明的年轻人,嘴皮子很溜。

“多少钱一个月?”

“一千五,押一付三。”

一千五。

他有点肉疼。

但他没有太多时间尤豫了。还有十几天就要举行毕业典礼,之后办理完离校手续,拿到毕业证,他就必须从宿舍搬出来。

“行,就这间吧。”他咬了咬牙。

他没有时间再找了。

在忙着租房的同时,学校也进入了最后的疯狂。

毕业季,除了离愁别绪,最实际的就是找工作。

学校组织了好几场大型的校园招聘会。

“快快快!晓亮!今天有好几家大公司来!打扮一下,我们去冲一波!”

李军这几天有点奇怪。

王晓亮被他拉着,来到了人山人海的体育馆。

到处都是穿着廉价西装、一脸紧张和期盼的年轻面孔。

肉眼可见的热。

李军象一只勤劳的蜜蜂,穿梭在各个展台之间,热情洋溢地递上自己的简历,然后收获一个个礼貌而疏远的微笑。

王晓亮跟在后面,只觉得格格不入。

他们的情况很尴尬。

能看上的企业,比如那些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和国企,简历筛选的第一关就把他们刷掉了,绩点和实习经历都不够看。

而那些热情地招呼他们,恨不得当场签约的企业,大多是些不知名的小公司,或者销售岗,画着天大的饼,却给着微薄的底薪。

一个下午下来,两人都是扫兴而归。

李军有些垂头丧气,“妈的,现在找个工作怎么这么难。”

王晓亮背着双肩包,满满的饮料已经卖完,他特意留了两瓶矿泉水。

他递给李军一瓶水,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

“对了,老大,你不是还有一门专业课挂了吗?补考有把握?”

李军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嗨,那都不是事儿,山人自有妙计。”

他神秘地笑了笑,没再多说。

王晓亮看着他,心里的疑惑更深了。

毕业季最多的,恐怕就是各种名目的聚会。

系里的散伙饭,班级的告别宴,同乡会的连络感情,还有最亲密的寝室狂欢。

王晓亮这个在大学里活得象个透明人一样的存在,居然也收到了不少邀约。

他都以“有事”为由,一一推脱了。

他实在不擅长,也不喜欢那种觥筹交错、虚与委蛇的场合。

这天傍晚,他刚从新租的房子打扫归来,刘新宇在宿舍门口堵住了他。

“晓亮,正找你呢。”

“晚上有空吗?我请客,叫上李军,咱们仨聚一下,算是提前告个别。”

面对刘新宇真诚的邀请,王晓亮无法拒绝。

而且,他心里觉得,自己欠刘新宇一顿饭。

无论是之前热心帮忙,还是为人处事,刘新宇都对他释放了足够的善意。

自己在这方面,确实太迟钝了。

“好,应该我请你的。”王晓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刘新宇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些就见外了,晚上七点,学校南门那家‘食客居’,我订好位置了。”

王晓亮本来以为,刘新宇说的“咱们仨聚一下”,可能只是个客气的说法,到了地方,或许还有刘新宇的其他关系好的同学。

毕竟刘新宇是出了名的好人缘。

但当他和李军走进小包厢时,才发现里面真的只有刘新宇一个人。

桌上已经摆了几个凉菜,旁边放着两箱啤酒。

三个人,一个小包厢。

李军是个藏不住话的,一坐下就嚷嚷开了。

“新宇,请客怎么不多叫几个人?不就多几双筷子的事情,也多不了几个钱嘛,人多热闹啊!”

刘新宇给两人分别打开一瓶啤酒,笑着说:“人太多喝不好,也太闹了。今天就咱们仨,清净。”

酒过三巡,包厢里的气氛热络起来。

一半的啤酒下去,刘新宇的脸有些泛红,话也多了起来。

他端着酒杯,带着一丝醉意说:“说到请客,我老爹从小就告诉我,你要是想办成事,请客就专门请一个人,最多再带一两个陪酒的活跃气氛。不然你请一大桌子人,谁都觉得你不是专门请他的,人家吃完喝完嘴一抹就走了,屁用没有,白花钱。”

刘新宇的这番话,让王晓亮心里微微一动。

这个观念很新奇,很功利,但仔细一想,却又确实很有道理。

他端起酒杯,开玩笑地说:“那今天我和老大,谁是陪酒的?”

刘新宇大概是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连忙摆手,舌头都有些大了。

“不不不,今天没有陪酒的!今天我就想请你们俩!你们俩都仗义,够朋友,而且咱们能玩到一块去!”

他一口喝干杯里的酒,重重地把杯子放在桌上。

“大学四年,说真的,没学到什么东西。我的毕业论文,大部分都是网上抄的。”他自嘲地笑了笑,“但我觉得,也值了。认识了你们这帮朋友,而且,见到了很多人的成长。”

“你们想想,咱们现在,跟大一刚来的时候,差别有多大。”

王晓亮看着他。

这一刻,他觉得刘新宇不光是情商高,还是一个特别善于观察的人。

聊到毕业后的打算,李军唉声叹气,抱怨工作难找,虽然被几家企业看中,但距离自己的标准太远了。

“我啊,先回家,帮家里的忙。”

刘新宇的话里,却丝毫没有对工作发愁。

他给自己又满上一杯酒,眼神里有种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感慨。

“其实,我特别想创业,象我老爹一样,白手起家,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帮家里的忙?”李军好奇地问,“你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刘新宇喝了口酒,很随意地说:“也没什么,就是点小生意。”

王晓亮好象捕捉到话里的信息。

这些词,和他之前对刘新宇的认知,完全联系不起来。

他一直以为刘新宇和他一样,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

现在看来,完全不是。

刘新宇,应该是个富二代。

这个认知,让王晓亮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个面色泛红、满嘴醉话的同学。

他不象赵胜凯那样张扬,不象欧阳海那样谄媚。他待人真诚,做事周到,甚至会为了自己论文抄袭而感到一丝羞愧。

王晓亮拿起自己的酒瓶,给刘新宇空了的杯子满上。

琥珀色的酒液在灯光下泛着光。

他看着刘新宇那张因为酒精和激动而涨红的脸,清淅地听到他说着“白手起家”时的那种向往。

王晓亮举起自己的酒杯。

“敬白手起家。”

刘新宇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仿佛找到了知音,也重重地举起杯子。

“对!敬白手起家!”

“砰”的一声。

两个玻璃杯在空中清脆地相撞,溅出几滴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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