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天,对于胡小虎和万胜利来说,简直就像是掉进了天堂。
外面的暴雨还在下个不停,山洪“轰隆隆”的声音,即使隔着厚厚的山体,也隐约能听到。但这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了。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下世界里,他们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神仙日子。
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吃。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胡小虎的叉鱼技术越来越好。他发现水里的鱼虽然多,但并不傻,在同一个地方叉过几次后,大鱼就都躲到深水区去了。于是他开始沿着湖岸,寻找新的“渔场”。
万胜利的脚伤还没好,不能下水,就成了后勤部长。他负责看火,收拾胡小虎叉回来的鱼,还有把那口行军锅刷得锃亮。
第一天,他们吃的是烤鱼。
第二天,他们决定换个花样,尝尝鱼汤。
胡小虎叉回来一条五斤多重的肥美鲤鱼。万胜利熟练地把鱼收拾干净,切成几大块,扔进了那口行军锅里。锅里加上清冽的湖水,架在火上,很快就“咕嘟咕嘟”地烧开了。
随着水汽的蒸腾,一股比烤鱼更加浓郁、更加纯粹的鱼肉鲜香,飘散开来。
万胜利蹲在锅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锅里翻滚的鱼块和越来越白的鱼汤,不停地吞着口水。
“小虎,你说这鱼汤要是能放点盐,再撒点葱花那得是啥味儿啊?”
“想得美。如文网 埂歆最哙”胡小虎躺在一块铺着干草的平整岩石上,懒洋洋地说,“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等回头出去了,哥给你弄盐,管够!”
鱼汤很快就炖好了。汤色奶白,浓稠得像米汤一样。鱼肉也炖得烂熟,用筷子(两根削尖的木棍)一夹就散开了。
两人一人盛了一饭盒(也是从仓库里翻出来的),也顾不上烫,吹两下就往嘴里猛灌。
“嗬鲜!”
一口热汤下肚,万胜利舒服得长叹一声,感觉浑身上下的骨头都舒展开了。那股浓郁的鲜味,顺着喉咙一直滑到胃里,瞬间驱散了洞里的所有寒气。
鱼肉炖得入口即化,根本不用嚼,抿一下就变成了鱼茸。虽然没有盐,但鱼肉本身的鲜甜被完美地激发了出来,比任何调味品都更加美味。
“小虎,我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汤。”万胜利一边呼噜呼噜地喝汤,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那是,这叫原汁原味。”胡小虎也喝得满头大汗,心里却在盘算着另一件事。
盐。
没有盐,人就没力气。他们可以一两天不吃盐,但时间长了肯定不行。等回到队里,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弄盐。供销社的盐是要盐票的,他们没有。只能去黑市上想想办法。
一锅鱼汤,连肉带汤,被两人吃了个底朝天。万胜利甚至还用馒头(他们后来又找到了那个泡烂的布袋,把面疙瘩在火上烤干了,当干粮)把锅底都擦得干干净净。
吃饱喝足,两人就躺在篝火边休息。
万胜利的脚踝在热力的烘烤下,感觉舒服了很多,肿也消下去一些。胡小虎的风湿腿,在这干燥温暖的环境里,也不像在外面那么疼了。
“小虎,你说这地方,以前那些小鬼子,是不是也跟咱们一样,天天在这儿吃鱼啊?”万胜利摸着肚皮,好奇地问。
“他们?”胡小虎冷笑一声,“他们哪有咱们这闲工夫。你看那些地道,那些工事,还有仓库里那些东西,这帮孙子野心大着呢。他们在这儿,肯定不是为了度假。”
他想起了那本地图册上看到的“七三一部队”的字样,心里就一阵发毛。他没敢把这个猜测告诉万胜利,怕他胡思乱想。
“你说,他们后来都去哪儿了?”万胜利又问。
“谁知道,估计是投降了,跑路了呗。”胡小虎随口说道,“你看仓库里那些物资,好多都来不及带走,说明他们撤得很匆忙。”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着这个神秘的要塞,聊着外面的生产队,聊着北京的家。
这是他们来到东北后,第一次这么放松。
不用担心明天会饿肚子,不用担心干不完的活儿挣不到工分,不用看队长和那些老知青的脸色。在这里,他们是自由的。
到了晚上,两人把篝火烧得旺旺的,然后把从仓库里找到的那几件鬼子军大衣铺在地上,当做床垫和被子。
虽然大衣有一股怪味,但非常厚实保暖。躺在上面,背靠着温暖的沙滩,听着不远处湖水拍岸的声音,两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是他们几个月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胡小虎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不再是知青了,而是成了这个地下王国的国王。他住在一个用黄金和宝石砌成的宫殿里,每天穿着丝绸的衣服,吃的是山珍海味。万胜利成了他的大将军,柳夏和顾晓晓对,还有知青点的女知青,她们都成了他的
梦里的胡小虎,笑得口水都流了出来。
第二天醒来,他发现自己正抱着那件臭烘烘的鬼子大衣睡得正香。他自嘲地笑了笑,把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甩出脑海。
!现实是,他们还被困在这个地洞里,外面还是狂风暴雨。
“胜利,醒醒,起来撒尿了!”他一脚踢在还在打呼噜的万胜利屁股上。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除了吃鱼,他们也开始对这个地下湖进行更细致的探索。胡小虎发现,湖岸边的一些浅水洼里,长着一种类似木耳的黑色菌类。他不敢确定能不能吃,就撕了一小片,放在嘴里嚼了嚼,没什么怪味。他又烤熟了一点尝了尝,味道竟然还不错,滑溜溜的,很有嚼劲。
这个发现让他们欣喜若狂。光吃鱼肉,时间长了也腻,有了这“地下木耳”当配菜,伙食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
他们甚至还在一个岩缝里,找到了一小丛野葱!那翠绿的颜色,在这片以黑白灰为主色调的地下世界里,显得格外醒目。
当晚,他们就喝上了有史以来最奢侈的一顿鱼汤——加了“木耳”和野葱的鱼汤。
那鲜美的味道,让万胜利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小虎我我觉得我这辈子,值了。”万胜利捧着饭盒,热泪盈眶地说,“就算明天就死了,能喝上这么一锅汤,也值了!”
胡小虎看着他那没出息的样子,笑骂道:“瞧你那点追求!这才哪儿到哪儿?等咱们出去了,虎爷带你吃香的喝辣的!让你天天拿肉当饭吃!”
他虽然嘴上说得豪迈,但心里却无比珍视眼前的这一切。
这锅鱼汤,不仅仅是一顿饭。
它代表着新生,代表着希望,代表着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在绝境中为自己拼出来的一条活路。
这味道,他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