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绝食(1 / 1)

“妈妈”通往前院的门一开,一个人跑了出来。

这人一身青色袍子,头上戴着一块绿色头巾,腰间系着红色腰带(注1),迈着小碎步跑过来,离得远远就打个拱。

“妈妈,方师老爷来了”

王妈妈一愣,放下叉在腰间的手,追问道:“县尊老爷有没有稍信来”

那龟奴想了想,摇着头说:“不曾”

“你去吧”王妈妈挥了挥手帕,龟奴行了个礼,转身去了。

刘牵头唾着脸凑过来:“妈妈可有难处?小人愿为妈妈分忧”

王妈妈瞥了他一眼,吐出一口气,震声道:“今日其实我应该谢你才对”

刘牵头急忙施礼:“妈妈言重,小人不敢”

“哼”王妈妈把手帕掖在胸前,凑近了他轻声说:“告诉你也无妨,知府老爷过几日要来,这知府不好女色,只喜男风,县尊老爷千叮万嘱,要我寻一个俊俏的清倌人”

她瞟了一眼站都快站不稳的杨知恒,嘴角勾了起来:“可巧呢,那就把他送来了”

刘牵头顿时眉开眼笑,连连拱手:“小人这身富贵,就着落在妈妈身上了,还请在县尊面前美言”

她俩的声音虽低,却也没想着瞒人,杨知恒听得清清楚楚,一股愤怒直冲进脑子,耳朵里“嗡”的一声,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瘫下,下一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失去知觉前,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是要死了吧,真好”

杨知恒做了个梦,梦里又回到了现代,那里有疼爱他的父母、有自幼玩到大的朋友、有香喷喷的食物、有软软的被褥。

就连平日讨厌的楼下喧闹的噪声,和冲天的烧烤烟,都让他怀念无比。

他慢慢睁开了眼睛,迎面就是一张大脸,和那抹绿色的头巾,正是刚才传信那个龟奴。

“姑娘醒了”龟奴见他睁开眼睛,便站直了身体。

杨知恒反应了一会,才明白“姑娘”应该是叫他。

“放屁,你他妈才是姑娘,你全家都是姑娘”顿时勃然大怒。

那龟奴也不恼,转身出去,片刻后又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只托盘,上面放着碗碟,一股粮食的香气,扑鼻而至。

“姑娘既醒了,就来吃点东西吧,王妈妈亲口安排的,啧啧啧,还有两片肥肉”

闻到食物的香气,一股“吃”的欲望打心眼里直顶上来,本能在他身体里大声催着他去吃,理智却告诉他,决不能吃,两个小人你来我往,打做一团,好半天后,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杨知恒咽下口水,把头转过来,看着房顶,冷冷的说:“拿走”

龟奴的脚步一滞,良久之后,把托盘轻轻置于一旁,走上来劝道:“我劝姑娘还是吃些东西,万万不要和自己过不去”

“滚”杨知恒的声音都破音了。

龟奴脸色一变,冷声道:“不瞒姑娘说,我在这南院已经十年了,只要进了这里,凭你什么贞洁烈女,最后就没见过一个不从的”

“现在妈妈敬你酒,你若不吃,那便是要吃罚酒了,你当你不吃饭,妈妈就拿你没办法?”

“罚酒?”杨知恒躺在炕上,扭着头,满眼不屑的说。

“要杀要刮就来,老子皱一皱眉头都是小妈养的,你去告诉你那个王妈妈和刘牵头,他们最好快点弄死我,今日他们要是不弄死我,早晚有一天我杀他们全家,我说到做到”

龟奴脸色一变,被卖进这里来的人,一半以上都跟面前这个俊俏小子一样,抵死不从很正常,但是这么当面威胁要杀人全家的,他还是第一个。

话说到这里,他也不劝了,拿起托盘,转身就走了出去。

杨知恒把头正回来,凝视着天花板,死死咬住牙,不让眼泪流出来。

外面很安静,不知道有没有人看着,就算没人看着,他也没有力气逃跑,所以,死亡是他唯一的选择。

“是不是死了以后,就能回家了?”杨知恒的眼泪终于顺着脸颊流下来,把枕头润湿了一片。

“嚓嚓嚓”脚步声打破了安静。

“哐当”门被推开了,刚才的龟奴带着几个人闯了进来。

“就是他?”为首之人指着床上问道。

“对,就是他,绝食”龟奴也指着床上。

“哈,到这来绝食那套,今天爷们就让你见识见识”为首之人满脸横肉,大冬天里只穿着一件单衫,露出胸口大片胸毛。

“弟兄们,好好招待一下这位姑娘”

众人嘻嘻哈哈的齐声答应,一人转身出去,没有几息功夫,又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只木头漏斗。

“你们要干什么?”杨知恒意识到危险,拼命想坐起来。

却被人抢上来一把按住,又是几双手伸过来,把他牢牢按在炕上,他拼命挣扎,却毫无作用。

“来”大汉一伸手。

那只漏斗被递了上来。

“把他嘴掰开”

几只脏手又伸了上来,一把捏住他鼻子,生理本能让他下意识的张开了嘴。

漏斗猛地插进他嘴里,大汉一手扶着漏斗,一手死死捏住杨知恒的下巴,声音好像就在他耳边:“倒”

温热的粥,本应是杨知恒梦寐以求的,但是这个时候,却变成了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

他拼命摇着头,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粥水被弄得到处都是,枕头上,衣服上,星星点点,有水渍,有麸皮,还有几粒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碗粥被强行灌了进去,这群人这才罢休,收起漏斗,嘻嘻哈哈的开门出去。

“这回姑娘服了吗?”龟奴送了他们出去,回来关上门笑着问道。

杨知恒沉默良久,扭过头来,眼神中带着几分死气:“我不服”

龟奴冷笑一声:“那你就好生受着吧,妈妈有令,把你关进柴房”

(注1、绿头巾一事,起源于元代,《元典章》明确规定:「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巾」,此处「青巾」即深绿色头巾,此事被朱元璋继承下来,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并进一步细化:妓院内的男性「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止于道边左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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