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平之找到时,它们还在悠闲地吃草。
一脸讨好的店小二小跑着迎了出来。
这年头能骑马出门的,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定是有身家的主儿。
好比现代开辆大g,差不多的意思。
“爷,您是打尖还是住店?住店咱悦来客栈有上房!打尖的话,咱家的卤牛肉可是一绝,要不尝尝?还有女儿红,甘甜清冽,来店的豪客都得喝一碗!”
店小二业务熟得很,一长串话说得顺溜无比。
“先把我的马照料好,少一根毛唯你是问!”
吴风没接话,先把缰绳扔进店小二怀里。
接着道:“两间上房,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其馀的你看着上。”
如今的吴风,已很有走江湖剑客的模样。
只是他身上那股独特气质,怎么也抹不掉,总显得与旁人不同。
“好嘞爷!您的马要是掉一根毛,就拿小的脑袋当球踢,绝无二话!”
“赏。”
一锭碎银子抛进店小二怀中。
他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笑成了缝。
“谢爷赏!谢爷赏!”
店小二的腰软得似棉花。
“掌柜的,贵客两位,打尖带住店,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三个拿手好菜!”
吴风和林平之被引到二楼靠窗的座位。
微风拂来,仿佛吹散了满身焦躁。
望着街上来往的古装行人,
吴风忽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这般满街古装的景象,前世也只在那影视城里见过,
与眼下相差无几。
唯一少的,是那些举着自拍杆的姑娘。
想到姑娘,吴风便心痒。
自己这贪花公子已多日未光顾青楼生意,
实在有损名号。
“大哥,你想什么呢?”
“想红塔山啊……此时若能来一支,人生可就圆满了。”
“唉……又是想念红塔山的一天。”
然后吴风就见林平之从怀里掏出一根狗尾巴草。
吴风:“……”
自打发现吴风这习惯,林平之身上便常备着一把狗尾巴草。
没了红塔山,要是连这狗尾巴草也没了,那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林平之给吴风准备的狗尾巴草,是特意用珍贵药材泡过的。
叼在嘴里,一股甘甜清香味慢慢散开。
不得不说,林平之在这方面真是用得顺手又贴心。
吴风从没想过,有人会把狗尾巴草拿去药水里泡。
他丢给林平之一个赞赏的眼神。
林平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吴风身上一麻,赶紧扭头看向窗外。
“平之啊,什么时候走?”
吴风叼着草,语气随意。
药草的滋味在口中漫开,那个对什么都无所谓、吊儿郎当的吴风,好象又回来了。
林平之愣了一下,眼神渐渐黯下来:“大哥,我……”
是了,这是大哥,他早就看透我的心思了。
“打住,别来煽情那套。”
“你跟着我东奔西跑,哪能静下心练功?《葵花宝典》你才刚入门,再这么混下去,一辈子也练不成。”
“你这人又笨,天赋也普通,跟着我只会眈误你。”
“大哥……”
“这顿饭吃完,你就走吧。找个地方专心练你的《葵花宝典》,别辱没了这门功夫。”
“可我……”
林平之眼圈发红。
从认识到现在,也快两年了。
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没分开过。
对林平之来说,吴风是唯一懂他的人。在遇见吴风之前,人人都把他当成一块肥肉,只想抢他家的《辟邪剑谱》。
就算后来他练成辟邪剑法,别人也拿他当怪物看。
只有吴风不一样。
跟着大哥的这段日子,吴风从没把他当异类。
就算大哥嘴有点损,林平之也明白,他并没有看不起自己。
林平之甚至觉得,如果自己是异类,那大哥才更象异类。
大哥不但不轻视他,还传他武功。
想到这里,林平之眼框又热了起来。
“客官,您的菜来了——”
“还有两坛女儿红。”
“菜齐了,您慢用,有事随时吩咐。”
店小二格外热情,刚才那块碎银够他忙活好几个月了。
等小二退下,吴风举起酒坛对林平之说:“别磨蹭,干了这坛,前路顺畅。”
“大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吴风语气豪迈。
“咕咚咕咚……”
“大哥,‘天下谁人不识君’说的该是你吧。”
“都一回事。”
“大哥,接下来你去哪儿?”
“少林寺。”
“去少林做什么?”
“抢屠龙刀!”六
“嘶——什么女儿红,喝了照样头疼……假酒误事啊。”
吴风稍运《九阳神功》,头痛立刻消散。
记不清昨天喝了多少,只记得一直喝,直到悦来客栈的酒全被两人喝光才停。
那顿酒,吴风和林平之都没用内力化解。
即便如此,吴风经魔气淬炼的身体也远胜林平之。喝到最后,林平之已滑到桌底。
本想饭后出发的林平之,那状态自然走不了,只得又多住一晚。
清早推门,小二已殷勤端来热水与毛巾。
看向隔壁,房门敞开,另一小二正在打扫——林平之已经离开了。
“小二,昨天同我喝酒的那位呢?”
“哦,您说红衣那位爷啊?他一早便走了,还留了封信给您!”
小二递上一封信。
吴风随手接过,看也没看就揣进怀里。
走便走了,还学人留信,这般煽情。
以为我会看么?
才不会。
“爷真是海量,小的佩服。在这儿干了三年,头一回见到您这么能喝的英雄……”
“爷,您手里这是何物?”
“牙刷。”
“牙刷?爷定是大户出身,小的也是头回见这稀罕物。”
“别罗嗦,去取些青盐来。”
“好嘞,您稍候,马上就来。”
这年头,许多人晨起用柳枝刷牙,马虎的便只漱漱口。
吴风不习惯,早就用猪毛和木头自制了牙刷,一直随身带着。
现代人的习惯哪是那么容易改的。
要不是最近东奔西跑,吴风甚至想动手做个沙发。
刷完牙,他依旧坐在昨晚那个位置吃早饭。
这儿从楼上往下看,视野最好。
早起的人已经忙活开了,吴风却悠闲地吃着东西。
那感觉,就象工作日坐在咖啡馆落地窗前,周围人来人往赶着上班,只有自己偷得片刻清闲。
实在痛快。
吴风刚坐下不久,楼梯口陆续上来几个江湖人。
几人喧哗一阵,小二赶紧端上酒肉。
“哎……听说了没?少林正广发英雄帖,要开屠狮大会呢!”
“什么屠狮大会?”
“这都不知道?听说少林捉了金毛狮王谢逊,要在天下英雄面前把他正法。”
“不会吧?金毛狮王都消失多少年了,居然还活着?”
“活得好着呢!就瞎了一双眼,日子可比你我舒坦。”
“那屠龙刀呢?”
“不清楚,据说现在在少林手里。”
“少林惦记屠龙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到底还是到手了。”
“嘿嘿……这下有热闹看了。张无忌可是谢逊的义子,光明顶一战,他凭九阳神功无人能敌。义父被抓,他肯定得上少林。”
“屠龙刀在少林,倚天剑在峨眉,唉,如今咱们连看一眼都难咯。”
“兄弟,你这消息早过时了。六大门派围光明顶时,倚天剑就落到人畜无安手里了。”
“人畜无害?那可是倚天剑,什么阿猫阿狗都拿得动?兄弟们,我有个念头……”
“想死你自己去,别拖上我们。”
其他几人立刻离那胆大的家伙远了几步。
这事其实早已传遍江湖。
谢逊被少林所擒的消息,近来传得沸沸扬扬。
吴风也正是为此才决定去少林看看。
倚天剑与屠龙刀皆属神兵。
得倚天剑,或可悟出招魂幡的炼法;
得屠龙刀,说不定能窥见飞剑的炼制门道。
至于金毛狮王如何落入少林之手——
吴风不用细想也猜得到大概。
金花婆婆既能找到谢逊,别人自然也可能找到。
眼下周芷若正与师姐丁敏君争夺峨眉掌门,根本没机会去冰火岛。
何况倚天剑,还在吴风自己手里。
想来屠龙刀如今也该是完好无损的。
它最有可能落在了少林寺手里。
所以吴风昨天才对林平之说,要去少林夺屠龙刀。
光明顶一役后,张无忌并没得到《乾坤大挪移》。
倚天剑现在在吴风手中。
周芷若和赵敏也都没与张无忌结下什么情缘。
甚至赵敏还对张无忌满怀恨意,已将他列入必杀名单。
灭绝师太死得突然,不但没把铁指环传给周芷若,连倚天剑中藏有《九阴真经》的事也没告诉她。
因此周芷若也没跟张无忌去冰火岛。
所以……《九阴真经》还在倚天剑里。
武当山上。
张无忌自从光明顶出来,借着带领六大门派突围的事迹,也算名动江湖。
经过这些,他变得沉默了许多。
张无忌不知如何回答。
可每到这时,他就想起吴风说过的话:“张无忌,你忘了你母亲临终之言吗?”
一想到这儿,张无忌就又尤豫起来。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吴风还以为张无忌早已心性大变,
谁知这人仍是顾虑重重。
忽然听说少林要开屠狮大会,张无忌惊得魂飞魄散。
“太师父,我义父被少林抓了,我不能不去救!”
汝阳王府中。
“哦?少林要开屠狮大会?”
“有意思,真有意思。”
“吴风拿了倚天剑,我便去取屠龙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