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少一根毛唯你是问(1 / 1)

等林平之找到时,它们还在悠闲地吃草。

一脸讨好的店小二小跑着迎了出来。

这年头能骑马出门的,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定是有身家的主儿。

好比现代开辆大g,差不多的意思。

“爷,您是打尖还是住店?住店咱悦来客栈有上房!打尖的话,咱家的卤牛肉可是一绝,要不尝尝?还有女儿红,甘甜清冽,来店的豪客都得喝一碗!”

店小二业务熟得很,一长串话说得顺溜无比。

“先把我的马照料好,少一根毛唯你是问!”

吴风没接话,先把缰绳扔进店小二怀里。

接着道:“两间上房,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其馀的你看着上。”

如今的吴风,已很有走江湖剑客的模样。

只是他身上那股独特气质,怎么也抹不掉,总显得与旁人不同。

“好嘞爷!您的马要是掉一根毛,就拿小的脑袋当球踢,绝无二话!”

“赏。”

一锭碎银子抛进店小二怀中。

他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顿时笑成了缝。

“谢爷赏!谢爷赏!”

店小二的腰软得似棉花。

“掌柜的,贵客两位,打尖带住店,卤牛肉五斤,女儿红两坛,三个拿手好菜!”

吴风和林平之被引到二楼靠窗的座位。

微风拂来,仿佛吹散了满身焦躁。

望着街上来往的古装行人,

吴风忽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这般满街古装的景象,前世也只在那影视城里见过,

与眼下相差无几。

唯一少的,是那些举着自拍杆的姑娘。

想到姑娘,吴风便心痒。

自己这贪花公子已多日未光顾青楼生意,

实在有损名号。

“大哥,你想什么呢?”

“想红塔山啊……此时若能来一支,人生可就圆满了。”

“唉……又是想念红塔山的一天。”

然后吴风就见林平之从怀里掏出一根狗尾巴草。

吴风:“……”

自打发现吴风这习惯,林平之身上便常备着一把狗尾巴草。

没了红塔山,要是连这狗尾巴草也没了,那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林平之给吴风准备的狗尾巴草,是特意用珍贵药材泡过的。

叼在嘴里,一股甘甜清香味慢慢散开。

不得不说,林平之在这方面真是用得顺手又贴心。

吴风从没想过,有人会把狗尾巴草拿去药水里泡。

他丢给林平之一个赞赏的眼神。

林平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吴风身上一麻,赶紧扭头看向窗外。

“平之啊,什么时候走?”

吴风叼着草,语气随意。

药草的滋味在口中漫开,那个对什么都无所谓、吊儿郎当的吴风,好象又回来了。

林平之愣了一下,眼神渐渐黯下来:“大哥,我……”

是了,这是大哥,他早就看透我的心思了。

“打住,别来煽情那套。”

“你跟着我东奔西跑,哪能静下心练功?《葵花宝典》你才刚入门,再这么混下去,一辈子也练不成。”

“你这人又笨,天赋也普通,跟着我只会眈误你。”

“大哥……”

“这顿饭吃完,你就走吧。找个地方专心练你的《葵花宝典》,别辱没了这门功夫。”

“可我……”

林平之眼圈发红。

从认识到现在,也快两年了。

两人朝夕相处,几乎没分开过。

对林平之来说,吴风是唯一懂他的人。在遇见吴风之前,人人都把他当成一块肥肉,只想抢他家的《辟邪剑谱》。

就算后来他练成辟邪剑法,别人也拿他当怪物看。

只有吴风不一样。

跟着大哥的这段日子,吴风从没把他当异类。

就算大哥嘴有点损,林平之也明白,他并没有看不起自己。

林平之甚至觉得,如果自己是异类,那大哥才更象异类。

大哥不但不轻视他,还传他武功。

想到这里,林平之眼框又热了起来。

“客官,您的菜来了——”

“还有两坛女儿红。”

“菜齐了,您慢用,有事随时吩咐。”

店小二格外热情,刚才那块碎银够他忙活好几个月了。

等小二退下,吴风举起酒坛对林平之说:“别磨蹭,干了这坛,前路顺畅。”

“大哥!”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吴风语气豪迈。

“咕咚咕咚……”

“大哥,‘天下谁人不识君’说的该是你吧。”

“都一回事。”

“大哥,接下来你去哪儿?”

“少林寺。”

“去少林做什么?”

“抢屠龙刀!”六

“嘶——什么女儿红,喝了照样头疼……假酒误事啊。”

吴风稍运《九阳神功》,头痛立刻消散。

记不清昨天喝了多少,只记得一直喝,直到悦来客栈的酒全被两人喝光才停。

那顿酒,吴风和林平之都没用内力化解。

即便如此,吴风经魔气淬炼的身体也远胜林平之。喝到最后,林平之已滑到桌底。

本想饭后出发的林平之,那状态自然走不了,只得又多住一晚。

清早推门,小二已殷勤端来热水与毛巾。

看向隔壁,房门敞开,另一小二正在打扫——林平之已经离开了。

“小二,昨天同我喝酒的那位呢?”

“哦,您说红衣那位爷啊?他一早便走了,还留了封信给您!”

小二递上一封信。

吴风随手接过,看也没看就揣进怀里。

走便走了,还学人留信,这般煽情。

以为我会看么?

才不会。

“爷真是海量,小的佩服。在这儿干了三年,头一回见到您这么能喝的英雄……”

“爷,您手里这是何物?”

“牙刷。”

“牙刷?爷定是大户出身,小的也是头回见这稀罕物。”

“别罗嗦,去取些青盐来。”

“好嘞,您稍候,马上就来。”

这年头,许多人晨起用柳枝刷牙,马虎的便只漱漱口。

吴风不习惯,早就用猪毛和木头自制了牙刷,一直随身带着。

现代人的习惯哪是那么容易改的。

要不是最近东奔西跑,吴风甚至想动手做个沙发。

刷完牙,他依旧坐在昨晚那个位置吃早饭。

这儿从楼上往下看,视野最好。

早起的人已经忙活开了,吴风却悠闲地吃着东西。

那感觉,就象工作日坐在咖啡馆落地窗前,周围人来人往赶着上班,只有自己偷得片刻清闲。

实在痛快。

吴风刚坐下不久,楼梯口陆续上来几个江湖人。

几人喧哗一阵,小二赶紧端上酒肉。

“哎……听说了没?少林正广发英雄帖,要开屠狮大会呢!”

“什么屠狮大会?”

“这都不知道?听说少林捉了金毛狮王谢逊,要在天下英雄面前把他正法。”

“不会吧?金毛狮王都消失多少年了,居然还活着?”

“活得好着呢!就瞎了一双眼,日子可比你我舒坦。”

“那屠龙刀呢?”

“不清楚,据说现在在少林手里。”

“少林惦记屠龙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到底还是到手了。”

“嘿嘿……这下有热闹看了。张无忌可是谢逊的义子,光明顶一战,他凭九阳神功无人能敌。义父被抓,他肯定得上少林。”

“屠龙刀在少林,倚天剑在峨眉,唉,如今咱们连看一眼都难咯。”

“兄弟,你这消息早过时了。六大门派围光明顶时,倚天剑就落到人畜无安手里了。”

“人畜无害?那可是倚天剑,什么阿猫阿狗都拿得动?兄弟们,我有个念头……”

“想死你自己去,别拖上我们。”

其他几人立刻离那胆大的家伙远了几步。

这事其实早已传遍江湖。

谢逊被少林所擒的消息,近来传得沸沸扬扬。

吴风也正是为此才决定去少林看看。

倚天剑与屠龙刀皆属神兵。

得倚天剑,或可悟出招魂幡的炼法;

得屠龙刀,说不定能窥见飞剑的炼制门道。

至于金毛狮王如何落入少林之手——

吴风不用细想也猜得到大概。

金花婆婆既能找到谢逊,别人自然也可能找到。

眼下周芷若正与师姐丁敏君争夺峨眉掌门,根本没机会去冰火岛。

何况倚天剑,还在吴风自己手里。

想来屠龙刀如今也该是完好无损的。

它最有可能落在了少林寺手里。

所以吴风昨天才对林平之说,要去少林夺屠龙刀。

光明顶一役后,张无忌并没得到《乾坤大挪移》。

倚天剑现在在吴风手中。

周芷若和赵敏也都没与张无忌结下什么情缘。

甚至赵敏还对张无忌满怀恨意,已将他列入必杀名单。

灭绝师太死得突然,不但没把铁指环传给周芷若,连倚天剑中藏有《九阴真经》的事也没告诉她。

因此周芷若也没跟张无忌去冰火岛。

所以……《九阴真经》还在倚天剑里。

武当山上。

张无忌自从光明顶出来,借着带领六大门派突围的事迹,也算名动江湖。

经过这些,他变得沉默了许多。

张无忌不知如何回答。

可每到这时,他就想起吴风说过的话:“张无忌,你忘了你母亲临终之言吗?”

一想到这儿,张无忌就又尤豫起来。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吴风还以为张无忌早已心性大变,

谁知这人仍是顾虑重重。

忽然听说少林要开屠狮大会,张无忌惊得魂飞魄散。

“太师父,我义父被少林抓了,我不能不去救!”

汝阳王府中。

“哦?少林要开屠狮大会?”

“有意思,真有意思。”

“吴风拿了倚天剑,我便去取屠龙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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