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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什么叫黄鸟儿酒馆(1 / 1)

时间来到了晚上九点,远远地能够听到教堂的钟声响起。

伴随着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辉被群山吞噬,一抹猩红的光芒顺着东天缓缓升起,将大地染成了一片血色;那是一轮血色的满月,也被这个世界的人称作【老妪之月】。

这个世界有三轮月亮,分别是银色的弧月、幽蓝的暗月与猩红的血月。

在神秘学当中,老妪之月像征着疯狂、愤怒、嫉妒、恐惧与死亡;任何仪式都不应该在老妪之月占据中天时举行,除非你本就想得到一个疯狂而混沌的终局。

路德踩着脚下仍留有馀温的卵石路,走进了黑水镇里。

伴随着路德的步伐,街道两侧逐渐升起了鳞次栉比的木筋房,红砖垒砌的烟囱里炊烟正向着天空袅袅升起;在许多低矮的窗棂后方是厚重的亚麻布窗帘,缝隙里透出昏黄的煤油灯光。

一股烤面包的香味,伴着炖菜的气息在街上回荡,这正是晚饭的时间。

路德不由得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在三天的断食之后他已经饥肠辘辘,只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

他正这么想着,一头黑牛便驮着人从他身旁经过,这驯顺的家畜还抬起眼皮看了一眼路德。

“老乡!”路德开口道:“这附近有什么吃饭的地方吗?”

牛背上的男人疑惑地看了路德一眼,抬手一指教堂的方向,用带着浓重口音的哥特语开口道:

“恁往镇中心走,有个黄鸟儿酒馆可以去,不少外乡人都中意在那嘎达吃饭的。”

虽然很疑惑黄鸟儿酒馆是个什么破名儿,但是路德还是朝着镇中心走去。

行走在不算宽阔的街道上,眼前亮起的是值夜人逐一点亮的路灯,耳畔传来的是光着脚的孩子们的嬉闹声,鼻腔里萦绕着寻常人家晚饭的气味,这种平和的氛围让路德的心都久违地宁静了下来。

不多时,路德就来到了一间烟气缭绕人声鼎沸的木筋房前。

木筋房的大门敞开着,隔着老远就能听到里面喧杂的鼎沸人声,那是赌徒兴奋的叫喊与醉汉们宣泄般的怒吼;再走近一些的时候,路德就闻到了一股混杂的,常人难以辨析成分的怪味。

最要命的就是这个了,路德的嗅觉实在太伶敏了,以至于他辨析出来了……

劣质烟草辛辣的气息、酸腐的啤酒散发出的尿骚、被汗水尽头的衣物散发出的人味儿,以及脚臭和坏了的孜然味儿,所有味道在温热的空气里混杂发酵后,呈现出的最浓烈的姿态。

而就在酒馆的正门前,烫金的招牌上写着一个让路德难蚌的名字——

金鹰酒馆!

老乡,你的哥特语真不错啊,这金鹰可特娘的不就是个黄鸟儿么!

站在“黄鸟儿酒馆”门前尤豫了一瞬,路德还是决定进去,毕竟这里至少有张床给他睡。

只是就在他迈步进去的瞬间,一道娇小的身影突然从酒馆旁的暗巷窜出,和路德撞了个满怀。

倒在地上的少女痛苦地揉着脑袋,她光滑的额头上明显肿起了一个巨大的鼓包。

这就是和能够硬抗子弹的炼金躯体硬碰硬的代价——基本相当于一头撞在了实心的硬质轮胎上。

这孩子的脑瓜子八成嗡嗡的……

路德目测少女的身高在一米四左右,身材看上去贫瘠而瘦削,不过还没到营养不良的地步。

她有着一切尘埃裔该有的特征,浅紫色的眸子中带着狡黠的神情,蜜蜡色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小翘辫。

这个小翘辫儿尤其引人注目,看着就跟个菠萝上面的叶子似的……

少女的身上,一件浅褐色的粗棉布连衣裙已经被浆洗得发白,边缘挂着用粗糙的针脚缝上的白色蕾丝。裙子的腰身则用一根同色的布带草草系紧,勾勒出刚刚开始发育的娇躯的浅浅轮廓。

在少女纤细的脖颈上,则绑着一条淡蓝色的宽丝带,在脑后系成了一个蝴蝶结的样式。

少女的脚上并没有穿鞋子,她只是用一条深褐色的亚麻布自脚腕上缠起,在打了个绑腿之后又在脚上绑成了踩脚袜的模样,露出了十颗沾满灰尘的小巧脚趾,与一对窄小发红的脚跟。

看着四肢细瘦的少女,路德瞥了一眼她刻意藏在身后的右手,伸出一只手,笑道:“你还好吧?”

然而少女却没有拉住他的手,反而对着他做了个怪里怪气的鬼脸;她一个赖驴打滚爬起身来,压低了身子顺着路德腋下蹿了出去,只几个闪身便将身形隐匿在了人群与房屋的阴影之中。

“有点意思。”路德心中暗笑一声,也没有去追,而是迈步走进了酒馆之中。

低矮的天花板下,粗糙的原木桌椅毫无章法地挤在一起,大部分桌子都坐满了人;穿着帆布裤的伐木工、脸色黝黑的车夫、敞着外套的士兵,他们脸庞通红声音洪亮,互相交换着唾沫星子。

路德点上一根烟,借着烟草味遮住了鼻腔里的恶臭。

“给我来一杯威士忌,要性子烈一些的。”路德紧皱着眉头,深深吸进一口烟雾,从鼻腔之中缓缓喷出来:“再来些能填饱肚子的吃食,然后给我开一间房,要一个人住的。”

“恩……”酒馆的酒保兼老板一伸手,从吧台下摸出了一盏脏兮兮的玻璃酒杯。

只是酒保才刚刚倒了个杯底,那酒杯便蓦然到了路德的手中,他轻搓手指迸出几点火花点燃了杯中的酒浆,随后手指沾染火焰顺着杯壁一擦,那玻璃杯便在火焰中变得光亮如新。

“好了。”路德将擦拭干净的酒杯轻放在吧台上:“倒酒吧。”

“是的,先生。”

酒保忙不迭地开了一瓶新酒,为路德斟上了诱人的琥珀色酒浆。

在边陲之地干了这么多年酒保,他早就练就了一手识人术,很清楚什么人是他惹不起的;只看路德刚刚露出的那一手,他就意识到眼前之人,恐怕是一位【真正尊贵】的大人物。

不是贵族或是官僚,而是某种更危险的,能够一念之间决定他们生死的大人物。

“先生,一共是320芬尼。就是……”酒保有些支支吾吾,尤豫了一下才开口道:“就是今天的房间已经满了,您看您能不能稍微在这里等一下,我这就让人给您清出一间房去。”

“去吧。”路德当即便掏出钱包来,抽出了一小卷紫色的钞票来。

只是在掏钱包的时候,路德的手指顺带着往钱包旁的口袋里轻轻探了一下——果然,他的感觉没有错,就在先前的那次碰撞之中,他装在钱包侧面的一件小东西不翼而飞了。

这就很有意思了。

路德一开始就察觉到那姑娘是个扒手了,但是他还以为那姑娘是奔着他的钱包来的。

但是没想到,那姑娘会对他的钱包毫无兴趣,反而拿走了那个东西。

所以那姑娘为什么会对那东西感兴趣,又是怎么知道他的大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的?

“有意思……”路德抬眼看向酒保:“房子的事儿先不急,给我讲讲那个姑娘。”

“好的,先生。”酒保躬敬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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