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呼啸,卷着大雪沫子,狠狠地抽在颉利可汗那张僵硬的脸上。
他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死死盯着台下这群所谓的“精锐”。
这哪里是什么金狼骑?
这分明就是一群刚从炕头上被拽下来的老娘们!
颉利可汗一声怒吼,像头受伤的野兽,冲下点将台,一把揪住那个正在织毛衣的千夫长的衣领,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告诉我!这是什么?啊?!”
颉利指着他手里那两根还在颤斗的木针,还有那一团粉红色的毛线,眼珠子都快瞪裂了,“你的弯刀呢?你的长矛呢?你拿两根破棍子,是打算去给大唐皇帝剔牙吗?”
他缩着脖子,一脸委屈地解释道:
“大汗,您松手,这针容易扎着人……弯刀?那玩意儿早生锈了,不好使。这两根针可是凉州铁匠铺特制的,精钢打磨,织起毛衣来那叫一个顺滑!”
“我问你刀哪去了!”颉利咆哮,唾沫星子喷了土门一脸。
“换……换了。”
土门眼神躲闪,嗫嚅道,“上个月凉州来了个收废铁的,我看那刀放着也是放着,就拿去换了十斤‘特辣红油’。那味道……啧啧,大汗您没尝过,涮羊肉绝了!”
“废铁?红油?”
颉利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胸口象是被人狠狠锤了一拳。
那是伴随突厥勇士征战沙场的兵器啊!
那是荣耀的像征啊!
居然被当成废铁,换了调料?
“好!好得很!”
颉利气极反笑,猛地松开土门,转身大步走到另一个看起来稍微壮实点的百夫长面前。
“你!你的马呢?那可是我亲赐给你的汗血宝马!”
那百夫长正蹲在地上,怀里揣着个酒坛子,一脸的醉眼朦胧。听到大汗问话,他打了个响指,嘿嘿傻乐:
“马?哦,那畜生太能吃了,养不起。我把它牵到互市,换了这个!”
他献宝似的举起手里的酒坛子,那是大唐特产的“二锅头”,甚至还很贴心地拍了拍身上那件绿得发慌的羊绒衫:
“大汗您看,一匹马换了五十坛好酒,外加全家老小的过冬衣服。划算!太划算了!”
“划算你大爷!”
颉利终于崩溃了,一脚踹翻了那个酒坛子。
“啪!”
酒香四溢,却象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抽在突厥王庭的脸上。
“你们是狼!是草原上的狼!”
颉利拔出腰间的金刀,疯狂地挥舞着,嘶声力竭地怒吼,“狼怎么能没有牙齿?怎么能没有腿?你们把刀卖了,把马卖了,以后拿什么去抢?拿什么去杀?难道要拿着毛衣针去戳破长安的城墙吗?!”
面对大汗的暴怒,台下的突厥士兵们却显得异常淡定。
甚至,还有点看傻子的眼神。
一个年长的部落长老慢悠悠地站了出来,他身上裹着厚实的羊绒大衣,手里盘着两块玉石,那派头,比长安城的富家翁还足。
“大汗,时代变了。”
长老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以前咱们去抢,那是为了活命,为了口吃的。那是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稍不留神就全家吃席。”
“可现在呢?”
长老指了指身后那些面色红润、膘肥体壮的族人:
“咱们只要在家里剪剪毛,就能换来吃不完的粮食,喝不完的美酒。那个吴王殿下说了,这叫‘产业链’,这叫‘勤劳致富’。”
“既然躺着就能把钱赚了,为什么还要去拼命?”
“是啊大汗!”旁边有人附和,“那大唐的‘天上人间’分店都开到草原边上了,那里的姑娘说话又好听,个个都是人才,我超喜欢那里的!”
“我不去打仗!我要在家织毛衣!我媳妇说这件织完能卖五贯钱呢!”
“我也要织!我要给我的羊织个背心,让它明年多长点毛!”
群情激奋。
不过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维护他们织毛衣的权利。
颉利可汗站在风雪中,看着这群已经彻底丧失了斗志、满脑子只有享乐和赚钱的族人,只觉得一股彻骨的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阴谋!
这是天大的阴谋!
那个该死的李恪,他没有用刀剑,却用一种比刀剑更可怕的东西,剔除了突厥人的骨头,抽干了突厥人的血性!
这是在把狼驯化成狗!
而且是那种给口吃的就会摇尾巴的哈巴狗!
“噗——!”
急火攻心之下,颉利可汗喉头一甜,一口鲜血仰天喷出,在洁白的雪地上洒出一片刺目的殷红。
“大汗!大汗您怎么了?”
“快!快去请萨满!不,快去请大唐的郎中!听说凉州有个‘仁济堂’,医术可神了!”
听着耳边那些荒谬的呼喊声,颉利眼前一阵阵发黑,身子晃了晃,全靠金刀撑着才没倒下。
他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眼神中透出一股绝望的疯狂。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再这么下去,突厥就真的亡了!亡在一团团软绵绵的羊毛里!
“备马……”
颉利声音沙哑,象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给我备马!”
“大汗,咱们没马了啊,都卖了……”亲卫小声嘀咕。
“那就给老子找头驴!找头骆驼!哪怕是头猪也行!”
颉利一脚踹飞了亲卫,咬牙切齿地吼道:
“我要去凉州!我要亲自去见见那个李恪!”
“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妖孽,竟然能不用一兵一卒,就把我突厥几十万勇士变成了这副德行!”
“我要杀了他!亲手杀了他!!”
寒风凛冽。
颉利可汗骑着一头从伙房临时征用来的老毛驴,身后跟着几十个还没来得及卖马的亲卫,象是一群落魄的乞丐,凄凄惨惨戚戚地向着南方进发。
而此时的凉州城,却是一片截然不同的景象。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经过几个月的建设,这座边塞孤城已经彻底变了模样。
水泥铺就的大道宽阔平整,两旁是整齐划一的砖瓦房。路灯(虽然是沼气灯)将街道照得亮如白昼,街道上人流如织,胡商、汉人、突厥人混杂在一起,叫卖声、欢笑声此起彼伏。
而在城中央的广场上,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正在举行。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熟悉的节奏感再次响起,但这一次,不再是充满杀气的声波武器,而是让人忍不住想扭动身体的欢乐舞曲。
李恪穿着一身骚包的紫色长袍,手里端着高脚琉璃杯,站在高台上,俯瞰着这片由他一手打造出来的“不夜城”。
“殿下,您看那是谁?”
房遗爱凑过来,指着人群中一个裹着厚厚头巾、骑着毛驴、一脸苦大仇深的老头,忍不住笑出了猪叫声。
李恪眯起眼睛,通过那璀灿的灯火,看清了那张脸。
虽然那人极力掩饰,但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上位者气息,还有那双充满了仇恨与震惊的眼睛,是藏不住的。
“哟,这不是咱们的老朋友吗?”
李恪晃了晃手里的红酒,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颉利那个老东西,终于舍得从他的金帐里爬出来了?”
“看来,咱们的‘糖衣炮弹’,不仅把他的兵给废了,连他的心也给炸乱了啊。”
“走!”
李恪放下酒杯,整理了一下衣冠,眼中闪铄着猎人看到猎物落网时的兴奋:
“去会会这位草原霸主。”
“让他知道知道,这凉州城,可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能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