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麦克疯乐队(1 / 1)

金色里弄,是金陵城里文艺青年扎堆的去处。

早年本是个商业街项目,只因定位模糊,一直人气低迷,反倒渐渐聚了些画画的、玩雕塑的、搞摄影的、做音乐的……

开放式的商街两侧,开着几家音乐酒吧;往里走,则是几家颇具格调的咖啡馆、琴行、小型美术馆,还有一间舞蹈教室。

离全国歌手大赛江南赛区决赛没几天了,所以刚过中午,宋今夏就约了杨帆出来。

两人一路走到街尾最深处,才在一扇不起眼的门前停下。

门头上,涂鸦风格的招牌写着「麦克疯乐队」。

「麦克疯?」杨帆盯着招牌,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嗯呐!」宋今夏嘴角一扬,带着点小得意,「我表哥搞的,既是乐队排练室,也是录音棚。」

杨帆心里暗笑。

2001 年的地下乐队,水平实在不好恭维。

大多本地乐队连一首歌都弹不利索,乐器清一色是国产杂牌,主音吉他手能用上快 zoo 505 效果器,都算 「顶级配置」 了。

设备跟不上,音色出来跟噪音没两样,唱金属摇滚都透着股廉价塑料味;贝斯手卯足劲弹一个音,音箱轰出的动静说不定比打雷还刺耳……

别问他为啥这么清楚,大学时他也玩过一阵子乐队。

今天如果不是宋今夏带路,寻常人还真找不到这地方。

可刚推开门,视线落定的瞬间,杨帆顿时吃了一惊。

这哪是排练室?分明是间小型专业录音棚!

隔音棉、氛围灯、分体音箱、调音台……目之所及全是高端货。

四个摇滚青年抱着乐器围坐聊天,见两人进来,立刻热情地打招呼。

杨帆眼尖,一眼就瞥见那个留着披肩长发、怀里抱着日落色 gibson 电吉。

那可是枪花乐队吉他手 ssh 的同款,少说要七八万人民币!

旁边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装备也不含糊,全是国际一线大牌。

鼓手更夸张,一套顶级 yaaha 鼓组不说,光那堆各式各样的镲片,没几万块根本拿不下来。

杨帆看得眼角直跳,心里暗骂:真土豪啊!他费尽力气赚来的一百万,估计连半个录音棚都买不下。

抱 gibson 的长发青年看着二十四五岁,笑着冲宋今夏点头:「今夏,来得正好!我们正打算再排一遍,一会儿你给哥提提意见?」

「哥,你头发又长了,就不怕舅舅给你剪了?」宋今夏打趣道。

「你不懂,玩摇滚就得留长发。」青年摆摆手,目光转向杨帆,「这位就是你说的小兄弟?」

「对!」宋今夏赶紧拽了拽杨帆,语气里带着小骄傲,「我同学,杨帆。」

「大家好。」杨帆颔首打招呼。

「你好,我叫林轩,今夏的表哥。」林轩伸手过来,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听今夏说,你会写歌?还写了首挺不错的作品?」

杨帆一愣,猛然想起毕业晚会上那首「抄」来的《那些年》,心里顿时有点发虚:「瞎玩的,纯业余,上不了台面。」

「表哥你别听他胡说!」宋今夏急了,她可是在林轩面前打了包票的,「他那首歌真的特别好听!」

林轩第一反应也是表妹夸张了——这么年轻的小伙子,撑死了就是会弹弹吉他哄外行。

但教养摆在那,他没露半分轻视,反倒热情地说:「杨帆是吧?别谦虚。我这设备可是下了血本的,不敢说顶尖,但在国内私人棚里也算排得上号。一会儿录个小样?真要是好,我还能帮你寄给唱片公司试试。」

「不用不用,我就是写着玩,没想过出唱片。」杨帆连忙摆手。

「嗨,出不出唱片不打紧。」林轩不在意地笑了,「录个小样留个纪念也好啊!这么好的设备,不用白不用。」

「就是啊!」宋今夏拉着杨帆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期盼,「主要是你那首《那些年》我太喜欢了!录下来你自己留着,也给我拷进 p3 里,我就能随时听了!」

2001 年的 p3 可不便宜,差不多赶上一部手机的价格了。

「来都来了」这话果然是万金油。

既然宋今夏这么想听,录就录吧,反正也不用自己花钱。

见杨帆神情松动,林轩赶紧说:「那你们先坐会儿,等我们排练完。」说着转头冲乐队成员喊,「哥几个歇够了,咱再走一遍!」

杨帆点点头,和宋今夏坐到角落的沙发上。

他心里却犯起了嘀咕——上辈子没听过林轩这号人物啊?

就这豪华设备、这架势,就算乐队水平普通,在金陵也该有点名气才对。

杨帆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 黑豹乐队 1991 年的《dont break y heart》?

这帮人用着几十万的设备,就玩原版翻唱?

他耐着性子听下去。、

技术倒是还行,主唱林轩的嗓音条件也不错,能听出受过专业训练,不是野路子。

只是他音色偏清亮柔和,带着点「学院派」的味道,其实不太适合黑豹这种硬摇滚风格,唱流行情歌反倒更对路。

接下来一个多小时,杨帆和宋今夏听他们排了好几首,从 beyond 到零点乐队,全是翻唱经典摇滚。

三首歌下来,林轩累得够呛,尤其最后那首零点乐队的歌,嗓子降了调还是吼得脸红脖子粗,才算勉强顶上去。

「杨帆,」林轩擦了把汗,喘着粗气看向他,眼里带着点期待,「你自己都写歌了,肯定懂行,给我们哥几个点评点评?」

杨帆看着他疲惫的样子,沉吟几秒,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朋克、流行、摇滚……你们像是为了改编而改编,风格太乱了。而且……」

「小兄弟,有话直说!」林轩催了一句。

「而且你们只是在原版基础上做了点简单变动,没加入自己的理解和特点。」

杨帆顿了顿,目光扫过四人,「说难听点,这算不上改编。三首歌三种风格,林哥你自己应该也能感觉到——你的嗓子,其实不太适合唱摇滚。最后那首歌,你唱得很努力,但听着很吃力,我说得对吗?」

「日……」林轩和另外三个队友全愣住了。这小子话不多,却句句扎心窝子。

杨帆上辈子玩乐队虽也是业余,但他性格孤僻,音乐陪了他好多年——除了编程,他在音乐上的投入,比其他任何爱好都多,国内外各种风格流派,他门儿清。

一个乐队哪怕还在模仿阶段,也不该逮着什么风格都试,这跟酒吧驻唱乐队有啥区别?

真想做出点名堂,首先得找准定位,选一个风格深耕,就算翻唱,也得玩出自己的味道。、

可林轩他们现在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分明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那……你有什么好建议吗?」林轩挠了挠头,脸上有点挂不住。

杨帆耸耸肩:「从长远看,我建议你们先放下乐器,坐下来好好开个会,定一个大家都喜欢且适合的风格,集中精力往那上面钻、往那上面写。」

话锋一转,他语气也直白起来,「要是就想随便玩玩,那也无所谓,喜欢什么就玩什么。」

这话一出,吉他手、贝斯手、鼓手的脸色都沉了。

他们再怎么说也冲进了金陵赛区总决赛,现在阿猫阿狗都敢上门指导了?

鼓手没忍住,语气带着怒气:「嘿,小兄弟,嘴皮子挺利索啊!你不是会写歌吗?正好,进去录一录,让哥几个也开开眼,听听什么叫『自己的风格』?」

贝斯手跟着起哄:「对啊,光说不练假把式,露一手让我们瞧瞧!」

吉他手抱着胳膊,眼神里满是挑衅:「耍嘴皮子谁不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呗!」

宋今夏急了,刚想开口帮杨帆说话,手却被轻轻拍了一下。

她偏过头,正瞧见杨帆冲她笑了笑。

医不叩门,师不顺路,上赶着给人指导没被轰出来就不错了。

他今天来,看的是宋今夏的面子,不是为了给这乐队当老师。

「好啊。」杨帆看向林轩,「林哥,录音棚在哪儿?既然来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见杨帆这般自信,乐队成员心里那点被说破的不快,反倒先淡了些。

就是不知道这小子,是真有两把刷子,还是不知天高地厚。

「这边走,跟我来!」林轩率先转身,推开排练室侧面一扇厚重的隔音门。

录音棚里,杨帆拿起一只沉甸甸的电容麦克风,指尖触到冰冷的金属质感。

门外,那三个队员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看好戏的表情。

厚重的隔音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咔哒」一声轻响,隔绝了外面的视线与嘈杂。

狭小的隔音间里,只剩下他一人。

空气中弥漫着新设备特有的冷硬气味,还飘着一丝无声的硝烟。

杨帆轻轻吸了口气,抱起吉他,戴好耳机。

世界瞬间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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