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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祥瑞?不,这是命根子(1 / 1)

太守府的后院,现在被赵轩划成了禁地。

门口站着两排陷阵营的兵,一个个杀气腾腾,连只苍蝇都不敢往里飞。

院子里,一口大铁锅正架在火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一股子甜腻腻的香味,顺着锅盖缝往外钻。

典韦蹲在灶台边,手里拿着根烧火棍,哈喇子都快流到脚面上了。

“主公,这啥玩意儿啊?咋这么香?”

典韦吸了吸鼻子,那模样跟饿了三天的狼狗没啥区别。

赵轩坐在一张竹椅上,手里把玩着一个还没下锅的红薯。

紫红色的皮,沾着点泥土,看着跟个大号的土疙瘩似的。

“这叫红薯。”

赵轩随口回了一句。

“能吃?”

典韦眼睛发亮。

“废话,不能吃我煮它干啥?煮来泡脚啊?”

赵轩白了他一眼。

这时候,院门开了。

戏志才和李默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戏志才还好,只是脸色有点苍白,那是昨晚熬夜写公文累的。

李默就惨了,顶着两个大黑眼圈,走路都打飘。

这几天清点物资,把他这个功曹累得够呛,算盘珠子都快拨拉出火星子了。

“府君,这么急叫我们来,是有军情?”

李默一进门就问,声音有点哑。

“比军情还重要。”

赵轩指了指旁边的凳子。

“坐,请你们吃顿好的。”

李默看了一眼那口大黑锅,又看了看满脸黑灰的典韦,嘴角抽了抽。

这就是好的?

堂堂太守府,请客就在后院煮土疙瘩?

“主公,这……”

戏志才倒是没嫌弃,他也是寒门出身,没那么多讲究。

只是那股甜香味,让他觉得有点陌生。

“熟了!”

赵轩没搭理他们的疑惑,直接揭开锅盖。

白色的蒸汽轰的一下腾起来。

那股甜香味瞬间浓烈了十倍。

典韦也不怕烫,伸手就要去抓。

“啪!”

赵轩一巴掌拍在他手背上。

“用碗!”

典韦嘿嘿一笑,皮糙肉厚的也不觉得疼,拿了个大陶碗,捞起一个最大的。

那红薯煮熟了,皮有点开裂,露出里面金黄金黄的瓤。

看着就诱人。

赵轩给戏志才和李默一人盛了一个。

“尝尝。”

李默捧着那个烫手的玩意儿,有点下不去嘴。

这东西看着跟泥块似的,能吃?

倒是戏志才,学着赵轩的样子,撕掉外皮,轻轻咬了一口。

软糯,香甜。

入口即化。

戏志才的眼睛猛地瞪圆了。

“这……”

他三两口把剩下的吞下去,差点噎着。

“主公,此物何名?产自何地?味道竟如此甘美!”

在这个糖比金贵的年代,这种天然的甜味,简直就是顶级享受。

李默见状,也试探着咬了一口。

然后就停不下来了。

“好吃!真好吃!”

李默一边呼着热气,一边含糊不清地喊。

“比那粟米饭强多了!”

赵轩看着这三个吃货,笑了笑。

等他们吃完了,赵轩才慢悠悠地抛出了那颗重磅炸弹。

“这东西,不挑地。”

“沙地、旱地、山坡地,都能种。”

“耐旱,耐涝,虫子还不爱吃。”

戏志才正在擦嘴的动作停住了。

身为智者,他瞬间抓住了重点。

不挑地?耐旱?

这在如今这个灾荒连年的世道,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活命!

“主公,此物……产量如何?”

戏志才的声音有点颤抖。

他心里估摸着,这么好吃的东西,产量肯定不高,要是能有粟米的一半,那就已经是上天恩赐了。

赵轩伸出一只手。

张开五根手指。

“五百斤?”

李默惊呼一声。

现在的粟米,亩产撑死也就两三百斤。

五百斤,那是祥瑞啊!

赵轩摇摇头。

“五千斤。”

咣当。

李默手里的陶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戏志才手里的折扇,“咔嚓”一声,被他捏断了骨架。

就连只知道吃的典韦,也愣住了,嘴边还挂着一块红薯皮。

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过了好半天,李默才哆哆嗦嗦地爬起来,抓着赵轩的袖子,眼珠子红得吓人。

“府……府君……您……您莫不是在拿老夫寻开心?”

“五千斤?那可是五千斤啊!”

“就算是把地里的土都挖出来称,也没这么多吧?”

这简直是在挑战他的认知极限。

如果这话不是赵轩说的,他早就大耳刮子扇过去了。

疯子!

简直是疯子!

戏志才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但他那不断起伏的胸口,出卖了他内心的惊涛骇浪。

“主公,此言……当真?”

赵轩没说话,只是指了指墙角那几袋子红薯种。

“这五百斤种子,是老天爷给的。”

“明年开春,全种下去。”

“到时候你们自己看。”

“要是少了一斤,我把这太守府拆了给你们当柴烧。”

戏志才看着赵轩。

那张年轻的脸上,写满了自信。

那种自信,不是盲目的狂妄,而是一种掌控一切的笃定。

噗通。

戏志才突然跪下了。

对着赵轩,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先生这是干什么?”

赵轩赶紧去扶。

戏志才却死死贴着地面,不肯起来。

“主公,若此物真有如此产量……”

“那便不是粮食。”

“那是命!”

“是天下万民的命!”

戏志才的声音哽咽了。

他游历天下,见过太多易子而食的惨剧。

见过太多路边的白骨。

乱世之源,说白了,不就是一口吃的吗?

如果有这东西……

那这乱世,或许真的能终结!

“起来说话。”

赵轩硬是把戏志才拽了起来。

“这事儿,列为最高机密。”

“除了我们四个,谁要是敢往外泄露半个字,杀无赦。”

赵轩的语气森寒。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要是让袁绍、曹操那帮人知道平舆有这种神物,估计连袁术那个草包都会拼了老命来抢。

现在的平舆,还太弱。

守不住这泼天的富贵。

“诺!”

三人齐声应道。

就连典韦,也是一脸严肃,把胸脯拍得震天响。

“主公放心,谁敢偷俺的红薯,俺把他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赵轩点了点头。

“李默。”

“下官在!”李默现在精神抖擞,腰杆挺得笔直,仿佛年轻了十岁。

“把城外那片荒地圈起来,派重兵把守。”

“对外就说……是在练兵。”

“这些种子,必须精心伺候,烂一颗,我拿你是问。”

“府君放心!下官这就去办!我就睡在地里了!”

李默抱起那几袋种子,跟抱亲孙子似的,一溜烟跑了。

那是真的跑,连鞋跑掉了一只都没回头捡。

赵轩看着李默的背影,笑了。

这就是希望的力量。

“志才。”

“属下在。”

“袁家那边,有什么动静?”

谈完种地,该谈杀人了。

戏志才整理了一下衣冠,恢复了那副智珠在握的模样。

“回主公,斥候来报,袁基已经召回了颜良文丑。”

“这两人现在正在河北剿匪,估计半个月内就能赶回汝南。”

颜良,文丑。

河北四庭柱里的两根顶梁柱。

这俩货虽然在三国演义里被关二爷秒了,成了背景板。

但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那是实打实的超一流猛将。

勇冠三军,并非虚名。

要是硬碰硬,现在的典韦或许能挡住一个。

但两个一起来……

再加上袁家的正规军。

平舆城这点家底,还真不够看。

“半个月……”

赵轩手指轻轻敲击着竹椅扶手。

“够了。”

“高顺的死营练得怎么样了?”

“很惨。”

戏志才苦笑一声。

“这几天已经练废了几十个,剩下的也都脱了层皮。”

“不过,确实有了点兵样。”

“那就好。”

赵轩站起身,看着北方的天空。

那里乌云密布,似乎有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

“传令赵云。”

“让他带着骑兵,出去溜溜。”

“不必走远,就在汝南和颖川的交界处晃荡。”

戏志才一愣。

“主公这是要……”

“打草惊蛇?”

赵轩摇摇头,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不。”

“我是要去恶心恶心咱们那位袁公子。”

“他不是喜欢玩阴的吗?”

“那我就让他知道,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只要他的商队敢过界,全给我抢了!”

“记住,只抢钱粮,不杀人。”

“抢完还要留张条子。”

“就写:感谢袁公子送来的补给,平舆赵轩拜上。”

戏志才愣了半晌。

然后笑了。

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

“主公……真乃……”

他想说无赖,但那是主公,不能骂。

想说枭雄,又觉得这手段太下作。

最后憋出来两个字。

“真乃妙人也!”

这招太损了。

这是在把袁家的脸皮撕下来,扔在地上踩,踩完了还要吐口唾沫。

袁基那种死要面子的人,估计能被气得吐血三升。

只要他一乱,就会出错。

只要出错,就有机会。

“行了,别拍马屁了。”

赵轩摆摆手。

“还有件事。”

“你也别闲着。”

“给我写几篇文章,骂袁家。”

“怎么难听怎么写。”

“什么扒灰啊,什么强抢民女啊,真的假的无所谓,只要劲爆就行。”

“找几个说书先生,去各个县城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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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让袁基出门都被人指指点点。”

戏志才的眼睛亮了。

这是他的老本行啊!

论骂人,读书人才是祖宗。

骂人不带脏字,还能让你遗臭万年。

“主公放心。”

戏志才摇着那把断了骨架的折扇,笑得像只老狐狸。

“属下一定把袁家的祖宗十八代,都好好‘问候’一遍。”

“保证让袁公子成为汝南第一‘红人’。”

赵轩满意地点点头。

这就对了。

打仗嘛,不光是刀光剑影。

舆论战,也是战。

既然你袁家想让我死。

那我就先让你社死。

“典韦!”

“在!”

“别吃了,跟我去铁匠铺。”

“神臂弓的流水线,还得优化一下。”

“这半个月,我要让平舆城的城墙,变成刺猬。”

“谁敢来,我就扎死谁。”

赵轩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典韦赶紧把最后一口红薯塞进嘴里,抓起大铁戟跟了上去。

院子里,只剩下戏志才一个人。

他看着那口还在冒着热气的大锅,又看了看赵轩离去的背影。

突然觉得,这乱世,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

跟着这样一位不按套路出牌的主公。

哪怕是地狱,也能闯出一条生路来吧?

“袁本初,袁公路……”

戏志才低声念叨着这两个名字。

“你们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他捡起地上一块红薯皮,放进嘴里嚼了嚼。

真甜。

甜得让人心安。

……

半夜。

太守府的书房灯还亮着。

赵轩正在画图纸。

不是兵器,也不是城防。

而是——曲辕犁。

既然有了红薯这种神器,那耕作工具也得跟上。

现在的直辕犁太费劲,两头牛都拉得呼哧带喘。

这曲辕犁一出,一头牛就能干两头牛的活。

这又是生产力的一次飞跃。

【叮!】

系统的提示音突然响了。

赵轩手一抖,墨汁滴在了图纸上。

【恭喜宿主,触发随机任务:名声大噪。】

【任务描述:半个月内,让宿主的恶名……哦不,威名,传遍豫州。】

【任务奖励:特殊建筑图纸——酿酒坊(可产高度烈酒)。】

赵轩看着那个奖励,喉结滚动了一下。

高度烈酒?

这可是好东西啊!

不仅能喝,能消毒,还能做燃烧瓶!

要是有了这玩意儿……

那画面太美,赵轩都不敢想。

“系统,你这是逼着我在作死的路上越跑越远啊。”

赵轩叹了口气,但嘴角却咧到了耳根子。

既然系统都发话了。

那袁公子,对不住了。

这回,咱们玩把大的。

赵轩提起笔,在一张崭新的纸上,写下了一行大字。

《讨袁檄文》。

虽然他文采不如陈琳,写不出“一抔之土未干”那种千古名句。

但他有来自后世的八卦魂啊!

什么“震惊!袁家公子深夜竟对母猪做出这种事……”

这种标题党一出,谁顶得住?

赵轩越写越兴奋,脸上的笑容逐渐变态。

窗外的月亮,似乎都羞得躲进了云层里。

这平舆城的夜,注定是不平静了。

而在遥远的官道上。

两员大将正骑着高头大马,日夜兼程地往汝南赶。

左边那个面如紫玉,目若朗星,正是颜良。

右边那个身长八尺,面如獬豸,乃是文丑。

“大哥,公子这么急召咱们回去,说是为了对付一个叫赵轩的小子?”

文丑瓮声瓮气地问,手里提着一杆镔铁长枪。

颜良冷哼一声。

“杀鸡焉用牛刀。”

“公子是被气糊涂了。”

“等咱们到了,某家一刀劈了那个赵轩,再回去接着喝酒。”

两人相视大笑,笑声中充满了轻蔑。

他们不知道。

等待他们的,不是一只待宰的鸡。

而是一座武装到了牙齿,并且还满肚子坏水的钢铁堡垒。

还有那些即将传遍大街小巷的,关于袁公子的“风流韵事”。

这一趟回乡之旅。

注定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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