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默默守护的开始:栀子花香里的少年心事
季如风对沐之晴的爱意,从不是青春期荷尔蒙催生的短暂悸动,而是在项家花园那片浓得化不开的栀子花香里,悄悄扎根、攀援、缠绕成藤的执念。那藤蔓带着细碎的绒毛,轻轻挠着心脏最软的地方,一缠就是十几年,越收越紧,早已成了他骨血里的一部分。
那是他刚搬进项家的第三个夏天,六月的阳光炽烈,却穿不透他心头的阴霾。父母车祸离世的阴影像件沉重的黑斗篷,日夜罩着他,连呼吸都带着冷意。他总是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t恤,袖口磨出了毛边,缩在别墅后院最僻静的香樟树下,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兽,警惕地竖着耳朵,连项天骐蹦跳着递来的变形金刚都不敢伸手接——他怕这份突如其来的善意,会像泡沫一样转瞬即逝。
项家花园的栀子花丛长得格外肆意,墨绿色的枝叶层层叠叠,像打翻的绿墨,其间缀满了饱满的洁白花苞,有的已经迫不及待地绽开,露出嫩黄的花蕊。空气里浮动的甜香,不浓不烈,刚好漫过鼻尖,是他灰暗童年里少有的、敢大口呼吸的亮色。
那天午后,蝉鸣聒噪,他抱着妈妈留下的《小王子》躲在香樟树最粗的枝桠下——那本书的扉页有妈妈娟秀的字迹,“给我的小风,愿你永远被世界温柔以待”,墨迹被岁月晕开一点,他连翻页都格外轻,指腹先蹭过纸页边缘,生怕力道重了,就碰坏了这仅存的念想。
忽然,一阵清脆的笑声穿透树叶的缝隙传来,像风铃在晚风中轻轻摇晃,叮当作响,瞬间驱散了蝉鸣的烦躁。他屏住呼吸,悄悄从枝叶间探出头,只见沐之晴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白色公主裙,裙摆蓬松得像朵云,扎着高高的马尾,发梢系着粉色的蝴蝶结,随着跑动的动作一颠一颠。她正追着一只蓝紫色的蛱蝶在草坪上奔跑,小小的脚踩在青石板路上,又轻又快。
阳光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在她身上投下跳跃的光斑,像撒了一把碎金。裙摆扬起时,露出脚踝上系着的银铃脚链,跑动间发出“叮铃叮铃”的轻响,与她的笑声缠在一起,甜得像刚熬好的蜂蜜,连空气都变得黏腻起来。
蛱蝶突然一个急转弯,朝着青石板台阶飞去。沐之晴跑得太急,辫子都散了几缕贴在脸颊,脚下被凸起的草根一绊,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重重摔在台阶边缘。“嘶——”她倒抽一口冷气,膝盖先着地,隔着薄薄的蕾丝裙摆擦过粗糙的石板,立刻渗出了鲜红的血珠,混着草屑和泥土沾在白皙的皮肤上,像雪地里落了几滴红梅,格外刺眼。
项天骐刚被管家叫去书房练书法,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沐之晴瘪着嘴,大大的杏眼里迅速蓄满了泪水,长长的睫毛像沾了露水的蝶翼,轻轻颤动着,却强忍着没哭出声——她是沐家的小公主,妈妈说过不能随便掉眼泪。她只是咬着下唇,把嘴唇咬得泛白,肩膀微微发抖,发出细碎的抽气声。
季如风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从树上弹下来,《小王子》被他紧紧按在胸口,硬壳封面的棱角硌得他肋骨发疼,却顾不上管。他快步跑过去,在沐之晴面前蹲下身时,手指还在微微颤抖——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她,近到能看清她眼睫上挂着的小泪珠,能闻到她发间混着栀子花香的洗发水味道。她的皮肤像刚剥壳的鸡蛋,细腻得看不见毛孔,鼻尖沾了一点泥土,反倒显得格外可爱,眼睛里的泪水像透明的玻璃珠,让他想起妈妈首饰盒里那颗最温润的珍珠。
“你、你别怕。”他声音有些发紧,像被砂纸磨过,笨拙地伸出手,想扶她又不敢,手指在半空中停住,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怕自己粗糙的指尖碰疼她,怕自己洗不干净的衣服蹭脏她的公主裙。
他突然想起口袋里的手帕,那是妈妈生前最喜欢的薰衣草图案,淡紫色的布料上绣着小小的“风”字,是妈妈亲手绣的。他每天都带在身上,冷的时候擦手,想妈妈的时候就摸一摸,像是妈妈还在身边陪着他。他小心翼翼地掏出帕子,展开时,淡淡的薰衣草香混着栀子花的甜香飘过来,在两人之间织成一片温柔的网。
“我轻轻擦,不疼的。”他说着,用指尖轻轻扶起沐之晴的小腿,动作轻得像触碰易碎的瓷器。帕子柔软的布料蹭过伤口时,沐之晴还是疼得瑟缩了一下,小巧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立刻停手,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口气,温热的气息拂过皮肤,带着少年独有的干净皂角味。“之晴别怕,就一点点小伤,吹一吹就不疼了。”他重复着,眼神专注又认真,仿佛在完成一件无比重要的事,连眉头都轻轻蹙着。
沐之晴竟真的止住了抽气,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他。阳光落在他低垂的眼睫上,投下淡淡的阴影,他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额前的碎发扫过额头,却丝毫不影响他专注的神情。她忽然觉得,这个总是躲在角落里的小哥哥,眼睛亮得像星星。“谢谢你,如风哥哥。”她小声说,声音软乎乎的,像刚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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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季如风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像是有只小鼓在胸腔里疯狂擂动,震得他耳膜发疼。他慌乱地移开视线,继续低头擦伤口,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细腻的皮肤,又像被电流击中般迅速缩了回来,耳根瞬间红透,连脖子都染上了粉色。他不敢再看她的眼睛,只能盯着伤口,一遍遍地用帕子沾去血渍,动作越来越轻。
从那天起,沐之晴的一颦一笑就像刻在了他的视网膜上,再也抹不去。她笑起来时嘴角深陷的梨涡,委屈时泛红的眼角,甚至生气时鼓起的脸颊,都成了他世界里最动人的风景。他开始下意识地关注她的一切,像收集星光一样收集她的喜好。
她喜欢在早餐时把煎蛋的蛋黄挑出来,说蛋黄有腥味,他就每天提前十分钟坐在餐桌前,悄悄把自己盘子里的蛋白和她的蛋黄交换,看着她咬下蛋白时满足的表情,自己嚼着蛋黄都觉得香甜;她上钢琴课时会因为弹错音阶而跺脚,气鼓鼓地把琴谱摔在琴凳上,他就躲在琴房门外的柱子后,把她总出错的《月光奏鸣曲》段落记下来,晚上对着项家的旧钢琴谱偷偷练习,练到手指发酸,第二天假装“刚好学会”,笨拙地坐在她身边,手把手教她按琴键;她害怕打雷,暴雨夜就缩在被子里发抖,连灯都不敢关,他就抱着自己的枕头坐在她房门外,背靠着冰冷的墙壁,轻声哼着妈妈教他的童谣,从《小星星》唱到《茉莉花》,直到里面传来平稳的呼吸声,天快亮时才悄悄回自己房间。
这份心事像埋在栀子花根下的种子,只有在无人的角落才敢悄悄发芽。他在带锁的日记本里画满了栀子花,每一页的角落都用铅笔藏着小小的“之晴”二字,写了又涂,涂了又写,纸页都磨得起了毛;他把沐之晴不小心遗落在花园的粉色发夹,用自己的手帕包好,放在抽屉最深处,每天睡前都要拿出来看一眼,像握着一件稀世珍宝;项天骐嘲笑他“像个小尾巴”总跟着沐之晴时,他就红着脸反驳“我只是怕她再摔倒”,却不敢说自己是想多看看她,想在她需要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
随着年岁渐长,项天骐和沐之晴作为两大家族默认的联姻对象,他们的“般配”被所有人挂在嘴边,像一句既定的真理。项家老爷子八十大寿的宴会上,水晶吊灯的光芒璀璨夺目,将整个宴会厅照得如同白昼。项天骐穿着定制的黑色西装,身姿挺拔,亲手为沐之晴戴上一条价值千万的“星空之泪”钻石项链——那项链的吊坠是一颗切割完美的蓝宝石,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像把一片星空都戴在了她颈间。
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记者们的闪光灯此起彼伏,像一片闪烁的星河。两人并肩站在香槟塔前的画面,郎才女貌,第二天就登上了财经杂志的封面,标题醒目地写着“项沐联姻,商界佳话”,加粗的字体刺得人眼睛生疼。
季如风站在宴会厅的角落,手里端着一杯无酒精的香槟,杯壁上的水珠浸湿了他的指尖,冰凉的触感顺着指尖传到心脏。他看着沐之晴低头欣赏项链时眼里的光彩,像发现了新大陆的孩子,看着项天骐揽着她肩膀时的亲昵,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锁骨,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发闷,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那天他穿的西装是项夫人特意为他买的,意大利进口的面料,剪裁合体,却总让他觉得别扭——领口太紧,袖口太窄,像套在身上的枷锁。他清楚自己的身份,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儿,靠着项家的资助才完成学业,即使后来成了万众追捧的明星艾瑞克,在项、沐两大家族构筑的豪门世界里,依然像个局外人,像一株长在围墙外的野草,永远无法走进那座开满栀子花的花园。
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对沐之晴的心思被戳破,会给她带来怎样的麻烦——“插足豪门婚约”“忘恩负义”的标签会像潮水般将她淹没,她会从人人羡慕的小公主,变成别人口中的“坏女孩”;项、沐两家的关系也会因此破裂,项家对他的恩情,他这辈子都还不清;而他,可能连留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会被彻底赶出这座城市,再也见不到她。
从那天起,他彻底把“朋友”的身份当成了保护色,裹紧了自己的心意,不让任何人察觉。情人节时,项天骐包下整座游乐园,陪沐之晴坐旋转木马,彩色的灯光映在两人脸上,温馨得像一幅画。季如风就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手里握着给沐之晴买的草莓冰淇淋——他记得她吃冰淇淋要撒上杏仁碎,特意让店员多加了两勺,连甜筒都要最脆的。看着沐之晴在旋转木马上笑靥如花,马尾辫随着木马的转动飞扬,他悄悄把冰淇淋放在旁边的石桌上,用纸巾擦了擦手指,转身走进漆黑的游乐场通道,任由晚风吹干眼角的湿意,冰淇淋融化的甜腻味道,像他没说出口的爱恋。
项天骐和沐之晴筹备订婚时,他更是主动包揽了所有琐碎的准备工作,把自己的爱意藏在每一个无人知晓的细节里。他陪着沐之晴跑遍了全城的婚纱店,从清晨的第一家到傍晚的最后一家,在试衣间外整整等了五个小时,膝盖都坐麻了,却连抱怨都没有。当沐之晴穿着鱼尾婚纱走出来时,蕾丝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裙摆上的碎钻在灯光下像星光流淌,她站在镜子前,有些羞涩地转头看他,眼里带着期待。他先是惊艳地愣住,喉结滚动了几下,才勉强挤出笑容:“天骐看到一定会疯掉,他的未婚妻也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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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去洗手间时,他对着镜子用冷水泼脸,冰凉的水顺着脸颊流下,却浇不灭心底的灼痛。看着镜中眼底泛红的自己,他低声骂了句“没出息”,却还是忍不住想起刚才她穿着婚纱的模样——原来他的小姑娘,已经长这么大了,快要成为别人的新娘了。
核对订婚宴宾客名单时,他特意用红笔标注出每一位宾客的饮食禁忌,像在完成一份最重要的工作:沐之晴的外婆牙口不好,不吃葱姜蒜,要提前让厨房准备清炒时蔬,还要炖得软烂;项家远房的舅舅对海鲜过敏,宴席上的龙虾和扇贝要换成澳洲和牛,确保肉质鲜嫩;连沐之晴的小表妹喜欢吃草莓布丁,不要放香菜,他都特意备注让甜品师多准备几份,装在粉色的小杯子里。项夫人看到名单时,笑着拍他的肩膀:“如风比我们这些做长辈的还细心,之晴有你这个朋友,是她的福气。”他只是挠挠头,笑得有些勉强,说“之晴的订婚宴,不能出一点差错”,却没说这些信息他记了满满一个笔记本,连沐之晴三个月前随口提过的“外婆最近喜欢吃南瓜粥”都没落下。
婚礼蛋糕的定制更是耗费了他半个月的时间。他知道沐之晴喜欢芒果酱,不喜欢太甜的奶油,特意开车两个小时去城郊的芒果园,亲自挑选最新鲜的台农芒,看着果农亲手榨成酱,还反复叮嘱“不要放防腐剂,甜度要控制在七分,多放些果肉”。蛋糕师按照他的要求,在三层白色奶油蛋糕里层层夹入芒果酱,表面用白色玫瑰装饰——那是沐之晴童年时最喜欢的花,她说白色玫瑰像雪,像,像她的公主裙。
取蛋糕那天,他特意提前结束了演唱会彩排,推掉了两个商业代言,亲自把蛋糕送到酒店,看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宴会厅中央的甜品台上,反复确认温度和装饰,才放心离开。深夜的停车场里,他靠在冰冷的车身上,翻出手机里存着的唯一一张两人旧照片——那是刚搬进项家时拍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低着头很拘谨,沐之晴站在他身边,把手里的草莓棒棒糖递到他嘴边,笑得一脸灿烂,背景是盛放的栀子花,白得耀眼。他指尖摩挲着屏幕上她的笑脸,苦涩的味道从喉咙蔓延到心底,原来有些爱,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藏在阴影里,像栀子花的根,默默汲取养分,却从不敢开花。
后来他成了更有名的明星,开了一场又一场演唱会,台下的粉丝尖叫着他的名字,举着写有“艾瑞克”的灯牌。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有的光芒,都只是为了能配得上她的影子。在她和项天骐的婚礼上,他作为伴郎站在项天骐身边,看着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挽着父亲的手一步步走来,眼里是藏不住的幸福。他笑着鼓掌,比任何人都用力,手掌拍得发红,却在她经过他身边时,悄悄说了一句只有两人能听到的话:“之晴,一定要幸福。”
她愣了一下,转头对他笑了笑,眼里带着感激,像小时候那样。那一刻,季如风忽然觉得,所有的隐忍和等待都值得了——只要她能永远被世界温柔以待,就像当年她妈妈希望的那样,也像他从第一眼见到她时,就默默许下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