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容积单位体系基本沿用前代(如唐、五代)的制度,但在实际应用中形成了更为细致的标准,尤其体现在官方和民间的不同计量需求上。
(注:宋代“石”既是容积单位,也是重量单位,此处仅讨论容积。)
宋朝的“升”之分,差异较大:
由中央机构“太府寺”制定,用于税收、军粮、官仓等官方场合。如北宋铜升),1宋官升约合现代10736升(即10736毫升)。
- 依据:北宋李诫《营造法式》记载,1升容量的容器“深一尺,内口径一尺,底径九寸”,经测算与出土文物吻合。
更小的单位用于精确计量(如医药、香料):
宋朝容积单位体系以“石-斛-斗-升-合”为主体,官方与民间标准并行,官升容量大于现代升,民间升则较小。这一体系既继承古制,又因社会需求产生灵活调整,成为研究宋代经济史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