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讨好傅知遥(1 / 1)

楚帝眉头微微蹙起,唇角却浮上一抹笑意,“狼崽子而已,朕是养狼人,还怕被这小狼崽子反咬一口?狼属于草原那片广袤的天地,来楚国会水土不服。

萧破野不是蠢人,该知道外邦之人不可能得到楚国世家的支持。”

宋凛适时插话,“臣也以为,萧破野之目标是做一统草原十部的大汗王。”

于崇光欲要说什么,却没再开口。

眼下陛下需要萧破野这把刀,瞧他一副心意已决的模样,自己再劝阻也是徒劳。

楚帝忽然看向宋凛,“你家云笙也该寻一门好亲事了吧。”

这话一出宋凛变了脸色,“陛下,那孩子父母早逝,不瞒陛下说,臣还想多留她几年。”

“除了她,无论送谁,韩岳那关也过不去。宋凛,萧破野是朕的血脉,无论这楚国的皇子们争得多猛、斗的多狠,都不会波及到草原汗王的权势。

有楚国做后盾,萧破野汗位稳固,云笙的王妃之位亦稳固。”

宋凛面色尤疑,“可是,”

楚帝适时打断,“朕之亲子,草原汗妃之位,不可谓不尊贵,你以为呢?”

宋凛闭了闭眼,“臣替云笙谢过陛下。只是这汗妃之位怕是不好坐上去,明德公主都折在了草原,云笙虽由她祖母亲自教导,论及品行心性自是不差,可那个卫女行事狠辣,臣担心云笙应付不来。”

楚帝想了想,“傅知遥确实不凡,可归根究底是萧破野从着她,护着她。为何护?因为她二人乃利益一体,傅知遥是个不逊于燕辞远的好谋士。

但朕给云笙一个嫁妆,届时萧破野自会取舍。”

宋凛似是不解,楚帝道,“楚国的七皇子之位,上了皇家玉牒的七皇子。”

于崇光:“陛下,此举恐有不妥。”

楚帝的眼神冷了下去,于崇光赶紧解释,“臣是担心,草原百姓可会认我楚国七皇子为王?”

楚帝笑笑,“敕勒部没认萧破野这位汗王吗?当初老秃子可是亲口说了萧破野不是他的种,还故意取了破野这个贱名说什么好养活,你当敕勒部的人不知情吗?

草原只认强者,只要是王妃之子,别管亲的还是不亲的,皆是贵族。”

这也是他当初留下萧破野在草原的原因。

萧破野不是老秃子亲生的,但他是从王妃肚子里爬出来的,照样可以扯虎皮争一争那汗王之位,当然争的过程会很艰难,一来老秃子必然要扶亲子上位,二来他身后无人,敕勒部各大家族也不支持他这个非老汗王血脉的王子。

但是,他赌对了。

狼崽子可真出息啊。

那时的楚国内忧外患,老秃子很是嚣张,他也抱着随缘的心态把萧破野留在了那里,养狼。

老秃子,楚帝给敕勒部老汗王起的外号。

楚帝如此一说,于崇光也无话可讲了,草原重视繁衍,崇拜武力,对于血脉看重但并不是只认血脉。

他只好道一句,“陛下高见。”

楚帝轻哼一声,又看向宋凛,“朕不好亲自出面,你去与韩岳谈一谈,就说想为云笙谋个与世无争之地,让她做一世安稳王妃,韩岳不舍得拒绝。

瑾渊那边,你看着交代。”

宋凛如实道,“大皇子近日也在考虑拉拢萧破野之事。”

楚帝:“那正好,他心里也是信任你的,如此云笙嫁过去老大和老三都满意。你与韩岳将相不和了这么多年,眼下对宣之战提上日程,也该和解了。”

“臣遵旨。”

宋凛与韩岳其实是正儿八经的儿女亲家。当年韩岳的嫡次女嫁了宋家的嫡长子,本是天作之合,上好姻缘,但二人婚后起了嫌隙。

说到底就是后宅那点事,宋凛的儿子迷上了美妾,韩家的嫡女出身于武将之家,直肠子惯了,看不惯小妾惺惺作态动辄称病耍心计,一气之下远下程阳老宅。

顾及着两家的面子,宋家自然要让儿子去接,谁知路上出了岔子,一场山洪意外让宋家嫡子和韩家次女双双殒了命,两家彼此怨怼,彻底闹掰。

后楚帝出于政治考量,暗示宋凛与韩家不必恢复走动。

宋凛也清楚楚帝的用意,皇后之尊,中宫嫡出,武将世家,若是再加之他这个丞相的姻亲,怕是朝臣一早就会站队三皇子,楚帝正值壮年,当然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于是宋凛很懂事的与韩岳交恶,顺理成章的支持大皇子萧瑾渊,用来制衡三皇子萧瑾锋。

说到底都是服从于皇权罢了。

此事他懂,韩岳未必不懂。

韩家没有适龄的嫡女可配萧破野,云笙嫁过去,想必韩岳也会同意。

宋凛摇摇头,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倒是容易接受,可老妻那边怕是要费一番唇舌。凭心而论他对萧破野是看好的,不止看好他做草原汗王毕竟是他亲自派人教导出来的狼崽子。

燕辞远见了楚帝后第三日,楚帝终于在早朝上召见了孟盏,总结一句话就是和稀泥。

他也不表态,只由着朝臣们去争论,去各抒己见。

孟盏被楚帝的和泥玩法搞得晕头转向,气愤不已,但他不敢造次。楚国不是卫国,容不得他在此撒野。最后的结论就是‘请孟盏王子先回草原,替朕给蒙多汗王带些礼物’。

好吧,直接送客了。

孟盏回驿馆后摔了好几套杯盏,却也无可奈何。

返程的时候多了一辆车,孟盏不解的看向燕辞远,“这车好生奇怪,这么高大。”

燕辞远摸了摸鼻子,微不自在的道,“装花的车,特殊加工了一下,免得长途跋涉,枝叶有损伤。”

孟盏:???

不是他急得火烧屁股燕辞远还有心思大老远从楚国买花回草原?

燕辞远不禁道,“昨日去拍卖行转了转,恰好有十盆凝霜兰,我甚喜欢,便顺手拍下了。”

“这花有何独特之处?”

“四季常开,无惧严寒与干旱,草原上也能养活。”

“还有这等珍品,是不是老值钱了。”

总算把花车伺候好的落影道,“这十盆祖宗,花了我家主子三万六千两银子。”

孟盏惊得嘴巴都张大了,“这么贵?你是不是让人给骗了?”

“原本几千两也能买到,但拍卖会上竞拍者多,尤其我家主子一人包揽十盆,竞拍的就更多了,故意抬价的也有。幸好昨个拍卖会的重点是玉石,那些大玩家无意于花花草草的,否则我家主子三十万也得掏出去。”

说到这落影乐了,“可惜我家主子拿不出三十万,就这已经是全部身家了。”

若论及富贵程度,他家主子可排天下首富,不过主子极抠,平日里自己也是领月俸,这三万多两银子,嘿,主子还跟他借了一千两。

燕辞远给了落影一眼,“聒噪。”

孟盏:“”

他知道燕辞远有些家底,可没想到他舍得花三万多两银子买几盆破花,这不是有病吗?听落影的意思竟是全部身家,病的还不轻。

落影又开始嘀咕,“花钱拍了十盆祖宗,您何时喜欢上兰花了。”

燕辞远踢了他一脚,“滚远点。”

落影猛然眼前一亮,他他他手下们送来的调查册子里,傅知遥喜欢兰花啊!!!

主子他——讨好傅知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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