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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灵感来了!(1 / 1)

决定了就去做。

再尤豫,今天这趟就赶不上了。

来回四个小时,做客两小时,回来得七八点。

时间不等人。

罗秉文直奔上次那家租车店,店里还是只有老板一个人,歪在店门口的塑料椅上刷手机。听见脚步声后懒洋洋抬眼。

目光在罗秉文脸上停了一秒,两秒—猛地坐直了!

手机差点掉地上。

“罗先生?!”老板腾地站起来,脸上是实实在在的惊喜,“真是您?!”

“恩,又是我。”罗秉文笑了笑。

“老板,别来无恙?”

“好!好得很!”老板搓着手,有点激动,“原来你是大画家,您的那幅画《蒙古草原天气晴》!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国家台播的!画得太好了。”

哦?

罗秉文还以为是老板记性好,没想到自己上蒙古的国家电视台了。之前他展出这幅画的时候,

在蒙古国也很火,甚至有人追到港岛去看画。

但那也没有上过国家台。

老板比划着名,语气带着由衷的赞叹和一丝懊恼:“画得太神了!可惜啊,当初就在乌兰巴托展览的时候我没有亲眼看看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这福气?”

“应该能。”

老板为什么这么激动?

记得这么清楚?

不光是因为罗秉文租过两次车。

是因为现在整个蒙古,没人不知道“罗秉文”这个名字。

尤其是国庆前的这段时间,电视、报纸、网络—

官方铆足了劲宣传这位被世界认可的大画家。

以前罗秉文是‘华夏来的画家”,现在?是上了欧美顶级艺术杂志、被国际大媒体专访的国际艺术大师!

蒙古人骨子里崇敬勇士和文化人。

罗秉文在威尼斯扬名,然后《蒙古草原天气晴》这幅画又在威尼斯备受赞誉,几乎把蒙古国这个小国抬上了国际舞台。

这简直是为国庆献上的文化厚礼,这让罗秉文的国民度高得吓人。

老板也是被这铺天盖地的媒体轰炸过后,觉得电视上的人有点眼熟,仔细想过后发现这是来过自己店里两次的华夏人。

不然,一个租过车的外国人,他哪能记得这么牢?

知道罗秉文又是来租车的,他直接把罗秉文带到后面,那辆被罗秉文骑过的摩托车看起来倒是没怎么换新的零件,和上次骑的时候差不多。

“这车我知道您骑过以后我就经常保养,现在就我自己骑一骑,没有租出去过了。”

“谢谢。”

甚至单独放在一块地方,看得出老板现在很爱惜这辆车。

他还拿出抹布又擦了擦,让这辆摩托车更亮了,说道:“油是满的,您随便骑,不用押金了,

回来您就付个油钱就行。”

罗秉文这种大画家哪能做出开车跑路的事情?

还要什么押金?

“谢了老板,我知道了。”

他接过钥匙,点火一拧油门,引擎就开始轰鸣,听起来很不错的声音,然后就说:“那我走了,应该晚上七点钟左右回来。”

“放心,那时候我店还开着呢。”

就算不开他也想等罗秉文。

大画家租我家的车,租了连续三次,嘿,这件事要是给朋友们说一说,多有面子啊,谁能有机会接待好几次这样的大人物?

他低着腰笑着,目送罗秉文骑车离开。

不愧是大画家,就连背影都这么帅!

罗秉文骑车导入乌兰巴托的车流,这座城市的汽车基本都集中在这样的城市里,只要一离开城市,那就是摩托车的天下。

乌兰巴托也不大,罗秉文很快就离开了城市,来到草原。

风变大了。

太阳好象也更烈了。

气温不高,但草原毫无遮挡。

紫外线像无形的针,扎在裸露的皮肤上。

一辆摩托车在无垠的绿毯上疾驰,

罗秉文灰白色的风衣被风扯得笔直,猎猎作响,象一面逆风飞扬的旗帜,又象一团急速掠过的草原的苍白色。

帽子压得很低,只露出紧抿的唇线和紧绷的下颌线。

速度很快。

车身在草浪间起伏,划出一道流畅而狂野的轨迹。

这就是很多人喜欢骑马,喜欢骑摩托车的原因,但在城市里面骑起来又有什么意思呢?就是得在这样的环境下,在空旷无垠的地方。

如果罗秉文此刻站在路边,看到有人这样骑车飞快的掠过草原,那飞扬的风衣线条,那人车合一、破风而行的剪影,那独行于天地间的孤绝与速度感他绝对会立刻掏出速写本!

太帅了。

素材感拉满,他正愁不知道画点什么呢。

只可惜。

他就是摩托车上那个被风扯得衣诀狂舞、帽子都快压不住的人。

不知道自己正成为这草原上的一道风景。

两个小时后,罗秉文看到了一个蒙古包。

“还好没记错。”

这地方罗秉文来过两次,但在草原上没有什么标志物,认路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情,只能按照一个方向去骑。

虽然说蒙古也有导航,但蒙古的导航很坑,

这个国家的地图信息是不完善的,而且网络复盖率还低,光用导航绝对不能准确到达草原上的亲友家里。

又花了几分钟,罗秉文开车到蒙古包的位置。

门外没人。

这个时间是所有人都在外面劳作的时候,牛羊都看不到,只有几匹马被关在圈里,罗秉文一眼就看到了其其格送给自己的那一匹。

雪蹄?

经过一年的放养,这匹马肉眼可见的更加壮硕,毛色也因为风吹日晒,显得更加油亮了。

不过它可不知道自己是主人送给罗秉文的礼物,看到罗秉文的时候眼神里还是带着陌生和警剔。对一匹马五岁的马来说,罗秉文这个只出现在它生命里几天的人,就和陌生人差不多。

可能听到了屋外的动静,一个肉嘟嘟的小脑袋从蒙古包里探出了头。

罗秉文看到她的时候高兴的喊道:“诺敏!”

“罗哥哥?!”

她看到罗秉文的时候还揉了揉眼睛,似乎不相信自己会在这时候,在这里看到这个熟悉的人似的,确认过后才露出那种天真的笑脸。

但很快脸红了,缩回蒙古包里面。

罗秉文停好车,和第一次来到他们家蒙古包的时候那样,站在蒙古包的门口喊了一句:“赛音白努”

门帘又动了。

这次走出来的是一个老年人。

是苏伦外婆。

她见到罗秉文也是肉眼可见的高兴,招呼着罗秉文进来坐,蒙古包里的样式和让他觉得很熟悉,应该这就是苏伦最习惯的布置。

一进屋,顿觉凉爽。

没有了太阳直射,蒙古包里面还是很凉爽的,草原上存不住热气,按照蒙古这边的说法,风神会带走一切不好的东西。

这不好的东西就包括燥热。

诺敏正在坐在自己的床上,红色的长袖上衣脏兮兮的,依旧是两个麻花辫,但整个人往上窜了一节,高了不少,也胖了一点。

罗秉文很欣慰。

胖就好,胖一点说明这段时间吃得好了。

苏伦外婆上上下下的看罗秉文,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罗小子,你瘦了。”

关键他还真没瘦,从来不锻炼,但身体感觉比年初还要好了,现在肌肉轮廓还特别明显,特别是腰肩背的部分。

“哈哈,没瘦呢,吃得好睡得好的,外婆你的身体怎么样?还好吧?”

“好,好着呢。”

诺敏在一边说道:

“前几天外婆从收音机里面听到你的名字后,还做了好多好吃的给我们呢,她是第一次听到,

而我在电视上看到你好多次了。”

罗秉文伸手,诺敏果然凑过来让他摸了摸头。

“还买电视了?”

“是啊,妈妈说城里的人都有,就买了一个。”

“成绩怎么样?”

说到成绩,诺敏缩了缩脖子。

“怎么了?很差?”

还是苏伦外婆说道:“这丫头啊,在学堂里总待不住,屁股跟长了草似的,可成绩倒不差,在中间稳稳当当坐着呢。”

看来自己白担心了。

坐着喝了一杯茶,罗秉文才问道:“最近—有外人来找过你们吗?我出了一本书,里面提到过诺敏的名字。”

“没有。”

她拍了拍膝盖,带着草原人特有的豁达和狡点。

“放心,罗小子。蒙古很大,草场无边无际。没有熟人带着,谁能摸到我们这顶毡房?你虽然和我们一起来过一次,但你这一次能自己找过来我也很惊讶。”

他们这里可没有大的公路,说实话小路也没有,很多路是车轮压出来的,不是固定的正规道路同一方向可能有多条路线,这就很容易导致偏离实际路线。

想要找来必须依靠经验,山、水等自然地标来辨别方向。

这些经验外地人能有?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再说了,就算我们站在路边喊,我们是罗秉文画里,书里的人!”她夸张的做样子喊道,逗得诺敏咯咯直笑。

“就象我这样喊,也不会有人会相信的,谁会信画上的孩子是诺敏呢?”

罗秉文一愣,随即也笑了。

是这个道理。

书是书,现实是现实,自己的画又明显有着自己的个人特色。

隔看一页纸,便是两个世界。

他端起温热的奶茶喝了一大口,浓郁的奶香和微咸的口感让他想起去年刚喝到这种奶茶的时候,紧绷的肩膀彻底放松下来。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寒喧继续。

聊诺敏学校里的趣事,聊苏伦外婆收音机里听来的新闻,聊草原上今年的雨水和草场,外婆依旧特别感谢罗秉文的帮助。

没有罗秉文提供的那些钱,他们可能现在还住在乌兰巴托的蒙古包社区呢。

时间在奶茶的氮氩热气里,在祖孙俩的笑语里,过得飞快。

罗秉文了眼手腕上的表。

快五点了。

“外婆,诺敏,”他放下碗,站起身,“时候不早了,我得往回赶了。”

“这就走?”苏伦外婆有些不舍。

“在我们这儿住上一晚呗!诺敏他舅舅傍晚就回啦,到时候让他给你烤全羊,刚宰的小羊羔,

鲜灵得很!”

“不了。”罗秉文笑着摇头,“明天那达慕开幕,城里还有事。下次,下次一定多住几天。”

他摸了摸诺敏的小脑袋:“好好听外婆的话,好好读书。”

诺敏不说话了。

苏伦外婆想了想,说道:“你回乌兰巴托?要不你直接送诺敏回去吧,她反正过几天也开学了,要回去。”

乌兰巴托的小学也是九月一号开学,但现在已经是八月十六了。

明天就是十七,蒙古国的国庆节,也是那达慕大会举办的日子,把国庆和那达慕大会联系起来,就该知道他们对这个节日有多么看重了。

诺敏连忙看着罗秉文。

她本来就让妈妈给罗哥哥寄了信,让罗哥哥在那达慕的时候来乌兰巴托做客,就是因为罗秉文说来不了,她这才回外婆家过的。

不然这时候肯定也在乌兰巴托“这—合适吗?”

“合适,当然合适!”苏伦外婆拍板,“她妈在城里上班,诺敏早晚得回去。你顺路,比我们找人送她方便多了!”

诺敏的小脑袋点得象小鸡啄米,眼晴巴巴地望着罗秉文。

罗秉文看着小姑娘期待的眼神,心软了。

“行吧。”他点头,“那收拾一下?”

“不用收拾!”诺敏欢呼一声,象个小炮弹似的冲出去,“我换件干净衣服就好!”

几分钟后,诺敏换上了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小袍子,辫子也重新扎紧了,背着她的小书包跑出来,脸蛋红扑扑的。

“外婆再见!”

“去吧去吧,路上听罗哥哥的话!”苏伦外婆站在毡房门口,笑着挥手。

罗秉文跨上摩托车,正想问诺敏喜欢坐在自己的前面还是后面,但诺敏却跑到围栏边,对着里面那匹高大的雪蹄马吹了声清脆的口哨。

“啾一一”

雪蹄闻声抬头,甩了甩鬃毛,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了过来,亲昵地用鼻子蹭诺敏的手。

“罗哥哥,”诺敏转过头,眼睛亮晶晶的,“我骑雪蹄回去!它认得路!”

罗秉文一愣:“骑马?跟我摩托车一起?”

“恩!”诺敏用力点头,小脸上满是自信,“妈妈工作的兽医院后面有马既,能养它!雪蹄跑起来可快了,不会拖后腿的!”

看着小姑娘熟练地给雪蹄套上简易鞍具,动作麻利,罗秉文知道拦不住。

行吧,骑马就骑马。

这才是草原孩子回家的方式,

草原上的孩子上学果然是骑马去的,这流言还真是无风不起浪。

“那好,你跟紧我。”

罗秉文戴上风衣的帽子,发动了摩托,

诺敏翻身利落地上了马背,小手抓住缰绳,腰背挺得笔直。

“走咯,雪蹄!”

一骑摩托,一骑马。

引擎的轰鸣和清脆的马蹄声,在金色的夕阳草原上交织。

灰白色的风衣猎猎作响,摩托在草浪间破开道路。

深棕色的骏马四蹄翻飞,马尾飞扬,驮着红衣蓝袍的小女孩紧跟在侧。

一大一小,一机械一自然,速度竟也不相上下。

诺敏的笑声和风声混在一起,洒在潦阔的草原上。

罗秉文偶尔侧头看她,小姑娘骑在马背上的身姿挺拔又放松,象一棵迎着风的小白杨。

这画面,也挺好。

他的思维在这一瞬间立刻升高,似乎在用另外一种视角看着自己和诺敏似的,然后画面定格在了自己的脑海里。

灵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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