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渝犹豫了片刻,还是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古丽娜:“我倒是觉得你说的有道理,可是杜微光那个小侯爷……他对我有意思,我要是去了,他肯定会一直缠着我,到时候想走都走不了。”
古丽娜听完之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出手指,在叶知渝的脑门上轻轻一点,语气带着几分调侃:“你可真是个小傻瓜!杜微光有什么不好的?我告诉你,这位小侯爷,可不是京城里那些只会吃喝玩乐、寻花问柳的纨绔子弟能比的。”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给叶知渝科普起来:“这个杜微光我知道,平南侯府的家教非常严,侯府的老夫人更是个明事理、讲规矩的人,对几个子女的管教都极其严厉。平南侯府的大公子和二公子,都英勇善战,如今都跟随平南侯镇守在边关,为朝廷效力,立下了不少战功。”
“侯府里唯一的一个女儿,也就是杜微光的妹妹,更是名满京师的才女。不但相貌出众,倾国倾城,而且才华横溢,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京城里不少公子哥都对她心生爱慕。”
古丽娜说到这里,又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顺便给你透露一个小道消息,这位平南侯府的小姐,已经被皇宫里的太后内定为未来的王妃了,将来是要嫁给赵王的。”
她意识到自己扯远了,连忙拉回话题:“哎呀,扯远了,咱们还是说说这位杜微光小侯爷。这位小侯爷自幼就受名师指点,饱读诗书,在文坛上的造诣,可以说是才华横溢,独领风骚。他之前写的那篇《洛水河赋》,辞藻华丽,意境深远,连皇上看了之后都赞不绝口,还特意赏赐了他不少珍宝。”
“可惜啊,咱们武朝有规定,权贵的子弟不准参加科举考试,要不然以他的才华,肯定是妥妥的头名状元。”
古丽娜叹了口气,随即又笑了起来,“不过就算不能参加科举,这位小侯爷也依旧很优秀。他一生不贪图财富,不贪图女色,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写字,要么就是去回春楼看两场你编排的表演。我看得出来,他看中你,更多的是欣赏你的才华,而不是你的容貌或者其他的东西。”
叶知渝听到这里,心里的抵触情绪稍稍减轻了几分,但还是有些不服气,语气不善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我长得不好看呗?”
“哎哟,我的傻妹妹,你这是想哪去了?”
古丽娜连忙摆了摆手,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语气带着几分夸张的赞美,“你长得那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简直是仙女下凡!瞧瞧您这身段,纤细苗条,走路时裙摆轻扬,腰肢款摆,就像弱柳扶风,看得人挪不开眼!这要是去跳舞,怕是连天上的仙子都要自愧不如。”
她又凑近了些,仔细打量着叶知渝的脸庞,继续说道:“还有这脸蛋,肤若凝脂,吹弹可破,眉眼含情,一颦一笑都勾人心魄。我在京城里见过那么多美人,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标志的。不对!你就是仙女!哦不,天上的仙女,哪有你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有灵气?”
叶知渝被她这一番夸张的赞美说得心花怒放,脸上不由得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她轻轻哼了一声,语气带着几分傲娇:“虽然我从你的话里听出了几分敷衍的意味,不过你说得还算好听,我爱听。”
“那是自然,我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古丽娜见她开心了,也跟着笑了起来,还故意做了一个恶心的鬼脸,逗得叶知渝忍不住笑出了声。
笑过之后,古丽娜又恢复了认真的语气,对着叶知渝说道:“我跟你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杜微光那个小侯爷,和京师的那些纨绔子弟们不一样,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小侯爷看中了你,真是你前世敲碎了多少块木鱼也修不来的福气。”
“你就好好想一想,平南侯府是什么样的人家?有权有势,家风又好,家里的子女也都这么优秀,这样的家庭环境能差的了吗?也就是你这个傻子,把人家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一门心思想着你那个教书先生。”
古丽娜的语气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你就好好想一想,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这么好的机会放在你的眼前,你要是真错过了,将来后悔一辈子都来不及。”
叶知渝被古丽娜说得彻底动了心。她知道,古丽娜虽然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但说这些话,都是为了自己好。可是,她心里那个温文尔雅的教书先生的身影,却像是生了根一样,怎么也挥之不去。
那个男人,是她心中唯一的执念,是不可能被任何人替代的,就算是杜微光这样优秀的小侯爷也不行。
想到这里,叶知渝的目光落在了古丽娜揣着请柬的衣兜上,心里暗暗琢磨着:或许,借这个赏花大会的机会,和京城里的这些权贵们建立一下良好的关系,也没什么不好的。就算不接受杜微光,多认识几个大人物,多几个靠山,对自己和舅舅舅妈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她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古丽娜,眼神里带着几分犹豫和期待。
古丽娜何其精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她拍了拍胸脯,笑着说道:“放心吧,那天我也会去的。你就跟着我,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就行。到时候遇到什么事情不懂的,或者有人故意刁难你,只管问我,姐姐帮你摆平。你是我古丽娜的妹妹,我能不罩着你吗?”
她上下打量了叶知渝一番,皱了皱眉,说道:“不过你这身衣服可不行,太素净了,也太普通了,穿去赏花大会,肯定会被人笑话的。咱俩的身材差不多,明天我让人送一套我新买的衣服过来,那可是苏绣的,颜色和款式都特别好看,保证你穿上去惊艳全场。”
她说着,又注意到了叶知渝头上插着的那支素银簪子,那簪子样式简单,甚至还有些磨损,一看就不值什么钱。
她撇了撇嘴,伸手就想去拔那支簪子:“还有你头上戴的这个簪子,一看就是地摊上几文钱买的便宜货,实在是登不上大雅之堂。把这个扔了,回头姐姐给你买一个好的,赤金镶红宝石的,保证气派。”
叶知渝见状,连忙伸出手,死死地捂住头上的簪子,挡住了古丽娜伸过来的手,语气坚定:“这可不行!这个簪子不能扔!”
“这簪子有什么好的?又旧又便宜。”古丽娜有些不解地说道。
“这是我一个很重要的朋友送的。”
叶知渝的语气柔和了几分,眼神里带着几分珍视,“不管它值不值钱,对我来说,都是最珍贵的东西,永远也不能丢弃。”
古丽娜见她态度坚决,无奈地摊了摊手,叹了口气:“我知道了,肯定是那个教书先生送的吧?该让我说你什么好呢?金饭碗端在你面前,你非要往外推,就喜欢那个缺了口的旧饭碗。”
她想了想,说道:“好吧,既然你这么宝贝这个簪子,那我也不逼你扔了。我那里有一支成色很好的玉簪,明天一并让下人送过来,你就临时带一天,等赏花大会结束了再还给我,这样总行了吧?”
叶知渝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那好吧,谢谢你。”
她轻轻抚摸着头顶的素银簪子,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脑海中不知不觉又浮现出了那个教书先生温文尔雅的笑容。
那个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手里拿着书卷,对着她微微一笑,眼神温柔得像一缕春风,轻轻的扣开了她的心房。
想到这里,叶知渝的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那笑容,纯净而美好,像是雨后的阳光,温暖而耀眼,看得古丽娜都不由得愣住了。
古丽娜看着她这副情窦初开的模样,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感情的事情,外人终究是插不上手的。希望这个傻妹妹,将来不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吧。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济民医馆的木门就被轻轻叩响。
门外站着两个穿着青布短褂的仆役,手里捧着两个精致的红木箱子,见到开门的陶伟行,恭敬地说道:“陶大夫,我家东家让我们送东西过来,给叶姑娘的。”
叶知渝闻讯赶来,打开箱子一看,不由得愣在原地。第一个箱子里,放着一套水绿色的苏绣礼服,面料是上好的云锦,摸起来丝滑柔顺,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礼服的领口、袖口和裙摆处,都绣着栩栩如生的缠枝莲纹样,针脚细密,配色雅致,一看就出自名家之手。
第二个箱子里,则放着一支羊脂白玉簪,簪身雕刻成盛开的玉兰花模样,花瓣饱满,纹路清晰,顶端还镶嵌着一颗细小的珍珠,温润通透,一看就价值不菲。
“东家吩咐了,让叶姑娘务必穿着这套礼服,戴上这支玉簪去赴会。”仆役恭敬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