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领辉对林凡的态度很满意,既然萧若雪不会嫁给他了,两人就应该断得干干净净。看书君 埂歆醉快
如果林凡还收存幻想,对两人都不好。
至于林凡提议,不要让萧若雪知道,林凡在三立学校上学之事,他也是举双手赞同。
也许,这是林凡距离大世家最近的一次。
萧家退婚之后,林凡此生,再无机会改变命运。
拿回了萧若雪送给林凡的手表,他们之间再无瓜葛,以后肯定不会再有联系。
回到萧家庄家后,他把林凡退回来的手表,交给萧若雪:
“若雪,林凡已经答应,以后不会再纠缠你。另外,他是不是给了你两张药方?交给我还给他。”
林凡的药方,能有什么价值呢?比如这块百达翡丽的手表,得好几十万,像林凡这样的弃子,一辈子都买不起。
萧若雪:
她内心无比震惊,自己只想知道,林凡拉黑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而大哥却让林凡答应,以后不要再纠缠自己。之前说的,是这意思吗?怎么感觉误会越来越深了呢?
还是说,这就是林凡的意思?如果这样的话,要不要当面跟林凡解释呢,毕竟,萧家退婚,并非出自她的本意。
“若雪,药方呢?”
萧若雪低头不语,她根本没听到萧领辉在说什么,满脑子都在想,要不要跟林凡说清楚。
其实,在“要不要”这件事上,她的潜意识早就帮她做了决定:要。
否则,她就不会纠结。
萧领辉碰了碰她,才猛然惊醒,自己竟然走神了。
萧若雪打着手势:大哥,你能跟林凡说,不要拿回药方吗?
她这两天用了林凡的药方,外用的药,让她脸上的雀斑少了,而且肤色变得更白皙光滑有弹性。
至于内服的药,萧云新和叶春兰坚决反对她服用。林凡啥都不懂,林家弃子而已,外用的药,最多就是伤害皮肤,内服的药,很有可能会吃坏身体。
她的药材,都被家里佣人收走了。
萧领辉不以为然地说:“怎么,你想要他的药方?你拍个照片就行了嘛。若雪,我们跟林凡,是两个世界的人,他的药方留着何用?”
萧若雪沉默了一会,才打着手势:我想留下。
萧领辉又怎么能理解呢,这药方是林凡亲笔写,意义完全不一样,她想留着做个纪念。
至于照片,她早就拍了,无论是手机相册,还是邮箱都存了,甚至还在朋友圈发了个仅自己可见。
“我跟林凡说一声,就两张纸,想必他不会在意的。”
萧若雪:哥,林凡的电话是不是换了?
“对,我也没问。反正你们以后也不会再联系了,知道他的电话有什么用?对了,傅新民最近来找你了吗?”
萧若雪:
她很想知道林凡的新电话,可大哥却说,以后他们也不会再联系了。
这个时候,提起傅新民干什么呢?
她确实对小时候的傅新民无比思念,但长大后的傅新民,她好像没什么感觉。
反倒是林凡,好像住进了她心里,把小时候的那个傅新民,挤到了角落里。
可这样的话,她又怎么好跟家人说呢?难道说,只跟林凡见了两面,就喜欢上他了?女孩的矜持,让她说不出口。
况且,家里都知道,她一直念念不忘傅新民,否则萧云新和叶春兰,也不会自作主张,取消与林家的联姻。
林凡被老师带到高三九班的教室,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与林德飞分在一个班级。
他跟在老师后面,看着教室里的这些同学,新同学对他都是好奇,只有林德飞,眼中竟然生出怨恨。
“各位同学,这是我们班的新同学,欢迎他做个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林凡”
“林凡是林家的弃子,虽然是个废物,但勇气可嘉,竟敢来三立学校受虐。”
坐在下面的林德飞,没等林凡说完,就大声嚣张地嘲讽著。
他早就接到何采悠的指令,要让林凡在学校身败名裂,永远也不要再回林家。
这个“永远也不要再回林家”,可是大有深意,林凡必须死。
“我是林家嫡子,林德飞是林家庶子,也就是小三生的,他妈还没嫁进林家,就生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野种”
林凡面对他的嘲讽,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很平静地说著。
下面的人,原本准备跟着林德飞一起奚落林凡,可听到林凡后面的介绍后,却一起哄堂大笑。
林凡是不是废物他们不知道,但这张嘴,绝对能杀人诛心。
林德飞的脸变成了猪肝色,气急败坏地说道:“林凡!你来了学校,还敢胡乱说话,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他怎么也没想到,林凡竟然这么不给他留面子。何采悠是小三上位,没嫁进林家就生下了他,这是他永远的痛。
可林凡是哪里痛就戳哪里,让他的心在滴血。
原本他想嘲笑林凡是个土包子,林家弃子,还是个废物。可现在,反被林凡嘲笑是野种。
“林德飞,这是学校,三立学校的校训是立德、立功、立言,你我是兄弟,可你一见面就出言不逊,极尽挖苦、讥讽之能。你有何品德可言?真不知道学校怎么会容忍你这样的无德、无功、无言的学生?”
“林德飞,请注意你的言辞,林凡是你的兄弟,你怎么能讥讽他呢?”
老师也站在林凡这边,不管林凡是不是废物,林德飞说出那样的话,确实不应该。
“老师,林德飞应该给我道歉,也应该好好反省。这种靠他妈小三上位的无德之人,必须好好教育,否则以后将是三立学校之耻。”
“林德飞,给林凡道歉,并写三千字的检讨。林凡,你先坐后面吧。”
林凡虽然不是武者,可他犀利的言辞,让全班同学瞬间记住了他。
特别是坐在前排的一位漂亮女生王梦丽,她是楚江排名第10的王家大小姐,平常生活枯燥无味,突然看到林凡,觉得很符合自己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