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原上的风停了。
取而代之的,是几十口架在装甲车轮毂旁的大铁锅,底下塞满了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断裂的木质箭杆,还有被劈碎的马鞍。
火苗子窜得老高,把漆黑的锅底舔得通红。
咕嘟咕嘟。
锅盖没盖,滚水翻腾的声音像是这荒原上最美妙的乐章。
那里面煮着的,是一百多匹金国战马最精贵的里脊、后臀尖,连着大块的白色脂肪,在沸水里上下翻滚,冒着油花。
没有葱姜蒜,只撒了一把从代州府库里抢来的粗盐巴。
但这股子混杂着油脂、血腥和原始肉香的味道,霸道地钻进每一个人的鼻孔。
像是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攥住了这三千多人的胃,狠狠地拧了一把。
“吸溜——”
吞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比刚才战场上的喊杀声还要整齐,还要响亮。
李锐坐在装甲车的引擎盖上,手里把玩着那把还在滴血的佐官刀——那是一名金军谋克的佩刀。
他眼神冷得像冰,居高临下地扫视着面前这群刚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
“都给老子站好了!”
张虎手里提着一根带血的马鞭,站在大锅前,像个把守鬼门关的判官,一脸凶煞。
“将军有令!按规矩办事!”
“手里有脑袋的,站左边!手里空的,站右边!”
哗啦。
人群瞬间分流,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刀劈开。
左边,站着七八百号人。个个浑身浴血,衣服破烂得挂在身上,有的脸上还挂着不知是谁的碎肉沫子,手里提溜着那颗象征着“饭票”的人头。
他们的眼神狂热、贪婪,死死盯着那口大锅,呼吸粗重得像是一群刚尝到腥味的狼。
右边,是剩下的两千多人。
他们手里空空如也。虽然身上也沾了血,虽然刚才也跟着跑了、喊了。
但在这场混乱的围猎里,他们没抢到那一击必杀的机会,或者是那股子奴性还没褪干净,手软了。
此刻,这两千多人缩着脖子,眼神闪烁,看着左边那群同伴,眼里全是嫉妒、懊悔,还有对自己手软不争气的愤恨。
“怎么?不服气?”
李锐跳下车,带钢板的皮靴踩在冻土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他走到两队人中间,指了指左边那群提着脑袋的汉子。
“他们,刚才拿命在拼。这马肉,是他们该得的。”
接着,他又指了指右边那群缩头缩脑的人,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你们,刚才在干什么?在后面喊加油?在浑水摸鱼?还是等着金人死了上去补两脚?”
李锐的声音不大,却字字诛心,像鞭子一样抽在每个人脸上。
“将军”右边人群里,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壮着胆子喊了一嗓子,声音有些发颤,“俺也没闲着!俺刚才也冲上去了!”
“就是就是没抢过那帮疯子!俺也出力了,凭啥不给肉吃?”
“出力了?”
李锐停下脚步,歪着头看着他,脸上看不出喜怒。
“对!俺刀都砍卷了!”那汉子见李锐搭话,以为有戏,一脸喜色地跑出列。
甚至还得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同伴,仿佛在说:看,这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撑死胆大的。
“张虎。”李锐淡淡地喊了一声。
“到!”
“把他的刀拿过来。”
张虎大步上前,一把夺过那汉子手里的柴刀,递给李锐。
李锐甚至没用手接,只是用手里那把佐官刀的刀尖,轻轻在柴刀的刀刃上刮了一下。
“蹭。”
一层暗红色的东西被刮了下来,那是泥巴混着已经干涸发黑的血。
李锐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随即冷笑一声,眼底闪过一丝暴戾。
“泥巴混着死人血,涂上去的吧?做得还挺真。”
话音未落,李锐猛地抬腿,一脚踹在那汉子的小腹上。
“嘭!”
这一脚势大力沉,那汉子直接像个破麻袋一样飞出去三四米,重重砸在雪地上。
捂着肚子满地打滚,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只能发出赫赫的风箱声,脸憋成了猪肝色。
全场死寂。
刚才还存着侥幸心理、想混点肉汤喝的人,瞬间把脖子缩进了裤裆里,大气都不敢出。
“把老子当瞎子?”
李锐把那把破柴刀随手扔进火堆里,声音森冷如铁:“刀口卷了那是砸石头砸的!上面连个肉茬子、骨头渣子都没有!你跟老子说你杀敌了?”
“神机营不养废物,更不养骗子!”
李锐转身,指着那几十口沸腾的大锅,目光如刀锋般扫过全场,被他看到的人无不低下头去。
“听好了,这就是规矩。”
“狼吃肉,狗吃屎。”
“想要肉?简单。前面就是应州,里面有的是金狗。下次把脑袋挂在腰带上,哪怕你是瘫子,老子也亲自喂你吃肉!”
“至于现在”李锐指了指那个还在地上打滚的汉子,“你只能在旁边看着!”
残酷。
赤裸裸的残酷。
但在乱世,在金人的屠刀和神机营的枪口下,这就是唯一的真理。
没人敢去扶那汉子,甚至没人敢多看那汉子一眼。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了那口沸腾的大锅上。只是这一次,眼神里少了几分贪婪,多了几分敬畏和恐惧。
“赵二狗!”
李锐突然喊了一个名字。
“到!!”
一声撕裂喉咙的嘶吼,带着还没退去的疯劲儿。
赵二狗从左边的队伍里冲了出来。
他那张原本猥琐、卑微的脸,此刻被血污糊得看不清五官,只有那双眼睛亮得吓人,透着一股子邪性。
他手里提着的那颗金人脑袋,已经被冻得发硬,头发结满了冰碴子,但他死都不肯松手,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那是他的投名状,是他的尊严,是他重新做人的凭证。
李锐走到大锅前,拔出腰间的1911手枪,并没有收起来,而是直接用枪柄在大锅里搅了搅,然后猛地一挑。
哗啦!
一块足有两斤重、连着筋带着油的马腱子肉被挑飞到了半空,热气腾腾。
李锐伸手接住,滚烫的肉汁溅在战术手套上,冒起白烟。他连看都没看,直接把这块最好的肉,扔向了赵二狗。
“接着!”
赵二狗手忙脚乱地接住。烫!钻心的烫!但他死死抱在怀里,就像抱着自己的亲娘,哪怕烫得胸口发红也不撒手。
“这是你的。”
李锐又从怀里掏出一锭五两重的银铤,那是大宋官铸,在火光下闪着诱人的光泽。
“当啷!”
银铤砸在冻土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这也是你的。”
李锐走到赵二狗面前,伸手拍了拍他那还在剧烈颤抖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这小子的肌肉紧绷得像石头,抖得停不下来。
这不是冷,是那种极致亢奋后的虚脱,是杀人后的后遗症。
“从今天起,你就是义从军队正。”
李锐的声音通过夜风传遍全场,“那一百个最先杀人的,归你带。带好了,老子给你兑换更好的刀,更好的甲。带不好,这脑袋还是得搬家。”
赵二狗呆住了。
队正?
两个时辰前,他还是个连名字都不配有的奴隶签军,是个只配给金人倒夜壶的贱骨头,连条狗都不如。
现在,他是队正?
“谢谢将军!!”
赵二狗猛地跪下,不是那种卑微的磕头,而是把头重重地磕在雪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震得地皮都在颤。
“俺赵二狗这条命,是将军的!以后将军指哪,俺就咬哪!谁敢不听将军的,俺活撕了他!!”
他一边吼,一边抓起那块滚烫的马肉,狠狠地咬了一口。
连肉带筋,甚至连那一丝没烫熟的血丝,都被他囫囵吞了下去。烫得他龇牙咧嘴,眼泪直流,却笑得比哭还难看。
真香啊。
这就是做人的滋味。这就是把命攥在自己手里的滋味。
“开饭!”
随着李锐一声令下,左边的那七百多人疯了一样涌向大锅。
没有碗筷,就用手抓,用刀挑。滚烫的肉块塞进嘴里,烫得直吸气也不肯吐出来。
大口的烈酒灌进喉咙,像是一把火,烧尽了这三年的屈辱和寒冷,烧得人浑身燥热。
而右边那两千多人。
他们只能站在寒风里,看着。
听着那边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声音,闻着那股子钻心窝子的肉香,看着赵二狗脚边那锭闪闪发光的银铤。
有人偷偷抹眼泪,有人死死攥着拳头指甲嵌进肉里,还有人盯着那些正在吃肉的同伴,眼神里慢慢长出了獠牙。
李锐坐在车顶冷眼看着这一幕,就像看着一炉即将炼成的钢。
嫉妒,是最好的鞭子。饥饿,是最强的动力。
“头儿,这帮人有点不对劲啊。”
张虎凑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道,目光警惕地盯着人群,“那个赵二狗,手抖得厉害,刚才吃肉的时候,我看他眼珠子都是直的,跟中了邪似的。”
“正常。”
“从羊变成狼,总得有个适应过程。不疯魔,不成活。只要这股子疯劲儿是冲着金人去的,那就是好事。”
李锐拍了拍身下的装甲车,冰冷的钢铁在夜色中泛着寒光。
“等到了应州,这群尝过血肉滋味的狼,会给金人一个大大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