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工资回来了(1 / 1)

这顿饭的气氛并不和谐,李承干只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低头埋头干饭。

“这里的饭菜,不合你口味吗?”

李承干险些噎住,吃个饭还要盯着他。

“没有,臣觉得甚是不错。”

“说谎,你面前的菜式,都没动几口。”

李承干看了一眼他没怎么动的几样菜,不是高脂肪就是高盐,要么就是奶制品。

学过生物的都知道,某些疾病具有遗传性,李唐皇室遗传基因,这些东西真不敢多造。

“臣近来看《黄帝内经》,修身养性,吃食上偏清淡。”

李世民直接怼了回去:“清淡到去吃糙米?只怕用不了多久,朝野上下就该传你简朴勤俭的好名声了。”

人类将粮食加工成细粮,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不过古代的粮食和现代的高产粮食不一样,加上没有化肥农药打辅助,产量有限。

本就是物以稀为贵,粮食精细化加工损耗更大,在这个很多人吃不饱的年代,精米细面都是权贵才吃得起的东西,平民百姓吃的大多是粗加工的粮食。

作为大唐太子,他本身就是顶级权贵,他的食谱里面肯定不会有粗粮,偶尔吃一顿也没有问题,可他一连吃了好几个月,就有问题了。

“我养的起你,不用你这么糟践自己。”

李承干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解释,天菩萨,他更换饮食习惯,单纯为了健康考虑,众所周知,李唐皇室遗传性心脑血管疾病。

精米细面属于高糖高碳水的东西,他身上叠著基因buff,饮食上自然要注意一下。

不过,他是太子,这个饮食不合身份,有些立人设的意思。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还会在父亲面上说他故意吃的寒酸,就是为了落实皇帝苛待太子。

“从前,怕你养成奢侈的毛病,你的俸禄给扣了一些,如今你这样简朴,从下个月起,俸禄都给你。”

李承乾心下一动,工资回来了,意外之喜啊!

“谢圣人。”

工资送上门,不要白不要,何况是他合法劳动报酬,之前只是被以奇葩理由给克扣了。饮食习惯改回去是不可能,他不想被病痛折磨。

用过午膳,李承干先去拜见养病的李渊,李世民也跟着一起去了。

李渊看到李承干,对这个能给李世民添堵的大孙,他是喜欢的不得了。

“看到承干过来,我十分欢喜。完夲榊栈 唔错内容”

李承干轻笑,欢喜他给父亲添堵吗?

“月余不见,阿翁一切安好?”

李渊笑道:“你问安的家书,我给你回信了,一切都好。”

人的第六感总是格外敏感,譬如此刻父亲身上的低气压,李承乾明白内情,他给母亲写信问安,是因为母亲对他不错,至少做到了相对公平。

皇祖李渊,暂时性的盟友,写信沟通沟通感情,说不定后续还有合作。

至于父亲,曾经泥牛入海的请安疏,卑微的讨好,连一个好脸色都挣不来。脑子有问题,他才会继续做孝子。

“阿翁年事已高,孙儿来看过之后,总会安心些。”

李世民听在耳朵里,心下嘲讽:兔崽子,这是往后多个人算计他这个做父亲的,所以安心吗?

这对祖孙有说有笑,虚情假意之中隐约能看出几分真切的情义

李世民被当做外人,心里头十分不爽:“你阿翁需要静养,你怎么那么多话?要你在长安监国,你跑到这人来饶舌,还不快去拜见你母亲,完事儿赶回长安处理日常机要。”

父亲这么说,李承干不好继续逗留,便起身向皇祖告辞,去拜见母亲。待了有小半个时辰,他又辞别母亲,往前殿辞别父亲。

“承干,有的时候我在怀疑,你是不是我的承干?”

李承干正在行稽首礼,闻言心下一沉,很快又恢复如常。他的确是李承干,哪怕是错位时空,就是天上的神仙来了,他也是李承干。

“臣愚钝,请圣人解惑。”

李世民笑了笑,大手一挥:“你去吧!”

李承干拱手再拜,转身往殿外去。

“承干,你这是要看破红尘吗?”

李承干默了默,缓缓转身,对着父亲再拜,笑容随和:“圣人,咱们李家是道祖之后,看破红尘,也是继承先祖衣钵。”

“早些回去,晚了长安城落锁,你就只能在城外过一宿了。”

李承干拜别父亲,出门上马向着长安方向赶路,到底在落锁前赶回皇城,房乔等人还在三省等著李世民的进一步指示。

长安和仁智宫来回奔波,李承干累极了,可大臣们都在等著,军情如火,也由不得他先休息。

忙完三省诸事,回到东宫已经是星夜,李象坐在重明门的门口等候,看到父亲归来,他迈著小短腿儿,双臂展开就向父亲奔了过去。

李承干蹲下身子,将奔过来的孩子揽入怀中,抱李象回丽政殿。

“这么热的天,你在门口坐着,中暍了可怎么是好?”

“我有整整一日不见阿耶,就想着快些见到阿耶。”

李承干笑道:“你要是病了,我会很难受的,下次不要去门口等了可好?”

“难受?”李象歪著脑袋想了一会儿:“阿耶会难过的哭吗?”

这问题问的,李承干有些哭笑不得,他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不过李象这么问了,就当是为了哄儿子开心。

“会的,象儿生病了,阿耶可以哭。”

“我不想看到阿耶哭,我会努力不生病,不让阿耶哭。”

李承干微微一笑,伸出他的咸猪手,在李象脸上捏了一把,从前他小的时候,家里的一众长辈就喜欢这么干,那个时候他特别拒绝。

怎么说,中国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随即觉醒父辈的某些技能,譬如,自家那堂妹,十八岁成人礼,他送了个金镯子,

那时候小姑娘说,他喜欢银子的素雅,金子那个颜色,黄灿灿的俗气,但金子具有收藏价值,他还是很喜欢大哥的礼物。

一直到小姑娘二十之后,疯狂的爱上金首饰,挣钱之后,有好大一部分都拿去买金子了。

他以此调侃,那丫头还说少时有眼无珠,错把鱼目当珍珠,如今才道当时错,错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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