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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帮差(1 / 1)

生命啊,它璀璨如歌。

那一天,高庆留在城头,坚持孤零零地看完了于府惨状。

从头到尾,一面倒的屠杀,极具冲击力。

于府男丁在营军面前,就如那待宰羔羊,临死前的挣扎也不过是白费力气。

大彻大悟之下,高庆不由细细反思。

落得如今处境,便是因他错过了几个最佳的节点。

同样一件事,时间上的先后,便区分了高低。

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分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城中赵氏为何超然?

因为他们在恰当的时机,做了雪中送炭的事情,给了李煜亟需的帮助。

赵钟岳,赵怀谦,赵氏仆,被赵氏接纳的差役等等。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事实是,这些人填补了李煜入城之初的窘迫。

那时高氏尚在衙前坊中,静享眼前安宁。

最后一次时机,大抵是在李煜登门讨人的时候。

打算进卫城寻找张承志汇合的李煜,亟需人手。

高庆犯了一次糊涂,仗着县令高启的面子,给了李煜闭门羹。

这还不如其他几家打发叫花子一般的糊弄了事。

别人好歹是出了几个贱奴,全了对方面子。

高庆此后表现得再怎么识时务,哪怕奉上城中所有财货,举家来投,也不过算是两清。

甚至于高氏还能完好无损地活着,本身就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一步之差,令高氏投献财货,本质上甚至算不得功劳,那顶多是种苦劳。

从起跑线而言,高氏并不比郑、佟、范高到哪里去。

那舍去这些现在高氏还剩下什么?

只有人,但别家也有。

况且,高氏的人,并不比那些后来循着烽烟来投的流民好用多少。

高氏子弟即便主动投入新编屯卒当中操练,也难以担任伍长、什长一级的队率。

这类基层队官,城中多的是老卒能够胜任,新人想要出头,少之又少。

什长薛伍,伍长孙四六之流,也都是靠‘资历’侥幸出头。

无论是从实战方面考虑,还是从军心方面考虑。

李煜大量提拔手底下经验丰富的老部下,这本就是应有之义。

借着操练新兵之事,提拔城中其余百户府邸留下的老家丁,李煜也能借此把这些人束缚在手。

他们也能发挥些余热,两全其美。

练兵,有这些老家丁就足够了。

高氏家生子与高氏小辈,哪怕到了军中,也不过是阵前小卒。

但,高庆逐渐发觉,似乎城中有人更需要高氏相帮。

这个人不是李煜,而是赵氏。

准确地来说,是名为主簿,实为‘县官’的赵钟岳。

位低权重,这样的人也是很好的机会。

高庆有意淡化出了李煜的视线,拜帖开始一封又一封的投给赵钟岳。

因为高庆发现城中一件很有意思的细节。

‘巡街差役。’

随着大雪封城前那一大股流民填补进入卫城。

百姓数量在增加,军兵数量也在增加,唯有差役难以增额。

班头赵怀谦和捕头刘济以下,差役合计不足二十。

这么点儿人手,如何顾得了卫城各处街巷?

一开始,是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答案是,赵氏仆。

过去,各地县衙凭借区区三班衙役,要管辖近万,甚至上万百姓,离不开临时工的帮衬。

什么是县衙的临时工?

那便是差役自己给自己寻找的帮差。

差役管不过来怎么办?

就多拉一个帮差巡街,一直拉到人手充足为止。

这种人,名不在官册,只有那一身差服,甚至一文钱饷银也领不到。

由于卫城中不存在游手好闲的闲丁,帮差竟也一时无从选拔。

这种情况下,赵氏家仆为了自家少爷义务帮差,那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

后来,李煜在百姓间填补了保长、甲长,划分职责,分担了一部分差役职能。

可城中巡街还是只有那么四五十人忙活。

即便保长、甲长能分担一部分麻烦,也只是缓解差役忙于奔波的现状,而得不到根本解决。

对李煜而言,既然能维持现状安稳,也没有必要追求过分完美。

站在赵钟岳、赵怀谦等人的角度,需要人手也是客观事实。

尴尬的是,他们不好与李煜争夺流民中适龄的丁壮。

军队,才是乱世最重要的倚靠。

这,便是高庆所见。

今日巡城过后,李煜回到府中。

赵钟岳似是有事禀报,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明公,高老爷今日登门拜访学生,说是街上积雪太厚,差人们不好出行。

“高氏便有意出人到衙门口里做一做帮差,帮着扫扫雪,清一清屋檐。”

“学生不敢决断,只好求问明公。”

“您的意见是?”

决定权,在李煜手中。

赵钟岳需要征求李煜的意见,再决定要不要接受这般好意。

越俎代庖,最是要不得。

“哦?”

李煜愣了愣,随即目光戏谑的打量了一番眼前举止愈发内敛的少年郎。

“钟岳。”

“学生在,请明公不吝赐教!”

尽管被李煜盯得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赵钟岳依旧保持揖礼的动作。

“高庆难道就没有给你做一做媒?”

一桩姻亲,胜过千言万语。

“厄”赵钟岳有点儿宕机。

“学生,学生还不曾想过这些。”

“婚配自有家父做主,高老爷与学生说不上这些私密话。”

赵钟岳磕磕绊绊的解释,似乎是为了避嫌。

李煜抬手扶起赵钟岳的手臂。

“诶,钟岳误会了。”

“区区高氏,不值本官相疑。”

“高庆如此讨好于你,你又如何看他?”

赵钟岳想了想,微微俯身。

“学生自然是听明公的。”

“明公厌他,学生便厌他如畜。”

“明公喜他,学生便喜他如亲。”

恰恰是因为摸不准李煜是喜是厌,赵钟岳才难以决断。

“我不厌弃于他,”李煜给出了答案,“但我也不喜他。”

“高庆此人有急智,殷勤市侩,还有些果决。”

“他确实曾恶了我,后来主动散尽家财,我也犯不着揪着不放。”

赵钟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那明公的意思是,能用?”

“但不重用?”

高庆这种人,今日李煜强则投李煜,那明日若李煜弱呢?

有时候,做的太识时务,也难免会令人猜忌。

“然也!”李煜一副好为人师的模样。

“总不能让他高氏闲着,他看了这么久,等了这么久,选定了你作为一时依附。”

“送上门来的,不用白不用。”

李煜轻轻拍了拍赵钟岳侧肩,意有所指。

“那郑氏、佟氏、范氏,也在选。”

“钟岳,用高氏给他们做个榜样,点到为止。”

“学生明白,”赵钟岳若有所悟,“高氏可以帮差,但不足为依仗!”

“甚至学生需让赵班头小心盯着!”

李煜没有回答,但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种回答。

若不开这道口子,高氏何以交托族中后辈?

千金买马骨。

郑、佟、范三家既然慢人一步,便宜谁也不好。

于是,这马骨就只能选定高氏。

无关喜恶,只是李煜认为有必要去这么做。

提防与任用并行,这便是矛盾之处,却又在眼下算不上多大的问题。

当高庆自以为寻找到突破口,却殊不知,在他身后,郑、佟、范三家也一直盯着。

先有机,方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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