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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富贵险中求,要不然试试?(1 / 1)

“那好象是一头驼鹿的尸体?”秦长风远远的看着那巨型野兽的尸体,顿时眼前跳出了一段文本信息。

【发现了一头驼鹿尸体,尸体附近的血液已经干涸变黑,骨上的部分肉质已经风干,死亡时间超过十天。】

见驼鹿已经死了超过十天了,秦长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因为在荒郊野外,新鲜的动物尸体往往会引来大量的食肉动物。

在这北极圈荒原,黑熊,灰熊,北极狼,郊狼都不少,如果正好跟这些猛兽撞个满怀,那下场之危险可想而知。

要是有适合的狩猎工具也就罢了,关键他现在的手头上就只有一把30磅的弹弓,用来打打松鸡和野兔已是极限,想要跟猛兽对抗那就是个笑话。

所以在没有制作出猎弓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一点的好,阴沟里翻船这种事情是能避免就尽量避免,一切量力而行。

目光在四周扫视了一圈,见自己的探查之眼并没有读取到什么危险的信息,他这才快步的朝着驼鹿的尸体走去。

“果然是一头驼鹿的尸体,这驼鹿可真大,生前的体长估计超过了两米,身高估计也在两米以上,就这样的大家伙,体重绝对超过两吨

这要是在它的生前碰上,那随随便便都有可能被它撞死,驼鹿尽管体型庞大,但对周围环境变化极为敏感,容易因惊吓而主动进行攻击。

加之它的视力还差,脾气又暴躁,所以经常与马路上的车辆相撞,被人戏称为“马路杀手”。

所以不要看它是食草动物,每年死在它角下的人命可不少,是妥妥的危险猛兽,就差把‘请勿靠近’四个大字贴在它的脑门上了。”

秦长风一边将镜头对准了驼鹿尸体,一边围绕着驼鹿的尸体走了一圈,顺带做了一次简单的科普。

“这驼鹿尸骨上的碎肉都已经风干,看样子死了起码十天以上了,好在死了挺久,要是刚死没多久,那这里可就危险了。

因为动物的尸体会散发浓郁的血腥味和其他特殊的味道,这些味道在空气中散播之后,就会吸引大量肉食动物过来抢夺。

到时候这里就会上演一场荒野狂欢派对,而我这个恰好路过的人类,自然也会不幸的成为它们狂欢派对上的一道可选的点心。

我没开玩笑,因为能够被吸引过来的,那基本都是饥肠辘辘的家伙,它们要是看到了我这个手无寸铁的人类,真的很难不动心啊!

不过好在运气不错,碰到的是一具风干了的驼鹿尸体,而我正好在查找制作箭头的材料,这不瞌睡了有人送枕头嘛!

这驼鹿的鹿角可是用来制作箭头的绝佳材料,这玩意是驼鹿身上最硬的骨头,质地致密,能够承受自身数吨的冲击力,硬度远超四肢骨。

打斗的时候甚至能够撞断树干,可见这玩意是何等的坚硬,用这玩意制作箭头,杀伤力虽然无法跟铁质箭头相比。

但是也足够穿透猎物的皮肉,对猎物造成致命的伤害,只要我后期制作的猎弓的磅数足够大,猎杀熊和狼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秦长风一边将一块形如蒲扇的驼鹿角拿了起来,一边满是期待和自信的说道,只要能够制作出猎弓,那他就有绝对的把握打到猎物。

这是一个专业猎人骨子里的自信和狂傲!

但是听到他说的这么自信,直播间的一些观众们却是有点不太相信和怀疑,甚至觉得他有点夸夸其谈,有点飘了。

“真是好大的口气,现在连弓都还没有做出来,竟然就想着猎杀熊和狼了,这是哪来的自信,简直无法理喻!”

“确实,秦这话说的有点过于自信了,捕猎松鸡和林鸽跟捕猎大型猛兽是截然不同的,两者差别十万八千里呢!”

“松鸡和林鸽这种小玩意不会对狩猎者造成威胁,但是熊和狼就不同了,它们可是会主动攻击人类的,所以狩猎时会遇到很多突发状况。

有可能一个弄不好,猎物没打到,反倒让自己陷入了险境,因此这对于狩猎者的技术和心态都有更加严苛的要求。

就从秦现在的表现来看,我个人觉得他应该还没有狩猎大型野兽的能力,如果一直这么盲目自信,往后估计会摔个大跟头。”

“我也觉得,秦的特长是手工和弹弓技术,他应该将重点继续放在狩猎松鸡和钓鱼上面,不是非要狩猎大型野兽才能走下去的。”

“说的很对,只要是猎物,不管大小都是可以的,如果盲目的追求狩猎大型野兽,有可能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希望他不要因此退赛才好!”

如今直播间的观众众多,已经有5万多人了,而人多了自然也就嘴杂,说什么的都有,有人不相信和怀疑,自然也有人对秦长风的实力深信不疑。

“奇怪,你们是怎么看出来秦是盲目自信的?他连射箭技术都还没有展示出来呢!万一他的射箭技术跟弹弓一样精准呢?”

“就是,从秦制作箭杆的手法来看,就知道他对于弓箭是非常熟悉的,一个非常熟悉弓箭的人,我相信他的射箭技术也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不说跟他的弹弓技术一样惊人,但估计也差不了多少,而只要能够射中猎物,那一切的担心都是多馀的,所以我相信秦有这样的本事。”

“我也觉得,就凭他这段时间表现出来的沉稳性子,我就无条件的相信他,以他的性格,没有一定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乱说的。”

“都停一下吧!秦不过随口说的一句话而已,有必要争论不休吗?能不能打到大型猎物,到时候看看不就知道了,真是咸吃箩卜淡操心。”

直播间议论纷纷,甚至因此争吵了起来,而秦长风这里却依旧平静,他将那如同蒲扇一般的驼鹿角拿了起来,放到镜头前展示。

“瞧瞧,光是一支驼鹿角就有差不多一米长,可想而知这只驼鹿在生前的时候,体型是有多么的庞大了,这简直就是巨兽了。”

一边说着,他一边掂量了一下鹿角,接着很是吃惊的摇头。

“这玩意不光大,还相当的重,这一只鹿角差不多就有30多磅了,拿回去都费劲,我还是直接背在身上吧!”

说罢,他便将一整个鹿角背在了身上,接着继续朝着布置了套圈陷阱的灌木丛走去。

没过多久的时间,他就顺利抵达了那片灌木丛,而今天让他感到开心的是,他查看的第一个套圈陷阱竟然就有收获。

而且这一次不再是松鸡,而是一只还在动弹的灰褐色的北极兔。。

其弹跳力惊人,不羞怯胆小,在发现危险时,会在地上留下嗅觉标记。

因跑的极快,且不会在冰雪中下陷,所以有“雪鞋兔”的称号。

北极兔以矮柳、苔藓、树根等为食,因身上含有健壮发达的肌肉,所以其肉质格外的鲜美。

但也因肌肉量大,所以脂肪含量相对较低,能够给人体提供的能量有限,需要跟其他食物搭配食用为佳。】

看着眼前显示的信息,秦长风默默点了点头,兔子基本都是瘦肉,能够提供的能量确实有限。

但他现在是在荒野求生,能有得吃就不错了,所以还要什么自行车,就算提供的能量再少,那也比没有东西吃的好。

之前他甚至在网上还看到有些博主竟然说如果只吃兔子肉会饿死,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兔子肉就是在没有脂肪,也是能够提供能量的。

之所以说只吃兔子肉会死,那并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只吃单一食物,无法达到营养均衡,最终导致身体出现其他问题而死。

不仅是只吃兔肉会死,只吃其他的肉,同样也会死,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便秘,因无法排便导致肠梗阻,这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菊花一紧。

言归正传,按照他的计算,他现在的口粮也就够吃三天,三天之后必须要找到新的食物才行。

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竟然捕到了一只还活着的北极兔。

这对他的帮助可是极大的,这只北极兔,他起码可以吃上两天,也就是说他现在又有五天的缓冲期了。

在这五天内他不用为食物发愁,所以可以专心的干其他事情,比如搭建新庇护所的屋顶和大门,以及制作猎弓,为后期打猎做好准备。

想到这些,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看着镜头道:“瞧瞧这是什么,一只北极兔,看样子今天又是我的幸运日啊!

刚才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制作箭头的材料,现在又收获了一只北极兔,这小家伙胖嘟嘟的,起码可以让我吃上两天,真是太棒了。

关键这北极兔还是活的,我可以带回去试着养一下,要是能够存活,我以后或许可以多抓一点北极兔和松鸡养起来过冬。”

秦长风嘿嘿笑着,脑海之中打着他的如意算盘,之后他提着北极兔继续往下一个套圈陷阱走去,内心希望能够再多收获一点猎物。

但幸运女神对他的眷顾似乎是每天定量的,每次都是收获一只猎物,想要更多,门都没有。

直到将所有的套圈陷阱都巡查完,也就只有一开始的北极兔,不过秦长风的心态很好,虽然只收获了一只北极兔,但总比没有的好。

“好了,每天的巡查陷阱任务已完成,该回去搭建新庇护所的屋顶和大门了,今天就要住在新庇护所里面,要是没有屋顶和大门可就麻烦了。”

秦长风一边说着,一边快步的朝着新庇护所的方向走去。

而就在他走到刚才发现驼鹿尸体的湿地时,他竟远远的看到了一抹灰褐色的身影在湿地撒欢奔跑。

那身影长约一米五,高约一米,尾部高高翘起,露出了尾底白色的绒毛,撒欢时的身影灵动的尤如一只灰色的小精灵。

由于离得比较远,他看的并不怎么清楚,但是凭借自己的经验,他猜测那灰色的身影应该是北极圈荒野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鹿属动物-白尾鹿。

果不其然,就在这刹那间,他的眼前跳出了一段文本介绍。。

当白尾鹿遇到危险警报向前飞奔的时候,尾巴向上翘起,露出白色,据说可以起到迷惑追捕者的作用,白尾鹿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它的适应性非常强,在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南美洲北部和非洲等地都有分布,主要生活在森林、沼泽、苔原等地,就连荒漠中也能生活。

白尾鹿的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和一定量的维生素,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食。

从中医角度来说,鹿肉是上等的温补佳品,李时珍有云:“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

大抵鹿乃仙兽,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肉、角有益无损。”,此等美味佳肴,你或许可以试着将其狩猎,搬上餐桌哦!】

“”

看着眼前显示的信息,秦长风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弹弓,不由得觉得一阵头晕眼花,郁闷的想死。

狩猎?怎么狩猎?用自己手中的弹弓吗?开什么玩笑!

等等,如果自己离得近一点,拉动弹弓的手劲狠一点,然后精准命中它的腿部,是不是就可以影响它后续的行动呢?

要不然试试?

突然冒出的想法让秦长风莫名的感到激动和刺激,难得碰上一头白尾鹿,这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若是不尝试狩猎,他今晚估计会睡不着觉。

想到这里,他没有再尤豫,立即将背在身上的驼鹿角和手中的北极兔放到了地上,北极兔的双腿已经绑死,跑是不可能跑的。

唯一担心的,就是当他去狩猎白尾鹿的时候会不会被其他野兽叼走,不过富贵险中求,该冒的风险还是要冒的。

一念至此,他立即拿着弹弓猫着身子就快速的朝着白尾鹿靠近。

身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他的动作很轻盈,并一直关注风向,时刻让自己处在白尾鹿的下风位置,这样可以避免身上的气味被对方察觉。

这都是细节,如果没有打过猎,是不会知道这些的。

不多时,他就来到了离白尾鹿大概20米远的地方,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还未等他拉动手中的弹弓,却突然有一道狼嚎声响起。

于是,那原本还在低头吃着灌木丛嫩芽的白尾鹿如惊弓之鸟,唰的一下就从他的眼前一闪而过,然后以每小时50千米的速度离他而去。

突如其来的戏剧性一幕,直接让秦长风傻眼了,愣了片刻之后,他实在是没忍住,张口就是一顿爱的问候。

“等等,我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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