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笙歌第二天在自己房间醒来时,天刚蒙蒙亮。
他看了眼手机,凌晨五点四十分。
窗外城市的轮廓还沉浸在晨雾中,远处天际线泛起鱼肚白。
裴阡墨应该还没醒。
慕笙歌轻手轻脚地起床,洗漱,换衣服。
走到裴阡墨卧室门口,停顿片刻,还是没推门进去。
他来到客厅,从茶几抽屉里拿出便签纸和笔,写了东西,最后压在茶几上。
出租车驶向城西墓园。
清晨的墓园很安静,只有早起的鸟雀在松柏间啼鸣。
慕笙歌走进去,顺着路径找到裴振山的墓碑。
墓碑很气派,黑色大理石,刻着金色的字。
照片上的裴振山板着脸,神情严肃,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慕笙歌从背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东西:
三支香,一束白菊,一瓶酒。
这三年,裴阡墨只在每年除夕简单祭酒,从未再踏足墓园。
慕笙歌更是连葬礼都没参加,当时他还在西山公寓,没人通知他,他自己也无意参与。
但今天,他来了。
慕笙歌把白菊放在碑前,打开酒瓶,倒了一杯放在旁边。
点燃香,插进香炉里。
青烟袅袅升起,在晨风中飘散。
他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在心里组织语言。
裴振山是个成功人士。
白手起家,把原本只是中层的裴家带到京市顶尖的位置,商场上雷厉风行,眼光毒辣。
但他也是个失败的父亲,裴母早逝,他不让裴阡墨提母亲,仿佛那是什么忌讳。
对唯一的儿子,他苛刻挑剔,永远不满意。
裴阡墨考第二,他会问为什么不是第一;创业成功,他会冷嘲热讽“这点成绩也值得高兴”。
慕笙歌不是心理医生,这些年旁观下来,他看得清楚:
裴阡墨那些隐藏在冷静外表下的不安、焦虑、对失去的恐惧,根源都在这里。
一个从未得到过无条件肯定的孩子,长大后会对所有关系都充满怀疑。
“哥对我很好。”
顿了顿,又说:
“谢谢您。”
谢谢您立下那份遗嘱,把裴阡墨和我绑在一起。
谢谢您,让我遇见他。
风拂过松柏,枝叶沙沙作响。
慕笙歌不是裴振山的亲生儿子。
六年前被带回裴家的那个孩子,确实是个私生子,但生母另有其人。
那个风流成性的女人用了些手段,通过了亲子鉴定,想让裴振山把她纳进裴家。
裴振山死要面子,却莫名心疼那个被疏忽对待的孩子,他以为那是自己的骨血,毕竟鉴定报告白纸黑字。
他把孩子接回老宅,办了认亲宴。
但刚过没几天,那个疯女人冲进老宅,揭穿了一切:
孩子不是裴振山的,鉴定报告是伪造的。
裴振山勃然大怒,却也在那一刻看清了那孩子眼中的茫然和无措。
那么小,才八九岁,像只被丢来丢去的流浪猫。
最后,裴振山做了个矛盾的决定:
他不能接受被欺骗,但也不忍心把无辜的孩子丢回那个疯女人手里。
最后把孩子扔去了西山公寓,配了个表面上靠谱的保姆。
保姆对慕笙歌不上心,以至于后来被霸凌、听力障碍恶化,都没被发现。
直到裴振山病重,立下那份古怪的遗嘱。
法律上,如果只是“义务抚养”。
指的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如果无人扶养,哥哥应该承担监护责任。
但裴振山写的是“指定抚养”。
他指定裴阡墨,且只有裴阡墨,必须监护慕笙歌直到成年。
没人知道老裴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是为了恶心裴阡墨。
你不是恨我吗?
那我就塞给你一个“弟弟”,让你照顾他一辈子。
也许是看透了裴阡墨孤独的本质,想给儿子一个“需要被需要”的机会。
也许,只是为了给那个无辜的孩子,找一个不会抛弃他的人。
又或许,只是冥冥中的某种安排。
无论如何,从遗嘱生效的那一刻起,裴阡墨和慕笙歌就被牢牢绑在了一起。
慕笙歌在墓前站了半小时。
香烬烟散。
他把酒洒在墓前说:
“我会照顾好他。”
裴阡墨在自己床上醒来。
他睁开眼的第一反应是摸身边,空的。
然后才想起,昨晚他把慕笙歌推开了,小孩应该回自己房间了。
他坐起身,揉了揉太阳穴。
那个未完成的吻在脑海里反复播放,像卡带的电影片段。
慕笙歌温软的唇落在他脸上的触感,那句“我离不开你”,还有被他推开时,小孩眼中理解与包容。
裴阡墨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他下床,走出卧室。
客厅空荡荡的,茶几上压着一张字条。
哥,我去大学那边看看,顺便找租的房子。
一定回来。
——慕笙歌
字迹清秀工整,像写字的人一样,安静,克制。
裴阡墨盯着那行“一定回来”,心情意外的平静。
但平静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缓慢涌动。
他没打电话,没发微信,像往常一样洗漱,穿衣,出门上班。
临出门前,裴阡墨把字条仔细叠好,揣进衬衫口袋里,贴着心脏的位置。
公司里,一切如常。
裴阡墨拿着咖啡走进写字楼时,员工们都笑着和他打招呼:
“裴总早。”
他点点头,算是回应。
电梯上行,金属墙壁映出他的脸。
三十三岁,事业有成,遗产早已继承完毕,生活看起来完美无缺。
但他知道,自己心里有个洞。
那个洞是十几年前挖下的,一开始很小,后来慕笙歌住进来,洞被填满了些。
但现在,小孩要走了,洞又露了出来,比原来更大,更深。
裴阡墨走进办公室,坐在椅子上。
他想起老裴。
他和老裴是有相似之处的,都死要面子。
老裴到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失败的父亲,他也不肯承认自己已经离不开那个捡来的弟弟。
可昨晚的眼泪和那个吻,把所有的伪装都撕碎了。
慕笙歌坐上了飞往江城的早班机。
飞机爬升时,他靠着舷窗,看着下方越来越小的城市轮廓。
京城,这个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有裴阡墨,有那个公寓,有所有温暖的记忆。
但他得离开一段时间。
提前去江城,一是真的需要找房子。
他打算在校外租房,而不是住宿舍。
二是给裴阡墨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
那个吻是个试探,他需要知道裴阡墨的底线在哪里,需要多少时间接受。
三是,江城有雪柳。
南方城市,气候温暖湿润,雪柳是这里的常见景观植物。
每年冬春之交,细小的白花缀满枝条,像落雪,又像碎星。
他想找一处离学校近,又能看到雪柳的地方。
为此,慕笙歌提前做了大量功课:
查资料,看地图,联系中介,在网上论坛里潜水,收集当地人的推荐。
飞机降落时,江城正在下雨。
江南的雨很细,很密,像雾。
慕笙歌撑开伞,走出机场,打车前往预定好的酒店。
路上,他透过车窗看这座陌生的城市。
梧桐树,老洋房,湿漉漉的青石板路,还有偶尔掠过视野,开着细碎白花的灌木。
那是雪柳。
虽然还没到盛花期,但已经能看见星星点点的白。
慕笙歌看着那些花,嘴角扬起。
等找到合适的房子,等一切都安顿好,等裴阡墨想明白。
然后带着雪柳,带着答案,带着那句没说完的话。
回到那个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