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这个朝廷鹰犬,他正的发邪! > 第172章 小猪太后和美狐仙

第172章 小猪太后和美狐仙(1 / 1)

夜绛珠心情有些复杂,轻抿嘴唇,想想还是主动抽回了骼膊,跟男人并行。

臂膀离开温软怀抱,剑雨华自然不可能毫无反应,见太后娘娘似乎是有点不高兴,想想还是问了一句:

“娘娘?”

太后娘娘不大想让男人知道自己的情绪,摆了摆手道:

“回去吧,本宫有些乏了。”

剑雨华看出太后娘娘兴致不高,甚至猜到可能还跟自己有关,但显然猜不透。

虽然挺想开口哄哄,但他哄人的方式或是死皮赖脸说些不要脸的情话,或是把人摁倒,边做坏事边哄。

前者对女侠姐姐很管用,多磨磨耳朵就哄好了,姑姑有时候则比较倔,需要一边收拾一边哄。

可这些法子都只对自家媳妇管用,显然不可能用在太后娘娘身上。

身侧,夜绛珠见男人尤豫的模样,就猜到他可能是想哄自己,但碍于身份地位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小笨蛋!

夜绛珠今天其实已经很高兴了,又哪里会让笨笨小华为难,很快便收敛了情绪,重新住男人的骼膊,一边走,一边诉苦:

“一个两个都没良心的很,本宫辛辛苦苦把他们拉扯大,结果翅膀硬了就不搭理本宫了,求到最后也只有你愿意陪陪本宫。”

剑雨华自然知道太后娘娘是在埋怨皇家两姐弟,不过却不好搭腔,只能等太后娘娘说完,再替笨妞妞说两句公道话:

“唉,夜王殿下是公务繁忙,心里对娘娘还是—

剑雨华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夜绛珠冷哼着打断了:

“再忙能有多忙?不上心就是不上心,本宫好歹也是他们名义上的母后,哪怕不是亲娘,也不能这样呀,动不动就甩脸色,主动凑过去也爱答不理的。”

“朝堂上那帮人也是一样,本宫兢兢业业守了十年,最后又换来了什么?”

“不就是欺负本宫没男人没儿子,将来没人撑腰吗,当本宫不知道,本宫心里明镜着呢!”

剑雨华说实话,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只能闷在那里当木头人。

不过他显然没想到,太后埋怨了半天,最后竟然又扯到了他身上:

“雨华,本宫也知道你的身世,你是你娘在外面抱回来的,你给评评理,这应不应该?”

“额太后见男人半天都憋不出来一句话,也知道他不大好说这些,想想换了一套说辞:

“你就跟我说,你娘辛苦把你养大,就算不是亲生的,你该不该孝顺她?”

剑雨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想想道:

“自然是该的,养育之恩无以回报,在我看来,甚至比生育之恩都要重。”

“本宫就知道!”

太后显然很满意这回答,看着眼前气宇轩昂的年轻男儿,眼底满是柔意,想想叹息道:

?!

剑雨华着实没想到,太后娘娘居然想跟他娘抢娃娃,眼神都有些茫然了,不过他显然不能当吕小华背刺老娘,只能无奈道:

“娘娘莫要说笑了,我陪娘娘再走走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当散散心了。”

夜绛珠也知道自己说的是天方夜谭,剑小华也就比她小了八九岁,就算真捡到了,也肯定不能叫他喊娘,喊姐姐还差不多。

或许能当小童养夫养,把小小华一步步拉扯大,再给小小华生个娃,继续拉扯"

醉,本宫在想些什么?

夜绛珠脸颊微红,虽然知道这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她确实挺喜欢眼前的年轻儿郎。

这大概率不是爱意,而是姐姐对弟弟,对这样的大好儿郎出自本能的怜惜。

之所以能想到那方面,不过是因为对现实的逃避罢了。

情不情爱不爱的又有什么关系?

要是剑小华真是她捡来的好弟弟,陪着这个小童养夫长大,总好过嫁入深宫,经受十年孤苦,

到头来依旧孤苦无依的好。

可这显然不切实际,她没捡到剑小华,京城第一个逮住剑小华的也不是她,而是笨丫头。

甚至就连宫里那个狐媚子,都比她要早。

想到这,夜绛珠突然紧了紧怀里的骼膊,问了一句:

“雨华,当初幽妃把你骗进宫里,没对你做什么吧?”

“呢—幽妃娘娘对我挺好的,把王爷的兵器法都给我了,还指点我去牢里找夜,呢——

“好什么好呀,一根破铁棒子有什么?你还救了她的命呢!”

夜绛珠看起来颇为不忿,似乎是生怕剑小华被人拐跑一般,崂叨个不停:

“你还小,不懂人心险恶,那明教妖女对你不也挺好的吗?结果呢?还不是自个跑了,把麻烦全留给你?”

“你真以为狐媚子是什么好人?她就是馋你—唉,反正你以后长个心眼就是,本宫肯定不会害你,笨丫头虽然笨了点,但对你也不错。”

“你们要在一起,本宫也是支持的,这样笨丫头以后欺负你了,本宫还能给你撑撑腰。”

剑雨华又不是傻,一路哄着笨笨太后,自然看得出她心底的孤寂,也看得出太后娘娘对他的怜爱,虽然不大清楚原因,但心里也挺复杂。

太后娘娘若是普通人家,都不一定得是普通人家,只要不是太后,他见了这么好的姑娘,可能都会鼓足勇气追求一下。

但她偏偏就是太后,一国之母。

史上有在皇帝死后,出宫改嫁的嫔妃,但从没有改嫁的太后。

剑雨华说实话,其实不是很怕勾搭太后当反贼什么的,他只是不想当那个挑起天下大乱的人罢了。

毕竟不管再怎么美化,战争和混乱,都会死很多人。

诸候和义军只会打着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的旗帜,裹挟着本就生活在苦难中的百姓奔赴深渊,

却不会问他们到底愿不愿意。

或许真有被压迫到活不下去的人,但更多的,是本来能活,却被裹挟着死去的人。

他们的价值不比野草更高,更不配在浩渺的史书上留下姓名,但剑雨华却深刻的见过那每一张脸,他也曾问过,得到的回答其实很简单。

大多数人其实压根不在乎所谓的苦难,他们只想活着,这不一定对,但却是剑雨华亲眼所见的现实。

打那以后,他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前世二十年的人生,塑造了他的灵魂,今生的十八年,同样叫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无论是哪一世,都没有教他草营人命,霍乱天下。

剑雨华看着身旁跟老娘一样崂叨的小少妇,轻笑了下,语气也随意了不少:

“娘娘怎么跟我娘似的,又不是临行要分别了,娘娘要是喜欢,明天和后天我也可以陪娘娘出来,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你又不是没有其他的红颜知己,天天陪着本宫,她们能高兴?”

“呢,娘娘请自重。”

夜绛珠轻哼一声,但心情显然好了不少:

“本宫又没说给你当红颜知己,你怕什么?你就是想当,本宫还不愿意呢。”

“呵呵,娘娘说的是。”

两人一路穿街过巷,在响午前就逛完了街,随后又驱马往承德街行去。

其实是热心肠的小猪太后体恤贴身护卫,想来个家访,到剑小华家里坐坐,但登门肯定不能空手过去。

即便剑雨华已经再三推辞,可夜绛珠还是坚持要买点东西,两人便又在承德街的铺子间转了起来。

承德街毗邻皇城,街上铺面多是京城老字号,象是林家医馆的林老太,王记裁缝的王春娘,虽然铺子做的不大,但名声在王公贵族之间流传的相当广。

林老太医术通仙,号称阎王退,凝儿当年屁股被扎了一针,就是来这治的。

虽然林老太本人比较谦虚,说自己金身不破的原因不是因为医术有多高,而是从不接没把握的活儿。

但能在京城医出阎王退这种名头,水平可见一般。

而王春娘,则是另一位大仙,祖上也挺阔,据说还给武帝做过龙袍,但现在已经下海,当家的瞄准豪门贵妇这一消费群体,专攻闺房战衣,口碑可谓有目共睹。

就连剑小华都听说过这位大仙的名头,一直想亲自拜会拜会,可惜上次跟姑姑来的时候正主不在,买了两件小骚衣裳就走了。

剑雨华领着媳妇进去没啥,但领着太后就肯定不能进这种地方了,遥遥看见铺子就想改道。

可两人还没走出多远,头顶就传来了支杆掉落的轻响,剑雨华没察觉危险,仅仅只是楼着身侧的小少妇往边上退了退,随后便抬手抓住了掉落的支杆,视线随之往上抬起。

可见布庄二楼,靠窗倚着个千娇百媚的小少妇。

小少妇瓜子脸水媚,狐狸眼勾人,眉眼弯弯的模样,就如同又仙又媚的美狐仙,仿佛只是看一眼,就能将小年轻吸的一千二净。

?!

剑雨华突然看见幽妃娘娘,还没来得及开口,怀里被吓了一跳的小猪太后就跟见了狐狸精的母猫似得,瞬间炸毛,将年轻儿郎护在了身后:

“狐媚子你想干嘛?”

“老女人?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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