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不是你写的?”
江辰这话一出,三人都愣住了。
冯阳第一个不信,美眸圆睁:“江兄,你莫要诓我们,当时那么多人在场,都亲眼所见,怎会有假?”
叶芷晴轻轻点头:“是啊,这名扬千古的佳作,若是他人所作,早就传遍大干了……”
叶永瑞抚着胡须,语重心长地道:“江辰啊,老夫明白,文人雅士,有时不愿担这虚名,但过谦即是傲,你又何必推辞呢?”
江辰正色道:
“唉,我真没骗你们。其实……我时常会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在梦里,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的文化瑰宝,如同天上的繁星。我只是一个幸运的旁观者,记住了其中的一些诗词,《行路难》就是其中之一。”
“做梦的?”
“这……”
“太匪夷所思了。”
三人愈发狐疑。
江辰继续解释道:
“你们仔细想想,这首诗里有些地方,是不是有点奇怪?因为原作中有些词语,被我改编了。比如‘拔剑’改成了‘拔刀’,因为我用刀。”
“再有,清河、北茫,是青岩县附近的河、山之名,我用它们替代了原句。”
“另外,诗中还暗含了两位古贤的典故,只是我水平有限,且不改也能传达出意境,才保留了原样。”
说完这些,江辰的心情轻松了不少。
虽说这世上没人能证明诗的原作是谁,但他还是想把事实说出来,求个心念通达。
“梦中得诗?”
“神游异界?”
“竟有这等奇事?!”
三人一开始都以为江辰是谦虚,但听江辰说得有鼻子有眼,也有些信了。
“所以啊,我也只是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江辰补充道。
却不料,冯阳听完,非但没有鄙视,反而露出了羡慕和向往之色:
“做梦就能得到如此旷世神作?这简直是文坛佳话,是奇遇啊!古往今来,本就有‘梦中得句’的传说,就算是梦,那也是江辰兄自己的梦!世人都会认定,《行路难》就是江兄所作。你所说的那个梦中世界,对我们而言根本就是虚幻……世人只会认定,《行路难》就是江兄所作。”
“呃……”
江辰先是一愣,但仔细一想,好象确实是这个道理。
自己是代入了地球人的视角,才想说清原作者是谁。
但在这个世界,谁会在乎呢?
这就好比在地球上,如果有人成功实现了可控核聚变,他却坚持说是从并行世界拿来的。地球人依旧会把诺奖发给他,而不是不存在的“外星人”。
“哈哈!”叶永瑞大笑出声,接口道,“如果此诗真是江辰梦中神游所得,反而更添传奇色彩!这说明你是天选之人,是文仙降世啊!妙极,妙极!”
“行吧。”
听到师徒俩这番逻辑自洽、甚至带着兴奋的解读,江辰也不纠结了,就当是文化输出了。
…………
叶永瑞只觉一股喜气充盈胸臆,连带着病躯似乎都轻快了几分,他脸上泛着红光,对叶芷晴道:
“晴儿,扶爹起来,去书桌那边。”
“爹,能行吗?”
“放心,爹今天高兴!”
在女儿的搀扶下,叶永瑞慢腾腾走到破旧的书桌前,铺开一张宣纸,研墨润笔。
“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为你们把这拜堂仪式也办了吧,趁着我还有口气……”
叶永瑞一边说,一边提笔书写婚书。
他的手虽有些颤斗,但落笔时却异常沉稳,将满腔的欣慰与祝福都倾注于笔端,化作婚书上的恳切言辞……
在这间简陋的茅草房中,一场简单却又庄重的婚礼仪式开始了。
没有高堂满座,没有锣鼓喧天,只有唯一的长辈叶永瑞端坐正中,学生冯阳作为见证人。
江辰与叶芷晴身着日常衣衫,在叶永瑞的主持下,行三拜之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每一拜,叶芷晴都做得无比认真,眼中含着泪花。
江辰也收敛了平日的随意,神情庄重。
礼成,叶永瑞越看这个女婿越喜欢,无比欣慰。
只要女儿幸福,他此生便再无遗撼了。
“江辰啊……”
叶永瑞稍微缓了几口气,接着回到床榻,从下面一个暗格中取出了锦盒。
锦盒本身已显陈旧,边角有些磨损,但依旧能看出其材质不凡。
他将锦盒郑重地递到江辰手中,语气凝重:“叶家虽清贫,但我唯一的女儿出嫁,也是要给嫁妆的。此物,你和晴儿务必收好,妥善保管,切勿被任何外人得知。”
江辰双手接过,只觉得这盒子入手沉甸甸的……
接着,他面露歉意,道:“岳父,这喜事来得突然,我未及准备聘礼。回头我一定好好置办,风风光光地补上……”
叶永瑞便摆手打断,道:“不必!这什么年头,哪有收聘礼的?我不是卖女儿!我一文钱都不会要你的,只求你一件事,此生善待我女儿!”
这番话语掷地有声,将一个清贫文人骄傲与父爱展现得淋漓尽致。
叶芷晴潸然泪下:“爹……”
江辰也是备受感动,神色认真道:“岳父大人高义,视金钱如粪土!既然您不收俗物聘礼,那……”
一边说,他一边走到书桌前,提起毛笔,道:“我便以诗为聘!此诗,赠与芷晴……”
挥笔落墨,笔走龙蛇间,古老而深情的诗句流淌于宣纸之上,正是那首《凤求凰》: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叶永瑞在一旁凝神细看,起初只是欣慰,但随着诗句一行行呈现,他的神情很快从赞赏转为震撼。
他本以为,江辰的才华在于《行路难》那般吞吐日月的豪迈。
可眼前的新作……华美、炽烈、缠绵,将男子对心上人的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大胆而又风雅。
很难想象,能写出《行路难》的江辰,竟也能写出这般绕指柔的千古情诗?
这何止是天才,简直是文鬼——只有鬼神莫测之才,才能如此不拘一格,诸体皆精。
而叶芷晴,更是看得痴了。
当读到“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时,她仿佛看到了当初村口初遇时江辰看向自己的眼神;
读到“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时,她心尖都在发颤,原来他对自己,竟也有如此浓烈的思念吗?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这更是她心中最深的期盼!
叶芷晴的脸颊滚烫一片:
这诗,是我的夫君,为我写的聘礼!
此诗一出,大干之前的诸多情诗,都会黯然失色。
夫君,果然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奇男子!
“哈哈哈,好好好,老朽心愿了矣!哈——”
叶永瑞的脸上带着满足之色,笑声却是戛然而止。
接着,那干瘦的身躯,笔直倒向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