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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章 金骁出马(1 / 1)

和方菲团聚,是夏沫穿越之前的执念,虽然现在换了个肉身,但这种执念却没有消除,反倒是更深了。

这些理由夏沫都没有跟“红魔”和“金刚”提过,他只是微笑着对两人的关心表示了感谢,毕竟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也不清楚自己的底牌,完全是出于好意才过来劝阻他前往犹撒。

“红姐,老金,我去犹撒肯定不全是为了格莱美,那只是一个幌子,但具体原因我现在还不太不好说,等我回来你就明白了。”

“红魔”听了这话,顿时一脸的失望。

“金刚”则攥了攥拳头:“boss,龙潭也好,虎穴也罢,我豁出去陪你闯上一遭吧。”

“别!”夏沫摆手阻止,“犹撒毕竟是‘异能者联盟’的大本营,你俩回去,不但没有胜算,反而增加了陷落的风险。”

“……坦白讲,一开始跟你们定下三年之约,只是想把你俩当工具人,但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发现你俩都挺对我脾气的——从这一刻开始,你俩已经自由了,愿走愿留,全悉听尊便。”

“金刚”面上没有喜色,反倒皱起了眉头,一言不发。

夏沫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你俩是在担心那两颗胶囊是吧?呵呵,那是骗你们的,其实就是两颗普通的感冒胶囊,根本就不是什么高科技毒药,你们放心好了。”

“金刚”缓缓摇头:“从选择跟着你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再没担心过这个。我要说的是,上次交手,我对‘异能者联盟’又有了新的认识,在我和阿红出走后,他们从组织的后备成员中又补充了七个人,现在队伍的规模已经到十个人了,威力更甚从前……”

“我给你提条建议吧。”“红魔”展颜一笑,“犹撒对我俩来说是龙潭虎穴不假,但普通人过去,异能者一般是不会动他们的,你可以从‘海湾帮’选择精锐的枪手帮忙,紧急关头时可以为自己赢得逃命的时间。”

夏沫递给“红魔”一张visa双标信用卡,轻松一笑道:“红姐,老金,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是我答应你们的报酬,账户用的是红姐的名字,密码是老金的生日。

“你们留在华夏也行,要去其他国家也行,我都可以帮你们操作的。”

“红魔”拍了拍夏沫的肩:“不劳费心了,蒂朗岛就很不错,有时间还能去地中海度个假,我俩准备就留那养老啦!”

“谢谢红姐,谢谢老金,上次住的那幢别墅就送给你俩了——别的不敢说,你俩只要是缺钱了,跟我张口就行。”夏沫知道对方这是正式选择追随自己了,自然大喜过望。

形势所迫只是一个促进因素,主要还是自己以心换心的策略对路了,获得了对方的认可。

蒂朗岛是自己的根基所在,虽然上面驻扎有“天怒”的雇佣兵,旁边还有华夏的军事基地,但如果对方出动‘异能者部队’这样的精锐施行斩首行动的话,那损失就绝不会小。如果能有红姐和老金愿意留在岛上,自己绝对可以放心不少。

顺带提一嘴,“眼镜蛇”和“山猫”已经退役了,两人现在都留在蒂朗岛上担任“天怒”的教官,为“天怒”培养中层的骨干力量。对这些一起扛过枪的老兄弟,夏沫向来大方。

“这次你准备复制哪个能力?”“金刚”盯着夏沫问。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当然是全都要!”夏沫呵呵一笑,反手从身上掏出了最大的黑色方块,然后像揭套娃一样,再从里面取出了两个更小一点的方块,看得“金刚”跟“红魔”一愣一愣的……

能力复制结束,夏沫送走两人,转头又唤来了小金,他是第二批来到夏沫身边学习,同时兼职保镖的峨眉弟子。

小金习惯性地靠墙根立着,躲在阴影里,神情淡漠,嘴角没有一丝弧度,下颌线绷得笔直,眉峰微压,瞳孔收得极窄,像猎鹰锁定猎物时的专注,没有情绪起伏,也没有多余的温度。

在峨眉弟子组成的护卫队里,小金绝对算是个异类,虽然每天跟大家一起同吃同住,但他就特别“冷”,完全没有年轻人应有的活泼和开朗。

别的不说,你看他现在的位置和姿势,都非常特别,整个人侧身靠在墙角,重心压低,双手自然地垂在身侧,指尖微微蜷曲,那不是紧张,是随时能攥住武器、弹出杀招的预备姿势,整个人就像一头蓄势的豹子,给人极强的压迫感。

夏沫对小金很感兴趣,因为这是一个他至今都没有看透的人。

作为一个挂逼,夏沫有模拟技能,可以挖掘人心最深处的秘密,只要他愿意,一般人意识深处的东西都可以被翻出来。

其他人都一样,唯独小金却是例外,在小金的身上,居然有一种类似护盾一样的东西,能够抗拒夏沫的模拟,这就很神奇。

前面提过,小金上了峨眉之后,自己改过名,从书香气满满的金砚舟改成了金骁,其实他家祖籍是在鲁省曲阜一带,这一支系被认为是金姓的“正统之源”,也是华夏金姓的核心族群。

这一支的金姓,据说源自上古五帝之一的少昊,这可是华夏的人文始祖之一,原本应该是姬姓或嬴姓。

少昊部落活跃于西方,以鸟为图腾,少昊即位时恰逢“凤鸟至”,且五行中“金”主西方,故被尊为“金天氏”。

少昊的后代以其“号”为姓,最初为“金天氏”,后慢慢简化为“金”姓。

金骁属于是带艺投师的,投奔峨眉之前,他打小就修炼家传的一种练气法门,小二十年时间了,也没修出什么内功或者罡气,反倒把整个人练得像是一块冰,哪怕站在人群里,他都自带着一种清冷的疏离感。

江离尘对金骁的评价就是“干着保镖的活,却带着杀手的气质”,这话非常精辟,把金骁跟其他峨眉弟子的那种区别给刻画出来了。

金骁的身上,没有“普通青年人的烟火气”,没有喜怒哀乐,没有欲望杂念,似乎无欲无求一般,就非常特别。兄弟伙都说金骁跟电影《中南海保镖》里周召龙饰演的杀手王建军在气质上非常神似,都是一样的神情冷峻,身手利落。

睡觉前兄弟们喜欢开卧谈会,聊聊同龄的异性,这些事金骁从不参与,只有在大家讨论武学的时候,他才会偶尔插上几句。

“小金,这次你一个人跟我去犹撒,可能会非常危险,你怕不怕?”看着安静的金骁,夏沫咧了咧嘴,“我们的对手,可全是红姐和老金那样的异能者。”

金骁没有拍胸脯表决心,也没有任何的推托之词,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行,你悄悄收拾东西,晚点跟我溜出去,别让兄弟伙知道。”夏沫轻声吩咐道,“尤其是你们的江组长,他要知道了,咱俩就跑不成了。”

这一次的犹撒之行,夏沫打算心腹之人就带金骁一个。

都说不是强龙不过江,那也要看对手的实力,明知道对方都是些异能人士,还要拉着江离尘他们一起过去,那就不是拼命,是送死。

夏沫有模拟技能在身,还集合了犹撒那边的海湾帮枪手,即便打不赢,自身的安全应该也不成问题。

之所以带上小金,是因为自己身边毕竟还要留一个心腹之人,而金骁有自保的能力,自然就想带上他。

江离尘曾亲口跟夏沫承认:“别看小金在峨眉武术上的成就暂不如我,但如果真的上了战场放手一搏的话,死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而且在冥冥之中,夏沫总有种奇怪的感觉,这次必须得带上金骁,否则自己肯定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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