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波托马克河面的明轮甲板上,俾斯麦带着好奇的心思看向两岸。
由此可以看得出,双方的军事实力差距很大。
可是,作为一个工业发达的北方地区,其科技水平绝对不会差欧洲各国太多。仔细思量,俾斯麦认为北方联邦的科技水平起码跟普鲁士、法国相差不多。
之所以追不上欧洲强国,那是因为美国目前尚未彻底稳定下来,给予一定的时间发展,美国注定会跟上欧洲列强的脚步,成为世界强国。毕竟美国的体量摆在这里,土地辽阔,沃野千里,能养起大量人口。
单单凭借这一点,崛起是必然的。
站在甲板上,俾斯麦看向西岸南方地区的平原,一窥之下,看不到尽头。田地中的小麦尚未成熟,但长势喜人,麦穗充盈,看样子又是丰收的一年。离奇的是,以种植棉花而闻名的南方蓄奴州,现在看不到任何一个黑人,也看不到任何一簇棉花。
瞧瞧美洲都是哪些货色,再瞧瞧欧洲是哪些强敌?如果德意志民族能在这里生根发芽,蛰伏几十年,实力该强横到怎样的地步呢?
正畅想着,明轮船已经缓缓靠岸,俾斯麦向靠岸的码头看去,一眼便瞧见了正笑吟吟看向他的斯文·海因里希。
看见正主,俾斯麦心中感叹,一个年轻的掌权者,且很快将统一美国的领袖,美国迈向强国的步伐只会愈发快速。
“欢迎你的到来,首相先生!”海因里希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
“算是被迫,毕竟我也不想发动战争。”斯文轻笑。两人只见过一面,有过合作,算不上多深厚的友谊,但当下表现出来的模样,却像是多年老友。
俾斯麦眨眨眼道“我懂你所说的被迫!”都是政客,为追求最终目的,过程中施展怎样的手段都是正确的,这无可厚非。
“累不累?要不要休息?”斯文邀请对方离开码头。
俾斯麦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这点路途对我而言算不得什么。我今年才49岁,自认为非常年轻,根本用不着休息。”
“打猎去不去?”斯文笑着开口“这算是我近段时间找到的新乐趣。”指了指远处的麦田道“粮食即将成熟,野猪显然也清楚这一点,近段时间有大量野猪破坏庄稼,部分倒霉的农民在田地农忙的时候被野猪袭击,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俾斯麦眼前一亮道“当然,现在就出发吗?”
“如果你不饿的话,现在咱们就出发!”
“那就现在。”
斯文让人为俾斯麦拿来一套装备,随后骑乘着马走向远处山林。山林的边缘与农田相连,为尽可能的防止被野猪糟蹋田地,边缘位置特意修起了篱笆。
可这篱笆对于防止野猪侵害压根无济于事,有许多篱笆甚至已经破碎掉了,大量小麦被踩踏的乱七八糟。
来到山林边缘后,众人跳下马,沿着山路徒步前行。警卫员在前方警惕带路,被人群包围在中心的斯文和俾斯麦相互闲谈。
“我记得南方的主要农产品不是棉花吗?是因为弗吉尼亚不是主要产地?黑人呢?黑人我也没能见到。”俾斯麦诧异询问。
斯文回应道“加州的商人在非洲圈了一片地正在种植棉花,那里的的奴隶制度合法。而且英国人与法国人在埃及和印度有了新的棉花田,南方所生产的棉花不再是唯一品。
而且奴隶制度终究是落后的产物,奴隶也终将被机器取代。我们研究出了不能够耕地的蒸汽农机,效率很高,而且花费很少。村子里的民众们凑在一起,使用几台农机,就能在短时间内将所有的土地耕种完毕。
如果用黑奴,浪费时间不说,还会浪费粮食,严重拖慢生产速度。至于黑人已经被我全部送进了北方境内,现在白人和黑人正在闹矛盾呢!”
俾斯麦哈哈大笑“可你统一美国是可以预见的事情,到时候那群黑人你该怎么办?”
“普鲁士要不要?只要一块面包,一条咸鱼,就能获得一个廉价劳动力。”斯文推销道。
俾斯麦无奈摊开手“普鲁士不是垃圾处理厂。”
斯文叹息道“那我只能另想办法了。”
远处的警卫员立刻发出呼喊声,斯文精神一振,从身旁警卫手中接过98k,拉动枪栓上膛。俾斯麦看着枪械愣了愣,道“请给我一把!”
斯文随意抬抬手,警卫顺势递过去一把枪。
学着斯文的模样拉动枪栓,俾斯麦往枪膛中看了看,心中一惊,这款枪械竟然能安放5发子弹。
下一秒,只听旁边枪声大作,抬头一看,只见斯文已经举枪扣动扳机,远处的警卫员立刻散开,露出被激怒的野猪群。一头膘肥体壮的公猪突飞猛进,哼哧哼哧的直奔空门打开的斯文·海因里希。
可枪声落下,正飞奔的公猪身体忽然僵直,在惯性的作用下一头栽倒在地。
随后,斯文动作不停,再次拉动枪栓,毫不迟疑地扣动扳机,四散而逃的野猪瞬间栽倒,抽搐着身体不住打颤。
连续五声枪响,五头野猪横尸当场。
十几秒的功夫,直冲面门的野猪被枪杀当场,而造成这一切仅仅只需要斯文·海因里希一人的火力。
俾斯麦瞳孔紧缩,捧在手中的枪械重若千钧。因里希找到了比德莱赛击针枪更先进的武器。如果普鲁士军队能装备这种枪械,是不是意味着在欧洲将再也没有敌手?
而且,俾斯麦刚才注意到一个大问题,枪械枪膛中的子弹很小,枪口在射击时没有冒出任何青烟,这显然是有违常识的。
俾斯麦回神,捧着手中的武器道“我没见过这种枪械,一时间不清楚该如何操作!”
斯文介绍道“跟德莱赛击针枪差不多,只不过这款枪械他有五发子弹,不需要打一枪换一发子弹。”
俾斯麦深呼吸,问道“普鲁士有意购买这种武器,价格是多少?”
“非卖品!”因里希笑吟吟道“这是我们军队的现役武器,还没迭代,所以不能向外出售。”
“价格的问题好商量。”俾斯麦跟着斯文往密林深处走“你可以随意开价。”
如果我将这款武器首卖出去,明年的这个时间段,类似于98k的武器将会出现在欧洲各国的军队里。”
俾斯麦哑然,无奈道“所以你拿出这款武器来就是为了馋我?”
“那倒没有,毕竟我们来围猎野猪总不能用匕首。”因里希捉弄的眨眨眼道“当然,我可以向你推销另一款武器。”
“跟它相比呢?”俾斯麦举了举手中的98k。
“那自然是不能比较的。”斯文没有隐瞒“但是相比于德莱赛击针枪,它的性能会更棒。”
“有实物吗?”俾斯麦重新打起精神,比不过98k,能比得过德莱赛也是好的。
斯文摇头“没有,俘获的战利品中有,晚上我为你要一把枪试试。这款枪械叫做奥斯汀步枪,射程为德莱赛击针枪射程的两倍,闭气紧密,射速非常快,威力也很可观。”
俾斯麦很是心动,如果真如斯文所描述的这样,普鲁士是可以选择购买的。最起码这种枪械在欧洲是不具备的。
两人基于奥斯汀步枪做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在交谈的过程中遭遇了几群野猪,在体验到98k不强的威力后,俾斯麦更加心动,抱着枪械试图记下枪械构造,然而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傍晚时分,众人下山返回阿灵顿。俾斯麦没忘记自己此行真正的目的,他必须尽快敲定合作,然后返回普鲁士做战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