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听了一个故事,一个女的在外省,一个富裕地区的小伙跑去追求她,给她买了辆60万的车,挂在她的名下,但车是分期付款的,后来那男的的老妈又问她家借了30万,后来这男的又偷偷把车抵押了25万,然后分手,结果这女的上了征信黑名单,每月还车贷1万8,人生直接毁灭了,我听了后,回了一句,打官司,说那男的诈骗,如果打赢了,钱就不用还了,反正都这样了,不如博一把,你不仁我不义,哈哈
一、核心问题——信息不对称与契约不可执行
这个案子本质上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一方隐瞒或操纵事实)和执行成本高导致的契约失败。阿克洛夫,生于1940年)在1970 年提出的“the arket for leons”(“劣质品市场”)说明:一方掌握劣质信息并能转移风险时,市场\/契约会崩坏。这里男方把大额负债、抵押等事实隐瞒、甚至以女方名义背负贷款,正是“信息劣势”与“机会主义”行为的组合。
三、当事人的博弈选择:诉讼是否“博一把”?
你听后建议“打官司,打赢钱就不用还了”,这是将博弈转换为法律诉讼这一机制的建议。为简化的期望收益决策:
四、策略性建议(基于博弈与制度经济学)
如把个案放在制度经济学看:若普遍存在这样的“名下贷款被他人操作”问题,会使消费者对人际信任失去信心、降低信用市场效率,进而引发更大的社会成本。三类力量协同:更严格的金融开户\/贷前审核、更低成本的司法救济\/资产追索、以及普及合同和风险教育。
你那句“你不仁我不义”在博弈上是“报复策略”的直观体现——短期满足但可能触发报复循环,使得双方损失扩大(典型的“以牙还牙”导致的囚徒困境)。从长远看,理性的路径是用制度化手段(法律、仲裁)把私人报复变成可预测、可判罚的外部机制,从而降低二次损害。
第一:马上收集并固定证据(截图、合同、银行流水)。
第二: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胜率与费用,同时询问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评估和解 vs 诉讼的期望值,必要时并行报警与民事起诉。
第四:如果无力承担继续还款,尽快与贷款方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缓冲并同时推进法律手段解除责任。
总结一句话:这不是单纯的“情感被骗”,而是一个制度、信息与激励共同失效的典型案例。用博弈论看,诉讼是把私人博弈转移到制度性博弈(法院)的一种合理策略,但要把证据、胜算和成本算清楚再行动;情绪上的“以牙还牙”可以理解,但长期最稳妥的还是把问题交给可执行的规则(法律\/调解\/资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