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半。
太阳已经落幕,天色黑了下来,路灯逐渐亮起。
夏天的晚风很是凉爽,玛瑙湖边偶尔只有几个行人路过。
板寸身高193cm,块头很大,像是个巨人。
余娜身高163cm,身材窈窕古灵精怪,是个非常秀气的姑娘。
两个人站在一起,让路人从远处看去以为是爸爸带着年幼的女儿在河边玩耍。
直到余娜跳起来抓住板寸的耳朵叫嚣,板寸嗷嗷直叫,众人这才恍然大悟,这有可能是遇到情侣了。
对于板寸的钢铁一般的情商,余娜表示这辈子都没见过。
她第一次见到板寸的时候是在华洲市的石山县城里。
那一年黑石唱片公司还是谢翔和苏荷的天下,公司在石山接了商业演出,她陪同陈岚一起去的。
板寸留给她最深的印象,就是穿着破洞牛仔裤,简单的黑色弹力小背心,古铜色的肌肉非常的结实,健美感十足。
尤其是那一头飘然的长发,全身充满着放荡不羁的洒脱。
在余娜看来,这是一个魅力四射,且潇洒到骨头里的浪子。
当徐梦丹欺负陈岚的时候,板寸一句“你抗不抗揍!”、
让余娜顿时感觉这个男人安全感爆棚。
太帅了!
这就是余娜心中男神的形象。
后来,板寸不知什么原因把长发剪了,曾经放荡不羁的性格也消失不见了,变的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变的成熟而稳重。
那年余娜回到京都后,就时常询问陈岚,江洋姐夫合适来京都看望她。
她问这些话并不是为了看到那个所谓的江洋姐夫,而是为了可以看到那个傻呵呵的大个子。
别人都认为板寸傻。
余娜不这么看。
余娜认为,板寸是一个善良到骨子里的人。
他会扶着老人过马路,会把雷-锋当成榜样来学习。
他会给那些乞丐一些钱,哪怕明明知道那些都是“假”乞丐。
他会给读不起书的孩子提供学费,会给吃不起饭的学生交伙食费,甚至因为害怕自己的长相吓到小朋友,在公共场合离孩子们远一些,甚至躲在角落里。
而这种种原因,仅仅是曾经他吓哭过一个2岁多的孩子。
这个无论任何时候都把他的哥哥当成信仰来跟随的傻大个子,会在他哥没有帮助弱小的时候大声指责,甚至发生争吵。
尽管这个公司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跟那个男人闹情绪,发脾气。
他敢。
只有板寸敢这么做。
余娜会经常打听关于板寸的消息,关于发生在板寸身边的事情。
每一次都让余娜坚信,这就是他要找的男人。
余娜认定了板寸。
有的人看起来坏,但连骨头都是柔软的,可以带给别人温度的。
有的人看起来好,但是随时可以把人推向深渊,眨眼间变成一个恶魔。
余娜坚信,板寸属于前者。
一个没怎么读过书,却把雷锋精神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的标杆,这种人不仅仅是傻的,也是可爱的,善良的。
一个长着让坏人惧怕的面孔,拥有魁梧身材却满目柔情,每一个跟他相关的事情都是嫉恶如仇,充满正义的人,不仅仅是固执的,也是让人敬畏的。
这个家伙看起来坏,却从来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最起码,他只对坏人发狠,只让坏人畏惧。
这个家伙看起来傻,却几乎非常严格的要求自己,生怕自己拖了大家的后腿。
他会在凌晨三点就起床,锻炼身体,然后早早的到公司去。
尽管他对公司的事情一窍不通,却永远一副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学习。
他不虚伪。
他想要的东西会直接开口,不属于他的东西他不会有半点多余的贪婪。
他尝尝把自己的母亲挂在嘴边,并不是那些女人说的所谓“妈宝男”,而是因为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所陪伴他时间最长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人。
在马小雅看来,板寸急着找老婆,是为了迎合他的母亲,是为了完成“任务”。
但是在余娜看来,这些显然没那么重要。
因为她喜欢板寸,她觉得如果板寸也可以喜欢她,那么什么都不重要了。
这段时间里,尽管板寸表白了几十个姑娘,有了几十次拒绝,但他仍然对那些有高文凭,高“素养”的姑娘很是执着。
他想要找一个那种有很高的文化,知书达理的姑娘。
可这种姑娘偏偏对板寸这种类型的男人避而远之,心中充满了畏惧。
在板寸看来,女孩子就应该找那种大家闺秀,老实本分的姑娘,要穿着得体,谈吐大方,最起码在夏天的时候要穿着长裙,把身子完完整整的包裹住的那种女孩。
他跟江洋行走江湖的这些年里,看到了太多让他惊掉下巴的事情。
比如洗浴中心里,那些看起来样貌甜美,身材绝佳的姑娘们,可以为了几百块钱做出任何下流的事情,至今那个服务单上的内容还挥之不去。
比如商务ktv里,同样几百上千元的价格就能让那些青春貌美的女大学生们成为有钱人的玩物,甚至可以在一晚上的时间服侍四五个不同的男人。
他见过太多看起来是斯斯文文的大家闺秀,实则是被别人包养的小三。
也见过太多那些男女之间肮脏至极的事情。
板寸已经怕了。
因为在那些时候,他心中就一直在祈祷。
祈祷自己以后找的老婆一定不不要是这些女人中的其中一个。
她们在金钱面前的样子让人作呕,在那些所谓“大款”面前的样子让人作呕,为了得到某些东西而丢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的样子让人作呕。
所以当江洋提出“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时候,板寸当场奋力反抗。
因为在板寸看来,只有窝边草吃着才放心。
最起码窝边草知根知底,窝边草没有那些令人作呕的过往及糜烂的过去。
板寸跟那么多人表白过,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余娜。
因为在板寸看来,余娜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孩子。
她经常穿着火辣的超短裙,穿着紧身的小t恤,把胳膊和大腿暴露在空气中,引得那些男人的眼睛似乎能冒出火来。
她的性格太活泼了,好像跟谁都能交朋友,跟谁都能聊的来。
所以在板寸的心里,余娜就是一个路人,一个永远不可能跟自己有什么交集的女孩子。
就算有,那也是因为陈岚嫂子,仅此而已。
然而这一天,余娜穿上了长裙,把头发染回了黑色,尽可能的把身上的肌肤藏在衣服下。
她收了别人不要的鲜花。
主动跟一个被六十多人拒绝的家伙去表达自己的爱意。
当她主动伸出自己的右手让他去牵的时候,他却认为自己在勒索他,掏出了七十三块八毛钱塞在她的手里。
于是余娜再也不遮遮掩掩,扯着板寸的耳朵威胁他。
今天若不请她喝酒吃饭,她就把江洋带人去嫖-娼的事情告诉陈岚。
板寸一听立刻认怂,表示用这七十三块钱请余娜吃饭。
余娜同意了。
饭钱板寸出,酒钱余娜出。
两人找了一家酒馆,坐下来开怀畅饮。
余娜已经打定了主意。
想要征服眼前的这个男人,就从灌醉他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