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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寒风弄月动边城(1 / 1)

逐仚第九十四章寒风弄月动边城“秦将军快躲!”

话音未落,无当军士利刃刺落。秦将军不及回头,一柄木剑擦过鬓角,刺入背后无当军士胸膛。

那军士应声倒地,含恨而亡。

秦将军回过神来,看向自尸体中爬出来的叶凌,不知心中所想。

张将军急忙跑过来,问道:“秦将军,可有大碍?”

秦将军摆摆手,回身去取那柄木剑。谁知木剑有灵,径自飞回叶凌身后。

秦将军见了,走到叶凌面前:“修士?”

“曾经是,”叶凌淡淡的道:“现今不过一刑徒罢了。”

“你叫什么?”

“陈风,”叶凌并未答出自己的本名,却抬头问道:“你叫什么?”

秦将军不答,转身道:“救命之恩,本将记下了。”

叶凌微微一笑,躺在黄沙上,默然不语。

不多时,远处一队骑兵赶来,却是秦将军麾下兵马。

秦将军翻身上马道:“将活着的刑徒连同弟兄们的尸体一起带回去,另外,那个叫陈风的,似乎行动不便,让出一匹马来驮他!”

“是!”

一勒缰绳,秦将军策马绝尘而去,只剩下一队兵士听着张将军号令,打扫战场。

叶凌被抬到一匹马上,同他们一起继续向东而行,只半日功夫便来在一处边塞城下。

但只见城头上下旌麾血染,尸骨成山。沙土上血水未干,透入地下,风沙也来不及掩埋。城头上,有士卒与犯人们搬运石料,修筑破损的城墙。

一行人入了城来,但只见伤兵无数,嘶声哀嚎,城中士卒有些垂头丧气,似乎战事不利。

张将军特意吩咐,将叶凌送进一个帐篷里,又叫了一个士兵,照顾他。

这士兵叫丛征,身子微胖,永远挂着一副笑脸,天性乐观。

丛征端着水盆走进来,对叶凌道:“我先给你洗洗身子,再换件干净衣服,可不能就这么待着。”

叶凌任凭他吩咐,褪去破烂的衣服。丛征笑道:“你这身子真结识,长的也白净,这要是给我,肯定能多娶几房媳妇儿!”

叶凌闻言一笑,问道:“那你想娶几个呀?”

“一个还没娶利索呢!”丛征边给叶凌擦身子,边道:“家里给我讨了门亲事,堂也拜过了,可没等到入洞房,就被征鼓给带到这边阵来了。”

说到此,丛征幽幽一叹:“也不知这仗什么时候能打完呀!”

叶凌梳洗干净,又换上一身丛征的衣服,显得有些宽大。他望向帐外,但只见夜色笼罩,月色朦胧。

叶凌缓缓起身,他的双腿已经能够活动,只是尚有些不便。

出离营帐,他便寻着阶梯登上城墙。守卫士兵都知道叶凌,张将军也打过招呼,因此并不拦阻。

立于城头,眼望荒野,心中莫名感慨。月色之下,夜风呼啸,竟也难敌严寒。

回望城内,守夜士卒聚在火前取暖,任凭添柴加木,竟也热不得周身寒甲。帐内士卒鼾声如雷,不知何日将会长眠,梦中身在何方,也当珍惜一刻。

正是:“

边城墨染月风高,秋气萧萧透阵袍。

走马千军闻戍鼓,平沙万里未辞劳。

烽烟战罢思归土,合甲犹眠夜枕刀。

空见春闺哭新冢,江山更替又何朝。”

“子夜不睡,到城头何为?”

远处传来声音,叶凌寻声望去,只见一身甲胄,脸带面具的秦将军坐于城头,手中举着一个酒坛豪饮。

叶凌缓步走过去,道:“将军子夜未眠,独自饮酒,又是为何?”

二人皆不答,叶凌坐在秦将军身侧。秦将军问:“能饮否?”

“尚可。”

说着,叶凌接过秦将军递来的酒坛,拍开封泥,浓烈酒香立时散溢而出,并无几多香醇,但却使人焕发精气。

仰头灌下一口,酒水入喉,浓甘辛辣,一路落去,仿佛大火灼烧,不禁令人大呼过瘾:“好酒,此酒何名?”

“烈云烧,”秦将军答道:“以敌人之血酿造。大战前后,我都会与众将士同酌共饮。”

叶凌又灌下几口,胸口热血翻涌,周身散出一股豪气,朗声一笑道:“此酒如其名,竟能将满腔抑郁一扫而空,果真爽快!”

秦将军站起身:“这顿酒,算还了你的救命之恩。”言罢,她便迈步离开。

叶凌心中知晓,即便他不出手,这秦将军也不会有性命之忧。或许他真是多此一举罢。

“陈兄弟,你咋跑到这儿来了!”丛征四处寻找叶凌,总算在城墙上见到。

叶凌笑着挥挥手:“来尝尝这烈云烧!”

“啥?烈云烧!”丛征自是知晓此酒的名头,赶紧跑过来,喜道:“这酒要不是生死大战前后,可绝对喝不到!”

叶凌闻言一愣,随后将烈云烧递给丛征道:“喝,这是秦将军送的。”

“秦将军?”丛征想了想,方才了然道:“我听张将军说过,你救了秦将军的命,他送你酒也应当。”

“你知道秦将军的事情吗?”叶凌突然问道。

“秦将军啊,”丛征迫不及待的先灌下一口酒,这才缓缓道:“我们都不知道秦将军的名字,在我们来之前,他就一直守着这座城。我听张将军说过,在他到这座城时,城头只有秦将军一人。”

叶凌又问道:“为何军中会有女将?”他神识强横,早就看出秦将军是女流之辈。

“女将?”丛征挠挠头,不解道:“军中何时有过女将?我们这里又不是大衍王朝。”

大衍王朝女皇为尊,国内女子也同男子地位一般无二,因此这为官为将者,也不乏女流。

叶凌了然,或许正因如此,那秦将军才会带着面具!

夜风更盛,丛征喝光了酒,有些微醺的道:“也不知道我那没洞房的媳妇儿改嫁了没有。要是我能活着回去见她就好了!”

说着话,他从贴身的衣物里小心翼翼的取出来一个荷包,上绣着“平安”二字。他給叶凌炫耀道:“这就是我媳妇儿给我绣的,多好的针线活儿啊!嫁给我真是苦了她。”

“我都想好了,等这次仗打完,就回去跟她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从军了。我爹娘年纪大了,我得给他们养老送终。”

“我还要和媳妇儿生好多孩子,教他们读书认字,绝对不叫他们当兵,我舍不得!”

“要是现在就能回去,该多好啊!”

丛征渐渐睡去,嘴里还呢喃说着梦话,似乎真与媳妇儿梦中相会了。

叶凌微微一笑,但不知这两军对阵,数万里之遥,又有多少将士思乡如此,归心急切。可最后,真正如愿以偿的,能有几人?

夜风愈冷,叶凌将丛征背起来,走下城墙,回到了营帐当中。

安顿好丛征,他盘膝坐在席上,试图调动周身道力,只可惜经脉断裂,无可运转。他几番尝试,徒劳无功。

再一睁开眼,天已微微放亮。他似乎感觉到什么,急忙走上城墙。

城墙上,一身寒甲,面带金具的秦将军身姿挺拔,远眺城外。

天地交界之处,一条黑线缓缓向前推进,不断变粗,直至见到密密麻麻的兵士,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每踏一步,大地也与之共震。那手中长枪散出的寒光,竟也能冷了这片大漠。

叶凌昨晚听了丛征的话,便已知晓今日将有血战,不想来的如此之快。

秦将军余光看到叶凌似乎有些诧异,随后又道:“你现在不是刑徒,随时可以离开。”

“多谢将军,”叶凌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刑徒。”

秦将军不言,一挥手,城内锣声响起,守城士卒立刻跑上城墙,各守其位,等候战争降临。

城外敌军已然列好阵势,数万兵马队列整齐,气势恢宏。大汉军旗之下,领兵将领拔出腰间佩剑,大喝一声:“攻城!”

阵前士兵持盾撑矛,不断向前靠近。

张将军见了,大喝一声:“投石!”

城中数个投石器一齐发动,千斤巨石抛向天空,落在汉军军阵当中。如水面突落坚砾,留下数个深坑。

落石中央的士卒来不及呼喊,便已粉身碎骨,只有血水汩汩流出,染红了沙土。

无人在意他们的死,身后的汉军仍踩着前人的尸体不断向前,心中毫无波澜。守城兵卒继续发起远程攻势。此时此刻,每个人只会注意活人,无暇顾及死者。

战争当中,只有活人引人注目;死者的追勋属于和平。

叶凌被丛征拉到城下,他们列好阵势守在城内,随时准备出城与敌白刃相接。可若真到了这个时候,便意味着他们都将战死沙场。

叶凌看到丛征的身子在颤抖,他便将手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道:“放心,你会活着回到家乡的!”

丛征闻言,略有一丝安慰,道:“要是你跟我一起回去,我把家里的地分一半给你,再帮你也讨个媳妇儿!”

叶凌会心一笑,眼神里多了些许慰籍,身背后的木剑也开始不断颤抖。

城外的汉军已经冲到城下,开始架设云梯向城上攀爬。一队兵士推着冲车马上便要来到城门下。

战局已经十分明了,城破只是时间问题。

张将军对秦将军道:“怎么办,我们守不住了!”

秦将军一枪刺死一个刚爬上城头的汉军,目光落在城外汉军旗下,那个领军大将身上。

他喝道:“打开城门,随我冲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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