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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烟火(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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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坚腿伤不便,与燕赤住在楼下。

楼下的客房,颇为宽敞。

仲坚架着一根拐杖坐在凳子上,断腿换了夹板,身上换了一身鲜亮的长袍,脸上也洋溢着笑容。

另有两位陌生的壮汉站在一旁,各自携带着利刃,抱着粗壮的膀子,满脸凶狠的样子。

客房当间摆放着一张桌子与一个大木箱子。桌子上堆放着几件衣物,打开的木箱却是空的。

于野跟着燕赤走入客房,听他讨好道:“师兄,于兄弟来了——”

曾经的于大哥,变成了于师兄,如今又变成了于兄弟。

“仲兄!”

于野与仲坚打了个招呼,又与两位陌生的汉子点了点头。两个汉子盯着他,凶狠的神情中竟然带着几分挑衅的意味。

“仲权与仲义,乃是我捎信召来的自家兄弟!”

仲坚引荐了他的两位兄弟,又亲热道:“于兄弟,你看这几件衣物是否合身?”

于野拒绝道:“不必了!”

桌上的衣物竟是为他预备,而他身上的道袍尚且完好。

燕赤伸手关闭了房门,道:“兄弟,道袍可不敢穿了。各地道门连遭变故,道门弟子人人自危。你这般模样出门,过于惹人注目。我听说……”他身上的道袍果然也换成了丝质长衫,只听他压低嗓门又道:“我听说胡老大派出手下,四处抓捕道人……”

于野诧异道:“胡老大不是已落入卜易之手吗?他岂敢肆意妄为?”

“哼,他已投靠蕲州的高人,如今盘踞北齐山,各方无不惧他三分,即使我仲某人也只能躲在客栈内不敢出门。”

只见仲坚挥手怒道:“姑且由他猖狂便是,仲某来日必将夺回北齐山,夺回道门!”

“师兄,息怒!”

燕赤劝说道:“你我暂避于此,乃权宜之计。待风声过去,小弟陪你闯荡天下!”

“哎呀,我倒忘了正事!”

仲坚拿出一个玉石戒子,指向地上的大箱子,示意道:“于兄弟,帮我取出戒子里的宝物。”

此前得到的纳物戒子被他据为己有,又让于野将所有的卷册与赃物收入其中。本以为他留着戒子无用,他倒是想得周全。

于野面露苦笑,伸手接过戒子。几次尝试之后,施展神识渐趋自如。

“哗啦——”

大箱子里凭空多了一堆卷册与各种物品。

站在旁边的仲权、仲义瞪大双眼,脸上傲慢与挑衅的神色一扫而空。

燕赤耸耸肩头,不以为然道:“神识搬运,不足为奇。”

仲坚索回戒子,从怀拿出一把短剑,便是蕲州高手的那把飞剑,一直被他藏在身上,此时也放入木箱之中,这才搓着双手兴奋道:“哈哈,数百年传承在此,道门复兴有望啊!”

他要重建北齐山道门?

于野皱了皱眉头,道:“仲兄,这便是你说的正事?”

“当然不是!”

仲坚摆了摆手,道:“你不是要前往鹿鸣山吗?我也不知路径……”

于野的脸色沉了下来。

仲坚曾经答应要送他前往鹿鸣山,并且声称决不食言,结果来了一句不知路径,这不明摆着骗人吗。

“于兄弟勿急勿躁,容我慢慢道来。”

仲坚看出于野的心思,含笑道:“你也知道我的底细,兄弟众多,开销甚大,总要干些营生补贴一二。而我只懂得耍刀弄剑,便帮着有钱人家护送财物赚取佣金。前段日子又接了一趟买卖,护送一家三口前往鹊灵山省亲。如今我腿断难以远行,便由于兄弟代劳……”

于野的脸色更加难看。

仲权与仲义竟然也有些不满,相继出声道——

“大哥,何不让我兄弟代劳?”

“此去路途遥远,贼人横行,他如此年幼,即便粗通法术,也难当重任!”

“哼,谁敢小瞧我于兄弟?”

仲坚瞪起双眼,冲着两个兄弟训斥道:“我于兄弟的本事无需多说,只叫你两个夯货知晓,他是真正的道门高人,是他救了我的命,几个蟊贼还不放在他眼里。何况我另有打算……”

他看向于野,禁不住摇头道:“哎呀,于兄弟你别拉着脸啊。我记得那家赶车的伙计说起,鹊灵山过去便为鹿鸣山地界。你且顺道护送那一家三口前往鹊灵山,途中无事便好,若遭遇不测,凭你的本事也足以应付。待抵达鹊灵山之后,再去鹿鸣山不迟,你看如何?

于野的脸色缓和下来,点了点头。

依仲坚所说,乃是他眼下前往鹿鸣山唯一途经。

“那家主人姓况,是个经营珠宝的掌柜,与家人暂居离水镇的客栈,原定于这两日启程,你不妨今日赶过去。我已为你备下快马,收拾妥当便动身!”

仲坚拿出一块铁牌与一块兽皮,继续说道:“仲某的信物,况掌柜一看便知。这是北齐山地界舆图,西北三百里外,便是离水镇……”他交代了相关事宜,将铁牌与兽皮递给了于野,又带着好奇问道:“你说是寻亲,不知鹿鸣山有你哪门子亲戚?”

“故人所托……”

“不说也罢。莫忘了你我过命的交情,来日巨弓镇再会。”

于野收下铁牌、兽皮舆图,与仲坚举手作别,拿了桌上的衣物,转身返回客房。而他刚到客房,燕赤便随后而至。

“于兄弟要走了,令人不舍啊!”

燕赤的相貌不错,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如今换了一身丝质长衫,如同富家公子的模样。只是他做作的言语神态,依然不改轻浮圆滑的本性。

从仲坚房中拿来的衣物,应该购自镇子上的成衣铺子,是两套丝质长衫与两套粗布长衫,还有两双兽皮软底的靴子。

于野挑了身灰色的粗布长衫与一双靴子换上,大小倒也合体。

他更衣之时,燕赤为了避嫌,便站在门外等候,又时不时的探头观望。

于野将乱发束起,以布条缠牢了,然后拎起包裹,抓起了他的长剑。

燕赤不失时机的抬脚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粒珠子,不无诚恳道:“你我相逢于北齐山下,分手于悦来客栈,不知何日再相会,且以明珠赠兄弟。你听我说啊,这是我家传的夜明珠……”

“谢了,不要!”

于野张口拒绝,便要出门。

“且慢——”

燕赤急忙伸手阻拦,顺势掩上房门,转而讪讪笑道:“于兄弟,我家传的宝珠,能够换取功法……”

“你乃道门弟子,岂能缺少功法?”

“不,我是说你修炼的功法,譬如……剑气!”

“什么剑气?”

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于野这才知道燕赤打他主意来了。

“哎呦,于兄弟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佩服、佩服!”

燕赤嘲讽一句,又神秘一笑,道:“你在北齐山杀了一位炼气高人,使的便是传说中的剑气,为仲师兄亲眼所见,难道你还能否认不成?”这位世家子弟,自恃甚高,如今道门遭难,便有心结交仲坚另寻出路。仲坚顾及同门情义,对他倒也不薄,知道他瞧不起于野,便暗中提醒了几句。当他获知于野懂得剑气,杀了炼气高人,嫉妒与羡慕之余,不免动起了小心思。

于野皱起眉头,脸色不悦。

他所修炼的功法,只有蛟影传授的《天罡经》与七杀剑诀。他虽然不知功法的强大与珍贵之处,却也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尤其是上门索要,分明就是无赖行径。

“兄弟尽管放心,绝不让你吃亏!”

燕赤脸上露出一丝狠色,伸手又从怀中拿出一枚玉简,道:“这颗宝珠只为定金,我再加上一篇家传秘笈,只要你愿意传授功法,我回家禀报伯父,拿出半个宿燕川交换……”

于野打断道:“请让路——”

“哎,于兄弟,你且收下定金,改日想好了,再交出功法不迟。”

燕赤忙将珠子与玉简塞入于野的怀里,转身打开房门溜了出去,又道:“仲兄腿脚不便,让我代他相送,一路顺风啊!”

他不是占便宜来了吗,怎么将家传宝物拱手送人?

于野看着怀里的珠子与玉简,追着走到楼下,没有见到燕赤,却见仲坚的两位兄弟在后院招手。他只得打消退还“定金”的念头,左手拎着包裹,右手拿着长剑,来到后院的马厩前。

仲权与仲义牵出匹马,通体黑色,毛发鲜亮,身躯高大,四肢健壮。马背上垫着块兽皮,驮着行囊、水囊,已是整装待发。

好马!

也幸亏学会了骑马,不然要在仲坚的两位兄弟面前丢人了。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拴上包裹,接过马的缰绳,与两人道了声谢,然后牵马出了院门,顺着街道往西走去。他一身干净利索的灰色长衫,直挺的个头,在黑色健马的衬托下,倒也略显几分风采。

天色晴好,街道上人来人往。

各色铺子挂着旗牌,门前伙计摆摊叫卖,老翁拄着拐杖讨价还价,婆婆掰着指头锱铢计较,孩童扯着娘亲哭闹撒娇,还有汉子挑着柴担的、赶着马车的匆匆而过,一派凡俗市井的景象尽在此间。

于野牵马穿市而过,拂面的暖风中夹杂着卤肉、糖食、汗臭以及马粪的气味。

他喜欢这种味道。

一种烟火的味道。

一种活着的味道。

马背的行囊里,放着褥子、雨布、火折子等物,还有两包卤肉、一壶酒与一小包散碎的金银。仲坚安排的颇为细致周到,来日再向他表达谢意。他家住在巨弓镇,地名倒是好记。

此去护送的人家,姓况,暂居离水镇,位于西北方向的三百里外,仍然属于北齐山地界。只要快马加鞭,明日天黑前应该能够赶到地方。

说起感谢仲坚,也着实难为他了。

仲坚虽然干着趁火打劫的勾当,却也兼顾着正经的营生。护送况家前往鹊灵山,便是他赚钱的门路之一。而他始终心存顾虑,一直没有透露实情。他不会轻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更不会将一家三口的安危轻易托付他人。正是因为北齐山之行,使他相信了自己的本事,这才将护送况家的重任放心托付,于是自己也终于踏上了鹿鸣山之行。

总而言之,那是个值得结交的汉子。

不过,即使他再三询问,也不敢与他提起冯老七,不然又将惹来麻烦,他于野亦休想洗脱贼人的名声。

转念之间,到了镇子西头。

镇子西头,连着一条往北的大道。雨后没几日,道上的泥泞尚存,而行走已是无碍,尤其便于策马飞奔。

于野牵马走上大道,忽听有人喝道:“小子,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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