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暮岚工作室!
如今的暮岚工作室已经初具规模,旗下也有了好几个签约艺人,而且个个爆火。
比如说拍过狼牙榜,又拍过《我就是药神》的郭天震父子,尤其是郭磊,如今已经算是全民偶像了。
又比如说《我就是药神》的两位主演,徐茂山和王君侠,在拍完这部电影之后,都选择加入了暮岚工作室。
除开这几位之外,还有几个知名度稍差一些的艺人。
可以说暮岚工作室已经算是在业内,打响了属于它自己的名头。
办公室内有着三道身影,正是沈暮、叶岚和沈兰星,其中叶岚满脸兴奋地刷着平板电脑,不时发出一道惊叹之声。
而且有时候叶岚的手还不断在电脑上操作着,似乎在跟什么人对话聊天,旁边沈氏兄妹的心情也相当不错。
自昨晚的警务署中秋晚会结束之后,网上就掀起了激烈的浪涛,“沈暮孤勇”这两个关键词,也一度冲上了热搜第一的位置。
在此之前,很多人都只知道沈暮导演的功力,最多还有作词作曲的本事。
比如那首《起风》,就是沈暮写给亲妹妹的。
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沈暮竟然还能自弹自唱,而且唱功还如此了得。
昨晚的视频,几乎绝大多数得到消息的人都看了。
包括今天一大早起来听到这件事的沈暮粉丝们,仿佛陷入了欢乐的海洋。
那首《孤勇》,被沈暮唱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气势,又有一种透彻人心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
听过第一遍之后,很多人都是选择了单曲循环,仿佛听一万遍也不腻,这首《孤勇》,就是有这样的力量。
尤其是那些奋斗在战斗一线,却不为人知的特殊人员,比如消防官兵,又比如说那些默默无闻的边防战士。
他们都从这首《孤勇》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影子。
他们没有站在光里,可他们依旧是祖国的英雄。
“沈暮,p站运营部的孙经理,动音平台运营部的陈经理,还有迅手运营部的古经理,都想跟你见一面!”
就在沈暮思绪飘得有些远的时候,叶岚突然抬起头来,笑意吟吟地说出一番话来。
让得兄妹二人先是一愣,既而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
“他们是想要《孤勇》的网播版权?”
沈暮直接反问了一句,然后又说道:“这些事岚姐你自己决定就好了,用不着问我!”
“所以啊,你是怎么个意思?”
叶岚撇了撇嘴,在这个方面,她也未必能猜透沈暮的全部心思,尤其是动音平台,那可以算是王太的地盘。
“其实,我的歌他们搬不搬运,真的没什么要紧,我要的只是一个态度!”
沈暮显得有些无所谓,听得他说道:“之前动音那些人太嚣张了,尤其是那个音你而动。”“招呼都不打就拿去唱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欺负兰星,那肯定是要给他们点颜色瞧瞧的!”
“不过现在那几位经理的态度就做得很好嘛,只要版权费谈拢,随便他们唱,记得标注原唱名字就行了!”
看来沈暮确实不是太在意这样的事,哪怕动音平台有王太的股份,他也不可能因为王太一个人,而痛恨整个动音平台。
诚如沈暮所言,这种事本来说起来很简单,就是一个版权的问题。
打包授权给各大平台,他们要给哪个网红唱,那就是平台的事了。
第一次狼牙榜的搬运,那是王太针对沈暮最厉害的时候,而那个时候的沈暮,恐怕还没有现在这般大气。
毕竟当时他只有《狼牙榜》这一部电视剧作品。
后来音你而动翻唱《起风》,原本沈暮和沈兰星都不想理会的。
可谁知道那女(本章未完!)
三百五十八港城天后
人如此嚣张,沈兰星都找上门去了,依旧我行我素,态度恶劣。
这就让沈暮有些忍不了了,最终许音的下场全网皆知,等于是用自己的前途,替沈暮又证明了一下大魔王的威慑力。
但现在三大网站的运营部经理,主动联系叶岚,说想要谈《孤勇》翻唱的事,这个态度就让沈暮颇为满意。
因此沈暮并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孤勇》固然是一传开就成了现象级作品,可若是不给别人唱,那反倒是显得太过小气了。
至于版权费,沈暮现在要的只是一个态度。
他又不差这几个钱,并没打算太过为难几个视频平台的经理,一切按行业标准来就行了。
“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叶岚口中说着话,手指已经是在平板电脑上操作了起来,其嘴角一直挂着笑容,心情自然极为不错。
旁边的沈暮没有再去管叶岚,而是将目光转到了沈兰星的身上,说道:“兰星,要不你出一版《孤勇》的女唱版本!”
对于这个妹妹,沈暮自然不可能收什么版权费。
而这也算是给了沈兰星一个机会,毕竟《孤勇》现在并没有女性版本。
沈暮有极度信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孤勇》这首歌绝对会成为全民皆知,也会成为ktv必点的神曲。
到时候只有男版的话,女人们唱起来无疑不太契合,不得不说此刻沈暮的思维,很有些天马行空。
“我的新歌马上就要发行了,等忙完这一阵再说!”
哪知道这在其他歌手看来绝对是一飞冲天机会的好事,在沈兰星这里却是微微摇了摇头。
不过沈暮也知道自家这个妹妹这段时间起早贪黑,就是在准备自己的新单曲。
他听过那首叫《飞鹭》的原创歌曲,确实很不错。
沈兰星的声线偏向于温柔,却不惧高音。
尤其是在唱高音的时候,有一种刚柔并济的特殊美感,如今也吸引了一大票的粉丝。
只不过沈兰星自诩才女,却是因为大哥沈暮的原创歌曲《起风》一炮而红,这在她看来无疑是一个遗憾。
如果第二首歌依旧是靠着沈暮的《孤勇》,那说不定就会被人诟病。
让人认为她只是借着大哥沈暮的东风,这才能混得风生水起。
这一点其实沈暮也看得很清楚,自家妹妹到底有没有才华,他更是知之甚深。
以前沈暮还没有系统的时候,就已经很佩服自家妹妹了,现在听对方这样一说,他当即就知道自己恐怕还是太关心这个妹妹了。
《飞鹭》这首歌,完全是属于沈兰星的原创,而沈暮也有很大的信心,这首歌一经推出,绝对会引起轰动。
虽然未必会有《孤勇》这般的热度,但至少能证明沈兰星并不是完全靠着哥哥才走到如今这一步的。
她有着属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咦?”
就在沈暮和沈兰星交谈的时候,旁边叶岚突然发出一道惊意之声,紧接着她便抬起头来,再一次看向了沈暮。
“沈暮,港城天后蒋方琴托人找到了我,也想跟你见一面!”
突然从叶岚口中说出来的话,让得沈暮和沈兰星都是先怔了一下,继而脸上齐齐露出一抹极度不可思议之色。
“真的是蒋方琴?”
沈兰星直接从椅中站了起来,显得有些迫不及待地问了一句。
她的脸上除了惊异之外,还有一抹浓浓的惊喜。
沈暮倒是没有沈兰星那么激动,可他却是清楚地知道蒋方琴到底是谁,那可是火遍两岸三地二十多年的顶尖天后。
在沈暮还在读小学的时候,蒋方琴就已经在内地声名鹊起了,很多歌曲都是脍炙人口,传唱度极高。
尤其是像沈兰星(本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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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女生,屋中更是贴满了蒋方琴的海报。
甚至可能沈兰星走上歌手这一条路,也有很大程度是受了蒋方琴的影响。
对于这一点,沈暮还是很清楚的。
那位曾经在他们的眼中和心里,只是出现在电视上,对他们来说遥不可及的人物。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能跟这样的大人物有所交集。
不管怎么说,沈暮成名也就这么大半年的时间,在他的骨子里,还没有将自己当成一个全民偶像级的天王巨星。
因此在沈暮的眼中,蒋方琴从来都是遥不可及。
或许以后有机会跟这位港城天后认识一下,却绝没有想到会这么快。
“是她,她助理说,想跟我们约一首歌,价格好说!”
叶岚看起来也有些兴奋,显然那位港城天后也算是她小时候的偶像,这个时候看向沈暮的目光,有些热切的期待。
叶岚的年纪虽然比沈兰星大了几岁,可也算是同一代人。
她们这一代人,几乎都是听着蒋方琴的歌长大的,又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约一首歌?是让我作词作曲?”
沈暮又愣了一下,然后问声出口。
他的心情也很是感慨,没想到自己才毕业不到两年,竟然就有跟天后合作的机会了。
“是这个意思,不过她助理又说了,如果你想跟她合唱也可以!”
叶岚看了一眼平板电脑,然后变得更加兴奋了,听得她说道:“沈暮,看来蒋天后很看好你啊!”
诚如叶岚所言,像蒋方琴这样的天后,在娱乐圈的地位是极其之高的,想要跟她合作,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入她的法眼。
以前跟蒋方琴同台合唱的歌手,哪一个拿出来,名头不是响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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