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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二章 倍加努力(1 / 1)

刑警大队。

雷鑫紧急梳理了一遍最近发生的入室盗窃案,顺便将朱天伟的同事都给请了回来,以协助调查。

等江远完成了现场勘察回来,雷鑫将犯罪嫌疑人都给厘了出来。

“也不费事,基本都是前科犯。”雷鑫叹口气,再次老话重提:“清河市区的治安形势很严峻,这些人以前都是跟着建元吃饭的,一下子断了收入,又不会别的,有的人就开始搞传统犯罪了。”

“他们只是好吃懒做而已。跟着建元吃饭是太舒服了,但普通人还不都是老老实实的做事。哪怕做搬运工是特别辛苦,收入也不高,那也不是他们把偷别人的,吃别人的理由。”柳景辉四十多岁的人了,说起这些来,依旧显得过于义愤填膺。

雷鑫做刑警大队长的,早就没有那么愤世嫉俗了,更做不到柳景辉这样,想骂什么就骂什么,依旧只能摇摇头,道:“不是给他们开脱,就是现实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我其实是想说,咱们清河目前的情况,真的特别需要江队坐镇。”

他是开着玩笑提了要求,有点半真半假的试探。

江远正在翻卷宗,抬了一下头,道:“我是准备再多呆几天的,雷大队长别嫌我们烦就好了。”

宁台县是隶属于清河市的,虽然说宁台县局和前进区局平级,但清河市局是宁台县局的上级单位,对宁台县局也有业务指导的权力。最近两年,黄强民四处奔波,对宁台县局和清河市局都有利,但主要还是有利于宁台县,清河市局算是配合的非常好了。

眼看着清河市的治安环境发生了变化,宁台县局有能力帮忙的情况下,还是要尽可能的帮忙的。且不说清河市区的罪犯会流窜,容易滋生犯罪环境,真等到清河市局下命令什么的,也没必要。

雷鑫则是倍感惊喜,忙道:“真的?哎呀,这就太好了,您这么说的话,我们就放心了……”

“案子还是得一个个的做下去。”江远笑笑,道:“朱天伟的这个案子,现在主要就是取证的问题,咱们先把他这個案子处理了,之后再看,恩,顺路可以把这一批入室盗窃给搞一下。”

“入室盗窃确实不能小看,基本是进阶犯罪了。”柳景辉给了一句。

入室盗窃是要进入被盗者的居所的,这比在户外盗窃,或者公交车上盗窃的风险高多了,另外,开锁和爬墙的技能,窃贼至少要学一种,光是这份学习成本,就不是初入盗门的兄弟所能承受的。

同时,入室盗窃所要求的犯罪经验和胆量,也都是不小的。入室盗窃是非常容易转化成入室抢劫、入室强攻乃至于入室杀人的,正因为如此,刑法对于入室盗窃的打击力度也是远超普通盗窃的。

所以,入室盗窃是进阶犯罪,是进入了江湖的小卡拉米们选择的一个进阶方向。

这条进阶路径的效果也是很显著的。首先是收益比较高,入室一次,少则几百上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于十数万元的情况都有。这比街面上讨生活的难度低多了,最重要的是,入室盗窃还不怎么受街面上的黑恶势力的约束——犯罪分子最讨厌的是不守规矩的人,入室盗窃的小偷也怕被人偷,被人抢,被人杀。

雷鑫接着说起案情来,道:“他们这一批人,主要是通过搬家获取信息,比如家里有几口人,住宅内的环境是什么样的,贵重物品放在哪里,有没有保险箱,有没有首饰盒,甚至有的人家的衣柜或者哪里装个暗格的,搬家的时候都能有所了解。”

“他们有时候还偷配钥匙,甚至直接偷钥匙的情况都有。那种楼层特别高的,爬楼不方便,又看着有钱的,一般的贼偷不到,还就他们这种好偷。”

“而且,大部分人家搬家的时候都特别乱,有的丢了东西,很长时间都发现不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偷了的都有。”

雷鑫说着总结一下,道:“基本也都是传帮带的模式,最开始的时候一个人做,后来拉了同伙一起,再后来,有刑满释放的以前的狱友,直接来过来一起做,我们目前筛下来,这个搬家公司起码有6个人不干净。现在都在分开审了,应该跑不掉。”

柳景辉一听就明白,问:“老板参与了没?”

雷鑫摇头道:“没有。但从审讯的情况来看,他至少知道点情况,算不算窝藏,还不确定。”

“老板有固定收入,不愿意搞这种,但他又搞不定这几个人,就这么拖下来了。”柳景辉向雷鑫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再道:“我以前做过类似的案件,公司内部员工串通一气了,老板又是个前怕狼后怕虎的,不敢报警,又弄不过对方,最后被一锅端了。”

“这批人也不见得干净,这么多的前科犯,老板招人的时候不可能不知道的。”雷鑫顿了一下,再道:“现在的问题还是证据……”

雷鑫希冀的望向江远。

这起案子,关键在于只有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的,直接就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比如现场的指纹,比如现场的dna等等。

间接证据则是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或者需要推论的。就比如警方现在有凶手在五金店购买同款砍刀的录像,但这个录像依然是间接证据,它不能因为一个人购买了同款砍刀,就证明此人犯下了灭门罪。

当然,警方通过排除其他几名购买砍刀者的嫌疑,增加嫌疑人的嫌疑,结合其他证据,推断嫌疑人就是本案的案犯也没问题,换成入室盗窃案已足够送检了,但死刑案件是不可能如此草率的。

江远少有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

距离案发已经七天了,虽然不算是积案,但很多证据已经不复存在了。

江远重新审视一番自己的技能,再看向雷鑫,道:“找凶器。”

这个答案和雷鑫猜的相差不远,且让雷鑫嘴里发苦。

“怎么找?”雷鑫低声问。

江远和柳景辉对望一眼。

雷鑫心中顿时生出浓浓的无力感,就好像周六的早上,好不容易睡醒,又看到老婆温柔的笑脸……

“放心,不找徐泰宁。”江远安慰雷鑫,道:“徐处不可能单纯为了找证据跑过来,而且也不必找徐处。受害人所在的小区周边,一直到嫌疑人住所都没有河流,嫌疑人还没洗澡,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以最快速度回家的。凶器的话,很可能就丢弃在现场附近,或者……”

“垃圾桶?”雷鑫将江远没说完的话给说完了。

凶器如果被丢弃的话,大部分情况,都是丢弃在现场的。因为国内少有用枪作案的,而无论是钝器还是利器,上面沾了血或肉泥以后,味道都不好闻,而且不好放,很容易就留了证据在别的地方。

所以,不管有经验没经验的凶手,主动或受迫的,要么直接带走凶器,要么将凶器丢弃在现场,要么就是丢在案犯现场附近,很少有人会带的老远去丢弃的。

而雷鑫说到的垃圾桶,就更加的实用系了,属于是老手才懂得的技巧。

普通人如果关注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话,经常会看到新闻里出现,警方从垃圾桶里找出了凶器,有些人互相讨论的时候,还会说,凶手真的好笨,怎么会把凶器丢到垃圾桶里,那不是一找就找到了。

其实,丢到垃圾桶里才是逃脱概率最高的方案。

首先,警察不会每遇案件就去翻垃圾桶的,事实上,正向寻找凶器的情况都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审讯出了结果以后,再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去翻找。

其次,案件并不总是第一时间被发现的,而只要拖延一两天的时间,凶器就会离开垃圾桶,前往另一处更加神秘和复杂之地……

最后,凶手如果不将凶器丢弃在垃圾桶,而只是丢弃在现场的话,正常情况下,可没有人帮你去换地方,警察只要想找,总有找到的概率的。

综上所述,也就是雷鑫恐惧的源泉,正是那更加神秘复杂之地——垃圾山。

本着谁提出谁负责的理念,雷鑫重重的叹了口气:“行,我组织人手,去翻垃圾山。”

“我们去查现场。”江远勇于承担的接受了另一半的任务。

当日,雷鑫就带着十几名年轻刑警出发了。

第二天一早,又有一队20多名刑警,经过动员以后,满怀悲壮的迈上了城郊的垃圾山。

江远等人则是带着大壮、二壮以及清河市局支援的警犬,沿着小区,一圈圈的搜寻。

杀过人的凶器,味道极大,经过训练的狗很容易就能嗅到血腥味。

事实亦是如此,第三天中午,也就是第三组刑警迈上垃圾山四个小时后,一名时髦的男子走进了书香名苑附近的派出所。

“我要报案。”男子走到了接待台前。

“什么情况?”民警抬头打量了一下男子,看他神情平静在,自个儿也平静下来。

“我早上遛狗,我家狗老冲着树底下叫,叫两天了,我寻摸着怎么回事,就翻了一下,结果找到一把刀,断的,上面还有血。”男子说话间,将一个塑料袋提溜到了台面上。

一只断成两截厚背砍刀,看着就让人觉得眼熟。

接警的民警的眼神越来越凝重,很快又变的耐人寻味起来。

“你稍等一下,我马上给你做个笔录。”民警掏出手机来。

“啊,还要做笔录?”时髦男子有点犹豫。

“很快的,你不用担心,您叫什么名字?”

“唔……王克疆。”男子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没有其他想法了,乖乖牵着狗,坐到了旁边的椅子上。

接警的民警立即拨通电话,道:“所长,你今天不是说要抽人捡垃圾吗?我这里出了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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