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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揍死他个鳖孙(1 / 1)

符泽觉得爱尊酒店真的不是个什么好地方。

在冯开山的套房里他碰到过镀金婴尸、楼道里被人释放过神经毒气、在自己的套房里让迷失过心智的陈雪初一顿猛踹、在酒店后巷里又被周正奇的狗腿子堵住过。

今天,又他妈的在一楼的大堂有一种行尸走肉既视感。

大堂里数十人,有工作人员,有住客,一见到他们就跟饿了三天的哈士奇见到了纯瘦的肉夹馍似的,眼睛都红了。

打群架不可怕,可怕的是几十号人就打他们三个。

几十个人打他们三个不可怕,可怕的是三个人之中炎蛇和陈雪初都有自保能力,就他自己连个花架子都不会。

就他自己连个花架子都不会也不可怕,最最最可怕的是,他还得照顾晕过去的丛珊这个拖油瓶。

除了这一切的一切,符泽还发现了一个令他十分无语的情况,那就是大堂里这些满满负能量的人们,眼神全都狠狠的盯在他身上,对炎蛇和陈雪初却视而不见。

陈雪初毕竟是理论上的巨人,从包里抽出了一个小巧的甩棍后说道:“应该是某种信息素,这种信息素被这些人识别后就会引起愤怒、暴躁、仇恨等情绪,所以才会失去自控的能力,而符泽身上也应该也有某种信息素,并且引起了化学反应,所以这些人才会对你产生负面情绪。”

炎蛇看向符泽,言简意赅:“他们就是瞅你不顺眼。”

陈雪初一脸无语:“也可以这么理解。”

符泽:“这么说我就了然了。”

符泽记得在解决阴阳师和孙成志之前爱尊酒店就发生了很多流血时间,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蒙龙婆或者秘社圣徒的成员就开始关注他并且暗中搞鬼了。

只不过符泽现在还没有想明白对方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大战一触即发,大堂里几乎所有人都围了过去。

情况很诡异,大家都尚存着理智,可是双眼中却满是冰冷如同野兽一般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这个奇怪的现象应该就是陈雪初口中说过的那种信息素的缘故。

而且符泽确定,刚才那个来自己套房里的刘少华,身上应该也携带了某种可以引起化学反应的信息素并且沾染到了自己身上。

只不过他奇怪的是,为什么这帮人全都盯着自己看,当时同样在场的炎蛇也没有引发任何仇恨的目光。

炎蛇和陈雪初站在了符泽面前,随时准备杀出一条血路。

而这些给他们围起来的人,也只是围了过来,可是气氛却是剑拔弩张,或许随便一颗火星就可以点燃导火索引起大规模械斗。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站了出来开口了。

那是一个面容清秀现在却显得有些狰狞的面孔,穿着门童的衣服,明显是酒店的工作人员。

小门童一指符泽,如同哭诉着天大的冤屈一般:“就是他,他姓符,他就住在顶层的套房里,而且还是常年入住,大家伙你们知道吗,套房一天的房费就要上万,他……他这个社会的蛀虫、败类、畜生!”

符泽一脸懵逼,老子住顶层套房碍你事了?

小门童控诉了符泽的“罪状”后,另一个人站了出来。

这是一个住客,这家伙长的十分清瘦,带着一个厚重的眼镜,胳膊里夹着一本书,一看就是个高级知识分子。

“这小子肯定是富二代,要不然他的女伴怎么会这么漂亮!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女人从来不会多看我一眼?为什么,为什么,富二代都该死!”

符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更让他无比郁闷的是第三个人。

这个人还算是符泽的熟人,保安部的副主任,一个虎背熊腰的河南汉子。

“他叫符泽,他是我们老板的朋友,经常给我们发烟抽,还让我们总经理给我们加工资奖金!”

河南汉子一脸悲愤的表情:“可是……可是老子就是瞅他不顺眼,想揍死他这个鳖孙!”

“马勒戈壁!”符泽终于怒了,抱起旁边的垃圾桶就砸了过去:“一帮刁民,干他们,艹!”

符泽扔出去的垃圾桶终于点燃了导火索,见到他先动手了,大堂里一帮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符泽不顺眼的人们哇哇乱叫挥舞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炎蛇和陈雪初活动活动拳头,不退反进,杀入了人群。

对炎蛇来说,打架斗殴那都是家常便饭,平常下山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去火车站或者路边摊溜达,尤其是碰到那些满膀子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人家不主动搭理他的话他都会主动招惹人家,而且一般情况都是他一个揍跑几十号人。

所以对炎蛇来说,揍普通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以及任何技术难度。

至于陈雪初,则是兴奋的不断挥舞着小拳头,作为帝都陈家上流圈子无人不识的天之骄女,一般人见到她都绕的远远的,更别说主动招惹她了。

所以陈雪初一直自我感觉她带点宝剑蒙尘的感觉,自己从小学习各种武术却从来没有什么实战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很是寂寞如雪,当然,吸入了神经毒气给符泽一顿踹那次不算。

对陈雪初来说,今天就是宝剑出鞘之日!

当然,陈雪初没有宝剑,只有一个贴着比卡丘贴纸的甩棍,她自己更不是什么宝剑,最多就是学几手花架子的普通人。

最重要的是,陈雪初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杀入了人群之中。

陈雪初的大长腿不但好看,而且还踢的高,速度往往就代表了力量。

将高跟鞋踢飞后,两条大长腿抡的虎虎生风。

这种满眼都是人,是人就可以踹的感觉,让陈雪初开始放飞了自我,兴奋的连小包都扔了出去,自我感觉小说里的女侠附身随便一脚就可以踢飞十几个人。

至于炎蛇就比较收敛点了,他对邪魔外道或者该死之人都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但是对付这帮无辜的普通人,并不需要铸错,从腰下抽下来的裤腰带就是他的主要武器。

大皮带抽出去,挨了一下就跟被烙铁烫了似的,但凡被抽到的人,捂着脸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

抽了半天炎蛇发现大皮带并没有太多的实际作用,因为并不能让敌人失去战斗力。

爱尊酒店的一楼大堂是复古设计,有一个两米多高的半人马,手里还拿着一把三叉戟。

半人马和三叉戟都是纯铜的,而且还是分开的。

炎蛇自从第一天来到爱尊酒店就打着那把三叉戟的主意,觉得自己要是拿着那玩意削人肯定很威风,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一脚踹飞面前挡路的一个胖子,轻轻一跃就跳到了半人马身上,抽出三叉戟,感觉自己是海王附体,狂笑一声将三叉戟抡的虎虎生风。

不得不说炎蛇这家伙可以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发现裤子有点往下掉之后,一边揍人还能一边把皮带给系上,一柄三叉戟用起来有模有样的,如同长枪在手一般,或抡或劈或点,每次出手都有个倒霉鬼倒飞或者横飞出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二把刀的陈雪初和炎蛇一比起来就高下立见了。

陈雪初到底还是花架子,看着踹的爽踢的过瘾,实际上没太大的杀伤力,还好这帮人的目标全都是符泽,根本没有对陈雪初一拥而上。

当然,她要是有杀伤力的话之前符泽也等不到秦悲歌跑出来救他了。

每每一脚抡出去,被踹到的人趟是躺下了,但是叫唤一声哎呀我艹真尼玛疼之后,揉了揉脑袋就能站起来。

再看炎蛇,实心的三叉戟砸出去,那就不是一个大包血包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哪怕是刮到一点皮都容易伤筋断骨。

看得出来很喜欢战斗的炎蛇十分享受痛揍“弱鸡”的感觉,揍一帮普通人,就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可以说他出手的招式几乎全部都是一招制敌,不像陈雪初那样光是好看没太多的实际作用。

如果炎蛇是虎入羊群,渐渐消耗掉了过多体力的陈雪初就是“菜鸡互啄”了。

符泽把晕过去的丛珊扶到了电梯旁边,撸起了袖子也加入了战团。

符泽基本上是没什么战斗力的,但是帮陈雪初打打下手还是没多大问题。

当陈雪初一脚把别人抡到的时候,符泽冲过去卯足了劲照脸就是一脚,成功补刀。

有炎蛇作为主要战斗力,符泽丝毫不会不会担心出现任何差错,因为他注意到了,炎蛇面对数十人非但游刃有余,甚至还有心情搜刮了几个钱包。

可是因为一楼大堂的骚乱,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尤其是一看到了符泽,就跟激起了陈年旧恨似的,眼睛一红就哇哇乱叫的扑了上去。

最主要的是,这帮人哪怕被陈雪初或者炎蛇揍了也不还手,他们的目标似乎只有符泽一个人。

符泽见到越来越多的人想要揍他,情急之下爬到了半人马的身上,嘴里一边不干不净的骂着一边用力的给爬上来的人踹下去。

一楼大堂很空旷,对符泽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爬到半人马上面也是无奈之举。

腾出了手,符泽拨通了周栓的电话。

“靠你妈,需要你的时候从来见不到你,不需要你的时候天天出现在我面前碍眼,老子让人堵酒店一楼大堂了,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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