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恩赐(1 / 1)

这个男人的做法,在这个时代,是最为普遍,最为主流,也是最为正确的做法。

姜春菊也生了两个儿子,她作为男孩子的母亲,其实也同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像刘国庆对待刘老太太这样,对待她这个母亲。

只是,作为刘国庆的妻子,而且她偏偏又是刘老太太眼中,勾搭坏了自己的乖儿子的狐狸精,她的苦处,刘国庆既然不愿替她承担,她便只能自己受着了。

作为害得刘国庆这个乖乖听话了几十年的乖儿子,头一次反抗母亲意志的罪魁祸首,又曾经有过那样不光彩的过去(与刘国庆未婚同居),她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婚后生活会多么“有滋有味”。

然而现实的狠辣,依然令她措手不及。

亲事虽然成了,但是两亲家却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刘家嫌弃姜家赖着自家儿子结了这门亲他们选择性地忘记了这亲事是刘国庆跪着求回来的。

姜家生气刘家拿架子,自视太高,对婚事也不诚心。

明明婚前同居这件事,双方都有错。男方的责任,其实还要更重些。

然而,如今见事情平息了,老刘家却偏偏算起了回头账儿,而且还只把这双方的责任,推卸到女人头上。

两亲家实在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办完了婚事,基本上就打算老死不相往来了。

只是,姜家到底还是免不了要心疼闺女。既然有软肋,自然就难免要矮上一头。

姜春菊婚后最初几年,生儿育女不顺利,不知道是否是心情压抑的缘故,一开始怎么努力也怀不上孩子……刘家老太太,就话里话外对着她冷嘲热讽。

姜春菊年轻气盛,难免要怼回去。

然而,丈夫在这个时候,却总是无条件地站在婆婆一边。

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刘国庆还比她多读了几年书。明明知道生孩子根本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他怎么还能说出那些让人寒心的话来?

后来姜春菊都快绝望了,心想有没有孩子都是命,自己也不去惦记了。

刘家既然实在容不下她,她就离婚,再嫁到一个远点的地方,远远地离开这些人,离开龙省。

结果,她刚刚想通了,决定要放弃了,却反而怀上了刘威。

有了孩子,刚刚下定的要转身离开的决心,便这么松动了。

生完刘威没两年,又生了刘猛。

再然后,又生了刘芳。

有了三个可爱却淘气的孩子,她天天忙得晕头转向,分身乏术。

再无法保持年轻时候的鲜艳妩媚,也同样没办法像过去一样,周全地照顾自己的丈夫。

刘国庆跟她之间的关系,也渐渐地越发冷淡了下来。

她那颗曾经为爱痴狂的心,已经全都投入到了三个孩子身上。

自从她嫁了人开始,娘家为了给她撑腰,甚至在那三年天灾期间,都没停了给她送粮食。

只不过,那三年期间,家家户户都吃不饱。人人都眼睛饿得发绿,饿狼一样,紧紧盯着别人家的日子。

父母亲给她送的粮食,每次也都是偷偷摸摸地、背着人的。

而且每次的量,其实也就够她一个人吃的饭量。

送来的粮食,质量最好的,也不过是类似于豆饼、土豆干儿、茄子干儿之类的。

更多的时候,送来的往往都是连皮、带秸秆、一起磨碎了的糜子面儿、高粱面儿这类粗糙难吃的东西。

为此,刘家老太太还跟人抱怨过,说亲家一家子为人处世太过抠门儿,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姜春菊知道,刘家一来是看不上她家里是农村的。觉得跟她家结亲,是她高攀了,降低了自己家的身份。

二来也是对婚前两人犯下的错误,深恶痛绝。认为她姜春菊,就是个性情卑劣、品格下贱的狐狸精。

所以,这门婚事,在刘家人看来,更像是一场恩赐。

不管姜春菊为了刘家做了多少贡献,都觉得她是应当应分的,甚至还嫌她做得不够,做得不多,做得不好。

连带着姜家为她所做的各种付出,在刘家人心里,也都渐渐地变得理所当然了。

姜春菊也不是没试过努力去讨好刘老太太。

然而,一个人一旦对你产生了偏见,看你不顺眼,那么不管你怎么努力想要博取他的好感,结果都终将失败。

回忆起这些,姜春菊觉得嘴里满满的都是苦涩。

当年她在整个桦树林公社,那也是十里八村,一等一的好姑娘。

又孝顺又能干。田里地里,家里家外,什么活儿都拿得起来。身形俏丽,模样周正。偏偏又识文断字,还打得一手好算盘。

虽然没有文凭,但是写个信,记个账,算个账,全都手到擒来,又快又好。

然而,跟黑瞎子岭镇上的那些干部家庭出身的好姑娘们比起来,这些优点,似乎又都不算什么了。

有了孩子之后,跟刘国庆的感情,渐渐地步入了老夫老妻的阶段。

取悦刘老太太的努力,也一再失败。

次数多了以后,她也有些麻木了。

由于自己本身段数不高,偏偏本该站在自己身边的队友,又无条件全力支持对手,这场旷日持久的婆媳较量,姜春菊输得毫无悬念。

后来,她便一直被婆婆压得死死的,不得翻身。

痛定思痛,除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之外,再无其他答案。

然而,往事不可追。

失足已经成为历史。

不可挽回。

更没有重来的机会。

姜春菊能做的,无非就是抓住现在。她之所以那么卖力地想要办上这个工作,也是想要趁着年轻,再拼一回。

即使不是为了自己,哪怕只是为了自己的三个孩子,这该抓住的机会,也必须得抓住啊!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天杀的小贼,竟然这样轻而易举地坏了她的事!

婆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安排她回娘家借粮食、借猪肉,她实在没有办法拒绝。

既不能,也不敢。

……

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姜春菊已经走到了杨树沟村外。

除了双脚冻得有些针扎似的疼痛,嘴里苦苦涩涩地,感觉嗓子眼儿里和嘴唇边上,都起了一溜不碰都疼的大火泡,别处倒是还好。

因为走了远路,身上倒是一丁点儿都不冷,反而热气腾腾的。甚至肚子里还觉得有些饿了。

这一路上,她仔仔细细地回忆和反思了很久,然而最终,还是不得不做这个马前卒。

爹娘待她一向宽厚,也许,还会一如既往地不忍心,再拉她一把吧。

她没有把握,却不能不再试一次。

姜春菊抬手去敲姜家的院子门,却见院门已经开了。

门口站着的小矬子,是三房的那个不招人待见的四丫头,姜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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