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得出来,懒汉笑得很开心,带着一种由衷的欣慰。
周泽则是有些没法理解,
因为从一开始接触安不起那帮人开始,一直到后来那只猴子要来杀这个“败家子”的行为,
一切的一切,
似乎都在指向老道确实是个“崽卖爷田不心疼”的主儿。
败掉了祖宗的基业,败掉了大好江山,败掉了荣华富贵。
怎么到这里来,
似乎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那个时不时喜欢把手放裤裆位置还经常去安慰失足大妹子的老道,
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可以去当“幕后黑手”的形象。
“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有聪明的人做法,但越是聪明的人,往往就越容易陷入误区,总觉得自己,似乎哪方面都最聪明;
或者说,
总觉得这个世上,除了自己一个人是聪明的以外,其余人,都蠢得一塌糊涂。
这一类,
其实不算什么聪明人,
真正的聪明人,永远觉得自己笨,永远觉得自己蠢,越聪明的人,就越是觉得自己笨,同时也越是觉得自己蠢。”
赢勾不置可否,他没有那种在聊天时刻意迎合和奉承别人的习惯。
否则当初的他也不会被黄帝给忌惮,配到了地狱中去。
至于之后在地狱里的展和一系列变化,只能说是造化弄人。
当那个时代早就已经远去时,自己作为那个时代的亲历者,竟然还能继续苟活下来。
时也命也,只剩丁点唏嘘。
“只是,还是觉得有些可惜啊,身为长辈,我觉得这孩子聪明,论从我这儿开始,到他那儿,中间好多代了,感觉,这中间的这一批,一个个全都跟个榆木脑袋似的,一点都不晓得变通。
就这个,我看行,真的行。”
“既然行,为什么还可惜呢?”
作为这里“年纪”最小的一个,周老板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无所谓捧一下话头或者铺垫下台阶。
懒汉很显然对周老板的这一点很满意,
面对赢勾时,
他没半点心理优势,
无论哪方面,在赢勾面前,都是被吊打的主儿,
但他偏偏又算是曾经站在风云激荡最高位置的人,
让他对赢勾客客气气保持一下基本的尊重可以,但真的低头做小,也难。
好在,
这里有一个周氏润滑油。
“可惜的是,我布局了这么多,当初费尽心思,花了不少功夫,才把当年那一个个老东西都挖出来,打残了,封印在那儿。
就跟把鱼打上来,腌在那儿一样,就是为后代准备的。
就为了,
等的这一天。
结果,
他倒好,
直接看情形不对开溜了。”
可惜,是因为自己之前的布置都做了无用功,最后干脆让紫金神猴领着那帮残渣出来玩了一场攻城游戏。
欣慰,可能大部分父辈长辈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活下去,哪怕是真的光荣了,说一声为你而骄傲,但其中的苦涩心酸,只有自己本人才能体会了。
“倒是有一点,我真的很好奇,当初的你费了那么大的代价才把那一切给阻止,怎么这一次,却这么地漠视和平淡?”
懒汉看着赢勾,这是他第二次问这个问题了。
当初的你,不惜陨落,也要斩断那十根手指,硬生生地把这场变化拖延了这么久才再度生。
按理说,人是有一种赌徒心理的,就是会对自己已经投入的东西变得越的执着。
比如感情、比如股票、比如赌场,比如传销……
“你知道什么是对的,又知道什么是错的?”
这是赢勾的反问。
闻言,
懒汉默然,
而后点点头,
叹了一口气,
道:
“也是。”
这一场变化,会让阴阳开始混淆,阴间的变化慢慢地也会折射到阳间去。
但万一这就是大势所趋呢?
这就是正常的变化呢?
事物的正确性,只取决于你屁股所在的位置。
一旦没了绝对的对错之分,那么,再多的纠结和取舍,其实都显得像是一场玩笑了。
就像是人的口粮问题和退耕还林的主张一样,对与错,得看你站在哪边。
当初赢勾确实是阻止了,但那时他是地狱之主,有人要掀他的王座,他自然得起身刚过去。
现在,
俱往矣,
也就没了当初的那种执念和理由了。
懒汉拍了拍腿,
站起身,
再度感慨道:
“可惜了,我生早了啊。”
生得早,也就死得早。
若是他现在还没死,
还活在这个年代,
那么当初赢勾能做成的事儿,他有信心自己也能完成。
什么地藏王菩萨,什么十常侍,
当初赢勾能收拾得了,他也可以。
他有这种自信,
当然了,
他当初的光辉履历,证明了他也的确有资格说这种话。
懒汉的目光再度落到了周泽身上,
周老板被盯得有些不自然,
伸手指了指自己,
“我怎么了?”
“我很好奇。”
“好奇什么?”
“好奇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好命。”
“…………”周泽。
赢勾微微垂着眼,道:
“时间,不多了。”
“我知,我知。”懒汉伸了个懒腰,“只是太久没和人说话的机会了,又是和你,所以难免觉得有一点点的激动。
说句不害臊的话,当初的我,可是把你当作我的目标的,只可惜,在我那个年代,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你说说,
你要是那一次没陨落下去,
该多好,
说不定咱们还能有机会切磋一下,我也能多一些活久一点的动力。”
赢勾微微睁开眼,
瞥了懒汉一眼。
不屑的意思,很明显。
要是我没陨落,你也就没有以后了。
懒汉倒是不觉得自己被轻视了,
关公战秦琼,本就难以真的比下去。
更何况,
自己现在早就死透透的了,
赢勾这一身,杯底还有一处大裂缝。
懒汉一挥手,
上方的白色开始消退,
取而代之的,
是一片黑色的苍穹。
“要开始了啊。”懒汉感慨道。
周泽抬起头,
现地狱黑漆漆的天幕上,开始有一道道纹路出现,像是一个人怒时的青筋毕露。
那一根根青黑的纹路一开始只是一小块区域,但随后开始快地蔓延,像是癌症一样,疯狂地扩散出去,很快,大半片地狱的天幕就已经被这种丑陋到让人头皮麻的纹路给覆盖上了。
像是一颗巨大的肉瘤悬挂在上方,给人以一种沉重的压抑感。
“你说,这是图什么?”
懒汉忽然开口问道。
“人,为什么要吃饭?”
赢勾反问道。
“因为要活下去。”
“那又为什么要活下去?”
懒汉没再回答,
他懂了,
然后他笑了,
点点头,
“是这么个理。”
上方,那一根根粗筋还在不断地延伸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将整个地狱的天空给完全覆盖住。
而此时在地狱里,
则是有九道气息在疯狂地暴涨!
谁都清楚,
这九道气息到底是谁。
懒汉十指摊开,
慢慢地将一根大拇指别起来,只剩下九根。
良久,
赢勾似乎是不打算等了,
站起身,走到了井口边。
其实,从上一次得知自己的第一代肉身被府君一脉收藏和保管后,赢勾清楚,自己会来这里一趟。
这一次,
不用走奈何桥,
也不用走黄泉路,
回去时,
就走这口井。
“等地狱被完全封锁后,这口井,也就废了。”
懒汉回头,走到井边,伸手触摸着井口位置的青苔:
“就没希望了么?”
赢勾没回答,而是看向周泽,示意周泽过来。
周泽从懒汉身边经过时,
懒汉忽然伸手抓住了周泽的肩膀,
语重心长地道:
“你再看看这天,是不是很难看,很丑陋,很想有一种把它给撕裂的冲动?”
赢勾没阻止懒汉,而是默然地背对着二人站在井边。
周老板又再次抬头,看向天空。
恰好此时,
一道红色的云彩自天幕上慢慢地显露出来,
青筋密布的天幕上,也因此被增添了一抹色彩。
这仿佛是神来之笔,
宛若水墨画卷上的点睛,
原本的丑陋和狰狞被中和了不少,
且变得有层次和有意境多了。
那是血月,
被赢勾封正,褪去月亮之壳的血月,
化作了一抹灿烂的云彩,重新回到了天幕之上,俯瞰地狱万万年。
周老板耸了耸肩,
道:
“其实,感觉还不错。”
懒汉挠了挠脑袋,
面对这种咸鱼心态的人,
他真的是无话可说。
当下,
懒汉又看向赢勾,
直接道:
“借他一用?”
赢勾依旧沉默。
“你借谁?”
“借你啊。”懒汉可怜巴巴地双手合什看着周泽,很委屈地道:“很快,这口井就要没了,我也就要没了。
人在死之前,总想着做点什么,最起码,吼个一两嗓子,对?”
就像是之前紫金神猴那样。
“我拒绝。”
“谢谢,你是个好人。”
懒汉说着伸手就搭着周泽的肩膀,哥俩好似的指了指周泽道:
“他答应了。”
赢勾,依旧沉默。
但赢勾却伸手,将那只剩下尾端一丁点以及那几根长须的老山参从自己肩膀位置取了下来,丢向了懒汉。
懒汉伸手接住,
大笑一声,
像是鼓起了勇气,
对赢勾大笑道:
“你应该庆幸自己陨落得早,否则,你也会变成我的阵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