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盲实验这个词,最开始是用于心理学的。
人们容易被各种事物暗示和误导,然后对虚假的概念深信不疑。
比如山泉水、矿泉水、蒸馏水,还有一千美元一瓶的顶级饮用水,到底哪个口感好?
如果他们能够看见标签和价码,仿佛连白开水都能尝出甜涩来。
只有把眼睛蒙上,把耳朵盖上,阻断所有的干扰信息,才能用最真实的感受来进行甄别。
越亦晚从前翻微博的时候,没少看见好些情感博主是如何鼓吹真爱的。
“——哪怕只要触碰他,哪怕只要感觉到他就在自己的身边,也会不由自主地欢喜起来。”
他以前不信,可今天处在只剩下触感的状态时,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按照道理说,给他递这些材料的人,肯定是礼宾小姐,跟他那在大洋彼岸的皇宫里住着的爱人毫无关系。
可不知道怎么的,当他伸手去碰触这个人的皮肤时,甚至会忍不住绽放出笑容来。
他那颗紧张又有些不安的心好像就突然被亲吻了一下,在犹豫之中还闻到了若有似无的淡淡梨花香气。
慕之——
是不是你来了?
银发青年好像并没有抓稳那块料子,误打误撞地碰触到了面前那个人的手背,指腹仓促又快速地从光滑又细腻的皮肤上滑了过去。
越亦晚记得接近七百多种不同绉纹或材质的料子,也亲手触碰过无数的珠宝钻石。
可只有在碰触那个人的时候,他就会不由自主的微笑,身体都下意识地想要张开怀抱。
“羊羔皮绒面革。”他轻声道。
耳罩将外界的欢呼或寂静全部屏蔽,他微微张开的掌心很快又碰触到了那熟悉的指尖。
是你吗?
是你站在我的身边吗?
还是我已经想你想到着魔了,感受到什么都会自动地想到你?
越亦晚再次揉搓着那指尖递来的料子,深呼吸着让自己集中注意力。
哪怕这是一场虚假的幻想,他也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像是快要飞起来了一样。
摸起来光滑柔软有弹性,而且能够感觉到细密纤长的绒毛。
“天鹅绒,”他顿了一下道:“涤纶和氨纶混纺。”
全场观众都沸腾了起来。
从苎麻布到锦纶,从莱赛尔纤维到海马毛,那个天才般的年轻人简直如同拥有透视眼一般,全都能一丝不差的快速报出来,甚至还补充好些细微的信息——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怎么会什么都知道?!!
相比之下,另一个盲答台上的选手显得颇为为难,甚至开始长长的叹气。
他睁着眼睛都不一定能搞明白哪个是哪个,闭着眼睛都只能胡乱猜了。
越亦晚已经完全进入状态了。
一开始还是半分钟一题,越往后面他的速度开始不断加快,连带着潮水般的欢呼声也不断上扬。
“罗马式双面针织单面珠地布。”
“——万岁!!!”
“蜡质涂层府绸。”
“WoooooowYeaaaaaah!!!”
越亦晚一边不断回答着题目,一边心里默默地记着数。
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
最后一题了。
他再次收拢了手心,隐约碰触到了那个人的无名指。
戒指上钻石的形状也颇为清晰,与他无名指上的一模一样。
先前他为了做衣服时不划伤面料,谨慎的摘下来拜托助理帮忙保管来着。
在做完衣服之后,他几乎没有多等一秒,就再次把它戴了上去。
最后一题了。
掌心落了一块料子,摸起来表面坚硬,有清晰的打磨感。
不是牛皮,不是山羊皮。
“白鞣革。”
话音未落,他的耳罩就被轻轻摘了下来,沸腾的欢呼叫喊声甚至让地板都开始震颤。
“等一下。”他伸手捉住了那双即将移开自己眼罩的手,轻声开口道:“我想确认一道附加题。”
“附加题?”主持人的声音颇为惊讶:“您怎么捉着礼仪小姐的手不放呢。”
“菲欧娜小姐,我是个服装设计师,也是一位已婚的男性。”越亦晚忽然扬唇笑了起来。
他握紧了那手腕,闭着眼睛沉声道:“男性和女性的手腕尺寸,我还是很清楚的。”
“更何况,这还是我爱人的一双手。”
他的世界忽然亮了起来。
礼花彩纸闪片如同骤雨一般从高空喷射而出,上千个观众直接站起来大声喝彩,绚丽的灯光交叉闪烁,犹如迷乱的霞光。
穿着西装的花慕之笑吟吟地站在他的面前,与初见的那一天一模一样。
“慕之——”越亦晚的呼吸和心跳一块停顿了两秒。
这简直和做梦一样。
下一秒,他直接站起来双手圈住他的脖颈,当着十台摄像机和四扇同步直播蓝光屏幕给了花慕之一个热烈到爆炸的深吻。
他甚至想把自己那颗完全燃烧起来的心送给他。
这个吻滚烫而又让人窒息,连呼吸都在瞬间完成了同步。
他们在万千的欢呼和尖叫声中交换着这个长吻,甚至连眼前都有眩目的一阵白光。
你在。
你真的在。
等越亦晚恢复清醒的时候,他们已经结束了和淘汰选手的合影,以及各个评委还有嘉宾的点评。
他正站在圆台的最高处,在等待着象征着冠军的皇冠。
花慕之就在一众人的簇拥中缓步而来,双手也戴上了最正式的白手套。
他注视着他大步而来,手里还捧着那璀璨生光的皇冠。
“让我们欢迎临国的皇太子作为本场的特邀嘉宾,为这位当之无愧的冠军给予最终的肯定——”
越亦晚俯下了身来,在万千视线中让他亲手为自己戴上了皇冠。
下一秒,他又勾住了他的脖子,垂眸给了他一个吻。
后面的许多事,好像都被自动按下了快进键。
越亦晚站在花慕之身边的时候,只感觉自己血液里都在流淌着跳跳糖。
他简直无时无刻都能捂着脸跳起来。
庆功宴会也好,和大佬们交换名片也好,接受媒体采访和拍摄也好——
那些被很多选手们视为荣耀时刻的事情,对于越亦晚而言都已经是常规任务了。
他的内心真的在尖叫——
慕之居然来美国了!!
他是坐的哪个航班?!!
他难道是偷渡过来的?会不会回去以后就变成花庆之做预备皇帝了?!!
直到两个人回到洲际酒店里,站在贵宾电梯里等着去二十一楼的总统套房时,越亦晚才终于清醒了一些。
“你——是真的?!”
花慕之眨了眨眼:“你已经亲了我十次以上了,还没分辨出来?”
“你绝对要和我好好解释一下——”越亦晚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紧紧地拥抱着他,把脸埋在怀里闻着那久违的梨花香气:“你居然真的来了——”
“不是要问我么?”花慕之低头抚摸着他的软发,声音温柔又宠溺:“想问点什么?”
“不管不管……让我多抱抱你……”越亦晚跟树袋熊似的不肯撒手,闷闷道:“我这两个月简直跟灵魂出窍了一样,你不在的日子也太煎熬了。”
电梯从一楼到二十一楼需要二十秒,他们就久久地拥抱了二十秒。
自然是一夜无眠。
等越亦晚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以标准的姿势窝在慕之的怀里了。
他的下巴上有微小的胡茬,看起来确实清瘦了一些。
晚晚仰着头亲了他一口,微微撑起身子来确认自己是在哪里。
哦对……酒店的总统套房。
从客厅门口到卧室,他们的衣服领带被扔了一路,整个房间都散发着石楠花的迷之香气。
昨天晚上……真是小别胜新婚啊。
越亦晚甚至感觉自己现在都有些眩晕感,想来也是昨天做的太投入了,有那么一瞬间想死在他的怀抱里。
花慕之很快就醒了,伸手抱紧了他。
“再睡一会儿?”
越亦晚张口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嗓子都哑了。
“你……是偷偷溜出来的吗?”
说好了要仔细交代一下,然而真进了房间里他们连开香槟都顾不上了。
“当然不是。”花慕之揉了下眼睛,声音慵懒而又性感:“我可以在这呆七天,等于一个小蜜月。”
“真的——”越亦晚简直感动的都要哭出来了:“你不会在中宫那跪了一晚上。”
他简直能脑补好些忍辱负重的虐文情节。
不过真这么折腾的话,慕之不可能体力还这么好。
他们好像是凌晨四点左右才休息。
“没有……父亲主动跟我提的。”花慕之帮他盖紧了被子,温热的掌心轻抚在他的腰肢上,声音沙哑又低沉:“你又瘦了好些。”
看着都心疼。
越亦晚往他的怀里蹭了蹭,如同重新找到巢穴的雏鸟。
“我好想你……真的……”
其实这句话,他们昨晚翻来覆去的说了不知道多少次。
可好像无论怎么说怎么做,都完全不够。
好希望我的世界里只有你。
好希望你无时无刻都在我的身边。
我的灵魂已经被你的吻给予烙印,这一生都将无法磨灭。
他们愉快的做了个晨操和早安咬,然后叫了客房服务。
这还真是很符合蜜月期的特征。
去哪儿旅游无所谓,主要还是在各种场景和爱人点燃感情,然后一起回酒店干个爽。
最后三个字才是重点。
-2-
早餐自然是和午餐一起享用的,吃完以后又一块睡了一会儿。
等越亦晚终于恢复精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我隐约感觉,”他看向花慕之道:“如果我真的赖在房间里,咱们会继续做到明天去。”
花慕之不置可否:“我都奉陪。”
“不不不——既然你是第一次,”越亦晚挣扎着从柔软舒服的床褥里坐起来,被他圈在光裸的胸膛前,仰着头认真道:“你是第一次来美国,而且还是来洛杉矶。”
“我们应该好好玩一圈。”
花慕之打量着他的肩头和锁骨,心里感叹晚晚还是不穿衣服最好看。
“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戚麟他们打电话过来问了。”
“诶?!”
越亦晚匆匆忙忙地套了件T恤,然后给他们回了个电话。
“冠军~睡醒了呀?”戚麟那边的声音带着笑意:“我和江绝这次过来看决赛,顺便也打算在这待几天。”
“要不要找个时间,一起去环球影城?”
他们夫夫两本身都是工作狂,平时不轻易扔下剧组。
只是《风鸟花月》的拍摄进度实在太快,A区的戏份拍的差不多了,B区的景还没搞完。
副导演魏风大大咧咧地表示活儿交给他加班费给足就行,你们小两口抽空出去玩会儿。
于是顺理成章的过来看决赛了。
“环球影城——好啊!”越亦晚眼睛一亮,扬起声音道;“定明天的票怎么样?明天早上一起坐车去?”
“记得都带墨镜口罩,尽量别被认出来。”听筒那边传来江绝的声音:“你们今晚好好休息,别明天没精神。”
越亦晚嘿嘿一笑,挂了电话看向花慕之:“那明天一起去环球影城!”
“是看电影的地方吗?”
“不,是一个巨大的主题乐园,而且里面有好些特色店——我们还可以一起去哈利波特的城堡还有霍格莫德村里,”越亦晚忽然想到了什么,语气里多了几分期待;“记得买校服和魔杖!”
花慕之笑着应了一声,起身准备穿衣服。
那光着身子的小青年见他下了床,扬长了声音撒娇道:“夫君——帮我穿衣服——”
“嗯?”花慕之扭头看向他,不紧不慢道:“帮你穿自然可以,不过到底会穿到晚上几点,那可就不好保证了。”
越亦晚小脸一红,嗖嗖地下了床,扭头瞥了眼满地狼藉,脸上又红了几分。
他昨晚中途眼泪都快下来了,后来还抱着慕之喘息着说我要给你生孩子——
简直是太!羞!耻!了!
他们一起洗漱换衣服,然后戴着墨镜出了门。
花慕之穿的便服其实很有迷惑性,一般人不会把他和那个电视上典雅温和的皇太子联系起来。
越亦晚擅长做多风格的时尚设计,嫁进来以后逐渐承包了他的好些衣服,还亲手做了几条领带送给了他。
这一次出来的时候,花慕之挑的都是嘻哈或者摇滚风格的潮牌设计,整个人的气质也糅杂着更加出众。
不羁洒脱,利落张扬,还有几分小性感。
越亦晚看他换好衣服之后强咳了一声,抄起房卡和手机就拉着他往外走。
不能呆在酒店房间里了。
再待下去今晚都别想停下来。
日落大道又被称为‘一排吉他’,两侧有好些的吉他店和音像制品店。
巨大的CD挂在橱窗上,还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摇滚专辑海报。
越亦晚牵着他的手在路边散步,看着熟悉的棕榈树和往来豪车,总有一种不真实感。
花慕之第一次来这种异文化的新城市,偶尔会注意其他人看向自己的目光。
这儿的游客和原住民都种族复杂,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会露出好奇的目光。
曾经仅仅用于接待外宾用的英语终于到处都可以听见,而且还夹杂着浓重的美式口音。
他们一块逛了回声公园,仰望了远处的比弗利山庄,然后逛了好些家唱片店。
花慕之买了两张老唱片准备送给那两位朋友们,又给晚晚买了个缀着红色小吉他的银坠。
一切都是全新的体验。
在和老板闲聊的时候,在看着英文招牌的时候,他隐约感觉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
漫步在陌生的城市,拿着陌生的饮料,连远处的街头风景都是与临都截然不同的画风。
越亦晚等逛的差不多了,带他去了这儿招牌式的汉堡店In-N-OutBurger。
“不是我带着你吃垃圾食品,这家店的汉堡味道——绝对,绝对和麦当劳不一样。”
花慕之微微有些惊讶,看向红白相间的菜单时也泛起了笑意。
上次他们带着太后一起去了麦当劳,老太太还打包了一份麦乐鸡回家。
这儿一共有三种汉堡,汉堡、芝士包,以及‘二乘二堡’。
莴苣番茄洋葱自然全部加上,再来两杯奶昔和一份薯条。
牛肉饼厚实而又汁水充盈,一口咬下去就能尝到醇厚的肉香味,芝士酱让肉汁与番茄的味道充分混合,简直能让人不知不觉地吃下好几个。
“我听朋友说,这儿的汉堡原先可以要求加更多的肉饼和芝士,当然要付对应的价钱。”越亦晚尝了一口他的奶昔,咬了一口汉堡道:“后来到了2004年的时候,有个人要求加一百片肉和一百片芝士——然后他们就修改规则了。”
花慕之忍俊不禁,笑着道:“如果是你,你肯定会去试一试。”
“那当然——”越亦晚颇为可惜道:“这也是生不逢时。”
第二天他们起了个早,用过早餐以后被江绝的保姆车接走。
四个人都是优先票,需要先去游客中心换成星星卡,每个项目都可以免排队游玩。
越亦晚胸口挂着金色小星星,耳朵上缀着金色月亮,一身都跟超模似的颇为上镜。
江绝忽然有那么几秒钟,觉得他上镜的程度很适合当演员。
只要站在那,越亦晚仿佛天生就可以立刻招揽许多人的视线,整个人都放松而又洒脱。
如今已是三月末,霍格莫德村的积雪都是人工布置的,长长的火车屹立在街道旁,还有列车员笑着与游客们合影。
双胞胎兄弟开的作料笑话店,还有邓布利多长长光顾的蜂蜜公爵店里,都摆满了各色的糖果玻璃罐同糖果棒成排的摆在一起,各种零食都标着古怪的名称还有LOGO,软糖成摞地堆在大罐子里,仿佛是什么魔药。
帕笛芙夫人茶馆从橱窗到招牌都散着颇有少女气息的粉红色,橱窗里有成摞的茶杯摇摇晃晃地屹立着,还能看见塔状的各色下午茶。
越亦晚举着手机到处拍来拍去,忽然噫了一声:“慕之!”
“怎么了?”
“我刚才看见一个人拿着魔杖对着橱窗晃了一下,然后好些茶杯都开始转圈了——”他有些不敢相信,神神秘秘地左右看了一眼:“我们这些麻瓜中间……不会混了个真的。”
“啊那个呀,”戚麟先前来过这里,笑眯眯地摆手道:“是魔杖里有特殊芯片啊。”
越亦晚鼓着包子脸应了一声。
猫头鹰怎么还没给我送信呢。
花慕之是在结婚之后,才被他带着一起刷完了所有的电影,再后知后觉地开始补前面的好些原著。
《哈利波特》系列对于戚麟他们那样的九零后而言,确实是不可磨灭的回忆。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零零后和一零后里知道这些的越来越少。
流行文化总是会不断更迭替代,但却也都有珍贵独特之处。
太子更喜欢的,是附近的羽毛笔店。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那本《银色权杖》。
于是游客们算着价格挑挑拣拣,却有个人低头一样全都拿了一份,利落的全部刷卡带走。
穿着四个学院校服的青蛙圣歌队成员们在台上大声唱着歌,霍格沃茨城堡遥遥可见。墙壁上悬赏令的头像都一脸警惕的左右打量着,人们举着冰黄油啤酒在大笑着聊天。
2020年的时候,奥利凡德魔杖店不远处的小摊上多了一个新玩意儿,人们不用去城堡里便可以瞧见那灰扑扑的帽子。
越亦晚一脸新生般的忐忑紧张,坐在了高脚凳上等着工作人员放好帽子。
“——斯莱特林!”
江绝笑着拍手,花慕之也失笑着点头。
我怎么会是斯莱特林!
接着是花慕之坐了上去。
那帽子几乎在挨着他的那一瞬间,就高声尖叫起来。
“拉文克劳!”
嗯……他们两这是个什么迷之搭配。
戚麟其实知道答案,这时候也捂着脸坐了上去。
分院帽嘟囔了一声,还是大吼了出来:“格兰芬多!”
“江导肯定是拉文克劳,”越亦晚信誓旦旦道:“我拿托托的头保证。”
江绝也坐上了高脚凳,等待着分院帽报出结果。
那帽子似乎有些迷惑。
它快速地念叨着什么,扭了一下颇不情愿地开口道:“又是一个斯莱特林!”
两个斯莱特林对视了一眼,一个眼神仿佛在问的‘为什么啊’,另一个似乎脸上写着‘果然如此’。
四个人一块去买了魔杖和校服,然后去城堡里坐了过山车。
环球影城实在太大,各种信息和细节也让人看不过来,简直可以翻来覆去玩好几次。
但长盛不衰的热门景点之一,便是电瓶小火车上的影城之旅。
他们四个坐上了英文班次,从各种知名美剧的拍摄棚区一路逛到特效板块。
各种小镇和街道的拍摄场地都逼真到让人无法分辨真伪,泰迪熊站在房子外笑着挥手。
工作人员尽职地讲解着各种特技表演的背后故事,车子一路开过地震带洪水区,连天花板的坍塌也是颇为真实。
越亦晚这些个月都在综艺节目里奋斗,并没怎么去过剧组。
但花慕之和另外两位资深演员显然颇有共鸣,一边看着全息模拟投影一边不时交谈着之前的合作项目。
“哎这个老办法好像还挺好用的……”
“我们下次拍动作片的时候考虑一下?”
“还有这个!回头剧组里也添一台这个设备!”
“那个已经过时了……”
第一天去环球影城,第二天去迪士尼乐园,第三天去圣莫妮卡海滩和盖蒂中心。
四个人虽然身份都有些特殊,但由于奥斯卡颁奖典礼即将举行,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他们。
在逛星光大道的时候,戚麟还找到了江绝父亲的手印,以及写着他母亲名字的那颗星星。
江绝凝视着那颗星星,良久才开口问了一句。
“我们将来……也会在这里有姓名吗。”
“会的。”戚麟望向了他,扬起了温柔而信任的笑容。
“一定会的。”
-3-
最后三天,两对夫夫分开出行,度过了相当完美的周末。
越亦晚总算解除了时刻关心太子丢没丢的状态,和他一起回了临国。
再过几天就是颂春时,还要陪皇后娘娘去喂蚕宝宝去。
在回国的飞机上,他们聊起了剧组的事情。
“如果有空的话——你要不要考虑过去做顾问?”
“哎?按照剧情安排不同戏服吗?”越亦晚摸着下巴道:“都可以呀,我打算休息一段时间,然后继续做品牌。”
这一次他拿下了冠军,直接在美国市场提前开出了一条路。
如今节目刚公开播出两期,就已经热度很高了。
等决赛播出的时候,刚好VIOLET推出夏季新品,条件允许的话还会参加国外的秀。
这一回溯明廷,家里好些人都在门口迎接他们。
皇后和皇帝确实一直是有些担心,但眼见着孩子都平安回来了,也暗暗松了一口气。
太后一脸的释然,想来是先前有被开解过,过去的一些执念也渐渐放下了。
小王爷接过了礼物啧了一声:“看来我是没机会了。”
太子轻描淡写道:“你也可以替我去下周的晚宴,今后的应酬都交给你了。”
“别——我明儿就回法国上学去!”
一家人坐下来享用了晚宴,又分了好些礼物。
越亦晚的那顶冠军专属皇冠直接送给了小郡主,小姑娘戴着皇冠照着镜子直乐。
“晚点还是拿回去放好,也是一种见证。”长公主陪他逗着小世子,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和慕之……将来打算要个孩子吗。”
“也不是催着你们生下一代或者怎样,”她垂眸抚摸着小世子柔软的小脸,语气放松了许多:“这次看见你们一块回来的时候,好像和以前很不一样了。”
以前他们给她的感觉,像是一对热恋期的小情侣。
眉眼之间都是藏不住的喜欢,而且动作也很亲密。
但是如今的这对小两口,不仅站在一起时气质更加契合,而且都沉着了很多。
如今的他们……更像是一对爱人。
和爱的人生儿育女,一起看着生命的延续慢慢长大,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会的。”越亦晚想了想道:“本来生育权是近年才赋予给男性的,相关的审查和考核也非常严苛——如果真的能够有一个结果,我和慕之都会好好的对待那个孩子。”
回来之后的一件要紧事,是给整个东宫做一次大扫除。
这当然不是东宫的规矩——毕竟随侍虽然没有什么存在感,但也有兢兢业业的把房屋打扫好。
不过雍王殿下在离开前就认真嘱咐过,夕清阁在他不在时保持封门,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但要注意防潮和防水。
花慕之没有做过家务活,也学着他的样子,一起戴上了清洁用的塑胶手套,开始擦窗子和拖地板。
越亦晚在前厅后厅都放了音响,悠扬的吉他声和哼唱一块如水般流泻,气氛也轻松而又欢快。
“拖把是这样用的,”他教太子调整握把手的姿势,耐心地解释道:“一小块一小块的拖过去——对,你看这样就瞬间光亮了许多,是不是很有安全感?”
霍御侍和洛御侍在门口看着两位殿下在专心做家务,这时候走也不是帮忙也不是。
——果然有钱人的乐趣他们完全体会不到。
除了拖地之外,还要擦桌子擦窗台,以及整理各种收藏还有旧书。
越亦晚看书很杂,而且喜欢买各种小玩意儿回来摆着,现在清点起来也颇有些麻烦。
花慕之对任何事情都颇为耐心,擦窗户也能来回干湿布擦三遍,这时候直接帮他做了个分类和打标签。
越亦晚听着他跟自己解释着线装书的保管方法,忽然有些走神。
“晚晚……?”
“在想什么?”
“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他回过神来,小声道:“你以后晚上临睡前,可以给我读会儿书吗。”
他在洛杉矶呆了两个月,听英语都听得脑子里乱糟糟的。
可是一站在慕之的身边,哪怕只是听他说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每一个咬字和发音都好比锵金鸣玉,听一小会儿都有些失神。
太子的声音向来清沉温润,和自己说话的时候还会带着几分情意。
分居两地的时候,哪怕只是一个五分钟的电话,也能让他晚上睡着了都心里甜好久。
“嗯?可以啊。”花慕之翻看着他这边的好些小说,还带了两本准备回去读读看:“你想听什么?”
“散文?”
于是到了晚上的时候,花慕之真的拿了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过来,坐在床头给他读书。
越亦晚抱着他安安静静地,不时亲一亲他的手腕。
他有时候觉得,故事和诗,都是能让人相互共鸣的奇妙事物。
长街上的那些字句也好,那枚写着‘生欢喜心’的印章也好,都是让他能感觉到他们在触碰着对方的灵魂。
花慕之给他读的,是《槐园梦忆》。
梁实秋作为著名的散文家,一生写过很多闲情逸趣的文章。
他不肯参与政事,一度被鲁迅抨击,但从年少到苍老都深谙生活之趣,日子也过得颇为逍遥自在。
他谈美食,聊男女,几乎所有的散文都带着趣味。
但不知怎么地,花慕之便翻到了《槐园梦忆》这一分区。
那是他写给亡妻的悼念之作。
“……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这篇悼文很长很长,从少年时相识于西直门外,到相爱之后的异国分居,一直回忆到了分别的尽头。
花慕之读的很慢。
他的声音有一种电影旁白的感觉,让人能在脑海里想起许多的画面。
越亦晚抱着他听着那对夫妻在战乱中的颠沛流离,听着他们如何养鸟下棋,一时间也有些怅然。
“——我们不讳言死,相反的,还常谈论到这件事。季淑说,‘我们已经偕老,没有遗憾,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够口里喊着‘一、二、三’,然后一起同时死去。’”
花慕之顿了一下,继续念了下去。
那温柔贤淑的爱侣还是终究因意外而亡,离开时还在努力微笑着,嘱咐他不要太过担忧。
“我希望人死之后尚有鬼魂,夜眠闻声惊醒,以为亡魂归来,而竟无灵异。白昼萦想,不能去怀,希望梦寐之中或可相觏,而竟不来入梦。”
他停在了这里,忽然握紧了越亦晚的手。
许多的情感和牵挂,此刻都不许再多言语。
哪怕他们还很年轻,哪怕这段婚姻刚度过一年有余,值得珍惜的东西也太多太多。
越亦晚抬起头来看他,半晌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原先不怕死亡。”花慕之抱紧了他,缓缓开口道:“可真的离开你两个月,却好像忽然明白了很多自己不能承受的东西。”
他已经放不下他了。
“起码,和你一起变老是我,不是吗。”越亦晚与他十指相扣,抬手抚平他皱着的眉笑着道:“你可是在见到我的第一面就说了,结婚以后就再也不许分开了,还劝我多考虑一下。”
花慕之也想起了那一幕,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我该好好感谢那杯梅子酒。”
让我遇到这么好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