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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选妻(1 / 1)

谢芳华闭着眼睛没休息一会儿,秦铮便喊她去做饭。

她看了一眼外面飘着大片的雪花,不愿意动,伸手对西南的方向指了指。

“只要有你在,爷才不吃大厨房的饭菜,多年如一日,早腻味了。快去做!”秦铮站在她面前,用脚踢了踢她。

谢芳华眼白马上占据了大半个黑眼球的位置,他在这王府生活了快十七年了吧?不是也没被腻味死?她每顿饭不是糖多就是盐多,他还没吃腻味?

“我跟你一起去!”秦铮伸手拉她。

谢芳华避开他的手,打定主意不想动。

“我给你烧火!”秦铮哪里让她避开,一把就拽住了她,拖着就走。

谢芳华忍了忍,才没抬脚踹他,只能跟着他出了暖和的房间。

落梅居几乎被雪覆盖,梅枝上压了一层莹白。红色和白色相叠,别有一番寒彻骨的傲香。从皇家猎场弄回来的两只小动物应该在是王府转了一圈没发现能逃出去的路,便找了个空屋子安了窝,此时似乎忘了负伤,在院中追逐嬉戏,厚厚的雪地上被它们踩出了无数爪印。

秦铮在出了门口时便自然地放开了谢芳华的手,向小厨房走去。

谢芳华脸色即便这些年锻炼得厚了些,但也有些热,看着走在前面恍然无觉刚刚举动的秦铮,颦眉片刻,手在衣裙上用力地擦了擦。

秦铮回头看了她一眼,眸光凝了凝,没说话。

谢芳华理直气壮地瞪了他一眼。

秦铮攸地笑了,倒退两步到她面前,弹了弹她头顶上被风吹起落在上面的花瓣,谢芳华以为他会说什么,他却又扭头走了。

听言闻到动静,从他的屋子里跑出来,“公子,我来给听音烧火就行,您……”

秦铮瞅了他一眼,“你不是要煎药吗?”

“今天的药煎完了。”听言道。

“那就把明天的也煎出来。”秦铮说话间已经迈步进了小厨房。

听言呆了呆,看向谢芳华。

谢芳华本来觉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今看自小跟在秦铮身边的这个听言,她只能摇头。正如秦铮所说,他这么呆,这么些年是怎么跟在他身边没被人弄死的?

不多时,小厨房挤满了三个人。

一个人做饭菜,一个人烧火,一个人煎药。井然有序。

有秦铮看着,谢芳华没理由再放错糖或者盐,也不会放多或者放少。所以,这一顿饭算是吃了个不甜不咸正可口。

秦铮吃罢饭,极为满意地道,“以后若是有时间,我都帮你烧火!”

谢芳华捶捶胳膊,抡勺子也是一门学问,她每次从厨房出来就胳膊疼,纳闷拿着比勺子重几倍的剑的时候却半点儿不适没有。难道她天生就是拿剑的料?

“胳膊疼?”秦铮挑眉。

谢芳华懒得瞅他。

“走,我们去院中练一会儿剑,活动一下就不疼了。虽然天冷,爷就不辞辛苦陪你了。”秦铮站起身,将墙上挂的剑扔给她。

谢芳华反射性地接过剑。

秦铮勾了勾嘴角,扬眉道,“今日不让着你。”

谢芳华冷哼,谁让着谁?

“公子,听音又哼了。”听言立即大声道,像是发现了不得的大事儿一般。

“她自然会哼,大惊小怪做什么?”秦铮出了门。

谢芳华随着他也出了门。

听言弄了个没趣,摸摸脑袋,哑巴出声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但她是听音啊,听音往常无声无息的,被人打一巴掌怕是都不吱声,哼一声难道不觉得大事儿吗?

他的手还没放下,院中两个人的剑已经出手。

听到剑声,听言立即从椅子上弹起,挑开帘子,站在门口看。

小白狐和紫貂也停止了嬉戏,退到一边好奇地看着二人,两双眼睛骨碌碌地转,似乎不明白这两个人怎么内斗起来了?它们会不会因为打架而被殃及。

飘雪中,二人剑雨如飞花。

谢芳华的胳膊果然不疼了!

半个时辰后,谢芳华的剑忽然挑掉了秦铮腰间玉佩的绳子,玉佩飞起来,眼看就要落在地上,秦铮却是没去接,谢芳华只能又用剑挑住,递给他。

秦铮的脸色在雪中更是清俊,收剑入销,摆摆手,“送你了!”

谢芳华手一顿,看向剑稍,这枚玉佩晶莹剔透,雕刻着祥云神兽图案不说,还刻着他的名字,比今日秦浩要赏赐她那一枚玉佩不遑多让,甚至更精致做工更好一些,他赏给她?什么意思?

“省得你看着别人的玉佩眼馋。”秦铮向屋中走去。

谢芳华挖了他一眼,拿了玉佩,收剑入销,快走两步,追上他,扯过他的手,将玉佩塞进了他的手里。这样的东西她才不要!

“不要?”秦铮回头看着她。

谢芳华点头,自然不要,男人的玉佩怎么能随便要?

秦铮面色没有因输了剑招而气怒,而是扯了扯嘴角,“别人的不能要,我的可以要。”

谢芳华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男人吗?扭头进了屋。

秦铮读懂了她眼睛里的意思,笑意顿收,抿起唇瓣,片刻后,似乎想起了什么,蓦然笑了,收了玉佩,脚步轻松地走进屋。

听言呆呆怔怔地站在门口,雪花打在他本来觉得自己很灵光如今才发现实在不灵光的脑袋上,怎么也想不明白听音那一招剑是怎么挑下公子身侧的玉佩的?多少年了,他还没见过谁的剑能近了公子的身。

傍晚十分,雪下得愈发大了。

整个落梅居像是都被掩埋在大雪中,红梅已经看不到红的颜色,只看到满目银白。

谢芳华将屋子里的火炉燃得极热,暖融融的火气将窗子上刚沾染的落雪一瞬就化成了水。她取了点红枣,鲜姜,放在铜壶里面和茶一起煮,不多时,满屋子的红枣香味。

三个人捧着杯子坐在屋中闲适地品尝。

听言喜滋滋地看着谢芳华,嘴里忍不住夸奖,“听音,你到了公子身边可真好,咱们落梅居就是下雪也不冷了,你不知道往年,我将炉子也是燃得热乎,可是就是不觉得暖和,我和公子大眼对小眼坐在一起,想想就没趣味。”

谢芳华不说话。

秦铮也不言语。

听言继续感慨,“我来公子身边的时候才六岁,公子那时候才八岁,偏偏赶走了侍候的丫鬟婆子,王妃无奈,只能依了他,所以,我们俩个学着做自己的事情。公子的衣裳时常反着穿,我则是鞋子分不清左右脚。王妃将我从家族里面要出来本来是让我给公子做陪读的,我那时候觉得只需要跟着公子就行,所以,哪里懂得家务琐事儿?来了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么回事儿。”

谢芳华挑了挑眉,斜睨了秦铮一眼,八岁了衣服还反着穿?也够笨的!

秦铮喝着茶,没阻止听言叨咕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似乎不觉得八岁不会穿衣服丢脸。

听言见秦铮没反对,愈发打开了话匣子,“于是我们两个都需要学,早起上书房,时常起得晚,公子总被授课的师傅罚,那时候上书房授课的可是当今皇上的师傅,那个严厉劲啊,就别提了。连皇子们都得乖乖听他的,不好好听课,迟到或者早走,都要挨竹板子。公子聪明,课业上自然难不住他,但是早上起不来就是一大关,初入上书房的半年,每日里都因为这个挨打。将手都打肿了,回府之后还要藏着掖着不让王妃看见。”

谢芳华静静听着,南秦上下勤学文治武功,这是建朝时候就流传下的规矩。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无论是高门大户的贵裔公子,还是平民百姓的儿郎,从小都要识字学点儿皮毛功夫。是以,南秦至今强盛不衰。秦铮早起去学课不是什么奇事儿,但有侍候的人不用非要让自己受苦,就是个奇葩了。

“后来有一次,师傅打得狠了,公子的手连吃饭都不能了,王妃自然也就发觉了。说是我失职,要打我,公子护着我,我才没挨打,但从那也不敢再贪睡不早起喊公子了。可是,试了两天,我还是起不来,于是就想出主意,从府中的鸡窝里抓了一只大公鸡来。那大公鸡早上鸣早,我和公子就齐齐醒了。”听言说着,乐了起来。

秦铮瞅了他一眼,缓缓开口,“那大公鸡是所有鸡的头目,你抓了它来,所有鸡都不在鸡窝待着了,都被引来了落梅居,它早上一叫,外面的鸡跟着一起在墙外叫,我们能不被喊醒?”

谢芳华抽了抽嘴角,群鸡叫早吗?也是鲜有听闻了。

“后来鸡窝由外院的西南角挪到了咱们落梅居外,即便鸡屎臭味在夏天飘进落梅居,但我和公子都不觉得臭。因为自此公子每日上早课都是最先到上书房的一个。不但不再被师傅打,还被师傅夸奖了几回。”听言嘻嘻地笑着,问谢芳华,“你知道咱们落梅居院里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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