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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目标 原始森林(1 / 1)

小女孩伸出小手,一把接过菲尼克斯手上的糖果,很淑女的朝他行了一礼:“叔叔,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然后,她回到男孩身边,将糖果扳成两半,将较大的一半递给男孩,带两小无猜的笑容道:“一人一半。”

“55次了,好歹凑个整数,然后一起去喝杯酒庆祝一下如何?”我拍着已经石化的菲尼克斯的肩膀,提出了诚恳的建议。

“今天似乎陪菲尼克斯耍了一天白痴呀。”

将已经陷入垂死状态的菲尼克斯送回旅馆的以后,太阳已经下山,在回家路上,我这样喃喃道。

“一对白痴。”

身面的三无公主毫不吝啬自己的犀利台词的吐着槽。

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你看看,顺利的拿到了冒险者周刊,而且知道了精灵族的存在,最重要的是明天菲尼克斯答应陪我们出去逛一逛,这家伙虽然白痴了一点,但是身为流浪冒险者,对库拉斯特应该很熟悉才对。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茉里莎,爱丽丝,埃里雅(小人鱼),死狗(蕾奥娜),共计两只人类,一只幽灵,两只金色小动物,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向库拉斯特的出口进发,当然,小人鱼和小幽灵还是藏在项链里面。

来到出口的时候,菲尼克斯已经在那等着了,看见我们一行三人(?)大摇大摆的杀过来,不由眼睛一瞪。

“我说吴凡老弟,你也太搞了,你带个22级的侍女也就罢了,这条狗是怎么回事?不要告诉我它就是你召唤出来的鬼狼,这也太搞了,啊哈哈,哈哈哈哈……”

说完以后。菲尼克斯被自己地幽默感笑歪了嘴巴。结果被死狗狠狠咬了一口。立刻捂着小腿嗷嗷大叫起来。顺便一说。死狗地犬牙也是毫不逊色于小幽灵。和三无公主地脚法。维拉丝地笑容。莎拉地眼神并称为吴氏五绝。

“你少说一句话会死呀。”

我看着不断路过地冒险者。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直朝库拉斯特城外走出去。

又不是我想带这只死狗。而是不知为什么。只要隔开一段距离。它就会自动传送到我身边。与其在战斗地时候它突然传送过来。到不如一直让它跟着更好。最重要地是。没了食物地话。还能拿它充饥……

“喂喂。你不是说笑地。真地要带上这条狗。你当历练是什么?还有你地队伍呢。别告诉你海因小姐一个人。”见我大咧咧地直走出去。菲尼克斯这才发现我不是在开玩笑。

“老弟。我劝你还是再考虑一下。这可绝对不是能胡闹地事情。事先声明。如果发生什么危险。我自保都不容易了。可别指望再保护你们。”身为一个流浪冒险者。菲尼克斯比任何人都了解独自一人历练地艰辛。一个27级德鲁伊就已经够呛了。更何况还带上那么多负累。

“是这样又怎么样?放心,拖不了后腿的,你给我老老实实当导游就够了。”虽然我很感激他的提醒,但那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问题。

“好。竟然你这样决定,那我也无话可说。”

菲尼克斯暗下决心,先带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去些安全的地方,让他们意识到森林地危险性,然后就会乖乖的将这些累赘送回家了。

话说这沼泽地还真令人纠结,明明看着是平地,踩下就整个陷下去了,虽然对冒险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但是谁也不想连怪都没见只就弄一身泥不是吗?所幸有菲尼克斯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手带路。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离开了沼泽地,那茂密地丛林满满将我们的视线覆盖。

“首先。最好沿着河流的方向行走,因为河边的视线开阔,比较适合战斗,而且大多数冒险者也都是沿着河流走的,所有在那里遇到危险的话,比较容易得到支援。”咳嗽几声,菲尼克斯开始为我们讲解起来。“最重要一点是,在森林里面,除非是亚马逊,否则普通冒险者很难辨清方向,而沿着河流就完全不同,有经验的话,你很快就能找到传送站,当然,也不用担心所有的冒险者都聚集在这些地方会导致怪物供不应求,知道库拉斯特的热带雨林有多大吗?知道这里面地河流分支有多少吗?就和苍天大树的根部一样,告诉你,就算已经被冒险者探索了几千年,在库拉斯特方圆千里之内,还是有许多未知的河流没有被发现。”

呃,原来是这样,不过方向的问题我到不用担心,即使不是在森林我也会迷路,即使沿着河流走我也会迷路……

“很快就要到怪物出现的区域了,大家小心点。”带着我们穿过森林,一条潺潺的河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大概是因为受到无数冒险者的践踏,所以河流两边被清理的非常干净,地确是个视野开阔,适合战斗的好地方。

菲尼克斯边走,边换上了一套蓝色的行头,白板长棍,蓝色胸甲,蓝色锁链靴,蓝色高级头盔,蓝色锁链手套,金色扣带,手上还带着两稀有的个蓝色戒指和一条项链,甚至还有一件白板法师袍,作为一个独自流浪的冒险者,他能凑齐这套在库拉斯特冒险者中也算是中上水平的装备,已经十分不易了。

当他得意洋洋的将白板法师袍迎风一扬,露出他那战士不像战士,法师不像法师的全身蓝色装备----特别是腰间那根金色级的扣带,更是风骚地用双手猛得提着,仿佛生怕别人看不见似地,但是接下来看到的场面,却让他手中地宝贝长棍一个没握稳,掉在了地上,然后,他依然保持着呆滞的姿势,任由那跟他以前示若珍宝。一天要擦上三次的白板长棍滚啊滚,滚出几米开外的小泥坑里,变得像跟火烧棍。

三无公主已经穿上了我给她地全身装备,金色胸甲,金色腰带,金色手套。金色的头盔,绿色的项链(卡珊套装),还有那根能让所有的法师都为之疯狂的法师专属武器神圣天球以外,全身除了那两枚蓝色戒指和白板法师袍比较“普通”以外,全都能让那些所谓的精英看了跳楼地顶级装备。

全身闪烁着金色光芒的三无公主,一番反她那平时穿着修身长袍的娇小姿态,变得有些威风起来,那淡漠的神情更是凭添了一分冷美人的高贵气质,宛如一朵于冰雪之中绽放的金色雪莲。

最后。三无公主将白板法师袍套上,再掩饰了帽子散发出来的金光,全身的装备看起来变得平淡无奇。只有菲尼克斯才知道,这些“平淡无奇”的装备,就是把自己整个卖了,也换不来两三件。

仆人如此,那么主人呢?该不会是将所有地好装备都给自己的侍女穿了,一定是这样,要不然怎么能获得性情如此冷淡的小侍女地芳心呢,菲尼克斯猛的一扭头,以差点没将自己脖子扭断的速度将目光移到某人身上。

嗯嗯。白板水晶剑,白板袍子,白板锁子甲,白板手套,白板腰带,白板鞋子,白板项链,白板戒指,果然和自己想象的一样。好装备都给了侍女……

等等,不觉得很奇怪吗?就算将所有好装备都给了侍女,能爆出那么好的装备,怎么也不可能连一件蓝色的都没有,而且,这个世界上存在白板的项链和戒指吗?不,没有!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我说吴凡老弟,能不能将你身上的掩饰魔法打开……”菲尼克斯咽着口水说道。

“你确认要。”秉着财不露白的道理,我穿地装备早就用魔法给掩饰了光芒。所以我并不想打击这位只有一件低级金色扣带的可怜法师。

菲尼克斯咬了咬牙。明智的摇了摇头,但是最终还是抵不过好奇心。又点了点,接着又摇了起来,还真和凯恩说的一样,流浪者都是一些比较优柔寡断的家伙。

最终,菲尼克斯还是选择了要,真是个属性的孩子呀,我摇了摇头,瞬间打开了所有的掩饰魔法,刹那间,光芒万丈,整个森林似乎都冲起了一道金光,要是有修真者的话,或许还会咬文嚼字的说上一句“此乃华光之气,定有宝物出土,吾所欲也”,然后便是一场腥风血雨地宝物争夺战。

啊,扯远了,这是异世界,绝对和修真没有任何关系。

“啊----,瞎了我的狗眼,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菲尼克斯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直打滚,明显是受伤不轻,是眼伤还是心伤就不得而知了。

我都说了嘛,不是舍不得给你看,而是不忍打击你,我无辜的看着菲尼克斯,正欲开启掩饰魔法,不料原本以为会一直滚到河里面的菲尼克斯却突然原地满血复活,以大概是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冲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身上的装备。

金色的戒指?下颚脱臼;金色的项链?口吐白沫;金色的法师袍?浑身抽筋;这是什么护手,金色地护手,传说中地超超超超超稀有装备----护手,而且是金色的,两腿一蹬,菲尼克斯又重新倒了下去。

这家伙不是做喜剧演员实在可浪费了,脸上地表情那叫一个丰富,若是去演无声电影,卓别林都该从阎王爷那穿越过来拜他为师了。

也不知这厮是不是春哥的虔诚教徒,倒下去以后明明像已经活不过来的样子了,但是几秒钟以后,却突然又从地上弹了起来,用一脸惊疑不定的眼神打量着我头上带着的,唯一光芒黯淡的高级头盔。

“这应该也不是普通货色。”若幽冥的声音从菲尼克斯那像金鱼般一张一合的嘴巴吐出,语气说多纠结就有多纠结。

“不错,是神语头盔。”一场刺激了,就刺激个够,我干脆取下头盔,将属性展示给他。

知识高级头盔

防御:40

耐久度:30-30

需要力量点数:41

需要等级:27

+1所有技能

+10精力

+0.2法力在每杀一个敌人后取得

抗闪电+30

伤害减少2

+2照亮范围

+15属性点

“哦哦哦哦哦----”

打量了属性良久,这可怜的家伙大概是刺激过度,突然发狂似的原地转起了圈圈,然后寻着附近一颗大树,猛地用脑袋砸了起来。那一副不砸个头破血流誓不罢休的狰狞表情,让我不禁联想到侍魂里某个拿石柱当武器的某裸身男王虎。

撞,撞,说不定能将脑袋撞好,我怜悯的看了菲尼克斯一眼,开启掩饰魔法。然后是日常的惯例,召唤,小雪,剧毒花藤,还有四只鬼狼,橡木智者,懒乌鸦,都给我出来。不一会儿,空空如也的河岸边上边站满了或巨型活奇异地生物。好不容易出场的剧毒花藤闻到了猎物的味道,兴奋了起来,小雪亲昵的蹭了蹭我的脸。其他四只鬼狼趴在地上,懒洋洋的打着哈欠,但是那双阴冷地眼睛却露出警戒的光芒,橡木智者还是老样子,乖宝宝似的转进我的怀里寻求保护,至于懒乌鸦,算了,不管它,又不知道跑哪颗树杈上打瞌睡了。

练习无限撞树流的菲尼克斯。不经意间发现后面几道召唤的光芒亮起,然后天空一暗,他机械式的回过了头,一堵庞大的“白墙”挡在了它的面前,愣愣地退后几步,他才看了个清楚,这哪是什么白墙,分明就是两头比自己还要高的白色巨狼。

许久,他将头转向我。脖子就像缺了油的机械一般,发出“吱呀----”地刺耳摩擦声。

“这是……你的鬼狼。”

我点点头,在他前面的小二和小三则似乎对他的问题有所不满----我们不是主人的召唤兽还是什么,丫的,小心本大爷吃了你,不屑的打了个喷嚏,顿时将他那风骚的发型吹乱。

“你真的只有26岁。”看到这些装备,这些召唤兽,菲尼克斯似乎终于明白。对方并没有骗自己。

继续点点头。天国地妈妈。不得了了,你的儿子我似乎认识了一位非常不得了的大人物。怎么办,请你告诉我,我究竟该怎么办?”菲尼克斯突然神秘兮兮的回过头去,双手抱胸喃喃祈祷道,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却无法瞒过我这个德鲁伊。

这家伙,是不是有些天然呆呢?

“放心,我不会用看待弱者或者是爬虫的眼光看待你的。”我轻轻摸着小雪柔软的毛皮,笑着说道。

“你这样的安慰还真是让我无法高兴起来。”

菲尼克斯立刻回过头来吐槽道,哦哦,果然不错嘛,只是训练了两天成果,就已经能如此自然的发出吐槽了,或许该将他介绍给奥玛斯,免得那个印度阿三老对自己念念不忘。

丝毫不知道我正打着将他给卖了地小九九的菲尼克斯,此时搓挪着手凑了上来。

“我说吴凡老弟,噢----,我应该叫你吴凡小弟,小伙子子,还是其他什么的呢?”菲尼克斯突然想到了对方的年龄,不禁头疼起来,自己的年龄都能当对方爹都有余了。

汗,小弟?你看有哪个路人配角敢收主角当小弟的小说吗?去死。

“那以后还是继续叫你吴凡老弟,我说吴凡老弟,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实力究竟有多强,这样我才好琢磨琢磨。有什么好琢磨的?带着疑惑,我左右看了看。

“不是不可能,但是附近没有怪物,不知道该怎么演示呀。”

“没关系没关系,你看看,对面,对,就是那边的密林里面,有一个小矮人部落,由于这边经常有冒险者经过,所以这个部落地规模并不大,只有十几个小矮人,老弟你就哪他试验。”

菲尼克斯指着河对面地密林深处说道,我往他指着的方向看去,仔细观察了好一会,才隐约发现里面有什么身影迅速掠过,从个头上看,应该是小矮人没错。

好家伙,我吸了一口气,连我都仔细凝神才能发现地怪物踪影,我就不信菲尼克斯能一眼发现,分明就是他对周围的环境早已经摸了个通透,看来这次叫上他当导游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

高兴之下,我也不介意给菲尼克斯露上几手,看我摩拳擦掌的样子,菲尼克斯顿时一乐。

“来,我知道前面不远处有条石桥,穿过去就能到达对岸了。”他向前几步,正准备领队出发,却被我伸手拦住。

“不用了。”眼睛一直凝视着对岸密林处的身影,我轻轻这样说道。

菲尼克斯不明白我在打着什么主意,不过他还是选择了后退,进入看戏模式,眼前这个黑衣人给了他太多惊讶了,哪怕现在对方告诉他自己只要吼一声就能将对面的小矮人吓死,他或许也会信上半分。

观察了几分钟,确定对面那个小矮人部落的小矮人活动范围以后,我深呼吸了一口气,将小雪唤了过来,指着一个方向,对它点了点头……阅不过分,人人都说作者很赚钱,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对小七自己来说,作者真的是一门劳神劳力却又不讨好的活,虽然这一点早就有所体会,但是这个月给我的感触却最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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