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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七、我想回家(1 / 1)

猴爷这几天闷闷不乐,问他也不肯说,平时那细碎的嘴子也不复存在了,仿佛死了一样整日躺在帐篷里,捧着一本书看得是清冷寡淡。

没错,他和奈非天现在住帐篷里了,毕竟闹出了那么大的幺蛾子,再回澳洲就是自找麻烦了,所以他们找了个风景不错的无人岛挂着帐篷,在椰子树下支起吊床,整天不务正业的晒着太阳吹着海风。

毓卿那边的事差不多了,根据那些被摧毁的船上的信息,猴爷已经完整掌握了关于UMP总部的位置信息,不过至于为什么他不动手,那就要问这个怪胎了。

“毓卿老了。”

躺在床上的猴爷突兀的说了一句,旁边正在给自己煲海鲜汤的奈非天愣了一下,回头问道:“你又发什么感慨。”

“你知道吗,其实我们属于那种游离在世界规则之外的人。我们看到的人间种种,我们始终是旁观者,不管我们怎么改变世界,可能都是因为世界本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人类在挺过这次劫难之后,只会记得毓卿、张群这些带领着人类开辟一方家园的英雄,而不会记得我们的存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通过联合舰队的残余资料,猴爷已经知道了张群现在居然已经带领着一队丧尸和人类混居在阿拉斯加的森林边缘,并且规模越来越庞大。

再通过毓卿现在的表现,其实都可以看出未来会从他们这两个体系诞生出末日归来之后的人类,当然还有塔娜那一派系。仍然是秘法路线、科技路线和超能、混血路线的三足鼎立。

最终,普通人的英雄还是普通人,哪怕是挥手之间能够毁天灭地的大能力者也不过过眼云烟,顶多就会被未来的神话描写成某个大帝手下威猛异常的大将吧。

但英雄到底是迟暮了,从毓卿那天的表现来看,他真的是老了,这让猴爷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他之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看金刚狼3看到泪流满面,但现在他是理解的。当屏幕上休杰克曼扮演的金刚狼老到连刀都弹不出来的时候,甚至面对几个普通人都气喘吁吁时,人们才意识到英雄到底还是老了。这种衰老破坏了那种崇高的身影,就像毓卿站在楼顶时的样子,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带上了佝偻,他额上的虚汗和鬓角的白发都告诉所有人,这个曾经的十五级影舞者终于还是老了,老到连一个暗影之墙都支撑不起来了。

现实世界就是现实世界,人们记忆中的总是英雄最风光的时刻,而看不得迟暮之时,古诗里都说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说起来是挺让人唏嘘的。”奈非天抱着膝盖坐在旁边听着猴爷娓娓道来:“上次我有这种感觉还是在巴蒂斯图塔2002年最后一次世界杯上捏着鼻子哭的时候。”

“我想回家。”

猴爷平躺在床上,怔怔看着黑漆漆的帐篷顶:“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了,不对不对,是不想看到他们老了的样子了。我不想看到他们连对付这些杂鱼都气喘吁吁的样子了,我想看到他们强大、想看到他们暴虐、想看到他们的肆无忌惮。我的朋友不多,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老了的样子。”

“你说……我们会不会老?”

“不知道,如果这一盘如果我赌赢了,我们就会老,如果没赢,我们就不会老。你希望不希望变老?变得跟毓卿那样。”

“既希望又不希望吧。怎么说呢,我这个大能力者跟你们有点不太一样。”奈非天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前方火炉:“我的内核还是一个人类,我能力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生活体验,也带来了不少烦恼。如果说当有一天一切都安稳了,我觉得能力要不要也就无所谓了,我可以安安心心的去开一家面包房,烤出奶香味非常重而且不太甜的蛋挞。如果直到我老的时候世界还没有安稳,我想我还是会站在他们前面保护他们吧,你呢。”

“我?”猴爷抬起一只手:“你不知道我这双手上沾了多少人命,死有余辜的、无辜的、罪不至死的、罪该万死的。”

“那……你还打算挑战至高者?”

“当然,起码我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可是要是一去不回了呢?”

“就一去不回。”

奈非天轻叹一声,用筷子夹起一块贝壳舀起一点汤放进嘴里尝了尝,然后点点头:“来喝汤吧。”

海上的天气瞬息万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瞬间呼呼风声响彻天气,巨浪排空声随之而来,接着那一天就能把皮肉打散的滂沱大雨就下了下来,这个时候端着一碗热汤坐在大帐篷的帘子口看着外头下到起雾的大雨,倒是一件安然惬意的事。而因为这场大雨,无人岛上的不少小动物居然钻进了猴爷他们的帐篷里,哆哆嗦嗦的缩在火堆旁取暖,虽然害怕但却怎么都不肯走。

而两个大能力者对这些小东西也没在意,他们整整一下午都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静静的坐着,看书、看雨、看大海。

猴爷说他想回家了,其实奈非天又何尝不想家,更何况猴爷对家的概念远不如奈非天对家的理解那么透彻,他不但有家还有亲人,甚至清明冬至时还可以有个上坟扫墓的地方。可是在这个时代,虽然知道团团还活着,他却不能也不敢去见面,不光是担心触发机制,更害怕的是看到了已经苍老的姐姐。

逃避虽然可耻,但有时候真的很有用。

一场雨下了很久,不知是一周还是一个月,反正这段昏昏沉沉的日子猴爷懒得动弹,两个大能力者仿佛避世一样窝在这个无名荒岛上,交流不多也懒得去管外头的风云跌宕,就在这里浪费生命。

不得不说,浪费生命真的是一件非常棒的事,就是那种闲着什么也不干,但却饿不着的日子,真的才是足够人能为之奋斗一生的东西。什么梦想、什么追求,在这种安稳之下,显得反而像是咸鱼。

早餐一大碗海鲜粥,午饭是炸鱼薯条、蔬菜沙拉和生鱼片,晚饭是一锅用过滤过的海水炖出来的海鲜乱炖,配上菌类浓汤再来一瓶啤酒,虽然容易吃出痛风,但这样真的是很爽。

白天的日子,涨潮时就坐在帐篷里看看书、听听雨,或者时不时的把几个红薯扔进火堆然后喝一大瓶可乐静静等尿。退潮的时候则冒着雨出去捡来一大堆各式各样被冲上岸的海鲜和已经成熟的椰子。

甚至猴爷还自己动手在海边下了一个螃蟹笼,虽然绝少有螃蟹进去,但总的来说还是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收获的。

晚上的时光相对要比较难打发,要不是一人一本书在那看书,要不就是奈非天在学习充电猴爷则在旁边充当辅导老师。历史、文学、社会和哲学都是奈非天攻读的方向,特别是历史,奈非天在这个科目上已经被猴爷骂成了狗,毕竟没有什么知识积累,很多东西记不住或者记串了行,光是诸子百家里头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就让奈非天头发掉了一大把,更不用说后头那些关陇集团、*****十字军东征和拿破仑复辟。

“这里这里,为什么夏目漱石要把我爱你翻译成今晚月色真美呢?就算要表述含蓄也不用这样吧。”

“这个……”猴爷咳嗽了一声:“我没什么感情经历,或者问问神奇的海螺?”

“你也有不懂的?”

“不是的,因为这种事情因人而异,我只能表述我自己的观点。而我的观点你又不一定认同,所以这种只能靠意境的问题,真的没办法回答你。”

奈非天坐在床上放下书,稍微撩开了一点帘子,看着外头刷拉拉的大雨,愣愣出神了一阵儿,然后突然转过头说道:“我觉得这不是含蓄,而是一种最最直观的喜欢。”

“嗯?说出你的故事。”

奈非天从半靠着的姿势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看着窗外:“好久以前,我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家里非常困难,全部的生活来源都靠姐姐放学之后帮人打零工和街坊邻居的接济,当时我班上有一个很好看的女孩。我对她特别有好感,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好感,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有这种感觉,但我就觉得我好喜欢她。但她家庭环境其实很好的,在那个时候就坐着她爸的宝马上学放学,吃的用的也都是极好的,比如我的书包是邻居一个哥哥淘汰下来的,一边的书包袋子是断的,我把断的剪掉当单肩包背,而那个女孩的书包是从日本买来的,一个书包就足够我和我姐一整年的米面钱。”

奈非天说的时候十分认真,认真到连猴爷都没有打断他的回忆,不过说起来能听到一个大能力者说出这种话,倒也真的是不容易啊,而且猴爷最缺失的恰好是这种青少年的朦胧爱意体验,所以听听倒也无妨。

“那时候中午不回家的,我们就各自带饭,我每次看到她吃的饭,都是各种各样好看的东西,白香肠、熏火腿还有颜色很漂亮的酱牛肉。而我……只有一点豆豉和榨菜。你其实不知道,当时我在学校很受欢迎的,女孩子都特别喜欢我。”

“因为长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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