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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306 穿越香港五零年代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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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段绍祥的策划下,苗敏羚夺得了西施这个角色。如今化名白羚的她已经比较有名气了。她忙与拍摄中,段绍祥忙于报仇,没有两人陪伴的宋仕元便天天往马天虹家跑,为了第一时间看到马天虹写的小说书稿。

马天虹的第一篇小说《秦梦》在《成报》上发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整个香港都被这篇小说吸引了。拍摄《西施》的话题都及不上有关《秦梦》的话题。不过马天虹这个原作者坚持不露面,神秘性让读者猜测不已。《成报》为了拉拢马天虹这个吸金作者,稿费给其提高了三倍,使得马天虹赚的稿费比她在洋行做事的工资还要多。马天虹干脆辞掉了洋行的工作,一心在家中写小说。

“阿虹,你要出门?”宋仕元刚要敲门,门去打开了,马天虹一副外出的打扮。

“是啊,我要出门买一些东西。”马天虹没有让宋仕元进门,而是自己走进屋拿了一叠稿纸出来,“这些是昨天晚上写的,你拿回去慢慢看吧。”

“哦,好!”宋仕元接过稿子反身朝楼上走去——宋仕元已经彻底与家中闹翻,搬出了宋家,住在天台上——一边走一边疑惑:今天的阿虹看起来怪怪的。

马天虹松了口气,关好房门,快速离开。马天虹去药店买了一些治伤的药和酒精纱布,又快速地返回自己家中。现在,她家的沙发上躺着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马天虹不知道男人是谁,他是昨天夜间忽然从窗户爬进来的,也许到了安全的地方,男人松了一口气,放心地晕了过去。马天虹帮男人换了药,包扎好伤口,等了近一个小时,男人终于醒了。

“是你救了我?”男人笃定地道。他身上带着上位者的气势,还有血腥和杀气,看来,这是一个经常与死神打交道的人。

“是。你闯进了我家,而我,不想家中多一个死人。”马天虹回道,毫不惧怕男人的气势。

“对不起了。”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原来这里是我的家。没想到我搬走后,这里租给了你这么漂亮的一位小姐。”

“说再多的好话也没用。你现在的伤势稳定了,应该能够走路了,最好赶紧离开,我可不惜望麻烦上门。”马天虹淡淡地道。

“不好意思了,我这就离开。”男子挣扎着站起身,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伤似乎好了许多,不是很影响行动了,“你是医生?”

“不是。”马天虹没有多说自己使用了一张恢复符。

男子深深看了马天虹一眼:“我叫康钧,你的救命之恩,我记住了。”

男子打开门走了出去,与宋仕元打了个照面。男子冷冷地扫了宋仕元,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宋仕元回头望了一眼男子的背影,皱起了眉头:“那个人是谁?他找你什么事情?有没有为难你?”

马天虹笑了笑道:“没事的,他是我表哥的朋友,帮我表哥带消息过来的。”

“你让你表哥不要多跟这人接触,我感觉这人是****上人,会连累你表哥。”宋仕元道。

“好的,我会提醒表哥。稿子你看完了?”

“对。”一提到稿子,宋仕元的表情兴奋起来,“这一部分好精彩啊,王嫣竟然制作热气球带赢政返回秦国,并在众目睽睽下降落在秦王宫,让人以为是神迹,坐实了赢政天子的名头。呵呵,这下子,成蛟彻底没戏了……”

马天虹笑看着宋仕元几乎手舞足蹈的比划,眼中闪动着笑意,心情也好了许多。宋仕元平时一副很稳重很老实的模样,没想到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你们都在啊,太好了!”苗敏羚走进屋子,一下子摊倒在马天虹家的沙发上,“累死我了。原来演戏这么累!”

“可你累得开心啊!”马天虹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今天导演去拜访胡文森先生了,所以早收工,我也能早点儿回来休息了。”苗敏羚累得不想动,喝水是宋仕元帮她倒的。

“胡文森是谁?”马天虹问道。

“你连胡文森先生都不知道?”苗敏羚惊道,一副“你是从山里面跑出来的吗?那么有名的人,你都认不得”的表情。

马天虹抿着嘴唇。认不到又怎么了?她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认得所谓的名人很正常。

宋仕元善良地给马天虹解惑:“胡文森先生是最著名的词曲作者。他本以写粤曲曲词知名,其后又跨界写流行曲的曲调与歌词,成绩一样骄人。他写的最著名的一首是《载歌载舞》,是去年《蝴蝶夫人》的插曲。”

《蝴蝶夫人》?她只知道意大利剧作家普契尼创作歌剧,还真不知道香港拍过一部《蝴蝶夫人》的电影,当然更不知道《载歌载舞》了。

苗敏羚道:“《载歌载舞》可好听了。”

说完还哼唱起来:“春酒绿,夜灯红,笙歌起自玉楼中。莫道风流如幻梦,花月良宵意万重,无关锁,广寒宫。任君陶醉入花丛,天花舞,若游龙;魂销未?问东风。只将愁怀付与一梦中。今宵双飞燕,明日又西东!人如山与水,何处不相逢?”

“确实挺好听的。”马天虹赞道,她比较喜欢这种充满古意的华夏风歌曲。

“阿羚,阿姨不在家吗?”宋仕元问苗敏羚。

苗敏羚道:“不在啊,我妈肯定去打牌了。如果不是太累了,我就出去吃饭了,现在只能等我妈了。”

马天虹站起身:“不用等你妈,我来做饭,你们就在我家吃吧。”

两只惊讶了:“你会做饭?”

这人不是一直在外面吃饭,从没有在家做过饭吗?难道她不是不会做饭?

马天虹道:“我会做饭,只是懒得做。今天我有兴致,就做一顿地道的沪菜请你们吃吧。”

马天虹前世是西南人,但在魔都和京城闯荡了几年,将两地的菜式学会了不老少。

苗敏羚和宋仕元闻言都很开心,他们本是魔都的人,来了香港后几乎都没有再吃过家乡菜了。

马天虹拿起钱包:“我去买菜!”

宋仕元赶紧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苗敏羚捂着嘴偷笑,她可是发现了宋仕元对马天虹的不一般,可惜这两人都没有发现。

“你不陪着阿羚,跟我出来做什么?”马天虹晃着竹篮子,好奇地问宋仕元。

宋仕元惊讶:“我为什么要陪阿羚?我可以帮你提东西啊。”

“你,你不是喜欢阿羚吗?”马天虹问道。

宋仕元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我哪里表现出我喜欢阿羚了?”

“阿羚住院的时候,你为了她跑来跑去,帮他争取西施的角色。这么用心,难道不是喜欢阿羚?”马天虹一一点出宋仕元为苗敏羚所做的事情。

“那是因为阿羚是我朋友,你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会这么殷勤地对你。”宋仕元心情很憋闷。马天虹怎么能误会他喜欢苗敏羚呢?苗敏羚是段绍祥的女朋友,而他喜欢的人是,是……

宋仕元的眼睛霍地睁大,他的心告诉他,他喜欢的人是马天虹。转头看向马天虹漂亮的脸蛋,宋仕元的脸红了!

“阿虹,我……”宋仕元的嘴张了张,表白的话一时说不出口。

“咦?”马天虹惊讶地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宋仕元顺着她的视线,只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子正在买菠菜。

“你认识那人?”

马天虹摇了摇头:“不认识。走吧,我们去买鱼,今天我做一道葡萄鱼给你们吃。”

看那个鬼魂的样子仿佛跟女孩子认识,并非想害人,就不用管了吧!

“好啊!”宋仕元高兴地应道,他很喜欢这道菜的。

另一边,张银仙后怕地拍着胸脯,差一点儿,她以为自己会死了呢,哦,不她已经死了,是魂飞魄散。

“你怎么了?”周秀英关心地小声问道,就怕其他人发现她的异常。

张银仙心有余悸地道:“刚才那个女孩子好可怕,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那些有修为的道士和尚一样,我以为她会把我抓走,打得我魂飞魄散。”

周秀英朝着马天虹两人的方向望了望,道:“你看错了吧?那位小姐又年轻又时尚,怎么可能跟道士和尚一样。”

张银仙坚持:“我的感觉不会骗我。那女人很可能是个天师,而且是很厉害的天师。”

周秀英虽然依然不是很信,但张银仙如此信誓旦旦,她还是相信了,安慰张银仙道:“既然你说她是很厉害的天师,不可能没有发现你。既然她没有要收你,说明她知道你是好鬼,不收你,也不干涉你。你放心吧。”

张银仙想了想,对哦,身价都不理睬自己,自己应该安全了。

“宋先生,马小姐,你们买菜回来了啊?”招呼两人的也是马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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