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徒》是一本好书。
这是我第一次舍得花费真金白银从网上买来阅读的小说,虽然还没有完全读完。
《叛徒》的好,我想大概有着和么几个原因:
1.题材的新颖。在军事类小说中有着太多的“穿越”:主人公具备高超的现代化技能和现代化装备,偶然穿越到历史中,凭借对历史知识、人物命运的掌握和提前预知,以及出神入化的现代化本领和技能,自然在那个时代是无所不能。
但《叛徒》不是这样简单的穿越,主人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神功附体”(还是外籍的)和两件神器,除了不会受伤外及体力禀赋外,其他的都跟常人一样,甚至在对抗国家机器时照样显得无能为力。这就不像穿越那样“虚”。
除了上面说的类似魔幻现实主义外,我们还能从小说中看到武侠,看到感情,看到宫廷……就连雇佣军这个题材也是以前很少涉猎的。
这部小说涵盖了探险寻宝、复仇、战争、情报、狙击、毒品、女人、金钱、股票,甚至原子弹等元素,就连发生地也是利比亚、阿富汗、墨西哥等热点区域。
比起其他的小说,自然也有更多的卖点。
2.文章节奏的舒缓有度。
战争自然让人紧张地喘不过气来的,但小说很好地注意了节奏的把握。在一段紧张激烈的打斗或细致缜密的推理之后,就会来一段当地风光或人物感情的描写,让读者堵起来很舒服。
在文章中,还有很多近似于调侃式的描写,例如安妮公主的母亲,一个国家的王后,竟然能盘腿打坐,嘎嘣嘎嘣地大嚼特嚼北京糖豆,读到这里不仅莞尔。还有猴子、狮子以及小熊的描写,让文章的火爆味冲淡了很多,自然也更有读头。
3.结构上的照应。
文章开头部分,最初是把它当做探险来读的。后来才知道那把刀竟然是打开纳粹宝藏的钥匙。这个伏笔可真够深的。还有两个原子弹,不知道还能引出什么猛料来。
小说中类似这样的照应还有很多,在路上顺便救出了北非那个国家的领袖,后面就有了原子弹;在墨西哥偷渡时结识一个人竟然是个大毒枭,自然就有了后面的毒品情节。在加拿大认识一个华人黑帮老大,又能引出什么情节来?
4.写作上的细腻。
这部分的内容有高人在分析“冰激凌”时已经分析的很透彻了。不多说了。
在“送军盔回国”一节中,只感觉热血澎湃。如果有高人,也不妨分析一下。
5.充足的文艺味。
带着北非小姑娘逃亡,我只觉得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后来又从中找到了《手机》的影子。还有什么,哪位高人指点一下?
最后就是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把握。这里就不多说了。
最后说说标题,主人公最初的想法就是找出队伍中的叛徒,后来成了雇佣军这个体制的叛徒。富有深意,耐人琢磨。
一个喜欢分析课文的语文教师